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二十一章 文 / 西奧多·德萊塞
接下來是證人、證人,還是證人——總共有一百二十七位之多。他們的證詞,特別是那些醫生、三個導遊,還有聽到羅伯達最後呼喊聲的那個女人的證詞,都是一再遭到傑夫森和貝爾納普的反駁,因為,他們作為辯護律師如果能指出對方有哪些弱點與岔錯,克萊德就能以此為根據大膽辯護,做出好像頭頭是道、振振有詞的樣子。於是,這個案子就一直拖到了十一月份,也就是在梅森以壓倒的票數當選他夢寐以求的法官以後。本案由於審訊時氣氛非常活躍,辯論又很激烈,引起了從東海岸到西海岸的公眾越來越大的興趣。日子一天天過去,據開庭時列席記者們的看法,事情越發清楚地表明:克萊德是犯了殺人罪。可是,被告本人聽了傑夫森的一再囑告,還是處之泰然,甚至大膽地面對每個向他進攻的證人。
「您叫什麼名字?」
「泰特斯·奧爾登。」
「您是羅伯達·奧爾登的父親?」
「是的,先生。」
「現在,奧爾登先生,就請您給陪審團說一說,您的女兒羅伯達是怎樣,而且又是在什麼情況之下到萊柯格斯去的?」「我反對。這與本案是不相干的,不重要的,不適當的,」貝爾納普馬上插話說。
「我會把它跟本案聯繫起來的,」梅森插嘴說,兩眼直望著法官。法官裁定說,不妨讓泰特斯繼續回答,不過,要是聯繫不起來,可以要求把他的答話從他的證詞中一筆勾掉。
「她是上那兒找工作去的,」秦特斯回答說。
「她幹嗎要上那兒找工作去?」
再次提出異議、再次履行法律程序之後,這個老人才獲准繼續發言。
「哦,我們在比爾茨附近的農場,進項從來就不怎麼好,所以非得孩子們貼補我們不可,寶蓓是最大的一個——」
「請求一筆勾掉!」「把這一段話勾掉!」
「『寶蓓』是您給您女兒羅伯達取的小名,是吧?」
「我反對,」如此等等。「反對。」
「是的,先生。『寶蓓』——我們家裡常常這樣叫她的——
就是叫她『寶蓓』。」
克萊德正仔細聽著,毫不畏怯地正視著這個農場裡憂愁鬱結的普利安1嚴厲譴責的眼色,同時還對剛才提到他昔日情人的小名暗自納悶。他給過她一個愛稱,叫做「伯特」;可她從來沒有告訴過他,家裡人都管她叫「寶蓓」——
1荷馬史詩《伊利亞特》中受聯軍圍攻的特洛伊王,因其子英雄赫克托殉難,陷入極度悲痛之中。
就在一陣陣連珠炮似的反對、辯論和裁定聲中,奧爾登在梅森引導之下,繼續談到:羅伯達接到格雷斯·瑪爾的信以後,如何決定去萊柯格斯,並寄住在牛頓夫婦家裡。她在格裡菲思公司找到了工作以後,家裡人就很少見到她了。一直到六月五日,她回到農場來小憩,並給自己添置了幾件衣服。
「她沒有說過什麼自己要出嫁嗎?」
「什麼都沒有說過。」
不過,她寫過一些長信——當時他並不知道是寫給誰的。還有,不知怎的她心裡一直悶悶不樂,身體也很不好。有兩次,他看見她在哭,但是他什麼也沒有說,因為他知道她不願意讓人看見她在哭。她從萊柯格斯打來過幾次電話,最後一次是在七月四日或五日,是她動身的前一天——這他可記得一清二楚。
「她動身時帶了哪些東西?」
「她的手提包和她的那隻小箱子。」
「現在要是把她帶的那隻手提包拿來給您看,您還認得出嗎?」
「認得出,先生。」
「是不是這隻手提包?」(地方檢察官梅森的一個助手拿來一隻手提包,放在一張小方桌上)
奧爾登看了一眼,用手背擦擦眼睛,一本正經地說:「是的,先生。」
