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06節 文 / 王大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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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湖是個很著名的大酒店,不在市區內。它在城西主幹道外,在大明湖的邊上。老百姓都知道它的名氣,但真正去過的人很少。那裡的消費價格讓人咋舌。去那裡消費的人,講究的是身份和品質。趙英傑去過一次,感覺那裡的價格貴得離譜,荒唐。
「周局長已經到了。」車子還沒停穩,方言就看見了領導的車子。身材窈窕,穿著紅色旗袍的年輕小姐,鞠著躬,歡迎他們。小姐很漂亮,笑容可掬,在前面款款而行。修長的玉腿在旗袍裡,時隱時現。她在前面領著,從一樓,一直把他們帶到三樓。
貴賓廳。
茅海燕和周局長還有另外兩個人早在裡面了。茅海燕笑著站起來,和喬院長、姚副院長、方言打了招呼,對著趙英傑,呵呵笑著,說:「又看到我們的大藝術家了。歌唱家。哎呀,那天晚上真的讓我大飽耳福。唱得真是太好了。」趙英傑謙虛地笑笑,不知道說些什麼好。「啊,是我們歌舞劇院最有前途的男高音,前一陣子剛剛在北京拿了金獎。」周局長說。
茅海燕說:「知道的。」轉向趙英傑,問,「我們上次見,好像就是你得了金獎不久是吧?」
趙英傑笑笑,說:「是的。」「我看他唱得比×××、×××都好。」茅海燕說。
茅海燕提到的都是全國著名的男高音歌唱家。趙英傑從心底裡不喜歡別人把自己與他們相比較。比較是沒有什麼意義的。那些人憑著一首曲子,紅遍了中國。如今老了,名氣卻仍然很大。一首曲子唱一輩子,也享受了一輩子。成功就是這麼一回事。所以,人人都想成功。一勞永逸。趙英傑知道自己的份量。他不狂妄,但也不自卑。時代不同了,他與前一輩歌唱演員之間,已經失去了可比性。
「他需要一首好的曲子。」茅海燕說,「只要有一首好的,他就能唱紅。」周局長也點頭,表示出一副完全贊同的樣子。
這樣的論調,趙英傑聽得耳朵都快要有老繭了。剛開始的時候,他覺得還聽得入耳,並且小有同感,但聽得多了,就感覺無趣了。人人都需要成功,他也需要。成功可以進一步證明自己。但是,成功需要機遇。他捫心自問,實力是有的。可要逢上好的機遇,就不那麼容易了。
茅海燕要求趙英傑和她坐在一起。左邊是周局長,右邊是他。因為是白天,因為坐得近,所以,他能把她看得很清楚。她的臉是白皙的,保養得很好。她的眼角,有許多很細的皺紋,不注意,倒也不容易看出。她的嘴唇很豐滿,塗得很紅,非常醒目。她整個身軀都是富態的,乳房非常豐滿。在一部分人眼裡,她恐怕還要算是比較有魅力的女人。不知道是誰說起年齡的,茅海燕問趙英傑,趙英傑說自己四十一了。她聽了,就讚歎說他一點也看不出來有四十歲的樣子,不像,彷彿只有三十四五。的確,趙英傑看上去是比較年輕。同時,她又感慨說自己老了,操心的事情太多。她比趙英傑大三歲。眾人一起說她不老,很年輕。聽得大家一起這樣說,她就笑。紅口白牙,笑得很燦爛,很開心。趙英傑卻感覺到了一種曖昧的意味。
