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節 文 / 史鐵生
五十七
應該為這樣的偷看平反昭雪。除了陷害式的偷看,世間還有一種「偷看」,比如寫作。寫作,便是迫於社會美德的圍困,去偷看別人和自己的心魂,偷看那被隱藏起來的人之全部。所以,這樣的寫作必「與社會美德有相當程度的隔絕」。這樣的偷看應該受到頌揚,至少應該受到尊重,它提醒著人的孤獨,呼喚著人的敞開,並以愛的祈告去承擔人的全部。
五十八
所以,別再到那孤獨的音符中去尋找靈魂,靈魂不像大腦在肉身中佔據著一個有形的位置,靈魂是無形地牽繫在那浩瀚的音樂之中的。
據說靈魂是有重量的。有人做過試驗,人在死亡的一瞬間體重會減輕多少多少克。據說那就是靈魂的重量。但是,無論人們如何解剖、尋找,「升天入地求之遍」,卻仍然是「兩處茫茫皆不見」。假定靈魂確有重量,這重量就一定是由於某種有形的物質嗎?它為什麼不可以是由於那浩瀚音樂的無形牽繫或干涉呢?
這很像物理學中所說的波粒二象性。物質,「可以同時既是粒子又是波」。「粒子是限制在很小體積中的物體,而波則擴展在大範圍的空間中」。它所以又是波,是「因為它產生熟知的干涉現象,干涉現象是與波相聯繫的」。我猜,人的生命,也是有這類二象性的——大腦限制在很小的體積中,靈魂則擴展得無比遼闊。大腦可以孤立自在,靈魂卻牽繫在歷史、夢想以及人群的相互干涉之中。因此,惟靈魂接近著「整體性知識」,而單憑大腦(或荷而蒙)的操作則只能陷於部分。
五十九
這使我想到文學。文學之一種,是只憑著大腦操作的,惟跟隨著某種傳統,跟隨著那些已經被確定為文學的東西。而另一種文學,則是跟隨著靈魂,跟隨著靈魂於固有的文學之外所遭遇的迷茫——既是於固有的文學之外,那就不如叫寫作吧。前者常會在部分的知識中沾沾自喜。後著呢,原是由於那遼闊的神秘之呼喚與折磨,所以用筆、用思、用悟去尋找存在的真相。但這樣的尋找孰料竟然沒有盡頭,竟然終歸「知不知」,所以它沒理由洋洋自得,其歸處惟有謙恭與敬畏,惟有對無邊的困境說「是」,並以愛的祈禱把靈魂解救出肉身的限定。
六十
這就是「寫作的零度」吧?當一個人剛剛來到世界上,就如亞當和夏娃剛剛走出伊甸園,這時他知道什麼是國界嗎?知道什麼是民族嗎?知道什麼是東、西方文化嗎?但他卻已經感到了孤獨,感到了恐懼,感到了善惡之果所造成的人間困境,因為有了一份獨具的心緒渴望表達——不管他動沒動筆,這應該就是、而且已經就是寫作的開端了。寫作,曾經就是從這兒出發的,現在仍當從這兒出發,而不是從政治、經濟和傳統出發,甚至也不是從文學出發。「零度」當然不是說什麼都不涉及,什麼都不涉及你可寫的什麼作!從「零度」出發,必然也要途經人類社會之種種——比如說紅燈區和黑社會,但這與從紅燈區和黑社會出發自然是不一樣。
一個漢人在伊甸園外徘徊、祈禱,一個洋人也在伊甸園外徘徊、祈禱,如果他們相遇並且相愛,如果他們生出一個不漢不洋或亦漢亦洋的孩子,這孩子在哪兒呢?仍是在伊甸園外,在那兒徘徊和祈禱。這似乎有著象徵意味。這似乎暗示了人或寫作的永恆處境,暗示了人或寫作的必然開端。什麼國界呀、民族呀、甲方乙方呀,那原是靈魂的阻礙,是伊甸園外的墮落,是愛願和寫作所渴望衝開的牢壁,怎麼倒有一種強大的聲音總要把這說成是寫作的依歸呢?
