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倒霉的比格上校 文 / 威勒德·普賴斯
比格上校在這個時候走進營地完全是他的霉氣。那頭高臥在樹權上的小豹子是第一個看到他的,淘氣的小傢伙蹲下身子,伸出爪子,隨時準備撲向這位來訪者。
比格上校只注意到營地、篝火和人,鼻子裡聞到的是鹹肉和雞蛋的香味。
他餓了,根本沒看到樹權上的這個大絨球。他還沒走出樹叢,他想趁著人們還沒看到他時打扮一番。他摘下帽子,從口袋裡取出梳子梳理頭髮,揉平了帽子上的皺痕,戴在頭上,又朝旁邊壓一壓以取得恰當的斜度。要知道,他是個白人狩獵家,或者說他假裝是白人狩獵家,那就必須看上去像那麼回事,他扯了一下獵裝甲克,撣掉短褲上的灰塵,然後挺起胸膊,像個突胸鴿似的,擺出一副要人的氣派。這可不容易,因為他不是要人。很不巧,這位白人狩獵家本傑明·比格上校,其實既非上校,也非白人狩獵家。他在羅德西亞曾有過一個農場,但他並不是個好農民,破了產,農場也沒了。正當他在考慮以後怎麼辦時,有個人向他提議道:「為什麼不當個白人狩獵家?」
真是個令人激動的主意。他,白人狩獵家!
當有錢的美國人,或德國人,或隨便什麼人想要獵捕大野獸時,他們就要僱傭一個白人狩獵家跟自己一道活動。他必須是個瞭解這塊土地,知道到哪兒才能找到野獸,還要知道怎樣開槍的人。一旦出獵,一切由白人狩獵家安排照顧。他保證營地裡供應充足,他追尋大象、野牛或獅子的蹤跡,他下今客人獵手何時開槍,如果客人獵手只傷著了野獸而遭到野獸攻擊時,白人狩獵家得一槍擊中野獸的心臟或腦子,讓它當場斃命以保護他的客戶的生命。當客人獵手手持獵槍,一隻腳踏在被打死的野獸身上擺著姿勢照相時,白人狩獵家有資格站在他的身旁。
驕傲的生活,豐富多采的生活,誰不想當個白人狩獵家呢!
「但我不行,」比格說,「我對打獵一竅不通。」
他那朋友說:「別跟我說這些,你射殺過什麼東西嗎?」
「只打過一隻野兔子,還讓它跑掉了。」
「沒關係,你用不著懂射擊,你的顧客會射擊。」
「如果他打飛了呢?」
「事先跟你的扛槍人說好,隨時準備開槍。一旦你的客人獵手打飛了,你和你的扛槍人同時開槍,總會有一槍打中的,誰能說那一槍不是你開的?」
「但我不知道帶人家到哪兒去找野獸。」「那也沒關係!你手下的非洲人知道,讓他們去找,讓他們出力,你收利。」
「聽起來不錯,」比格笑了,「我如何開始呢?」
「在一家體育雜誌上登一則廣告,寫上職業獵手、經驗豐富、專業槍法、保證有收穫等等,然後是你的名字和地址。呵,還有一件事,你的名字前必須得有個頭銜。」
「比如?」
「上尉、少校什麼的。這樣你才好推銷自己。報報你的軍階吧!」
本傑明·比格想了一會兒,如果上尉好聽的話,少校就夠響亮了,而上校就更響亮。從此,他就成了本傑明·比格上校,白人狩獵家。
他在《戶外生活》雜誌上的廣告帶來了一份電報,這是紐約一個闊佬拍來的:情報30天狩獵嚮導的要價。他一定很闊,因為比格回電開價7000美元時,他竟然不還價。比格的價錢被接受了。他交待他的顧客與他在內羅畢見面,大多數狩獵隊都要在那兒裝備好。
這位顧客荷賴姆·布爾丈克爾和他的夫人,按預定時間到達。他們在諾弗克旅館會見了那位著名的狩獵家。在未來的一個月裡,他們的生命將有賴於他的本事和膽量。
比格上校淋漓盡致地扮演了他的角色。他謹慎地提到他在戰爭中立下的功績(他不說是哪一次戰爭),還說出一連串他從前的顧客的名字,如奧地利阿奇壯克以及挪威王子等。布爾丈克爾夫人完全被這位身兼戰爭英雄和荒原英雄的人物迷住了。布爾丈克爾先生也很高興,但也稍許有些不安。不管怎麼說,這位職業獵手似乎太高級了一點。
比格拜訪了一家狩獵裝備公司,他們為他辦理一切,而他對這一切一竅不通。他們為他取得了狩獵許可證,請了有經驗的本地的扛槍人和辨蹤人,裝備了30天的食物,還有帳篷、吊床、折疊式帆布澡盆、吉普車、越野車等等。
就這樣,「上校」領著顧客,本地人領著「上校」開始了他們的狩獵。
