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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改革四處冒芽(啟蒙運動後的變革) 2.各管一攤兒 文 / 袁騰飛

    邦聯還是聯邦

    第二個看美國,美利堅合眾國。它的1787年憲法是人類歷史上偉大的法律。美國的獨立戰爭結束之後,華盛頓將軍不知道槍桿子裡面出政權這個道理,不但沒趁機用槍桿子奪取政權,相反主動交出了槍桿子。戰爭一結束,華盛頓將軍要向議會交出軍權,他認為軍權是人民授予的,現在戰爭結束了,軍隊要遣散,軍權就要交出來,所以將軍在國會裡交出了自己的軍權。將軍進入國會的時候向每一個議員敬軍禮,議員們坐在那裡,並不起身,手觸帽沿,輕輕地還禮,就表示文官政府保證對軍人的絕對領導,軍人對文官政府的服從。將軍交出了軍權,議長發表了一段講話,表示你的英明不會隨著你軍職的退去而消退,我們後世子孫將永遠記住你。講完話,將軍就由大陸軍總司令變成一介老百姓了,可是你變成老百姓,你還不能回家,你還有任務。你得遣散這支功勳卓著的大陸軍,把他們轟回家去,原來種地的還種地去,原來教書的還教書去,原來打戒指的還打戒指去,一分錢撫恤金都沒有,以後國家要是召喚你,你還得來。為國家打仗是你應盡的義務,你是這個民族的一份子,你應該打仗,但沒有撫恤金,更不會給你分一樓,娶個小媳婦,更不可能。國家沒錢,國家打仗的錢還是借的呢。所以總司令跟部下見面時,動情地說,我相信你們在戰場上是好戰士,回到社會上是好公民。該幹嘛就幹嘛去吧,沒錢給你們。

    美國軍隊就這麼由80萬裁到了3萬人,負責看守財政部金庫。財政部金庫有大量債券,欠債的債券,沒有錢,部隊都遣散了。部隊一遣散,將軍歸隱,這時候出了問題。美利堅合眾國到底是一個聯邦,還是一個邦聯?這個時候出現了激烈的爭論。聯邦英文是Federal,我們看了一個FBI,F就是Federal,邦聯加上Con,聯邦調查局就是Confederation。我們中文翻譯的時候,如果是聯邦,語氣就是強調聯,各邦聯成一國;如果是邦聯,語氣就是強調邦。當時的美國是個邦聯,他們認為有中央政府就意味著壓迫,原來我們13個殖民地共同效忠英王,英王不地道,咱把它推翻了,現在如果上面再來一個政府,那就不行,所以大陸會議只有一個立法的職能,行政職能什麼的都沒有,所以美國是一個鬆散的邦聯。

    鬆散的邦聯就會出現很多嚴重的問題,北卡羅萊納州的貨物運到南卡羅納州得交稅。美國打仗,參戰的大陸軍是由民兵構成的,民兵是各州自己招募的。在獨立戰爭的時候經常出現這一幕,大陸軍主力集結,到南卡跟英軍決戰,突然間北卡的民兵撤走了,因為英國人打北卡了,我得保衛我家鄉去,這是我的義務,我穿的軍裝,我的軍餉,拿的槍都是北卡人民給的錢,那兒燒我們家呢,我能不回去嗎。經常出現這個情況,要不然獨立戰爭怎麼打六年呢。所以打完仗之後各州借了錢各州還,南方各州比較富裕,很快欠款還清了,士兵的撫恤金髮下來了。北方各州就不行了,所以北方各州當兵的就不高興,為什麼同樣為國家出生入死,都掉了一條胳膊,他有撫恤金,我就沒有?於是大陸軍退役上尉謝司就領到了起義,要軍餉,實際就是叛亂,士兵嘩變了。這時,華盛頓的一個老部下——劉易斯上校給華盛頓寫信,建議華盛頓出來振臂一呼,建立美利堅王朝,或者美利堅帝國,他們擁戴華盛頓做國王或者做皇帝。華盛頓給他回了一封信,你如果對你所效忠的國家和我本人還有一點點尊重的話,以後不要說這種話了,我不認識你了,咱倆斷交。這就跟那個老部下斷交了,但是華盛頓將軍看到國家這麼亂他也很著急,怎麼辦呢?於是他把各州的代表叫到費城,咱開會商量商量吧。12州多數齊集費城,吵了四五個月的架,華盛頓將軍就在那兒聽,並不發言,讓大家吵。吵吵吵,你提條件我也提條件,最後找到一個利益的契合點,就頒布了1787年憲法,美國就作為一個聯邦,而不是一個邦聯存在。