六十一
回到原來的話題吧。從人的「魂(波)腦(粒)二象性」——恕我編造此名,也是一種無知無畏吧——來看,人就不能僅僅是有形的肉身。就是說,生命既是有形的、單獨的粒子,又是無形的、呈相互干涉的波。甚至一個人的出生,一個承載著某種意義的生命之誕生,也很像量子理論的描述:「在亞原子水平上,物質並不確定地存在於一定的地方,而是顯示出『存在的傾向性』;原子事件也不在確定的時間以一定的方式發生,而是顯示出『發生的傾向性』。」「亞原子粒子並非孤立的實體,而只能被理解為實驗條件與隨後的測定之間的相互關係,量子論從而揭示了宇宙的一種基本的整體性。」人的生命,或生命的意義,也是這樣不能孤立地理解的,還是那句話,它就像浩瀚音樂中的一個音符,一個段落,孤立地看他不知所云,惟在整體中才能明瞭他的意義。什麼意義?簡單說,就是音符或段落間的相關相系,不離不棄,而這正是愛的昭示啊!
六十二
那麼,靈魂與思想的區別又是什麼呢?任何思想都是有限的,既是對著有限的事物而言,又是在有限的範圍中有效。而靈魂則指向無限的存在,既是無限的追尋,又終歸於無限的神秘,還有無限的相互干涉以及無限構成的可能。因此,思想可以以來理性。靈魂嫩,當然不能是無理性,但他超越著理性,而至感悟、祈禱和信心。思想說到底只是工具,它使我們「知」和「知不知」。靈魂則是歸宿,它要求著愛和信任愛。思想和靈魂有其相似之處,比如無形的干涉。但是,當自以為是的「知」終於走向「知不知」的謙恭與敬畏之時,思想則必服從乃至化入靈魂和靈魂所要求的祈禱。但也有一種可能,因為理性的狂妄,而背離了整體和對愛的信任,當死神必臨之時,孤立的音符或段落必因陷入價值的虛無而惶惶不可終日。
病隙碎筆6
一
一個人對一個人說(碰巧讓我聽見):「他們提倡愛,可他們掙的錢可不比誰少。」「他們」不知是指誰,我聽了心裡卻忽悠悠的一下子沒了著落。我知道這問題我心裡一直都有,只是敷衍著,迴避著,就像小時候聽見死,心裡黑洞洞的不敢再想。我不能算是窮人,也沒打算把財產都捐獻出去,可我像「他們」一樣,自以為心存愛願。也許是要為自己辯護,也許不完全是,覺得這問題是得認真想想了。
這問題的完整表述是這樣:對所有提倡愛並自信懷有愛願的人來說,當世界上還有很多人比你貧窮,因而生活得比你遠為艱難的時候,你的愛願何以落實?或者說,當他人的貧困與你的相對富足並存之時,你的愛願是否踏虛蹈空?甚至,你的提倡算不算是一種虛偽?
二
這確實是個嚴峻的問題,不容含糊的問題。但想來,這還會是一個令多數人陷於尷尬的問題。因為你很少可能不是一個相對富足的人,因為貧困之下還有更貧困,更貧困之下還有更更貧困;差別從未在人類歷史上消滅過,而且很難想像它終於會消滅。還有一層,貧困的位置其實是誰都不喜歡的,一有機會,這位置很少有人願意留給自己。這樣,依照前述邏輯,還有幾個人敢說自己心懷愛願呢?還有多少愛願敢說是腳踏實地呢?甚至,愛願,還剩下多少腳踏實地的機會呢?然而愛願是要宏揚與實踐的,是要蔚然與恆久的呀。可要是依照前述邏輯,愛願,或愛的信奉,就只少數人夠資格享有它了,而且還是在一個隨時希望放棄這資格的時間段裡。
三
然而,這種注定是少而臨時的資格,這種僅以貧富為甄別的愛願,還是人類亙古期盼的那種愛願嗎?不錯,人應當互愛互助,應當平等,為富不仁是要受到譴責的。但是,當受譴責的是「不仁」,而非「為富」呀。請稍微冷靜些,想一想被溺愛慣壞的孩子吧——愛願若僅意味著貧富的扯平,它不會成為游手好閒者的倚賴嗎?它不會成為好吃懶做者的溫床嗎?甚至,它不會驕縱出覬覦他人勞動成果的賊目與偷手嗎?
於是乎還有一件事也就明白了:在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年代,愛願何以越來越稀疏,越狹隘。最後竟弄到荒唐滑稽的地步。比如曾經有過這樣的事:公交車上上來一位老人,是否給他讓座也要先問問他是貧農還是地主,是工人還是工賊。
四
為貧困者捐資,無疑是愛願的一種實踐,但這就能平定前述那嚴峻的一問嗎?先看看捐資之後怎樣了吧。捐資之後,捐資者與受捐者就一樣富有了嗎?大半不會。大半還會是捐資者比受捐者富有,還會是貧與富並存,貧富之間的差距也不見得就能縮小,因為前述局面並無改觀——愛願依然要面對那嚴峻的一問,而且依然是不容含糊。除非你捐到一貧如洗。可這樣的人有嗎?
