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胭脂扣

正文 第24節 文 / 李碧華

    「嘩,已是十時了。」阿楚看表,方才驚覺時間無聲地流洩,再也回不來了。

    「如花?」我只好到處找她去。

    阿楚分頭叫:「如花!」

    她怎麼了?究竟是找到,抑或找不到?我漸漸地擔憂,是不是迷了路?是不是發生了意外?何以銷聲匿跡?

    這樣地喚了半晚,攜手行遍了片廠的南北西東,都是枉然。

    裡面有叱喝、呼喊、求饒、送命的各式聲音,不時夾雜了NG、咳和導演的罵人粗話。不久機器又軋軋開動。只有我和阿楚二人,於淒寂無邊的廠外,焦灼地找一個鬼。

    終於我們找不到她。她一直沒有再出現了。永遠也不再出現。自此,她下落不明。

    竟然是這樣的。

    竟然是這樣的。

    竟然是這樣的。

    我們於黑霧蟲鳴中下斜坡,叢林中有傷心野煙,淒酸絃管。偶然閃過一片影,也許是壽衣的影,一忽兒就不見了。

    我總誤會著,如花正尾隨我們下山。就像第一晚,她躡手躡足在身後。但,這只不過是我感覺上的回憶。無論我怎樣回憶,她都不再出現了。是的,她一定見到自己癡等五十多年的男人,她一定認得他。也許她原是明白一切,不過欺哄自己一場,到了圖窮匕現,才終於絕望。一個女人要到了如斯田地方才死心?就像一條魚,對水死了心。

    她也欺哄了我一場。我上當了。

    二人步出影城,過馬路,預備到對面截的士出市區。在等過馬路的當兒,我心頭忽然一陣恐懼,一切都是假的嗎?

    一切都是騙局?

    我怕猛回頭,整座的影城也不見了!

    直至安全抵達彼岸,才放下心頭大石。

    它還在!

    我才曉得惆悵。

    的士來了,我和阿楚上車。那車頭插了束白色的薑花。薑花是殯儀館中常見的花,那冷香,不知為了什麼,太像花露水的味道了。

    收音機正廣播夜間點唱節目,主持人介紹一首歌,他說,這歌叫做《卡門》,唱得很驕傲:

    「愛情不過是一件普通的玩意,

    一點也不稀奇。

    男人不過是一件消遣的東西,

    有什麼了不起?」

    阿楚問我:

    「什麼人唱的?」

    「我不知道。」

    「什麼年代的歌?」

    「我不知道。」

    「卡門是誰?」

    「你別問來問去好不好?我怎麼知道?總之那是一個女人。」我不耐煩地發脾氣。我從未因為這種小事發過脾氣。

    阿楚略為意外地轉過頭來。沒有再問下去。她無事可做,又想下台,只好依偎著我。她也從未因為這種小事而肯不發睥氣。

    灑脫的歌猶在延續:

    「什麼叫情,什麼叫意?

    還不是大家自己騙自己。

    什麼叫癡,什麼叫迷?

    簡直是男的女的在做戲。

    ……

    你要是愛上了我,

    你就自己找晦氣。

    我要是愛上了你,

    你就死在我手裡!」

    聽著聽著,不寒而慄。不知誰死在誰手裡。

    摸摸口袋,有件硬物,赫然是那胭脂匣子,她不要了!我想一想,也把它扔在夜路上。

    車子絕塵而去,永不回頭。

    當我打開今天的報章時,才發覺自己多糊塗,那尋人啟事還沒有取消。在那兒一字一字地躥入我眼簾,輾轉反側:

    「十二少:老地方等你。如花」

    很可笑,明天一定取消了。

    一路看過去,是一些車禍、械鬥、小販走鬼滾油燙傷小童的新聞。大宗的圖文並茂,小件的堆積在一個框框中,寫著「法庭簡訊」。

    什麼弱智而性慾強之洗衣工人邱國強,在葵湧區狎弄一名八歲女童及掠走其身上三元。為警拘捕,被告認罪,入獄半年。

    什麼休班警員王志明涉嫌於尖沙咀好時中心寫字樓女廁做瞥伯,當場被捕,控以遊蕩罪,罪名成立,入獄三月。

    突然地,毫無心理準備,我竟見到一個熟悉之極的名字:「陳振邦」。

    它這樣登著:

    「陳振邦,七十六歲,被控於元朗馬田村一石屋內吸食鴉片煙,被告認罪,法官念其年邁貧困,判罰款五十元。」

    是他?

    我竭力地追憶,是他?但,他是誰?

    他太老了,混在人叢,毫無特徵,一眨眼便過去。世上一切的老人和嬰兒,都是面目模糊的——因太接近死亡的緣故。

    看,他快死了。她回去稍候一下,他也就報到。算算時日,也許剛好在黃泉相遇。前生的糾葛,順理成章地帶到下一生去,兩個嬰兒,長大了,年紀相若的男女……

    今生的愛戀,莫不是前生的盤點清算?不然也碰不上。也許我與阿楚,正是此番局面。

    阿楚下來找我了。「楚娟」,哈,簡直是妓女的名字!我懷疑我的前生是「豆粉水」,難道她不會是如花的「同事」?我失笑起來。

    「你笑什麼?邪裡邪氣的!說!」她纏住我,不斷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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