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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章 有些話必須要鼓起勇氣說 文 / 蔡智恆

    送走秀枝學姐後,柏森更安靜了。

    有天晚上,柏森突然心血來潮,買了幾瓶啤酒,

    叫我陪他到以前住的宿舍走走。

    我們敲了1013室的門,表明了來意,裡面的學弟一臉驚訝。

    摸摸以前睡過的床緣和唸書時的書桌後,我們便上了頂樓。

    爬到宿舍最高的水塔旁,躺了下來,像以前練習土風舞時的情景。

    "可惜今晚沒有星星。"柏森說。

    "你喝了酒之後,就會有很多星星了。"我笑著說。

    "菜蟲,我決定到美國念博士了。"柏森看著夜空,突然開口說。

    "嗯……"我想了一下,"我祝福你。"

    "謝謝。"柏森笑了笑,翻了身,朝向我,

    "菜蟲,你還記不記得拿到橄欖球冠軍的那晚,我問你,我是不是天生的英雄人物這件事。"

    "我當然記得。事實上你問過好多次了。"

    "那時你回答:你是不是英雄我不知道,但你以後絕對是一號人物。"

    柏森歎了一口氣,"菜蟲,真的謝謝你。"

    "都那麼久以前的事了,還謝我幹嗎。"

    "受到父親的影響,我一直很想要出人頭地。"柏森又轉頭向夜空:

    "從小到大,無論我做什麼事,我會要求自己一定要比別人強些。"

    柏森加強了語氣:"我一定,一定得出人頭地。"

    我沒答話,只是陪著柏森望著夜空,仔細聆聽。

    柏森想與眾不同,我卻想和大家一樣,我們有著不同的情結。

    因為認識明菁,所以我比較幸運,可以擺脫情結。

    而柏森就沒這麼幸運了,只能無止境地,不斷往上爬。

    突然從空中墜落,柏森的心裡,一定很難受。

    "柏森,出去飛吧。你一定會比別人飛得更高。"我歎口氣說。

    "呼……"過了很久,柏森呼出一口長氣,笑了笑,"心情好多了。"

    "那就好。"我也放心了。

    "菜蟲,可以告訴我,你喜歡的人是誰嗎?"

    "方荃。"

    "為什麼不是林明菁?"

    "我也不知道。可能我失去理性,瘋了吧。"

    "你為什麼說自己瘋了?"

    "因為我無法證明自己為什麼會喜歡方荃啊。"

    "菜蟲啊,念工學院這麼多年,我們證明過的東西,難道還不夠多嗎?你竟連愛情也想證明?你難道忘了以前的辯論比賽?"

    "嗯?"

    "我們以前不是辯論過,"談戀愛會不會使一個人喪失理性"?"

    "對啊。"

    "你答辯時,不是說過:如果白與黑之間,大家都選白,只有一個人選黑。只能說他不正常,不能說不理性。正不正常是多與少的區別,沒有對與錯,更與理不理性無關"

    沒錯啊,我為什麼一直想證明我喜歡荃,而不是明菁呢?

    我心裡知道,我喜歡荃,就夠了啊。

    很多東西需要證明的理由,不是因為被相信,而是因為被懷疑。

    對於喜歡荃這件事而言,我始終不懷疑,又何必非得證明它是對的呢?

    就像我內心相信太陽是從東邊出來,卻不必每天清晨五點起床去證明。

    我終於恍然大悟。

    我決定不再猶豫。

    只是對我而言,告訴一個愛自己的人不愛她,

    會比跟一個不愛自己的人說愛她,還要困難得多。

    所以我還需要最後的一點勇氣。

    柏森要離開台灣那天,我陪他到機場,辦好登機手續後,他突然問我:

    "菜蟲,請你告訴我。你技師考落榜那晚,我們一起吃火鍋時,你說:台灣的政治人物,應該要學習火鍋的肉片。那到底是什麼意思?"

    柏森的表情很認真,似乎這是困擾他多年的疑惑。

    "火鍋的湯裡什麼東西都有,象徵著財富權勢和地位的染缸。政治人物應該像火鍋的肉片一樣,絕對不能在鍋裡待太久,要懂得急流勇退,過猶不及的道理。"

    "菜蟲。你真的是高手。那次的作文成績,委屈了你。"

    柏森恍然大悟,笑了一笑。

    "柏森。你也是高手。"

    我也笑了一笑,畢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如果沒有意外,那次的作文,是我最後一次為了比賽或成績寫文章。

    "同被天涯炒魷魚,相逢何必互相誇。"

    柏森突然哈哈大笑。

    荃說得沒錯,聲音是會騙人的。

    即使柏森的聲音是快樂的,我還是能看出柏森的鬱悶與悲傷。

    "柏森,你還有沒有東西忘了帶?"

    "有。我把一樣最重要的東西留在台灣。"

    "啊?什麼東西?"我非常緊張。

    柏森放下右手提著的旅行袋,凝視著我,並沒有回答。

    然後緩緩地伸出右手,哽咽地說:

    "我把我這輩子最好的朋友留在台灣了。"

    像剛離開槍膛的子彈,我的右手迅速地緊握住柏森的手。

    我們互握住的右手,因為太用力而顫抖著。

    認識柏森這麼久,我只和他握過兩次手,第一次見面和現在的別離。

    都是同樣溫暖豐厚的手掌。

    大學生活的飛揚跋扈,研究生時代的焚膏繼晷,工作後的鬱悶挫折,這九年來,我和柏森都是互相扶持一起成長。

    以後的日子,我們大概很難再見面了。

    而在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可能會由朋友轉換成妻子和孩子。

    想到這裡,我突然感到一陣莫名的悲哀,於是激動地抱住柏森。該死的眼淚就這樣流啊流的,像從地底下湧出的泉水,源源不絕。

    我27歲了,又是個男人,不能這樣軟弱的。

    可是我總覺得在很多地方我還是像個小孩子,需要柏森不斷地呵護。

    柏森啊,我只是一株檞寄生,離開了你,我該如何生存?

    "菜蟲,我寫句話給你。"

    柏森用右手衣袖猛擦拭了幾下眼睛,蹲下身,從旅行袋裡拿出紙筆。

    "來,背部借我。"

    我轉過身,柏森把紙放在我背上,窸窸窣窣地寫著。

    "好了。"柏森將紙條對折兩次,塞進我襯衫的口袋。

    "我走了,你多保重。"

    我一直紅著眼眶,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柏森走後,我把紙條打開來看,上面寫著:

    "愛情是一朵生長在懸崖絕壁邊緣上的花,

    想摘取就必須要有勇氣。"

    ——莎士比亞

    第四棵離開我的寄主植物,柏森,給了我最後的一點養分-勇氣。

    流行歌手梁靜茹唱得沒錯,"我們都需要勇氣,去相信會在一起。"

    我以前公司的主管也沒錯,"我們都需要勇氣,去面對高粱紹興。"

    原來有些話我必須要鼓起勇氣說。

    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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