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八章 文 / 西奧多·德萊塞
如今克萊德最關心的是:怎樣把他掙來的錢大部分給自己積攢起來。因為從他一開始工作、掙錢起,家裡就認為:他會從他掙到的錢中拿出相當大的一部分——至少是過去他那份比較小的薪水的四分之三——來貼補家用。可是現在呢,他要是一說每星期至少可掙二十五塊美元,甚至更多一些——而且每月薪水十五塊美元和免費供膳還都不算在內——那末,他父母肯定指望他拿出十塊或十二塊美元來。
可是很久以來,他一直懷著一種願望,想要把自己打扮得富有引誘力,就像任何一個衣冠楚楚的年輕人那樣。如今他已有了這樣的機會,他就經不住那種誘惑,首先要把自己打扮起來,而且還得越快越好。因此,他決定告知母親,說他每日可得的小費,合起來才不過一塊美元。為了個人得到更大自由、便於安排自己業餘時間,他又說明,除了每隔一天要加一次班以外,經常還得給生病的或是另有任務的侍應生頂替上班。他還這樣說,經理部要求所有侍應生即使在店外也要像在店裡那樣,穿戴得整整齊齊。他可不能老穿身上那套衣服去酒店上班。他說,這些事斯誇爾斯先生已向他暗示過了。不過,他又說,店裡有一位侍應生,似乎要減輕他的壓力,給他指點了一個地方,凡屬他急需的一切東西,那兒通通都能馬上買到。
他母親對上面這類事簡直一無所知,因此也就聽信了他的話。
可問題還遠不是這些呢。眼下他每天都要打交道的,就是這一類年輕人:倘若同克萊德相比,他們由於閱世較深,與這種奢侈和邪惡的生活接觸又多,早已沾染了某種淫蕩、乃至於邪惡的習氣,而克萊德對此至今還完全是門外漢,不由得為之目瞪口呆,開頭甚至仍懷有羞怯的厭噁心理。比如,赫格倫就對他說過,這一撥人(如今克萊德也是其中一員了)裡頭,有相當一部分人,每月照例都要合夥縱酒狂歡一番,特別是在發月薪那天晚上。根據他們當時的興致和手邊有的現錢,通常他們總是在那兩家相當有名氣,可又不大高雅的通宵營業的酒家中任擇其一。從他們的言談中,克萊德逐漸獲悉,他們喜歡結成一夥,常在深夜大吃大喝,然後照例到市中心那家不免有些俗麗的舞廳勾搭女人去。要是這一手勾不起大夥兒的興致,他們乾脆就奔那家名聲頗臭——但他們卻認為是遐邇馳名——的妓院(這種妓院往往都偽裝成了寄宿舍)。正如他們常常吹噓說,在那裡,只要從他們手邊的現錢中稍微拿出一些來,妓院裡哪一個姑娘,都可以讓你「隨意挑選」。由於他們年輕無知,出手大方,而且個個長得相貌堂堂,和藹可親,照例備受歡迎。這些形形色色的妓院老闆娘與女人,為了做生意起見,自然千方百計地吸引他們下次再度光臨,所以也就特別慇勤周到招待他們。
截至目前為止,克萊德的生活一向枯燥乏味,同時,幾乎對任何一種尋歡作樂的形式,他都躍躍欲試,因此,不拘是誰說起尋芳獵艷或則尋歡作樂的事,他一開頭就側耳細聽,真是太過癮了。這倒不是說他贊成這一類放浪形骸的行徑。老實說,這種事一開頭還讓他感到惱火和苦悶,因為他認為那是跟他這麼多年來所見所聞以及硬是要他接受的信仰大相逕庭。然而,他自幼時起就在鬱鬱寡歡和備受壓制的營生中長大的,現在這種變化和解脫與他的過去卻形成了多麼鮮明的對比!這就使他在想到所有這一切的時候情不自禁地渴望著也能享受一下花式繁多和五光十色的生活樂趣。他對自己的聽聞有時雖然心中頗不贊同,可是聽的時候卻露出熱切和同情的神態。那些年輕人見他如此富於同情心、如此和藹可親,就爭先恐後邀他到各處去玩——上劇院、去餐館,或是到他們哪一位家裡去,湊上兩、三人打紙牌,甚至攛掇他到那些猥褻下流的場所去,開頭克萊德是堅決不肯去那裡的。不過,赫格倫和拉特勒這兩個人,他是很喜歡的;後來他跟他們也都廝混熟了,因此,他們邀他到弗裡塞爾酒家去吃「開心飯」——用他們的扯兒來說,就是大宴會——他就答應一准去。
「明兒晚上,我們上弗裡塞爾吃每月一次的開心飯,克萊德,」拉特勒對他說。「你也樂意去嗎?你一次還沒去過呢?」
這時候,克萊德早已迎合店裡這種熱乎乎的氣氛,就不像自己原先那樣遲疑不定了。他竭力倣傚多伊爾(對於此人,他已仔細研究過,並且收穫甚大)給自己置了一整套嶄新服裝,包括棕色衣帽、大衣、短襪、別針和皮鞋,盡量打扮得像那些點撥他的師傅。而且這一套服裝對他很合適——非常合適——簡直是太合適了,他一輩子還沒有象此刻那樣富有吸引力,不僅是他的父母,就連他的弟妹也因這一變化而深為驚訝,乃至於目瞪口呆了。
克萊德怎麼會一下子就這樣闊氣起來呢?他現在穿的這一整套衣飾要花多少錢呢?難道說他居然會糊塗到這樣地步,為了一時擺闊氣,背了債花錢,就把將來的收入作抵押嗎?將來也許他還得要花錢啊。別的孩子們也需要置東西啊。這家飯店叫他幹活,時間那麼長,每天都是深夜才回來,工錢卻又那麼少,再看看那裡的風氣,對他來說是不是合適的地方呢?
所有這些問題,他回答得都很巧妙,說一切都會好起來的,而他在那裡的工作也不太吃力。他的衣服壓根兒也不算太漂亮——他母親不妨看看別的侍應生就得了。他花的錢也不算太多。他買這些東西反正都是分期付款,以後可以慢慢地撥還。
不過,這個晚宴,連他自己都認為完全是另一回事。他心裡在想,估計晚宴時間一定拖得很晚,就會使他遲遲不歸,那他又該怎樣向父母解釋呢?拉特勒說過,反正差不多要到半夜三、四點才散,不過嘛,他當然可以隨便什麼時候先走的。那末,好意思把大夥兒扔下,自個先走嗎?可是,他媽的,他們十之八九都不像他那樣住在家裡,即使說象拉特勒那樣的人雖也在家裡住,可他們所作所為,做父母的一點兒都不過問。不過話又說回來,赴類似那樣遲至深夜的宴會——到底是不是明智之舉呢?這些小伙子——赫格倫、拉特勒、金塞拉、希爾——個個都喝酒,壓根兒不把它當一回事。在這樣場合他們照例都喝酒,只有他一人認為即便稍微呷上一口就有很大危險性,他這種想法想必太傻了吧。再說,他要是不想喝,自然也就用不著喝嘛。他先走好了,家裡要是問他的話,就不妨推托說他的工作非得干到很晚不可。偶爾有一次回家晚些,這又算得上什麼呢?難道說現在他不是個成年人了嗎?難道說他掙的錢不是比家裡隨便哪一位還要多嗎?難道說自此以後他還不該愛怎麼辦就怎麼辦嗎?
他開始體會到個人自由的快樂——親自品嚐品嚐令人心醉神迷的浪漫史——如今母親的任何警告,怎麼也阻止不住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