她以輕描淡寫的口氣,談到自己最近兩年對一些演出的資助。每一筆大到幾十萬,小到十多萬。可聽的人都明白了,事實上她贊助的都是商業演出。她所得到的回報,無非就是一些廣告宣傳。至於那些廣告宣傳能起到什麼作用,她倒也不去介意的。鴻運集團的名氣已經夠大的了,幾乎是家喻戶曉的。
俗話說得好,「聽話聽音,鑼鼓聽聲」。在茅海燕那看似閒扯的談話中,大家也都明白了,她只對具體的演出活動有興趣。比如說,前一陣香港的一個男歌星來開演唱會,她一下就給了一百萬。所得到的回報是,演唱會的舞台上有「鴻運集團友情贊助」字樣,前排票一百張,此外還安排和香港男歌星吃一次飯(實際上還是鴻運集團花錢)。那次,茅海燕也是在錦湖請的客,魚翅、海參、澳洲龍蝦、陽澄湖大閘蟹、人頭馬,都上了。承辦演唱會的那個公司經理向那個香港歌星介紹說:「這是鴻運集團的茅總。」很顯然,他是想讓他知道,她是宴席的主人。可是,那個香港歌星傲得不得了,只是禮貌地笑一下,然後在整個宴請中,根本就不多理會她。他只顧低頭對付大閘蟹。他一個人獨吃了四隻!茅海燕見他愛吃,還特地讓飯店給他一蒲包活的,足有十斤,送到機場空運,讓他帶回香港。可是,臨分手時,他居然和她一聲招呼都沒打。他把她純粹當成一個搞接待的了。
「我們劇院正在排一出新歌劇,希望茅總給我們多支持啊。」姚副院長見機這樣說。「茅總一直給我們很多支持的。」喬院長說。
「主角是誰啊?」茅海燕。
「男一號就是趙英傑。」周局長說。茅海燕親切地看著趙英傑,笑吟吟地,說:「啊,這好說。」
姚副院長衝著趙英傑使了個眼色,說:「英傑還不趕緊向茅總敬酒?」
趙英傑就斟上滿滿的一杯,站起了身。茅海燕說:「呵呵,請坐,請坐。我們的大藝術家敬酒,我一定要喝乾。」
一杯酒下去,獲得了熱烈的掌聲。
趙英傑知道,那掌聲是給茅海燕的。「來來來,吃菜吃菜,多吃點。」茅海燕用公筷給趙英傑挾了一塊黑乎乎的東西。那東西是雄性動物身上的某個器官。服務小姐報菜名的時候,聲音小得就像蚊子哼。大家都心知肚明。誰也不好意思先動筷子。也許茅海燕感覺單獨給趙英傑不雅,所以她又給周局長挾了一筷子。她已經多次給趙英傑搛菜了,好像他是個需要人照顧的大男孩。趙英傑心裡有些彆扭,但又不能拒絕。
平時很威嚴的周局長這時和茅海燕拼上了酒。茅海燕說,找來高腳杯,只要周局長每喝一杯,她就給五萬。喝十杯,就是五十萬。周局長之前已經喝了些,一杯下去,立即連脖子都紅了。喝到第三杯,周局長終於歇了手。
「不能喝了。」方言說。茅海燕就把眼睛挑釁一樣地對著了趙英傑。
趙英傑避開她的目光。
「好好地向她敬兩杯。」喬院長悄悄地拽了拽趙英傑的衣角,悄聲說。趙英傑並不喜歡喝酒,再好的酒也沒什麼興趣。再說,他也沒有這樣的能力。二兩的量。退一步講,為什麼要讓他陪?趙英傑在心裡不快地想,「我又不是陪酒的。」再一個問題的關鍵是,趙英傑從心底,並不喜歡像茅海燕這樣的女人。
她有錢,就像強力膠,想粘誰粘誰。當然,也有人想主動粘上去。但趙英傑不想粘。除了藝術,他不想粘上別的什麼無關的東西。
當然,也不能怪老喬,他也是為了市歌好,為了大家好。但是,他卻不能那樣做。他不想做。他是一個藝術家,有自己的尊嚴。他知道自己骨子裡不是一個隨和的人。他不喜歡以這種獻媚的方式求得經濟上的贊助。這是藝術的一種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