第三卷 第二十三章 文 / 西奧多·德萊塞
轉天早上八點鐘,出現在報攤上的各大城市的報紙,用最鮮明的大字標題昭示天下:
對格裡菲思一案提起公訴
以大量驚人的罪證結束
謀殺動機和手法現已鐵證如山
死者頭臉部分傷痕
與照相機邊稜完全吻合
宣讀已故女兒書信時
其母聞後當場為之昏厥
由於梅森根據嚴謹的邏輯性進行論辯,發言時又富於驚人的戲劇性,頓時使貝爾納普、傑夫森和克萊德心裡都感到:他們已經徹底給打垮了,現在怎麼也想不出什麼絕招來,讓陪審團相信克萊德不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壞蛋。
大家都為梅森論辯時所運用的那種高明手法而向他紛紛祝賀。可是克萊德呢,他一想到,昨天發生的那些事情,他母親都會看到的,不由得十分洩氣,傷心透頂。他非得請傑夫森打電報給她,關照她——還有弗蘭克、朱麗婭和愛思德——切莫相信。這些新聞報道,毫無疑問,今天桑德拉也在讀,可是,經過這麼多的白天黑夜,她卻連一個字眼兒都沒捎來過!報上只是偶爾提到了一位某某小姐,但從來沒有刊登過一篇有關她本人的真實寫照。有錢的人家能為你做的就是這樣了。就在今天,被告一方及其律師開始進行辯護了。他就得以獨一無二、至關重要的見證人身份出庭。可他反躬自問,叫他又能怎麼樣呢?那些聽眾呀。他們肚裡有一股子氣呀。如今,他們那種不信賴他和敵視他的態度,使他心裡多麼惴惴不安啊。而且在貝爾納普盤問過他以後,就挨到梅森了。貝爾納普和傑夫森,當然羅,覺得沒有什麼了不起的。他們並沒有碰到受折磨的危險,可他,毫無疑問,面臨著受折磨啊。
他憂心忡忡地在牢房裡跟傑夫森、貝爾納普在一起打發過去了一個鐘頭後,終於又被押上了法庭,這個難以形容的陪審團和十分好奇的觀眾,眼睛始終緊盯著他。這時,貝爾納普站了起來,神情嚴肅地掃了陪審團一眼以後,才開了腔說:「先生們!大約在三個星期以前,地方檢察官對你們說過,他堅持認為,根據他將要提出的證據,你們這些陪審員先生一定會承認被告席上的人確實犯了起訴時控告他的罪行。從那時起延續到今天,是一個冗長乏味的訴訟程序。甚至連一個十五六歲的男孩的每一件無心、無辜的行為,在列位先生面前通通論證過了,好像這一切就是一個冷酷無情的囚犯幹下的一樣,其用意,顯然,是要你們對被告懷有敵意。可是,這位被告,除了在堪薩斯城僅僅有過一起被歪曲的意外事故以外——它可以說是我開業以來不幸碰到的一起最最粗暴、野蠻地被歪曲了的意外事故——可以說他是一向過著那麼純潔、精力旺盛、無懈可擊和天真無邪的生活,跟普天下與他同齡的孩子們的生活一模一樣。你們已經聽到,有人把他說成是一個成年男子——一個長了鬍子的成年男子——一個罪犯,一個從地獄裡噴薄而出、最最陰險、存心作惡的妖孽。可他總共才不過二十一歲。此刻,他就坐在列位面前。而我敢大膽說,所有那些慘無人道的思想情緒,都是喜歡大肆喧鬧的、認識錯誤的、而且我還可以說是(如果我沒有受到警告,不准這麼說的話)懷有政治偏見的原告一方及其律師強加給我所辯護的當事人身上的,所以,如果說我此時此刻可以憑借具有魔術一般的語言,在你們列位面前,把它們的實質內容一層層剝開來,那末,你們再也不可能用現在那種眼光來看待他,就像你們不可能離開座位,從這些窗子裡飛出去一樣。
