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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流浪遇見神 文 / 蔡康永

    「怎麼一下見神,一下見鬼的?

    你到底是流浪到哪裡去了啊?」

    「我要是知道,那還叫流浪嗎?」

    我的室友,安德烈·象牙,不呼吸免費的空氣,只呼吸大麻。

    安德烈·象牙,英國人,白種人,蒼白如紙的白種人,淡金鬍渣、黑眼圈,性感的黑眼圈。

    象牙小時候演過一部電影,「他鄉異國」,英國片,講一個貴族式寄宿學校長大的男生,怎麼一路變成***的故事。象牙在電影裡是小配角,有一場主角被殘酷鞭打屁股的戲,象牙小朋友演的是圍觀的小學弟之一,連開口說對白的機會都沒有。可是不知怎麼搞的,我竟然記得那張臉,等到開學前,我去UCLA的學生住宿服務中心報到時,服務中心把安德烈·象牙分配給我當室友,他們安排我們見面互相聊聊,然後問我同不同意,我看看象牙,暗暗感到沒道理的熟悉,就點頭說好,我哪會想到這熟悉感覺並不涉及什麼前世記憶,只不過是我看過他小時候演的電影而已。

    *

    安德烈·象牙當然已經長大了,大到能進研究所,只是他的臉還是跟小時候很像。他很驚訝我記得那部電影,可是他沒興趣多談他的童星生涯:「那只是我的嬉痞老媽,出賣孩子,好換取更多上等大麻的犯罪記錄之一罷了。」這是他為他演的電影下的註腳。聽起來,他們家的習慣就是用大麻當作「度量衡單位」。

    安德烈·象牙的大麻道具很多,有些我從沒見過。其中最有派頭的,是一對水煙筒,器形是圓肚長頸的玻璃瓶,圓肚裡裝水,長頸的開口就用來對住嘴,圓肚上方突出小盞,用來塞大麻煙葉絲。這個水煙筒吸起來呼嚕有聲,我常看象牙跟他的女朋友兩人,在客廳昏暗燈光下對抽,煙絲燃起火星、煙水咕嚕咕嚕波動,我會在剎那間以為誤闖了印第安酋長的帳篷。

    屋裡經常瀰漫大麻味道,這並不大困擾我,空氣是有點混濁,可是離「伸手不見五指」還是有很大的距離。我又很少有機會待在住處,我甚至有點懷疑瀰漫家中空氣裡的大麻,是不是暗中令我心情放鬆,比較少為了拍片出狀況而發脾氣。

    *

    當然還是有令我困擾的地方:比方說,接電話。

    象牙室友吸了大麻以後,會變得很喜歡搶接電話,每次家裡電話鈴響,他就跑去笑嘻嘻的接起來,跟對方有說有笑了兩三句以後,就把電話掛了,問他是打來找誰的,他笑嘻嘻的說:「不知道。」

    另一件煩人的事情,是看電視。如果是在看搞笑的脫口秀或是喜劇,吸大麻的人嘻嘻哈哈亂笑一陣,倒也有助氣氛,可是有時候看新聞,象牙跟象牙女友兩人照樣對著電視上的主播指指點點,嘻嘻哈哈——

    「……加州州長表示,消費稅的調整……」「嘻嘻,加州州長……」象牙室友指著畫面笑,「哈哈哈,消費稅,哈哈哈……」象牙的女友也加入。

    電視裡的主播,繼續正經的播報著:「……這新車的駕駛座氣囊,據說在啟動時間上……」又來了,「嘻嘻嘻……這款車,有……有氣囊!哇,哈哈哈哈……」他們兩人又笑做一團,好像氣囊是全世界最好笑的東西。

    大概就是這樣子看新聞的,嚴格說也沒什麼不好,只是回想每則新聞的畫面,總是伴隨著嬉笑罷了。

    *

    安德烈·象牙進的並不是電影製作的研究所,他進的是醫學院的藥學研究所,研究麻醉藥物的。我覺得他這也未免做得太明顯了一點。

    「安德烈·象牙,你真的是來研究麻醉藥的嗎?你確定你不是來研究迷幻藥的嗎?」我問他。

    「康永,虧你還是來自神秘璀璨的東方,嬉痞之祖寒山子的故鄉,竟然會妄想要分開麻醉藥根迷幻藥?麻醉藥解放你的痛苦,迷幻藥解放你的靈魂。你知不知道東南亞最近走紅一種藥,是我們藥界專門給獸醫閹狗時用的麻醉藥?萬流歸宗,沒有人是孤島,分什麼麻醉和迷幻藥?」

