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文 / 傑夫·林德塞
早上四點半之前,我已經把神甫的屍體料理乾淨,心情也好多了。其實我每次做完這樣的事後總有一種很愉快的感覺。殺人能把親愛的德克斯特那些陰森計劃中的疙疙瘩瘩剷除乾淨。那是一種甜蜜的能量釋放,能夠鬆開我體內那些小小的液壓閥門,讓我心情愉快。我很喜歡這種感覺,如果你覺得噁心的話,那我就只好對你說聲抱歉了。我並不是殺人狂。我都是採用正確的方法,選擇恰當的時機,瞄準合適的對象——這些非常複雜,但非常必要。
幹這樣的活很消耗體力,因此我感到很累,但是纏繞著我幾個星期的緊張情緒已經消失,黑夜行者冷漠的聲音寧靜了下來,我又可以依然故我了。我又可以變成那個古怪、滑稽、無憂無慮、內心已經死亡的德克斯特,不再是那個手持尖刀的德克斯特,不再是那個名叫德克斯特的復仇者。
我把所有的屍體搬到花園裡,把這幢破損不堪的房屋收拾乾淨,把東西打包塞進神甫的汽車,接下去我要讓這輛車消失。我把神甫的車開到一條小河邊,我的小船就停泊在這裡。這是一條五米長的尖尾長艇,吃水很淺,但發動機的馬力卻不小。我把神甫汽車的牽引繩掛到船上,然後爬上船,打開船上的發動機。汽車咕咚咕咚地沉到水底,一切罪惡都被河水沖洗乾淨。接著,我緩緩地駛離小河,朝北穿過海灣。
六點半我回到了位於椰樹林的公寓裡,這是屬於我一個人的秘密基地,我的寶貝都放在這裡。我從口袋裡掏出載玻片,那是一小片很普通、很潔淨的玻璃——正中間小心翼翼地保存著神甫的一滴血。這滴血很漂亮,很潔淨,現在已經干了,只要我想回憶這段經歷,可以隨時將它放到顯微鏡下。我把這塊載玻片跟另外三十六滴乾涸的血滴放在一起,這些都是我小心翼翼地保存著的,十分潔淨。
我花了很長時間沖淋浴。溫熱的水洗去了我最後一絲緊張情緒,肌肉也放鬆下來,最後幾縷異味和痕跡也隨著水流被沖走,那是神甫的屍體以及埋葬著屍體的花園在我身上留下的。
他殺孩子。我本應該宰了他兩次才能解恨。
我喜歡孩子。我這個人對性愛毫無知覺,所以我永遠不會有孩子。一想到那些與性有關的事——你怎麼幹得出來呢?自尊心往哪兒擱呀?可是孩子不一樣。多諾萬神甫的死是罪有應得。我遵守了哈里的行為準則,也滿足了黑夜行者的心願。
七點一刻我覺得自己已經很乾淨了,我又變回那個日常生活中的德克斯特。我喝了一杯咖啡,吃了幾片點心,就去上班。
我的辦公室在飛機場附近,摩登現代,大而明亮。實驗室在二樓後部,隔壁是一間小辦公室。其實也說不上是什麼辦公室,只是血液實驗室旁邊一個方方正正的小間,但卻是我個人專用的,誰也別想和我共用。辦公室裡放著一張桌子,一把椅子,另外還有一把小椅子是給客人準備的,如果來客的個頭太大就不行了。此外還有電腦、書架、文件歸檔櫃、電話機、電話留言機。
我進來的時候電話留言機的信號燈正在閃爍。只有一個人會找我,那就是我養父的女兒德博拉·摩根,她是一名警察,跟她父親一樣。
這條留言正是她的。
我一按按鈕,德博拉的聲音傳出來:「德克斯特,你一進來就給我回電話。我這會兒在犯罪現場,就在塔米雅米胡同的酋長汽車旅館。」停頓了片刻,我聽到她用手摀住話筒跟別人說話的聲音。接著她又開始說話了。「你能馬上來嗎,德克斯?」然後她就把電話掛了。
我是不會拒絕德博拉的。我沒有家庭,養父母也去世了。在這個世界上除了德博拉之外,沒人在乎我的死活。如果說我還有什麼感情的話,那麼這點感情就一定是屬於德博拉的。
我動身去塔米雅米胡同。每一座大城市都有這樣的區域。如果一個滿身都是斑點、患有晚期麻風病的侏儒想找一個十七八歲、教堂唱詩班的大塊頭姑娘做愛,就可以到這裡來,開一個房間。事過之後,也許會把隔壁房間裡的哥們全都請去喝古巴咖啡,吃夜半三明治。只要他肯付小費,誰也不在意的。
德博拉最近在這裡耗費的時間太多,也許這是因為她的任務就是打擊賣淫犯罪。她有她的想法,但我並不贊同。一個漂亮的年輕姑娘在塔米雅米胡同打擊賣淫犯罪只能是穿著過分裸露的衣服站在外面,充當犯罪分子的誘餌,以便她的男同事能把那些前來尋花問柳的嫖客抓起來。德博拉很討厭這個工作,她覺得處理這樣的案子太沒勁,她心目中的理想是當一名警察,可她的長相卻像個性感女郎。當然這也不能怪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