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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吸引 第12節 蜘蛛的尖刺 文 / 艾西恩

    一個男人怎樣才能成功地吸引女人的注意?反過來亦然,這是一組很有趣的問題?

    通常,男人們樂於展示他的金錢、社會地位、孔武有力的身材、安定沉穩的性格、值得托付終身的可靠感覺;而女人們則相反,她們會化妝以使自己看起來更美,她希望自己的性格看上去溫柔婉約,至少也要嬌柔可愛,同樣的,她也應該表現出可靠的感覺,至少不該像是水性楊花。

    兩性之間的吸引非常複雜,這是因為我們人類是複雜的社會性動物,不過性的吸引在動物界之間也並非就很簡單。

    孔雀先生為什麼要開屏呢?傳統觀念認為,孔雀先生那綠油油的花裡胡哨的尾巴是用來吸引孔雀小姐的——在遺傳和進化的歷史上,孔雀小姐偶然地很喜歡這種尾巴,然後孔雀先生便盡其所能地將這一特點遺傳下來。因此,在孔雀的後代中,這一特徵被保留並且被誇大——也給了人類去動物園欣賞孔雀的機會。

    然而,孔雀小姐真的喜歡這一套嗎?

    有個叫做佈雷特?霍蘭的生物學家有一種不同的解釋:他認為雄孔雀的尾巴變成現在的模樣,的確是為了吸引雌性孔雀的;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愛意的表達,遭到雌性孔雀越來越多的抵制。他的觀點並沒有引起太多的注意。直到他在兩組蜘蛛中進行觀察的研究成果公之於眾。

    某種蜘蛛的前腿長有一束尖刺,被認為是與性吸引有關係的。這種蜘蛛先生喜歡作秀,高高興興地抖動著前腿上的那束尖刺,結果蜘蛛小姐被他撩撥得動了情,然後兩個小傢伙高高興興地膩在了一起……佈雷特做了一個冒壞水的決定,他把雄蜘蛛腿上的尖刺去掉——雄蜘蛛大概對這一改變感到很沮喪,可是一看到雌性,他還是費力地哆嗦著——除此之外,他還能有什麼辦法嗎?出人意料的是,雌蜘蛛看了半天,還是覺得這事兒挺「煽情」的!結果兩個小傢伙還是高高興興地膩在了一起……

    如果佈雷特只做到這一步,也就罷了,可他繼續冒壞水,找到了另外一個種類的蜘蛛,這種蜘蛛生下來就沒有尖刺,可佈雷特把之前拆下來的尖刺給人家裝上了。這個可憐的蜘蛛小伙子大概也覺得很納悶,算了,裝上就裝上吧,蜘蛛先生詫異了一陣子,隨之就適應了。更讓人出乎意料的是,加裝了新型部件的蜘蛛先生,似乎更受到蜘蛛小姐的青睞,他得到交配的機會,比平均值高了整整一倍。

    這說明一個問題:在進化的過程中,雌性會慢慢反感雄性的作秀,對他越來越牴觸,而不是常識中越來越喜歡。可以確定的一個概念是——改變,才是最受歡迎的。

    佈雷特和他的同事賴斯得到了一個讓人不安的結論:越是有社會性、越是交流得多的物種,就越容易受到改變的影響。這是因為兩性之間的交流越多,就越容易為「改變」提供盛大的場所。

    於是根據佈雷特的研究就昭示了一個秘密:那就是人們為什麼會出軌,為什麼會做出錯誤的選擇,同時,他也說明了為什麼「同學會」這一事物,對已婚夫婦具有摧毀性的打擊。

    這就源於,我們是在追求改變的。

    女性有可能厭煩了平凡可靠的生活感覺,而被那些改變了的男同學弄得神魂顛倒。反過來,男性也對與他生活了許久的妻子悄悄地產生了審美疲倦,而對一些搔首弄姿的女同學情有獨鍾。

    這涉及另一個人類現象:那就是我們只要參加同學會,便總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穿上最華麗的外衣,並說著言不由衷的話。

