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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自救與自由 沒什麼鳥可以代表一個國家 文 / 熊培雲

    齊齊哈爾市幾位主張將丹頂鶴定為國鳥的全國人大代表日前收到了國家林業局的答覆。據稱,國家林業局已經將丹頂鶴以60%的得票率位居榜首的評選結果提交國務院審查。不過,有關丹頂鶴能否立為國鳥的爭議仍在持續。

    一是有人認為丹頂鶴的英文學名JapaneseCrane和拉丁學名Grusjaponensis直譯都是「日本鶴」,所以作為中國國鳥不合適。對此,有人見縫插針地指出,這個日本鳥名字將「考驗中國人的文化自信」。顯然,爭議並不止於丹頂鶴是「日本鶴」。有天涯網友通過網絡投票的方式在10種候選鳥中選國鳥,誰知麻雀竟以35.8%的支持率榮居榜首。

    在這個解構流行的年代,麻雀能異軍突起並非不可思議。只是,有人認為這個結果很「惡搞」時,我卻覺得支持者很嚴肅。

    眾所周知,以人類選舉之常識,如果對候選鳥不熟悉,選鳥者多半只能投反對票或棄權。而事實上,每個中國人的成長歲月中幾乎都有關於麻雀的記憶。麻雀是中國分佈最廣泛的鳥類,南北東西,可謂「有井水處就有麻雀」。這一切無疑為麻雀當選提供了廣泛的民意條件。至於我自己,如果願意選麻雀為國鳥,也是因為麻雀曾經「為鳥謙卑」,早在我幼年時便已在我家牛欄草屋頂上造窩,為它今天的選舉拜票了。在我看來,麻雀是「生活的鳥」,現在選它為國鳥便是讓「生活的鳥」上升為「理想的鳥」了———將生活當做一種理想,何樂不為?

    透過相關爭論,不難發現,在許多麻雀支持者身上其實透散著一種雖詼諧卻難能可貴的懺悔精神。儘管今日中國麻雀已經被列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一個不容迴避的事實是,上世紀50年代的中國人曾經極不公正地對待麻雀。為了消滅「四害」之一的麻雀,那時「學生停課了,工人上街了,教授上房頂了,農民上山了,軍隊拿出了槍炮」。1958年4月19日,北京進行了全市抓麻雀總動員,300萬人熱烈響應。鑼鼓喧天,彩旗飄揚,鞭炮齊鳴。據次日《人民日報》報道,當天全市統計出來的累死、毒死和打死麻雀共有83249只,還稱軍民「正在養精蓄銳,好迎接新的一天的戰鬥」。(載《國家歷史》:《除「四害」,麻雀的艱難歲月》)

    這也是為什麼有不少網友認為選麻雀為國鳥所體現的是「中國人對麻雀負罪和欠債,總要想辦法有所補償」。此說實非虛言。於情於理,倘若今日中國人願意正視上述歷史,並借此機會將麻雀尊為國鳥,倒也不失為替這個正在轉型的國家賦予了某種自新之志與懺悔之精神。

    麻雀極其頑強的生命力同樣說明它是鳥類世界百折不撓的草根力量。儘管命運多舛,險象環生,但是麻雀終究能在種種艱難困苦中逃出生天。難怪有人感歎,麻雀這驚世的命運不正是千百年來中國人命運的縮影麼?而且,麻雀作為中國諸多城市僅存的非家養鳥類,對追求自由與幸福的中國人來說,其象徵意義顯然遠遠大於丹頂鶴。換言之,為麻雀支持者免去後顧之憂的是,即便有一天麻雀貴為國鳥,也不會為國所累,不會為「天鵝絨鳥籠」所折服,而始終能夠保持飛鳥的行止與情懷。顯然,這種精神是許多「被家養者」需要的。

    更重要的是,以數量計,以麻雀之鳥口來喻中國之人口似乎也合適。孟德斯鳩說,「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個人就是整個國家。」若尊麻雀為國鳥,人們同樣可以在麻雀身上看到自己的境遇,看到「我很小,但是我很國家」。所謂「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在權利譜繫上,每個人,即使被人誣為「小民」者,也有不可摧折的平等權利。在此意義上,以麻雀為國鳥倒也不失為對個體命運的價值弘揚。

    與麻雀相比,丹頂鶴離中國人的生活終究遙遠。人們之所見,多不過是電視片或者宣傳冊上的鳥模鳥樣,而且即使立於澤國,依舊金貴得像是不會給自己打傘的某些領導一樣生活不能自理。與此同時,雖然道家貢獻過「松鶴延年」的說法,但如今的丹頂鶴已經瀕臨滅絕,孤零零的像是被流放到了三江平原。如此淒涼晚景,怎能代表一個號稱正在「和平崛起」的國家?

    有些爭論則比較另類。比如中國人愛打麻將,而這一精神道具的別稱就是「麻雀」,所以讓麻雀作為國鳥也是實至名歸。此外,也有反丹頂鶴者建議,與其吵來吵去,不如徵用雞。理由是中國地圖如雞,如果以雞為國鳥,對於增強中國人的愛國精神與維護領土完整定然事半功倍。況且,法國不就將雞選作「國鳥」麼?

    其實,爭來爭去,無論嚴肅還是戲謔,誰都知道,沒有什麼鳥可以代表國家。有關國鳥的評選,充其量只能佐證一個國家有著怎樣的風尚與觀念———因為國家之形象體現在每一位國民的具體命運裡,而不在於某隻鳥的花色品種及其鳴聲是否婉轉。(本文來源:南方網作者:熊培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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