第一個星期一切都還可以。布爾文克爾先生獵殺了一頭大象:他的子彈幾乎沒傷著大象,但他那威風凜凜地白人狩獵家和三個黑人扛槍人同時開火,大象倒下死了。
奇怪的是樹上一隻猴子也同時被打死了。比格上校解釋說,他的扛槍人中有一個人的槍法不怎麼好。但布爾文克爾先生想起來了,當時比格上校的槍很奇怪地亂晃,開火的那一剎那,槍口大大地高過大象的背部,完全是指向了樹上的猴子。
獵物中又增加了一頭水羚,一頭角馬,還有一頭斑馬。但每一次的行動,都使布爾文克爾先生對這位白人狩獵家增加一份疑惑。他開始懷疑這位白人狩獵家是個騙子。
後來有一次碰上獅子。布爾文克爾夫人離開營地約30米遠要去打一隻湯米羚,她拿的是一技0.275的呂格比槍,這種槍打羚羊正好,但對付不了大野獸。然而她並不害怕,因為她身旁跟著白人狩獵家,他拿的是0.470的尼特羅連發,這是一種非常厲害的槍,什麼野獸都對付得了。
象草中竟然鑽出來一頭雄獅,它盯了兩位獵手一會兒,然後轉身要走,並不想惹麻煩。夫人知道自己的槍不是用來打獅子的,便悄聲對比格說:「幹掉它!」比格上校瞧瞧身旁,這一次他的扛槍者一個也沒跟著,幫不了他的忙。管他呢,沒什麼可怕的,這頭獅子一定是個膽小鬼。它不是要跑嗎?如果能射殺這頭獅子,這該是他多大的榮耀啊!比格舉起他的大槍開了火。
接下來發生的事嚇破了他的膽。那頭受了傷的獅子憤怒地咆哮一聲,撲向開槍者。
比格上校扔下槍,不顧一切地逃命去了。而布爾文克爾夫人沒有退卻,也朝獅子放了一槍。獅子奮力一撲,壓倒了夫人,利牙和尖爪都抓住了她。
她只聽到另一聲槍響,就什麼也不知道了。
當她醒過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躺在帳篷裡的吊床上。一位老槍手剛給她上好藥扎完繃帶。
「出了什麼事?」她問道。
「這位槍手及時開了火,獅子死了。」她丈夫說。
「比格上校呢?」
「滾了。我讓他打包袱回家去了。我對他說,如果再讓我看到他我就把他宰了。」
「但沒有他我們回不了內羅畢。」
「廢話!我們的非洲朋友會把我們帶回去的。至今為止,這次狩獵旅行靠的完全是他們。你想到沒有,要不是這位槍手,你已經沒命了。比格像個被嚇破膽的兔子一樣跑了,把你留給了獅子。白人狩獵家,哼!他是個冒牌貨。甩掉他還真是我們的運氣呢!」
就這樣,比格上校遊蕩了三天三夜,現在。一股烤內和雞蛋的香味把他引到了亨特的營地。
他這個不速之客已經被人發現了。他梳頭、歪戴帽、挺胸裝模作樣都被羅傑看見了。羅傑還發現了樹權上趴著的小豹子。這位不速之客也看見了羅傑,他喊道:「小傢伙,我想見你的主人。」
羅傑不在乎「主人」這個詞,可「小傢伙」卻著實讓他惱火。他那貌似無邪的腦袋裡又閃出了鬼點子。他朝前走了幾步,在離豹子趴著的那棵樹很近的地方停下了。要與他接觸,那個陌生人非得從那個樹權下走過不可。
羅傑彬彬有禮的開口了:「早上好,先生。我該給我的主人通報誰來了呢?」
陌生人挺起胸、昂起頭說:「本傑明·比格上校,職業獵手。」
「是誰呀,羅傑?」傳來了父親的聲音。
「是個大人物,爸!您來一下。」
老亨特過來了。要不是羅傑伸手攔住他的話,他就會直接從小豹子的樹杈下走過去與來訪者握手。來訪者報了姓名和軍階。
老亨特想,我認識所有的白人狩獵家,但從未聽說過這一位。但他也只是說:「歡迎,你怎麼一大早就出來了?你的營地就在附近嗎?」
「不是,先生。我原來作一個美國傻瓜的嚮導,還有他的夫人,一個更大的傻瓜。他們的愚蠢使他們不斷陷於絕境,是我一次又一次的拯救了他們。他們不聽我的指示,我只好取消合同,把他們打發回內羅畢了。」
「你怎麼辦呢?」老亨特問,「你一個人留下,沒車,沒槍手,沒食物怎麼辦?」
「我不在乎這些事。」比格虛張聲勢地說,「我對這塊土地瞭如指掌。只要有這個——他拍了拍手中的槍一我就不會挨餓。有那麼多的獵物,何況我的槍法還不錯。」
「那你一定吃過早飯了。」
比格朝老亨特身後的篝火和餐桌上望去,不禁嚥了幾下口水。