「陪審團的先生們,毫無疑問,你們,還有地方檢察官,甚至於所有列席聽眾,一定感到奇怪:在這一大堆環環相扣,有時幾乎是很惡毒的證詞有如傾盆大雨似的襲來之後,我本人,或是我的同事,或是這位被告,怎麼還能始終如一地神色不動,奉然自若哩。」(說到這裡,他威風凜凜地朝他的那位正靜候著自己出場時刻的同事揮揮手)「不過,正如你們所見到的那樣,我們不僅保持著一種寧靜,而且還享受到它的樂趣,要知道這種寧靜只有這些人才有,他們不但感覺到,而且還深深知道,在法律面前進行任何爭論中,他們是有著正確的、正義的目標。當然,你們一定會想到那位艾馮河上的詩人所說的話——『他理直氣壯,好比是披著三重盔甲。』1——
1此處指英國大詩人威廉·莎士比亞。因莎翁誕生於英國艾馮河上的斯特拉特福。引文詳見莎翁名劇《亨利六世》中篇第三幕第二場,中譯本《莎士比亞全集》第6卷,第167頁,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
「事實上,我們都很清楚,可惜本案原告及其律師卻並不知道在這姑娘戲劇性的、極端不幸的慘死時那些稀奇古怪而又始料所不及的情況。而你們瞭解以後,自己就會對此作出判斷來的。現在,請允許我告訴你們,列位先生,自從本案開審以來,我一直相信,即使不是根據我們打算對這一令人沮喪的悲劇所作出的解釋,你們列位先生也壓根兒不會相信這個被告真的犯了這種殘忍的或是獸性的罪行。你們不可能相信的!因為,說到底,愛情是愛情,男女任何一方熱戀的方式,以及毀火一切的愛情衝動,是跟普通犯人不能相提並論。只要記住:我們過去也都是小伙子唄。你們這些成年婦女,從前也都做過姑娘的,諒必你們很瞭解——哦,一定瞭解得很透啊——年輕人那種狂熱勁兒和失戀後的痛苦,同以後的實際生活都是毫無關係的。『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1——
1引自《聖經·新約·馬太福音》第7章第1、2節。
「我們承認是有這麼一位神秘的某某小姐:她的那些書信(恕我們不能在這裡向列位出示)、她的姿色,還有她以愛情的巨大魅力給予這位被告的種種影響。我們承認他是愛這位某某小姐的。而且,我們準備通過我們自己的見證人,同時對你們已在這裡聽過的一些證詞進行分析,從而證明:這位被告使用狡猾、淫蕩的手法,引誘那個可愛的姑娘——正如我們將要加以說明的,她是純屬意外事故而慘遭身亡的——背離了道德這條正路。不過,被告使用的這些手法,跟任何一個年輕人可能使用的相比,也許並不怎麼過分,因為這個年輕人發現他所心愛的姑娘四周圍,淨是這樣一些人,他們只會用極端嚴峻、極端狹隘的道德框框來看待人生的。再說,列位先生,正如你們的地方檢察官對你們說過的,羅伯達·奧爾登是愛克萊德·格裡菲思的。在這種後來終於釀成悲劇的關係中,這位已故的姑娘一開始就深深地、始終不渝地愛著他,正如他當時也自以為是愛著她的。凡是深摯相愛的人,對於旁觀者的意見,都是不大關心的。反正他們是在傾心相愛——這也就心滿意足了!