且慢,這樣的人歷史中確鑿是有幾個的!有幾位偉人,有幾位聖賢,料必也會有幾位不為人知的隱者。不過這又怎樣呢?事實上他們也只能作為愛願的引導和愛者的崇尚,不大可能推廣。崇尚而不可能推廣,這就怪了,這裡頭有事兒,當然不是咬牙跺腳寫血書的事兒。
五
什麼事兒呢?比如平均主義。貧富扯平不就是平均主義嗎?可平均主義的後果料必一大半中國人都還記得:平均絕難平均到全面富裕,只可能平均到一致的貧窮——就像賽跑,不可能大家跑得一樣快,但可以讓大家跑得一樣慢。但麻煩還不在這兒,麻煩的是,平均主義是要以犧牲自由為代價的。為什麼?很簡單:既不能平均到全面富裕,便只好把些不聽話的削頭去足都碼碼齊,即便是碼成一致的貧窮也在所不惜。不聽話的——真正的麻煩在這兒!平均必然要以強制為倚靠,強制會導致什麼,歷史已屢有證明。30年前我在農村插隊,村中就有幾個腦筋「跑得快」的,只因想單干,就被推到台上去批鬥。另幾個不聽話的,只為把自家的細糧賣了,換成更經吃的玉米和高粱,便被一繩捆去,以「投機倒把罪」坐了班房。
六
平均不是平等。平等是說人的權利,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平均單講收穫,各位請再終點上排齊。平等,應該為能力低弱或起步艱難的人提供優越條件,但不保證所有的人一起撞線。平均卻可能鼓勵了貪懶之徒,反正最後大家都一樣。比如自由和愛情,怎麼平均?平均只可能是一個經濟概念,均貧富。平等則指向人的一切權利。這樣的造反當然不會造出法治,只不過再次洩露「寶葫蘆的秘密」——分田分地真忙。但這樣忙過之後怎樣了呢?我曾在陝北插隊,那是個特殊的地方,解放得早,先後有過兩次土改:第一次均貧富之後不久,又出現了新貧農和新富農,於是又來了一次。這有點兒象孩子玩牌,矯情,一瞧要輸就推倒重來。這樣的玩法不可再三,再三的結果是大家都變得懶惰、狡猾;突出的事例是,分到田的人先都把田里的樹伐作自家的木材,以期重新發牌時不會吃虧。可後來發現這其實白搭,再洗牌時所有的地裡都只剩著黃土了。
七
崇尚而不能推廣,原因就在這兒。平均,原也是多麼美好的願望啊,然而不好意思,人性確鑿是有些醜陋。人生來就有差別,不可能都自覺自願去平均;這是事實而非道理,道理出於事實而非相反。當然愛願並不滿足於事實,這是後話。
那麼,強制平均怎樣?可強制本身就不平均——誰來強制,誰被強制呢?或者,以強制來使人自覺自願?這玩笑就開得大了,多半就要成全了強人篡取神位的圖謀。倘人言即是神命,對也是對,錯也是對,芸芸眾生豈不凶多吉少?
人是不可替代神的,否則人性有恃無恐,其殘缺與醜陋難免胡作非為。惟神是可以施行強制的——這天,這地,這世界,這並不完美的人性,以及這差別永在、困苦疊生的人之處境,都可以理解為神的給定。上帝曾向約伯指明的,就是這個意思:你休想篡改這個給定,你必須接受它。就連耶穌,就連佛祖,也不能篡改它。不能篡改它,而是在它之中來行那宏博的愛願。
八
必須接受人的罪性。人性並不那麼清潔和善美。但幸而,人性中還埋藏著可以開掘的幾分明智。這明智並不就是清潔和善美,但因其能夠嚮往清潔和善美,能夠看見人的殘缺與醜陋,於是能夠指望他建立起信仰,以及建立起一種叫做法律的東西,以此彌補人性的殘缺,監視和管束人性的醜陋。
法律實出無奈,既是由於人的醜陋,當然也是出於人的愛願。
貧窮的並不都是因為懶惰,富有的也未必全是靠著勤勞,相反,巧取豪奪也可致富,勤勞本分也有受了窮的。對此愛願當然不可袖手一旁。但愛願曾一時糊塗。相信了平均,結果不單事與願違,反而引狼入室弄出了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