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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篇 李斯 文 / 魯迅

    第五篇李斯

    秦始皇帝即位之初,相國呂不韋以列國常下士喜賓客,且多辯士,如荀況之徒,著書布天下,乃亦厚養士,使人人著其所知,集以為書,凡二十餘萬言,號曰《呂氏春秋》〔1〕,布咸陽市門,延諸侯游士賓客,有能增損一字者予千金。始皇既壯,絀不韋;又漸並兼列國,雖亦召文學,置博士,而終則焚燒《詩》《書》,殺諸生甚眾,〔2〕重任丞相李斯,以法術為治。

    李斯,楚上蔡人,少與韓非俱從荀況學帝王之術,成而入秦,為呂不韋舍人,說始皇,拜為長史,漸進至左丞相,二世二年(前二○八)宦者趙高誣以謀反,殺之,具五刑,夷三族。斯雖出荀卿之門,而不師儒者之道,治尚嚴急,然於文字,則有殊勳,六國之時,文字異形,斯乃立意,罷其不與秦文合者,畫一書體,作《倉頡》〔3〕七章,與古文頗不同,後稱秦篆;又始造隸書,蓋起於官獄多事,苟趨簡易,施之於徒隸也。法家大抵少文采,惟李斯奏議,尚有華辭,如上書《諫逐客》〔4〕云:

    「……必秦國所生然後可,則是夜光之璧,不飾朝廷;

    犀象之器,不為玩好;鄭衛之女,不充後宮;而駿良駃騠,不實外廄;江南金錫不為用,西蜀丹青不為采。……

    夫擊甕叩缻,彈箏搏髀,而歌呼嗚嗚快耳目者,真秦之聲也。鄭衛桑間,《昭虞》《武象》者,異國之樂也。今棄擊甕叩缻而就鄭衛,退彈箏而取《昭虞》。若是者,何也?快意當前,適觀而已矣。今取人則不然:不問可否,不論曲直,非秦者去,為客者逐。然則是所重者在乎色樂珠玉,而所輕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內,制諸侯之術也。……」

    二十八年,始皇始東巡郡縣,群臣乃相與誦其功德,刻於金石,以垂後世。其辭亦李斯所為,今尚有流傳,質而能壯,實漢晉碑銘所從出也。如《泰山刻石文》:

    「皇帝臨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飭。二十六年,初並天下,罔不賓服。親巡天下黎民,登茲泰山,周覽東極。

    從臣思跡,本原事業,祗誦功德。治道運行,諸產得宜,皆有法式。大義休明,垂於後世,順承勿革。皇帝躬聖,既平天下,不懈於治。……昭隔內外,靡不清淨,施於後嗣。化及無窮,遵奉遺詔,永承重戒。」

    三十六年,東郡民刻隕石以詛始皇〔5〕,案問不服,盡誅石旁居人。始皇終不樂,乃使博士作《仙真人詩》〔6〕;及行所游天下,傳令樂人歌弦之。其詩蓋後世遊仙詩之祖,然不傳。

    《漢書》《藝文志》著秦時雜賦九篇〔7〕;《禮樂志》雲周有《房中樂》〔8〕,至秦名曰《壽人》,今亦俱佚。故由現存者而言,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

    參考書:

    《史記》卷六《秦始皇帝本紀》,卷八十五《呂不韋》,八十七《李斯列傳》《全秦文》(清嚴可均輯)

    《中國大文學史》(謝無量)第二編第八章

    ※※※

    〔1〕《呂氏春秋》《史記·呂不韋列傳》載:「呂不韋乃使其客人人著所聞,集論以為八《覽》、六《論》、十二《紀》,二十餘萬言。

    以為備天地萬物古今之事,號曰《呂氏春秋》。布咸陽市門,懸千金其上,延諸侯游士賓客,有能增損一字者予千金。」

    〔2〕焚燒《詩》《書》《史記·秦始皇本紀》載,始皇三十四年(前213)丞相李斯上書:「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又載三十五年,始皇以諸生「為妖言以惑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咸陽」。

    〔3〕《倉頡》亦作《蒼頡》,古代字書。《漢書·藝文志》云:

    「《蒼頡》七章者,秦丞相李斯所作也;《爰歷》六章者,車府令趙高所作也;《博學》七章者,太史令胡母敬所作也:文字多取《史籀篇》,而篆體復頗異,所謂秦篆者也。」秦篆,亦稱小篆。隸書,由篆書簡化演變而成的一種字體。唐張懷瓘《書斷》云:「隸書者,秦下邦入程邈所作也。邈字元岑,始為縣吏,得罪始皇,幽繫雲陽獄中,覃思十年,益小篆方圓而為隸書三千字。奏之始皇,善之,用為御史。以奏事煩多,篆字難成,乃用隸書為隸人佐書,故曰隸書」(據《百川學海》本)。隸書系由古代隸人(胥吏)在書寫中逐步形成,程邈加以搜集整理,故有程邈創作隸書的傳說。

    〔4〕《諫逐客》即《諫逐客書》。《史記·李斯列傳》載:「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諸侯人來事秦者,大抵為其主游間於秦耳,請一切逐客。』李斯議亦在逐中。」斯乃上書,歷陳「客卿」對於秦之功績,分析逐客一舉之謬誤及其危害。奏上,「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復李斯官」。

    〔5〕刻隕石以詛始皇《史記·秦始皇本紀》載:「三十六年,熒惑守心,有墜星下東郡,至地為石。黔首或刻其石曰:『始皇帝死而地分。』始皇聞之,遣御史逐問,莫服,盡取石旁居人誅之,因燔銷其石。」

    〔6〕《仙真人詩》《史記·秦始皇本紀》載:東郡民刻隕石以詛始皇,「始皇不樂,使博士為《仙真人詩》,及行所游天下,傳令樂人歌弦之」。遊仙詩,借描述「仙境」以寄托作者思想感情的詩歌。

    《文選》列為詩的一類,收有西晉何劭、郭璞此類詩篇。

    〔7〕秦時雜賦九篇《漢書·藝文志》僅有「秦時雜賦九篇」一句,未載作者、篇名。

    〔8〕《房中樂》參看本書第六篇及其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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