「不過,列位先生!這個問題,我並不打算像我們想要向你們所作的這種解釋那樣,用更多的時間來一段段談了。那末,克萊德·格裡菲思到底為什麼要去方達,或是去尤蒂卡,或是去草湖,或是去大比騰呢?你們以為我們有什麼理由,或是有什麼企圖,要把他跟羅伯達·奧爾登結伴同行一事,加以否認,或是多少給予沖淡嗎?還有,在她死得這麼突然,死得似乎奇怪而又神秘之後,他果真倉皇逃跑,當時他的動機,難道說我們也想加以隱瞞嗎?要是你們確實有過這樣想法,哪怕是只有一剎那,那也意味著,從我開業以來跟陪審團打交道的整整二十七個年頭裡,能在你們這些受騙、誤解到了不可救藥地步的十二位陪審員面前辯論,實屬無上榮幸了。
「先生們,我們跟你們列位說過,克萊德·格裡菲思是無罪的——這是千真萬確的。也許你們以為我們自己一定相信他是犯了罪的。可是你們全錯了。生活裡經常有這麼稀奇古怪的事,有時候一個人可能被人指控,說他做過某一件事,其實,他壓根兒沒有做過,可在當時,他周圍的每一個證據,卻好像證實他是做過了的。眾所周知,過去就有過許許多多非常悲慘、非常可怕的、被錯判了的案例,就是因為法庭僅僅根據間接的旁證。這可要千萬小心!啊,要千萬千萬小心呀。別讓那些根據純屬某一個地區、某一種宗教或道德對人的舉止言談、癖好傾向所持的觀點而作出的錯誤判斷,同時由於假想中似乎駁不倒的證據,使你們列位產生偏見。這樣一來,即使你們本無此意,而且明明還懷有最美好、最崇高的心願,卻照樣會在這裡發現了罪行,或是發現有犯罪的意圖,可是,從實際上來說也好,從法律上來說也好,在這個被告思想裡或是行為上,倒是既沒有犯過這樣的罪行,也沒有要犯這種罪行的意圖。啊,這可要千萬小心!要千萬千萬小心呀!」
說到這裡,他頓住了一會兒,好像自己立時陷入深邃甚至可以說是憂鬱的沉思之中。而克萊德因受到這些精明而又大膽的開場白的鼓舞,似乎也勇氣倍增了。反正現在,貝爾納普又開始說下去了,克萊德非得仔細地聽著——如此給人撐腰壯膽的話,一個字兒也不能漏掉啊。
「羅伯達·奧爾登的屍體從大比騰湖裡打撈上來以後,列位先生,一位醫生馬上就檢驗過了。當時,這位醫生就承認,這個姑娘是溺水身亡的。他要來這裡出庭作證。這一證詞對被告是有好處的,所以你們列位先生得仔細聽聽。
「地方檢察官對你們說,羅伯達·奧爾登和克萊德·格裡菲思是已經訂過婚的。還說她在七月六號離開比爾茨老家,是跟他一起旅行結婚去的。不過,列位先生,對某些情況稍加歪曲,那可是易如反掌。『已經訂過婚的』——這是地方檢察官用來重點說明後來終於導致七月六號離家那件事的。但事實上,一丁點兒都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足以說明:克萊德·格裡菲思和羅伯達·奧爾登正式訂過婚,或是說明他是同意跟她結婚的,除了她信裡那些話以外。而她在信裡的那些話,列位先生,清清楚楚地說明:他之所以同意跟她結婚,僅僅是因為她有了身孕,使他在道德上、物質上感到非常擔心——當然羅,他對她懷孕一事是負有責任的。不過,儘管如此,雙方——一個是二十一歲的男孩,一個是二十三歲的姑娘——還是同意了的——只是在這種擔心的壓力之下,他才同意跟她結婚的。現在,我就請問你們,難道說這是一種公開的、正常的訂婚嗎?