「嗯,呃,如果你們不介意的話,我可以跟你們一塊坐一坐。但我可不吃東西,我飽得很。」他拍拍肚皮,「沒什麼比烤野牛排更好吃的了。」
「這麼說今天早上你就打了一頭野牛?一個人對付一頭野牛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比格立刻神氣的像只鼓起肚子的牛蛙:「你們要是幹這一行有我那麼長
的年頭,你們就不知道什麼是怕了。「他朝餐桌的方向邁了一步。這時他幾乎就站在小豹子的樹杈下。羅傑心裡說,再來一步,一步就行。
比格又跨前一步,接著他就發出了一聲非人的尖叫。有個咆哮的東西撲到了他的頭上,把他撞了個趔趄倒在地上。他扔掉槍,兩臂亂舞,兩腿亂蹬,想從這只可怕的野獸爪下逃生。他的尖叫讓人以為他的末日來臨了。
老亨特抱起小豹子,把這個魂不附體的人扶起。當比格看到攻擊他的野獸只不過是一隻吃奶的小豹子時,他滿臉通紅。老亨特假裝什麼也沒看見,
他對比格說:
「你起碼得喝杯咖啡吧。」說完就領著客人走向餐桌。
比格幾乎是一言不發地吃了六隻雞蛋,八片烤肉和十份塗了牛油和蜂蜜的麵包,喝了五杯咖啡。老亨特看出來,他的客人是餓極了。他叫廚子再烤一大塊羚羊肉來。比格一下子就吃光了。又喝了幾杯咖啡之後,他那被嚇跑了的、自命不凡的神氣才又回來了。
「隨便問問,」他邊說邊向四周張望,「你們的職業獵手嚮導呢?」
「我們沒有職業獵手嚮導。」
「什麼?沒有職業獵手嚮導?你們的處境不妙啊!你們從哪兒來?」「紐約。」
哈!比格想,又是一個無知的紐約佬。比格已經蒙過一個紐約佬——起碼蒙了一個星期——也許對付這一位會更加得心應手。「一個城裡人。」比格說,「紐約市的街道絕不是瞭解狩獵大野獸的好地方,是不是啊?
「我想,是的。」
「這麼說你們對狩獵一無所知囉?」老亨特微微一笑說:「知道一點。」
他想,用不著跟這個人解釋,自己並不只是個城裡人。老亨特在城裡有幢房子,但他大部分時間都在鄉下的動物農場裡,他的農場裡養著從非洲、印度、南美等地抓捕來的野獸,出售給動物園、馬戲團、遊藝班子。他想,也用不著說明通過那麼多次來非洲狩獵,他對狩獵的瞭解比大多數職業獵手都多得多。他不但能射殺野獸,還能活捉它們,這可難得多。
他的兩個兒子也是好獵手,在亞馬孫叢林中,在他的指導下,他們活捉了許多珍奇的動物,有大食蟻獸、貘、大蟒(世界上最大的蛇類),以及美洲虎。在太平洋,他們捕到過大幅饋、大魷魚、大章魚,還潛入海底搜尋沉船上的珍寶。
「我跟你說說我的打算,」比格神氣他說,「你們需要我,這很清楚,我不會讓你們失望的。很幸運,我剛好有空。我給你們當嚮導,要價很低—300鎊一星期,怎麼樣?但請注意,我不能跟你們太久,我還有很多其他重要的聘約。」
「不用了,謝謝你。」老亨特說,「我不打算佔用你寶貴的時間。祝你能安全返回年羅畢。」
一陣恐慌襲上比格心頭。他可不敢再回到那個猛獸出沒的荒野中。即使他不是被野獸抓住並很快地被結果掉的話,他也會慢慢餓死,然後就是兀鷹來剔他骨頭上的肉。說到內羅畢,他連它在東西南北那一方都搞不清楚。無論如何他得想法留下來靠這個狩獵隊保護自己。
老亨特從他的目光中看出了他的焦慮,他的心軟了。老亨特對野獸都有著天生的仁慈,更不用說對人了。他不喜歡這個大騙子,但他不忍心把他趕回叢林和荒野中讓他聽天由命去。
他開口了:「我們不需要職業獵手,但如果你想留下來,我們很高興有你這樣一位客人和我們一起完成這次狩獵。」
比格心中的一塊千斤巨石落了地,他小心地、不露聲色地鬆了一口氣。
他噘起嘴,慢吞吞地點點頭,似乎正認真地考慮這個提議。「我是個相當忙的人,「他說,」不過,我不會棄你們而去,免得你們碰到許多麻煩。」
他高興地揮揮手:「佣金就算了,如果能幫你們的忙,我就留下來陪你們呆幾天。」
老亨特心想,你能幫助我們的最好方式就是別來妨礙我們,但他嘴上說的卻是:「別客氣,我讓孩子們給你支頂帳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