    美國1787年憲法,第一個特點,就是建立了一個聯邦制共和國,這是人類歷史上最早的聯邦制共和國。一直到今天美國憲法依然有效,可見美國的政治是建立在這種超穩定機構之上的。開國元勳們把規則全都制定好了,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但與時俱進也得分什麼事,你說大家準備坐公交車,怎麼買票這個規定應該是在上車之前就制定,咱按道路的遠近,你一上車你反悔了,咱按體重算錢,你這不缺德嗎,所以這個東西沒法弄了,道理是一樣的。美國是一個聯邦制共和國,1787年憲法首先確立了聯邦政府有政治、經濟、軍事、外交大權的權力。美國它是一個國家,有一個首都、一面國旗、一部憲法、一支軍隊、一種貨幣,這叫聯邦。

    邦聯是什麼樣?聽說過獨立國家聯合體嗎?解體蘇聯之後,產生了一批怪胎,叫獨立國家聯合體。這是一個典型的邦聯,沒有一部統一的憲法,沒有一支統一的軍隊,各國各自為政,這叫邦聯,今天世界上最大的邦聯應該是英聯邦,澳大利亞、新西蘭、加拿大都是英女王為國家元首,但是這些國家聽英國的嗎?不可能嘛,英聯邦就是世界上最大邦聯國家,包括印度和孟加拉,孟加拉我不知道,印度和巴基斯坦都是英聯邦成員國,所以首先建立一個聯邦共和國,美國是中央跟地方政府分權,咱們中國是中央集權,河南省衛生廳直屬中央衛生部,咱們是集權國家,美國是分權國家,聯邦政府有聯邦政府的權力,地方政府有地方政府的權力。

    新警察故事

    地方政府的權力最突出地表現在司法和教育上。司法上面,50個州,有50種警察制服,有棕的、藍的、黑的,有大蓋帽,有牛仔帽,有盔式帽,各種各樣。在洛杉磯一個城市有四種制服可以對你執法:聯邦特工、州警、市警、縣警。四種執法者的制服都不一樣,除非那種跨州的大案,才有聯邦特工來偵破。有的州有死刑,有的州沒有死刑,這就是問題。我在死刑州殺了人,我逃到沒死刑的州就沒事了,因為這個沒死刑的州不會向有死刑的州引渡壞人。引渡就是讓你送死去,你看國與國之間有引渡,它州與州之間也得引渡。有的州死刑是槍斃,有的是打毒針,有的是坐電椅,還有吊死的,方式都不一樣。

    教育方面是各州隨便。裡根總統的時候想取消教育部,沒必要有教育部,因為各州教育都是各州的人自己搞,弄一教育部幹嘛,也沒高考出題的任務,也不培訓老師,也不是規定老師必須考計算機、英語,沒這規定,沒這規定要它幹嘛,取消了得了。美國人開玩笑,說羅德艾蘭小州,這個州長他上廁所很著急,他衝進廁所一看就一個坑,總統在那蹲著呢,他就把總統拎起來,去,我先來。為什麼?這倆有誰大誰小那一說嗎?沒有。總統跟州長沒有誰大誰小,咱中國人就老琢磨你省長哪裡有總理大,人家沒有這麼一說。美國是分權的國家,它沒有這種集權的概念,這是它的憲法第一個特點,建立一個聯邦制共和國。

    第二個特點,就是在人類歷史上第一個實踐了三權分立的這麼一部憲法,三權分別是立法權、司法權和行政權。美國的立法權由國會來掌握,國會分成參、眾兩院,參議院英文叫Senate。一個州兩個議員,今天美國的參議院應該有100個議員了,但是它是由副總統兼任參議院院長,沒有投票權,所以有投票權的議員是99個。TheHouseofRepresentatives,咱們給它翻譯成眾議院,實際上就是人民大會堂。它是各州按比例產生眾議員,今天美國是435個眾議員,任期是四年,參議院議員的任期是六年,每兩年改選1/3。所以美國擁有投票權的立法議員是534個,這些人掌握著美國的立法權。

