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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禁用和自造 文 / 魯迅

    孺牛

    據報上說,因為鉛筆和墨水筆進口之多,有些地方已在禁用,改用毛筆了。〔2〕我們且不說飛機大炮,·美·棉·美·麥,都非國貨之類的迂談,單來說紙筆。

    我們也不說寫大字,畫國畫的名人,單來說真實的辦事者。在這類人,毛筆卻是很不便當的。硯和墨可以不帶,改用墨汁罷,墨汁也何嘗有國貨。而且據我的經驗,墨汁也並非可以常用的東西,寫過幾千字,毛筆便被膠得不能施展。倘若安硯磨墨,展紙舔筆,則即以學生的抄講義而論,速度恐怕總要比用墨水筆減少三分之一,他只好不抄,或者要教員講得慢,也就是大家的時間,被白費了三分之一了。

    所謂「便當」,並不是偷懶,是說在同一時間內,可以由此做成較多的事情。這就是節省時間,也就是使一個人的有限的生命,更加有效,而也即等於延長了人的生命。古人說,「非人磨墨墨磨人」〔3〕,就在悲憤人生之消磨於紙墨中,而墨水筆之製成,是正可以彌這缺憾的。

    但它的存在,卻必須在寶貴時間,寶貴生命的地方。中國不然,這當然不會是國貨。進出口貨,中國是有了帳簿的了,人民的數目卻還沒有一本帳簿。一個人的生養教育,父母化去的是多少物力和氣力呢,而青年男女,每每不知所終,誰也不加注意。區區時間,當然更不成什麼問題了,能活著弄弄毛筆的,或者倒是幸福也難說。

    和我們中國一樣,一向用毛筆的,還有一個日本。然而在日本,毛筆幾乎絕跡了,代用的是鉛筆和墨水筆,連用這些筆的習字帖也很多。為什麼呢?就因為這便當,省時間。然而他們不怕「漏鞍」〔4〕麼?不,他們自己來製造,而且還要運到中國來。

    優良而非國貨的時候,中國禁用,日本仿造,這是兩國截然不同的地方。

    九月三十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十月一日《申報·自由談》。〔2〕禁用進口筆,改用毛筆的報道,見一九三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大晚報》載路透社廣州電:廣東、廣西省當局為「挽回利權」,禁止學生使用自來水筆、鉛筆等進口文具,改用毛筆。〔3〕「非人磨墨墨磨人」語見宋代蘇軾《次韻答舒教授觀余所藏墨》一詩。

    〔4〕「漏鞍」鞍是圓形的酒器,漢代桓寬《鹽鐵論·本議》有「川源不能實漏鞍」的話;後人常用「漏鞍」以比喻利權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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