難道說這是你們心目中的那種訂婚的真正含義嗎?請你們注意,我說什麼也不想嘲笑、貶低,或是玷污這個已故的可憐姑娘。我只不過是說明,不管是從事實來說也好,從法律上來說也好,這個男孩並沒有跟這個已故的姑娘正式訂過婚。他事前並沒有答應過她,說要跟她結婚……從來也沒有答應過!什麼證據都沒有。這一點對他是有利的,你們必須承認。只是由於她有了身孕(關於這一點,我們承認,他是負有責任的),他這才同意跟她結婚,如果說……如果說,」(說到這裡,貝爾納普頓住了一會兒,才著重說了這一句話)「她不願意給他自由的話。後來,正如剛才念過的那些信所表明的,她不願意給他自由,他深怕在萊柯格斯一被揭發,張揚出去,這才不得不表示同意,結果在地方檢察官的眼裡和話裡卻變成了訂婚,不僅這樣,而且還變成了——只有無賴、小偷、殺人犯才敢撕毀的神聖的訂婚!可是,列位先生,過去世界上有過許許多多訂婚,從法律和宗教觀點來看,可以說是更開放、更神聖的了,但照樣也都毀約了。千千萬萬的男男女女,眼看著他們感情變了,他們的山盟海誓全給忘了,他們甚至把創傷埋藏到自己靈魂深處,或是因此毀於自己的雙手,視死如歸。正如地方檢察官發言時所說的那樣,這並不新鮮,但也永遠不會過時。永遠不會!「不過,我得警告你們,此刻擺在你們面前需要審處的,正是這麼一件案子:已故的姑娘已成為被告感情變化以後的犧牲品。不過,儘管在道德上或是在社會上來說它可能是罪孽深重,但在法律上並不構成犯罪行為。而且,僅僅是因為跟這個姑娘之死有關的一些稀奇古怪、錯綜複雜到了幾乎令人難以置信、但又是完全被誤解了的情況,這位被告這才會在此時此刻被押到了你們列位面前。這事我可以發誓擔保。我真的知道這是千真萬確的。在本案了結以前,這事一定能夠充分解釋清楚,包管你們列位完全滿意。
「可是,同前面這段話有關,還得另加一段說明,作為下面提到的許多事情的引語。
「陪審團的列位先生,眼前在這裡受審、他的性命操在你們手裡的這個人,在思想上、道德上說,是個地地道道的懦夫,而決不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慘無人道的罪犯。跟許多人身陷險境時毫無二致,他是思想上、道德上的恐懼情結的犧牲品。為什麼呢?這一點,迄今還沒有人能作出應有的解釋。我們每個人都有各自感到害怕的東西。不是別的,正是懦弱和恐懼這兩種特性,才使他身陷目前險境。正是由於怯懦,列位先生——害怕他伯父廠裡的廠規,害怕他自己向上司作出過的保證,這才使他先是把他對自己手下打工的這位漂亮的鄉下姑娘很感興趣這一事實掩蓋起來。到後來,又把他跟她有交往這一事實掩蓋起來。
「不過,這也絕對談不上有任何觸犯法律的罪行。不管你們私下會有什麼想法,但你們決不能單憑這一點就審問一個人。後來,他深信過去自己似乎一直珍愛的關係,如今再也不能繼續跟她保持下去了,這時,正是那種思想上、道德上的怯懦,列位先生,使他沒法一吐為快地說:他既不可能,也不願意跟她繼續交往,更不用說跟她結婚了。可是,請問你們會不會僅僅因為他是恐懼心理的犧牲品就判他死刑呢?要知道,說到底,要是一個男人一旦真的認定他對某個女人再也忍受不了(或者反過來說,一個女人對某個男人再也忍受不了,這也是一樣道理),覺得跟她一起過日子,簡直就是活受罪,那你們要這個人究竟怎麼辦呢?