接下來——由於梅森對這次審理的整個進程都著意安排得富有強烈的戲劇效果——一個助手送上來一隻小箱子——泰特斯·奧爾登和他的妻子、兒女們一見到它,全都號啕大哭。在泰特斯確認它是羅伯達的遺物以後,那隻手提包和那隻小箱子就先後被打開了。羅伯達添置的衣服、一些內衣內褲、鞋子、帽子、克萊德送給她的那套化妝用品、她父母、妹妹和哥哥弟弟的照片、一本舊的家庭烹調全書,還有一些匙、刀、叉,以及細鹽瓶、胡椒粉瓶等等(全是她祖母給她的,她一直珍藏著,準備婚後用)——一件件都被高高舉起,逐個確認清楚了。
這一切都是在貝爾納普提出反對,梅森保證能「同本案聯繫起來」的情況下進行的。殊不知梅森怎麼也聯繫不起來,因此,法庭明令將這些證據從開庭筆錄中「通通勾掉」了。不過,這一場面所產生的淒愴效果,卻深深地鐫刻在陪審團成員的心裡了。而且,貝爾納普對梅森的這些策略的批評,結果只是引起了這位紳士大聲怒吼:「我倒是很想知道,這兒到底是誰在主持公訴?」貝爾納普當即回答說:「依我看,是本縣法官的共和黨候選人吧?」這一下子就引起哄堂大笑。梅森簡直按捺不住,就大聲嚷叫:「法官閣下,我抗議!這是一種既違背道德,而又違法的意圖,想把跟本案與毫不相干的政治問題攙和在一起。它非常狡猾、惡毒,企圖使陪審團認為:好像我,作為本縣法官的共和黨候選人,就不可能大公無私地對本案提起公訴。我現在要求對方賠禮道歉,而且要求馬上賠禮道歉,不然我對本案就無法繼續進行下去。」
奧伯沃澤法官認為這是一起非常嚴重違背法庭禮儀的事件,便把貝爾納普和梅森都召來,聽了他們心平氣和、彬彬有禮地解釋了這句話的真正意思,最後裁定說:雙方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再含沙射影地提到政治局勢,違者則以蔑視法庭論處。
雖然如此,貝爾納普和傑夫森還是相互慶賀,認為:這麼一來,他們對梅森的競選及其利用本案以便達到個人擢升目的這一推論,已在法庭和陪審團面前奏效了。
可是,接下來還是聽不完的證人作證!
現在,格雷斯·瑪爾走上了證人席,滔滔不絕地說她是怎樣以及在哪裡頭一次遇見羅伯達的——那時她是一個多麼純潔、清白、虔誠的姑娘。但是,打從她在克拉姆湖上結識克萊德以後,她又如何大大地變了樣。她開始變得鬼鬼祟祟、躲躲閃閃,給新奇古怪的冒險編造各式各樣子虛烏有的托詞——不妨舉例來說,她晚上常常出去,深夜才回來;她說是星期六、星期日到某某地方去,其實她壓根兒沒有去——到最後,由於她格雷斯·瑪爾毫不客氣地對她提出了批評,她突然一走了之,連個地址都沒有留下。不過,說實話是有一個男人的,而這個男人就是克萊德·格裡菲思。因為,在去年九、十月間,有一天傍晚,她尾隨羅伯達到了她的住處,遠遠望見她跟克萊德在吉爾平家附近轉悠。他們佇立在樹底下,克萊德還緊緊摟住她哩。
隨後,在傑夫森的提示下,貝爾納普開始訊問格雷斯·瑪爾,向她提出一些非常刁滑的問題,試圖瞭解清楚:羅伯達到萊柯格斯以前是不是就像格雷斯·瑪爾所說的那麼虔誠、隨俗。可是,面容憔悴而又氣惱的格雷斯·瑪爾小姐,卻一個勁兒說,直到那天她在克拉姆湖上同克萊德邂逅時為止,就她所知,羅伯達一向是個誠實、純潔的人。
接下來是牛頓夫婦也就此事宣誓作了證。
隨後是吉爾平一家人。妻子、丈夫、女兒們,挨個兒對自己看到的,或是聽到過的事宣誓作證。吉爾平太太講到羅伯達遷居她家的大概日期,說她隨身帶著一隻小箱子和一隻手提包——就是跟泰特斯確認的小箱子、手提包一模一樣。遷入以後,羅伯達好像感到非常孤單。她,吉爾平太太,覺得這個姑娘怪可憐的,後來就向她出過點子,好讓她有機會出去應酬交際,但被羅伯達一概謝絕了。不過,後來,在十一月下旬(是的,她,吉爾平太太,從來不敢向這麼一位可愛而又端莊的姑娘提問過這件事),她和她的兩個女兒偶然發覺:在深夜十一點過後,羅伯達在她房間裡還招待過什麼人,至於此人到底是誰,吉爾平太太也就說不上來。在這節骨眼上,貝爾納普又通過反覆訊問,竭力想引出一些招認或是一些印象來,讓人覺得好像羅伯達並不是正如所有見證人所說的那麼一種無懈可擊的清教徒——可他這一企圖並沒有成功。吉爾平太太和她的丈夫顯然很喜歡羅伯達,只是在梅森和貝爾納普先後的壓力之下,他們作證時才說到了克萊德深夜來找她的事。