    「你的祖國,英國,有悠久的嗑藥傳統,你又何必跑到加州來研究迷幻藥?」我問。

    「迷幻藥的研究嘛,沒錯,我們英國算是領導過一點風騷,大小說家赫胥黎寫的《眾妙之門》,正是研究LSD的老經典……」

    「咦?《眾妙之門》是那個赫胥黎寫的?」

    「是啊,就是寫《美麗新世界》的赫胥黎寫的啊。」

    「UCLA電影系出過一號超級搖滾巨星,叫吉姆·摩裡遜,不就組過一個樂團,叫做『眾妙之門戶』的?」我問。

    「正是,就是吉姆·摩裡遜向我們英國的赫胥黎大老致敬,感謝赫胥黎一掌推開了LSD的眾妙之門。」

    「象牙室友,我們這位吉姆·摩裡遜,後來是嗑藥嗑到掛的吧?」我問。

    「康永,你們東方不是早就瞭解生命是週而復始的循環嗎?摩裡遜的搖滾生命,因LSD而始,由LSD而終,不是再合適不過了嗎?什麼叫『嗑藥嗑到掛』呢?」

    「你不覺得摩裡遜可以活久一點嗎?如果大家這麼喜歡他的音樂?」我問。

    「嗯,我不知道……活久一點……發胖,變老,變無聊……這樣好嗎?這樣,我們就沒有吉姆·摩裡遜燦爛燃燒的傳奇了……」

    *

    我漸漸發現象牙當初願意跟我做室友,恐怕跟我是東方人很有關係,他說不定以為我來自的地方還有鴉片鋪哩。他要是知道我連鴉片都沒看過,一定很失望。

    「象牙君,當初搭配室友的時候,我們兩個開出來的征室友條件,不是都有一條『不抽煙』嗎?」

    「是啊,有啊,怎麼?康永,你想破戒抽煙嗎?」

    「我抽煙?……不是我想抽,是你在抽,你抽了很多次了呀。」

    「我抽的是大麻,不是香煙。香煙會害人得癌症,大麻不會。大家不找抽香煙的當室友,是因為吸到二手煙會得癌症,死翹翹。吸到二手大麻,不會死翹翹,只會輕飄飄,如果你在征室友的時候,聲明你常在屋裡抽上等大麻,我保證想當你室友的人,會排隊排到我們巷口去。」

    「象牙君,大麻並沒保證不會致癌,只是抽大麻的人都不公開,所以沒有足夠的醫學追蹤記錄而已。大麻說不定導致更多可怕的後遺症呢?」

    「康永,大麻的罪還沒定,連可供加上去的罪名,都還沒找到,可是你睜開眼睛看看,抽香煙致癌,是已經確定了的。結果香煙還是滿街在買,還可以打廣告;喝醉酒開車會撞死人,是已經確定了的。結果酒也照樣滿街在賣,廣告打得比香煙還厲害。定了死罪的香煙跟烈酒,沒人當一回事,反而是根本沒定罪,連罪名都還沒找到的大麻,即不准合法買賣,更不可能打廣告,連口袋裡藏一朵大麻的花,都可以判你去坐牢。康永,你不覺得這很可笑嗎?」

    我聳聳肩:「世界本來就很可笑。」

    「那你要不要加入我?你來自神秘璀璨的東方,嬉痞之祖的故鄉,你試都不試大麻,這是你們中文說的『自絕與天地』啊!」

    「象牙君,我不要試大麻,我不要輕飄飄,我沒有空放鬆,我沒有空看著電視新聞傻笑,我沒有空笑嘻嘻地接了電話然後忘記到底是誰打來的;我們班上每個人都神經緊繃到快斷掉,劇本寫不出來,演員演不出來,特效做不出來,燈光打不出來,每件事都讓我們瀕臨崩潰邊緣……」

    安德烈·象牙絲毫不激動,心平氣和。

    「怪不得電影界的人,不拍電影的時候就猛嗑藥,原來是拍電影的時候繃太緊了。」她同情的說。

    「象牙君,你們醫學院也超競爭的,你怎麼能這麼放鬆?」

    「放鬆,不見得成績會不好。」象牙君緩緩移腿,來了個觀音跌坐。「就算成績不好,大不了轉到節奏慢一點的學校去。」

    我想大概少林寺的節奏比較適合象牙君吧。

    「我們加州大學,也就是人稱的UC,共有九所分校,這九所分校當中,學術地位最高的,是UC柏克萊分校,即赫赫有名的伯克萊大學是也。至於最常被報道的分校,則是UC洛杉磯分校,即我們UCLA是也,常被報道,是因為老跟電影、足球、名人急診的新聞沾上邊。可是,UCLA九所分校中,隱而不顯、曖曖含光,只有『內行人』知道的,你知是哪一所分校嗎?」