跟她結婚?圖的是什麼呢?難道說讓他們在婚後永遠互相憎恨、鄙視、受折磨嗎?你們能不能說句良心話,說你們贊成把它當作一條規矩,或是一種辦法,或是一條法令?可是,從被告的觀點來看,在現有情況之下,他是盡力而為,做了一件真正明智,而又非常公道的事。他提出了一個建議,只是不結婚——天哪,可惜沒有成功。他又建議兩人分居,靠他工作來贍養她,她呢住到另一個地方去。昨天在法庭上念過的羅伯達那些信,就提到過這些問題。但是,遺憾得很,本來最好不要做的事,往往由於一個勁兒堅持而導致悲劇,這類事例實在是多得很!接下來就是時間較長的最後一次,為了說服她,才去尤蒂卡、草湖、大比騰旅行的。但全都沒有達到目的。不過,絕對沒有蓄意謀害她或是將她陷害致死。這樣的意圖,連一丁點兒都沒有。原因是什麼,我們將會向你們說明。
「列位先生,我再一次強調,正是由於思想上和道德上的怯懦,而決不是什麼存心想要犯罪的陰謀計劃,促使克萊德·格裡菲思和羅伯達·奧爾登一塊去剛才我說過上述各地旅行時編造了好幾個假名字,因此,他不得不寫成『卡爾·格雷厄姆夫婦』,『克利福德·戈爾登夫婦』。在他追求她,最後放縱自己、跟她發生了這麼一種褻瀆神明關係後,他在思想上、道德上害怕自己早已鑄成大錯,罪孽深重,因而他對隨之而來的後果,在思想上、道德上都感到非常害怕。
「再說,在大比騰,當羅伯達在湖上意外地慘遭滅頂之災後,又是思想上和道德上的怯懦,使他沒有回到大比騰旅社去,報告她溺水身亡的消息。是地地道道思想上和道德上的怯懦啊。當時他心裡想到了他在萊柯格斯的那些有錢的親戚和他們的廠規,而他跟這個姑娘一塊到湖上來,正說明他違反了廠規;同時,他還想到了他父母的痛苦、羞恥和憤怒。此外,還有那位某某小姐——在他夢裡金光閃亮的星座中最耀眼的一顆明星。
「這一切我們全都承認。而且我們還完全願意退一步這麼說:當時他正在想的,或是必定一直在想的,就是這些事情。正如原告及其律師一方所控告的(這我們也承認是事實),他已被這位某某小姐完全迷住了,同樣,她也被他完全迷住了,所以,他不僅樂意,而且還恨不得把那個委身於他的第一個情人甩掉,因為那位某某小姐由於她的姿色和她的財富,在他眼裡似乎顯得更加嫵媚動人——正如他在羅伯達·奧爾登心目中似乎比別人更加富於魅力一樣。如果說羅伯達·奧爾登把他看錯了——很清楚,她確實是看錯了——那麼,他會不會——會不會也把他如癡似狂地追求著的另一位小姐看錯了呢?到最後,那位小姐——有誰說得準呢?——也許並不是那麼疼愛他呢?總而言之,他本人對我們——他的辯護律師——坦白地說過,那時他最大的擔心是:這位某某小姐只要一知道他跟另一個他從來沒有聽說過的姑娘一起到過湖上去,那就意味著,這位某某小姐給他的青睞也到此為止了。
「我知道,列位先生,按照你們的看法,對這類行為是沒有什麼可以原諒的。一個人也許會成為兩種不正當情感內部鬥爭的犧牲品,可是,從法律和教會的觀點來看,他是造了孽,犯了罪的。不過話又說回來,這是萬古不變的真理:講法律也好,不講法律也好,講宗教也好,不講宗教也好,在人們心裡,這種情感衝突確實存在著,而且,在許多案子中還主宰著犧牲者的行動。我們承認,這兩種情感確實主宰過克萊德·格裡菲思的行動。
「但是他有沒有殺害羅伯達·奧爾登呢?
「沒有!
「再說一遍,沒有!