接下來是他們的大女兒斯特拉作證說,去年十月下旬,或是十一月上旬,羅伯達遷入後不久,有一回她(斯特拉)看到她和一個男人——現在,斯特拉才認出此人原來就是克萊德——站在離屋不到一百英尺的地方,好像他們還在吵嘴。於是,斯特拉就停下來側耳諦聽。並不是他們的每一句話她都能聽清楚,但在梅森開導式訊問之下,她說,她記得羅伯達是一個勁兒不讓克萊德進入自己房間:「這樣讓人看了不好。」最後,他一轉身就走了,羅伯達還站在那兒,伸出雙臂,好像是在懇求他回來。
克萊德自始至終驚詫地瞪眼直瞅著。因為,在那些日子裡——事實上就是他和羅伯達的全部交往中——他一直自以為沒有被人發現過。而眼前這些證據,毫無疑問,證實了梅森一開頭所陳述的許多罪狀,那就是:他,克萊德,完全知道這事具有犯罪性質,卻蓄意誘使羅伯達去做她明明不願意做的事——這一類證詞,很容易使法官、陪審團,以及以農民為主的這個縣裡所有因循守舊的人對他產生了反感。貝爾納普瞭解到這一點,就想難倒斯特拉,讓她覺得自己也給搞糊塗了,怎麼她認出的那個人就是克萊德呢。可是,結果反而又捅出來一些新情況:十一月裡或是十二月初,就在上面那件事以後不久,她看見克萊德來時胳膊底下掖著一隻什麼盒子,敲了一下羅伯達的房門便進去了。當時,她一眼認出,此人就是那次在月夜跟羅伯達吵過嘴的年輕人。
接下來依次是惠甘和利格特。他們先後對克萊德和羅伯達到廠工作的日期,以及有關主管各部門的負責人不得跟女工交往的廠規作證。在他們看來,克萊德和羅伯達表面上的舉止言行都是無可非議的,好像他們誰都是目不斜視,或則是偷看過別的什麼人(利格特作證時就是這樣說的)。
跟在他們之後,又是另外一些見證人。佩頓太太就她所知道的克萊德租住的那個房間的一些特點,以及他在上流社會的交際活動作了證。奧爾登太太作證時說,去年聖誕節羅伯達對她坦白地說過她廠裡的頂頭上司——克萊德·格裡菲思,是廠主的侄兒——正在向她獻慇勤,不過,這事暫時還得保守秘密。弗蘭克·哈里特、哈利·巴戈特、特雷西·特朗布爾和埃迪·塞爾斯作證時都說,去年十二月間,克萊德經常應邀參加萊柯格斯上流社會的交際活動。謝內克塔迪的一家藥房老闆約翰·蘭伯特作證時說,一月間,有個年輕人找上門來,求他給一點可以墮胎的藥,現在他認出那個年輕人原來就是被告。奧林·肖特作證時說,一月底克萊德問過他是不是知道有哪個醫生可以給一個少婦幫幫忙——克萊德說那是格裡菲思公司裡一個職工的妻子,實在太窮,連一個小孩都供養不起,據克萊德說,她的丈夫還就這事向他求教過。接下來是格倫醫生作證,說羅伯達是來找過他的,他看了報上照片,這才想起那就是她,不過,他接著又說,他恪守醫德,怎麼也不願意滿足她的要求。
隨後是奧爾登的鄉鄰威爾科克斯。他在作證時說,大約在六月二十九日或是三十日,他正在廚房後面洗衣間裡,碰巧羅伯達過來接長途電話,那是一個自稱貝克的男人從萊柯格斯打來的。威爾科克斯聽見羅伯達對他說:「不過,克萊德,我可等不了這麼久。你知道我可等不了。我怎麼也不願意等了。」她說話時的語氣,聽起來很激動,很苦惱。威爾科克斯先生十拿九穩地說,「克萊德」這個名字,他可聽得清清楚楚。