    「不知。」我回答:「難道有一所UC大麻分校嗎?」我冷笑一聲。

    「呀!果然是來自東方有智慧的人!」他歡然撫掌:「加州大學,校名以UC開頭的九所分校當中,默默無聞的UC聖塔菰滋分校,正是迷幻藥大師們的大本營也!」

    *

    我一聽這話,腦中立刻浮現彼校被迷霧包圍,校園中儘是行屍走肉背著書包,四下飄蕩的景象。

    這並不是完全沒有根據的亂想。跟象牙君合住一屋以後,有次開車去超市的路上,看見停車上出現一輛破遊覽車,車上魚貫走下一群人,看起來並不太老,可是每一位都眼神渙散,腳步虛浮。我起先也不知道他們是何方人物,還以為是療養院一類的機構載病患出來「放風」,讓大伙出門走動走動,呼吸新鮮空氣的。

    誰知這一車怪人,竟讓當時在我旁邊的象牙君非常興奮。他壓低嗓門說:

    「康永,你知道這一車是什麼人嗎?」

    「什麼人?」我反問:「看起來都有點故障的樣子,是一群退休的拳擊選手出來開同學會嗎?」

    「我知道他們的樣子很恐怖,可是他們是有『主人』的,不是隨隨便便的流浪漢哦。」象牙君說。

    「他們的『主人』是誰?」

    象牙君正一正臉色,凜然回答我:「這群人的主人,乃是『感恩的死人』。」

    「『感恩的死人』?」我噗嗤一笑。「活著的人,感恩來感恩去的也就罷了,都死人了還要感恩,會不會太累?」

    「『感恩的死人』,這個搖滾樂團,乃是魔界老祖,迷幻藥境銷蝕腦汁之王。這個樂團唱的歌,都是用來歌頌迷幻藥之王,LSD的。」他說。

    「他們的歌好聽嗎?」我問。

    「他們的歌,是LSD的聖歌。聖歌就是聖歌,不好聽是應該,好聽是恩典。」象牙君說。

    「那,這一遊覽車裝的,就是『感恩的死人』的感恩的信徒了。」

    「樂團最紅的時候,有幾十輛遊覽車的信徒跟著全國跑,樂團巡迴到哪,這些遊覽車就跟到哪;車子開到哪,LSD就嗑到哪;幾十年搞下來,樂團也老了,信徒也老了,吃不下那麼多LSD的,就閃了;吃得下那麼多LSD的,就死了;介於吃不下與吃得下之間的,就是你看到的這一車『存貨』了。」

    「這些『存貨』好像連路都走不好了,好悲慘。」我望著這些追隨「感恩的死人」晃蕩半生的信徒,有的在路邊買了冰淇淋,卻吃得很慢,冰淇淋漸漸融化,讓我聯想到他們的腦子。

    安德烈·象牙也看著他們,眼中卻流露奇異情感:「康永,也許他們並不是很悲慘。」

    「他們這樣還不悲慘?」

    「也許他們很幸福。」

    「他們這個樣子,怎麼可能幸福?」我說。

    「他們只是把這個鬼樣子,留在這個世界,也許他們早就『移民』到幸福的那個世界去了。」

    我看看蒼白象牙君,沒有再回嘴。如果要搞成這個鬼樣子才幸福,幸福的代價可挺大的。

    不過,誰知道呢,非洲少女把十幾個金環框在脖子上,搞到金環拿掉,頭就抬不起來,說不定心裡也覺得幸福呢。

    *

    自從親眼目睹「感恩的死人」歌友會之後,我知道了LSD確實會讓有些人鍾情一輩子。所以這時聽象牙君說我們加州大學會有一所分校,竟號召了大批對LSD不能忘情的學者,似乎也很順利成章。

    LSD,一九四三年,被化學家赫夫曼合成出來。當然,赫夫曼之前,一定早有高人搞出過類似的東西,可能是印第安的巫醫,可能是南北朝時,煉丹的道士。我就很懷疑竹林七賢他們那幫人玩的「五石散」又能讓人飛昇成仙,又會讓人過量致死,是在很LSD。

    LSD出現以後,越來越多名流學者為之傾倒,他們覺得這貼魔藥似乎能打開腦中寶庫,消弭恨意,引發人類對和平的無盡嚮往。這對於備受世界大戰摧殘的世界來說,是何等珍貴的靈丹妙藥,於是各大學鼓勵化學家開發研究。像出版《時代》和《生活》雜誌的路氏家族,如此德高望重,權傾一時的文化掌門人,尚且很起敬的出大錢,贊助哈福大學教授提摩西·靈蕊,要他好好研究LSD,造就了學術界一代迷幻大師。