    我們暴露出自己最有吸引力的一面,本來只是為了不在同學會上丟臉,卻意外地引發了一連串的反應。

    不過,今天老威有點不一樣,他倒不是想吸引誰,事後,我才知道,如他先前所說,他操辦這個同學會,既是為了聯絡一下感情,又是為了尋找大家共同發展的機會——只是當時我還不知道,他的這一想法,是有具體指向性的。

    他最想重新聯繫的人是個男同學,叫劉紫建。

    大概在同學會開始之前幾個小時,劉紫建同學還在商場裡抓耳撓腮。

    他的手,幾次想要從口袋裡掏出來——掏出他那陳舊的、有些磨破了皮的錢包:那裡面揣著兩千多塊皺皺巴巴的票子。

    他幾次衝動想把錢掏出來,可又塞了回去。

    他的面前是琳琅滿目的各類男士服裝,以大衣和西服為主——是的,既然參加同學會不該讓自己看起來太寒酸!

    劉紫建在商場裡往來穿梭,卻遲遲不見他出手。他不敢去一般的商場,怕服務員熱情的招待,可他囊中羞澀,不好意思。他選擇了一家帶有些自選性質的服裝品牌,在這裡,他可以自己慢慢地挑選。

    其實,瞅他那個打扮,服務員未必願意多看第二眼,更別說招呼他了。

    時值寒冬,他穿得倒是挺暖和——上身是個黑色的羽絨服,不很髒,但是款式比較舊了;他的腿上套了個牛仔褲,一看就不是牌子貨——他很瘦,但是兩腿穿得圓圓胖胖的,估計裡面還套了秋褲和毛褲。

    三十歲的男人,肯於穿毛褲是很罕見的——至少我娘讓我穿秋褲,都總要使用非常手段!

    在商場裡,暖氣開得很足,可他似乎也不覺得熱,連脖子上那一圈退了色的紅圍巾都沒有解開。他或許有些營養不良,要不然就是操心過度,看起來又老又瘦,眼袋挺迷茫地耷拉著,眼神也說不上有精神。他左顧右盼,可眼珠轉動起來有些費力。他的右手揣在兜裡,倒不是因為冷——這裡實在也不冷,而是為了護住他的那只錢包。

    他的錢包,不管是皮子的,還是革的,反正都被捂出了汗。

    劉紫建流連忘返之間,被琳琅滿目的服飾給弄昏了頭,他不願意胡亂地試衣服,大多數男人都不樂意,至少不會像姑娘們那樣脫了就穿,穿了就脫的。他只是在那裡看來看去,看得服務員或隱藏在人群中的商店便衣都對他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但是他的手,永遠放在口袋裡,他的眼神,從沒有瞥向他人的錢包或財物。

    他是來買衣服的,買在同學會上穿的新衣服,僅此而已。

    末了,在商場裡來回了半個多小時,他總算出了手。他看上了一件有些英倫風情的外衣,中長款,該怎麼形容,反正福爾摩斯那個年代,英國人經常穿的就是那種衣服式樣,只是短了一截。劉紫建看中的,更多的是它的價位——七百九十九元,這是他能接受的——看了看號碼,好像是他能穿的,也沒有試,就把它摘下來走向服務台。

    小姐正在忙得不可開交,抬頭看看他:「先生,您買這件?」

    「啊!」這給他提了個醒,他當真要花八百塊錢買這件衣服嗎?他擠出個古怪的笑容,拖延了一點點的時間。是的,他需要這件衣服,人靠衣服馬靠鞍,最終,他狠狠心點點頭。

    拎著袋子,劉紫建走出商場。外面小風一吹,他賣力地咳嗽起來。

    如此過程週而復始地又重複了幾遍,他先後買來了外衣、西褲和襯衫,也全然不顧衣服搭配是不是好看,是不是有點像是個賣保險的經理。他與社會脫節了好長時間,因此也不太懂這些東西。

    他拎著袋子們往家走,然後和其他人一樣湧入擁擠不堪的公共汽車。

    錢包裡還剩下三百多塊錢,他還可以去理個發,把自己整得年輕一點,新潮一點。

    這樣挺好,畢竟在幾個小時之後,他將穿著這身衣服欣然赴死!

    與現在寒酸的打扮相比,也許這是他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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