接著是威爾科克斯的那個說話大舌頭、長得又矮又胖的女兒埃塞爾出來作證說,她一連三次接到過找羅伯達的長途電話,她都是趕快就去找羅伯達的。每次都是一個名叫貝克的男人從萊柯格斯打來的。有一回,她聽見羅伯達管打電話來的那個人叫克萊德。還有一回,她聽見羅伯達說,「不管怎麼樣,反正她等不了這麼久。」不過,羅伯達說這話到底是啥意思,當時埃塞爾並不瞭解。
接下來是鄉下郵差羅傑·比恩。他在作證時說,從六月七、八日至七月四、五日為止,羅伯達親自交給他的信,加上她投入奧爾登農場交岔路口那個郵筒裡的信,總共不少於十五封。他一口咬定說,這些信十之八九都是寫給克萊德·格裡菲思的,留交萊柯格斯郵局待領。
隨後是萊柯格斯郵局主管留交待領信件的職員阿莫斯·肖沃爾特。他在作證時說,就他記憶所及,從六月七、八日至七月四、五日為止,克萊德(這個人名字他是知道的)曾來問過自己有沒有信,而且一共收到了不少於十五六封信。
挨在肖沃爾特以後,是萊柯格斯某加油站經理R.T.比根。他在作證時說,七月六日早上,大約八點鐘光景,他到菲爾丁大街去。那是在該城西郊,自北可通往萊柯格斯——方達電車線路上的一個站頭。當時,他看見克萊德身穿一套灰衣服,頭戴一頂草帽,手提一隻棕色提箱,提箱一側拴上一副黃色照相機三腳架,還有別的什麼東西——也許是一把傘。克萊德住地的方向他是知道的,因此暗自納悶:他幹嗎老遠安步當車,走到這個地方來。因為,在離他家不遠的中央大道上,他就可以搭乘來往於方達—萊柯格斯之間的車。貝爾納普在反覆訊問這個見證人時,問對方既然遠在一百七十五英尺之外,怎能宣誓作證說他看見的就是三腳架呢。可比根還是斬釘截鐵地說是的,錯不了——那是精光珵亮、鑲上黃銅鉸鏈的一副黃色木質三腳架。
比根說完以後,是方達火車站站長約翰·W·特羅埃斯徹。他在作證時說,七月六日早上(他記得清清楚楚,因為那天他辦過一些事還記下來呢),他賣給羅伯達·奧爾登一張到尤蒂卡的車票。奧爾登小姐他還是記得的,因為,去年冬天他就見到過她好幾次了。她顯得非常疲乏,像是鬧病似的,拎一隻棕色手提箱,彷彿就是眼前出示給他看的那只棕色手提箱。就是這個被告,特羅埃斯徹也記起來了,說他手裡也拎著一隻手提箱。火車站站長倒是沒有看到這個被告特別注意那個姑娘或是跟她講過什麼話。
接下來是從方達開往尤蒂卡的那次列車上的乘務長昆西·B·戴爾。現在他記起來了,當時他發現克萊德就坐在後面一節車廂裡。同時,他也發現有羅伯達。後來看了報上的照片,他都記起來了。她對乘務長和藹地一笑。他還說過,她隨身攜帶的這隻手提箱,對她來說似乎太沉了,到了尤蒂卡,他可以叫一個司閘員幫她提下去。為此,她還向乘務長道了謝。他看見奧爾登小姐在尤蒂卡下車,進了車站就不見了。可是克萊德他卻沒有注意到。
隨後,留在尤蒂卡車站行李房已有好長日子的羅伯達那只箱子,終於也驗明了。在這以後,尤蒂卡的倫弗魯飯店總經理傑裡·K·克爾諾肖恩,驗明了本店旅客登記簿,就在七月六日那一頁上寫著:「克利福德·戈爾登夫婦」。筆跡專家就在此時此地把這本登記簿上的簽名,跟草湖和大比騰兩旅店來客登記簿進行了比較,證實了這一簽名都出自同一人的手筆。這些筆跡,同羅伯達箱子裡那張卡片上的筆跡也核對了一下,全都依次交給每位陪審員仔細查驗過目,同樣,也讓貝爾納普和傑夫森仔細查驗過目。這些東西,他們兩個都見過,只是那張卡片還沒見過。因此,貝爾納普又一次提出抗議,認為地方檢察官不正當地、非法地、無恥地扣留了物證。於是就此問題展開了一場又長、又激烈的爭論。事實上,第十天的庭訊也就這樣收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