    這都已是四、五十年前的事了。然而,拜我像牙君室友之賜,我竟然跟著位傳奇的提摩西·靈蕊,發生了跨越時空的聯繫。故事開始於,我喝下一杯可樂。

    *

    聊起這所加州大學的聖塔菰滋分校,象牙室友倒給我一杯可樂,裝在玻璃杯,還加了冰塊,叮噹作響。

    這很可疑——丟給我一罐可樂,讓我自己拉開,這才正常。竟然會替我倒好在杯裡,還代加了冰塊,我應該立刻就起疑的。

    可是我沒有任何懷疑,咕嚕咕嚕就把可樂灌了下去。我的腦子,正被「迷幻大學」的奇特概念給塞滿了,哪會在乎可樂的事。

    「照你的說法,這所加州大學的聖塔菰滋分校,連教授們都整天在嗑藥囉?」我問。

    「他們不必整天嗑藥,他們只是用心研究迷幻藥。」象牙君瞟我一眼:「難道法學院的教授整天都去犯法、醫學院的教授整天都打針吃藥嗎?」他拿了四、五本書給我看,都是三、四十年前的舊書,作者照片看起來都挺神氣的,不是哈佛,就是耶魯的年輕教授。

    「這些人現在都聚到聖塔菰滋去?」我問。

    「嗯……如果還有點神智的話……」

    「那這位提摩西·靈蕊呢?他現在也在聖塔菰滋分校嗎?」我問。

    「不,康永,他不在聖塔菰滋,他在你剛剛喝掉的這杯可樂裡。」象牙君指指我手上的空杯子。

    「我不懂你的意思?」我很困惑看看受傷的空杯子,裡面除了半融化的冰塊,什麼都沒有。

    「康永,LSD大師提摩西·靈蕊,已經死了。」

    「那又怎樣?」我問。「為什麼他會在我的可樂裡?」

    「康永,我剛剛把靈蕊大師的骨灰,溶在你的可樂裡,親愛的康永,恭喜你,你已經跟大師合而為一了……」象牙君舉杯祝賀我。

    我張大嘴巴,好幾秒說不出話來。

    「……象,象牙君……你給我喝骨灰?……你,你怎麼……」

    「你不先謝謝我嗎?康永,」他瞇起眼睛:「你知道這有多珍貴嗎?你知道有多少人願直接用鼻子把大師的骨灰吸進他們的靈魂裡面嗎?」

    我比較鎮定下來,我露出微笑:「我差點被你騙到了,你怎麼可能有靈蕊大師的骨灰,哈哈……」

    *

    「康永,你知道靈蕊大師埋葬在哪裡嗎?」他露出邪惡的笑容。

    「我怎麼會知道?……」我說,然後,我猛然回過神來:「天哪,你們這些信徒,難道真的跑去盜他的墓嗎?」

    「嘖嘖嘖,你想到哪裡去了?」象牙君搖搖頭:「靈蕊大師,並不是埋在地球上。」

    「不在地球?那在哪裡?」

    「在太空……」象牙君悠然神往的抬起頭來:「提摩西·靈蕊的骨灰,得到太空總署的特許,被攜帶到太空去,飄撒在無窮無盡的太空中了。他老人家在地球上被埋沒了這麼多年,畢竟最後能安葬在浩瀚宇宙之中,總算符合他一生迷幻的功業了。」

    我不由得也跟著象牙君的眼神,望向天空,想像著骨灰被彈射到外太空去,在虛空中爆散開來,像雪花,又像泡沫,在銀河星雲裡瞬間消逝不見。

    「這個方法不錯。」我說:「費用很高吧?」

    「是很貴,購買輛車的。」象牙君說:「不過,提摩西·靈蕊的信徒裡,多的是有錢人。你知不知道美國現在檯面上的人物,念大學時,正是LSD最走紅的時候,只要試過的人,總覺得欠了靈蕊這些人一點什麼吧。」

    我吁了口氣:「既然如此,我也很為你們家靈蕊大師感到高興,不管他現在正飄到木星還是金星的旁邊,只要他沒飄到我的肚子,我就祝福他早日超生,生生不息。」

    「康永,你怎麼不相信我呢?」象牙君從口袋掏出一支比牙籤粗一點的小玻璃管來:「這就是靈蕊大師的骨灰,我剛剛忍痛撒了兩粒在你的可樂裡。」

    「不是都灑在外太空了嗎?」我很錯愕。

    「嘻嘻,太空只撒了一小部分,太空艙空間很有限的。」象牙君拿出一份證明文件給我看:「這個偷偷把骨灰賣出來的人,是替靈蕊大師執行遺囑的人的助理,靈蕊的骨灰其實只能像征的裝一些在罐裝彈頭裡,發射進太空,還剩了一大堆骨灰,也不知道要怎麼辦,他們幾個執行遺囑的人,就各自瓜分去了。這傢伙分到的量,被他裝成五百隻這種小玻璃管賣給知道的人。」

    真的是有人賣,就有人買。教宗走過的地毯,也能被剪成一小塊一小塊,裱起框來賣。貝多芬的一綹頭髮,都能上拍賣場去叫價,憑什麼迷幻大師的骨灰不能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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