    美國的司法權由各級法院掌握,其中美國的最高法院是負責解釋憲法。你打離婚官司那兒可不管,那兒負責解釋憲法。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由總統提名,國會任命,除非瀆職,任期是終身的,到死算。所以裡根總統時代的那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雷蒙德98歲了,那哥兒們估計連自己姓什麼都忘了,還在那當法官。然後你看什麼事應該老頭干?法官應該老頭兒干,歐洲、美國你見過年經的法官嗎?基本都是白髮蒼蒼當法官,審案子就是看經驗。你說我能把法律條文背下來,那沒用,你就是一台電腦。審案子主要是靠經驗,有些案子它沒有法律的規定,它就是你以前審過,成立就可以作為這個,以前怎麼審,我現在還怎麼審,所以法官應該歲數大,咱們國家好多30多歲的,軍隊轉業沒事幹了,讀本法律常識當法官去了,當然這都是前幾年的事兒,現在也與時俱進了。

    第三個是行政權,這個權力屬於總統。美國沒有總理,總統跟總理是一個人,既是武裝部隊最高統帥,又是國家元首,還是政府首腦。美國的國務院相當於我們的外交部。美國在它剛剛獨立的時候,就是第一屆聯邦政府組成的時候,美國的內閣只有三個部:財政部、戰爭部、國務院。最小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你政府越小你的老百姓的負擔就越少,所以美國有這樣的一種規定,形成三權分立的政體。1789年華盛頓將軍就任美國的第一任總統,那一年7月歐洲爆發了法國大革命。華盛頓將軍就任總統是4月,所以就明顯地看出,美國的革命比法國要早,華盛頓將軍當了兩任,還能接著往下當,只要有人選你就可以繼續。有沒有人選他?當然了,都不用選,誰敢跟他競爭,跟國父競爭你作呢。你袁世凱跟國父競爭,你這不是作嗎。但是華盛頓將軍說,我為國家服務了八年,沒有任何功勞,犯了不少錯誤,所以我不能再干了,我要給我後來人以改正我錯誤的機會,我的錯犯的太多就改不過來了。

    華盛頓將軍之後,繼任的是副總統亞當斯。亞當斯就幹了一任,再競選的時候就有人給他潑髒水,擱在今天兩人競選,互相潑髒水很正常嘛,但是亞當斯是那種典型的老派紳士,坦蕩君子,你給我潑髒水是吧,我為了證明我的清白,我走,我回家了,什麼總統不總統的,我不幹了。接下來的第三任總統就是傑弗遜,《獨立宣言》的起草者。他幹完了兩任,還能不能再干?能,隨便,想幹幾任干幾任。但是傑弗遜說華盛頓將軍開創了一個偉大的先例,我將追隨他,有更多的先例就會成為慣例,使那些妄想延長任期的人無計可施,所以他干了兩任也不幹了,這樣在美國就形成一個不成文的規定,總統最多只能幹兩任。你牛你有國父牛嗎?國父干了兩任就下去了,你腆著臉在那坐著合適嗎?唯一的例外是二戰時期的富蘭克林?羅斯福,就是小羅斯福,他是連著四任。那會兒沒有法律規定說不能,所以他連著四任也沒人說,干滿了三任,第四任剛一當上他就死了。

    二戰後美國的憲法修正案就規定,總統只能兩任,甭管克林頓怎麼優秀,布什如何如何糟糕,只能兩任。所以說美國的政治結構它為什麼穩定,我記得克林頓卸任那幾年,就是布什剛當總統那幾年,非洲有一個國家叫扎伊爾,現在改名叫剛果金,那個國家的獨裁者叫蒙博托,被部下把手指頭都切下來,幹掉了,跟凌遲了差不多。那件事當時在非洲是挺大的事。後來克林頓總統就評價這件事說,我上大學的時候他是總統,我當律師的時候他是總統,我當州長的時候他是總統,我當總統的時候他依然是總統,我不當總統了他還是總統。你幹的時間太長了,你是扎伊爾人民心中最紅最紅的太陽,你什麼時候落山,那我要接班我就只能把我幹掉,我就搞個政變之類的,爭個權。你要是四年、八年乖乖滾蛋,我用得著幹掉你嗎?所以這種民主不光對人民有好處,對統治者也是一種保護。你說我對政府不滿,我上法院告它去。你總比在政府門口扔石頭,給某某局燒了強吧,沒準兒判下來不定向著誰呢,所以民主不光是對人民,對統治者也有好處,是值得為之奮鬥的這麼一個東西。這是我們說的美國的立法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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