「或者說,他有沒有用任何辦法,不管是遲疑不決也好,還是什麼怯懦也好,編造一些假名字,把她拖到湖上去,後來因為她不願意給他自由,這才把她活活地淹死呢?豈不是可笑!這是不可能的!簡直是發瘋了!他的計劃完全不是這樣的。「可是,列位先生,」說到這裡,他突然頓了一會兒,好像他猛地尋摸到一個新的、稍縱即逝的想法。「可是你們至少也得聽一聽羅伯達·奧爾登死時一個目擊者的證詞——這個見證人不光聽到一個呼喊聲,而且壓根兒就在那兒,親眼目睹她是怎樣死去的,因此也最瞭解她是怎樣死去的——那末,你們對我的論據和你們將要作出的最後判斷,也許會感到更加滿意了。」
這時,他看了看傑夫森,彷彿是在說:你看,魯本,好容易等到了!於是,魯本向克萊德轉過臉去,神態從容自若,但每一個動作都像鋼鐵般堅強有力,低聲耳語道:「得了,克萊德,這會兒全看你的啦。不過,我是跟你同進退的,明白吧?我決定親自審問你。我一次又一次地跟你排練過,我想,我提問,你回答,大概不會有什麼困難,是吧?」他和藹可親地、頗有鼓氣作用地眉開眼笑,直瞅著克萊德。克萊德由於貝爾納普強有力的辯護,加上剛才傑夫森這一最新、最佳的決定,就站了起來,幾乎再也不愁眉苦臉了(四個鐘頭以前,他遠沒有這麼好的心境),低聲說:「敢情好啊!由您親自出馬,我很高興。我想,現在我沒有什麼可怕的了。」
但在這時,全場聽眾一聽說有一個真的親眼目睹過的見證人要出庭(何況不是代表原告一方的,而是代表被告一方的),馬上都紛紛站了起來,伸長了脖子頸,開始騷動起來。奧伯沃澤法官一見這次開庭審判,聽眾如此隨隨便便,不拘禮法而感到特別惱火,就使勁兒不斷敲他的小木錘。與此同時,他手下的那個錄事也高聲嚷道:「遵守秩序!遵守秩序!大家都坐好,否則列席旁聽的人一律退出去!請庭警維持全場秩序。」隨後,貝爾納普大聲喊道:「傳克萊德·格裡菲思,上證人席。」全場在一片緊張氣氛中頓時肅靜下來。聽眾們一看克萊德在魯本·傑夫森陪同下登上了證人席,不由得大吃一驚,就不顧法官和庭警的厲聲呵斥,又開始緊張不安地竊竊私語起來。甚至連貝爾納普一看見傑夫森走過來,不覺也有點兒驚詫。要知道,按照原定計劃,克萊德作證時是由他來主審的。但在克萊德就座宣誓時,傑夫森湊到貝爾納普跟前,低聲說:「把他交給我吧,阿爾文,依我看恐怕這樣更好。看來他有點兒太緊張,兩手也抖得夠嗆;不過,我準能讓他度過這一難關。」
全場聽眾也注意到辯護律師已給換了,對此紛紛竊竊私語起來。克萊德那一雙惴惴不安的大眼睛在東張西望,心想:你們瞧,最後我終於登上證人席了。現在,當然羅,誰都在察看我。我可一定要保持非常鎮靜,彷彿滿不在乎的樣子,因為,說真的,我並沒有害死她呀!我並沒有害死她,這是千真萬確的。可他還是臉色發青,眼皮紅腫,兩隻手禁不住微微顫抖。傑夫森高大、堅韌、充滿活力的身軀,像一棵微微擺動的白樺樹,朝他轉了過去,一雙藍眼睛直盯住克萊德的棕色眼睛。這位辯護律師開了腔說:
「得了,克萊德,首先,我們的一問一答,務必要讓陪審團和這兒大廳裡的每一個人都能聽得清清楚楚。接下來,你準備好了以後,先從你記得的自己的身世談起——你是生在哪兒,是從什麼地方來的,你父親,還有你母親,都是幹什麼的;最後,你幹過什麼行當,為了什麼,就從你開始謀生談起,一直談到現在。也許我有時候會打斷你的話,插進來問你幾個問題。不過,基本上,我就是讓你自己講,因為我知道,這一切你準能講得比誰都更清楚。」不過,為了給克萊德壯壯膽,讓他每時每刻都記住辯護律師一直在場——是一堵牆,一座堡壘,隔在他與那緊張不安、不相信他和仇恨他的聽眾之間——傑夫森就站得更加靠攏他,有時甚至近得可以把一隻腳伸到證人席上了。要不然,他就俯身向前,一隻手搭在克萊德坐的椅子扶手上,並且老是唸唸有詞地說:「是——啊——是——啊」「那麼後來呢?」「後來又怎麼樣呢?」他那種堅定、亢奮的庇護的聲音,總是給予克萊德一股支持的力量,使他能身子不抖索、話音不囁嚅地講述了他那短暫而窮困的少年時代。
「我生在密執安州大瀑布。那時,我父母在那裡辦一個傳道館,常在街頭向過往行人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