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酗酒 文 / 瑪格麗特·杜拉
最近幾年夏天我就一個人生活在諾弗勒,大量飲酒。到週末才有人來。一個星期,我就一個人住在一座大房子裡,在這樣的情況下,酗酒自有其涵義。飲酒使孤獨發出聲響,最後就讓人除了酗酒之外別無所好。飲酒也不一定就是想死,不是。但沒有想到自殺也就不可能去喝酒。靠酗酒活下去,那就是死亡近在咫尺地活著。狂飲之時,自戕也就防止了,因為有這樣一個意念,人死了也就喝不成了。起初,我是逢有節慶日才喝酒,開始是喝幾杯葡萄酒,後來喝威士忌。後來,在四十一歲的時候,我遇到一個人,他的確是愛酒的,他每天都喝,喝得適度。很快我就把他超過了。這樣,持續有十年之久。一直喝到肝硬化,吐血。我有十年停止不再喝酒。這是第一次。後來我又開始喝,過後我又停止不喝,我也不知道是為什麼。後來煙也不抽了,只是在又開始喝酒的時候煙又抽起來。因此第三次我中止喝酒。我從來沒有吸過鴉片,也沒有服用過大麻。我曾經每天「服用」阿司匹林制劑有十五年時間,麻醉品我從來沒有用過。開始我喝威士忌、蘋果燒酒,這類我叫做淡而無味的酒,還有啤酒,韋萊馬鞭草酒——據說對肝臟尤其有害。最後我開始喝葡萄酒,而且喝起來從不中斷。
酒一經喝上,我就成了一個女酒鬼。我就像一個酒鬼那樣接連不斷地喝。我喝得把所有的人都拋在後面了。我開始在晚上喝,後來中午也喝,再後來早晨也喝,以後在夜裡也喝上了。每天夜裡喝一次,後來是每兩小時喝一次。我從來沒有用過別樣的麻醉品。我早就知道,如果我逞英雄逐步升級,那將是快速的。我總是和幾個男人一起喝。酒精一向是和性暴力緊密聯繫在一起的,酒使它輝煌燦爛,因此它是不會溶解消散的。不過這是在精神上。那種快感的實現,酒可以取而代之,但不能代之而行。有性迷狂的人一般並不是酗酒者。酗酒者,即使是「屬於污水溝的水平」,仍然還是知識分子。無產階級如今已經是一個比資產階級更有其知識的階級,也有酗酒的傾向,全世界都是如此。體力勞動無疑是男人所從事的工作,這種工作讓男人直接訴之於思考,所以也傾向於飲酒。請看看思想史便可以知道,酒精促使人說話。這就是那種所謂精神性之所在,甚至可以達到邏輯性精神錯亂的境地,這也是理性試圖去理解這個社會為什麼是這樣、為什麼「不公正統治一切」、一直到迫使人發狂——理性一向是以同樣的失望而告終。一個酒鬼有時粗魯,但極少是猥褻的。他有時憤怒,殺人。當他喝得過量,他可能又返回生活惡性循環的開端。有人說到幸福,說那是不可能的,但他知道這個詞語意味著什麼。
人們缺少一個上帝。人們在青年時期,一旦發現那是一個虛空,又對之毫無辦法,因為那本來就是子虛烏有。醉酒於是用來承受世界的虛空,行星的平衡,行星在空間不可移動的運行,對你來說,還有那痛苦掙扎所在地專有的那種默無聲息的冷漠。一個喝酒的男人就是行星際的人。他在行星際空間移動。他守候在那裡。酒不可能提供什麼慰藉,它不能充實個體心理空間,它只能頂替上帝的缺失。它不能安慰人。相反,酒能在人的瘋狂之中將人強化,酒能把他轉移到至上的境界,人在那裡就可以成為他的命運的主宰了。酒對於人的這種功能,最根本最重要的一點是創造幻象,在其中,任何人的存在,任何女人,任何詩,任何音樂,任何文學,任何繪畫,都不可能代替酒。酒在這裡取代了創造。酒對於信仰上帝和不信仰上帝的那一部分人,就是這樣起作用的。酒是貧瘠的。人在沉醉之夜說出來的話語白晝到來就隨同黑夜一起歸於無有。沉醉什麼也不創造,沉醉在話語中是行不通的,它使智力昏暗,使心智沉眠不醒。我在酣醉中說話。幻象是完整的:你說出的事,沒有人再去說它。酗酒並不創造任何可留存的東西。那是一陣清風。像話語一樣。我曾在醉酒中寫作,我有能力使沉醉採取尊重態度不要讓我感到酗酒之可怖。我從來不喝得爛醉如泥。我從來不快速狂飲。我不時地喝,不喝到昏醉,沉酣不醒。我從人世中退身而出,可望而不可即,但並不喝成酩酊大醉。
一個女人喝酒,那就像一個動物、一個小孩喝酒一樣。酗酒因為是女人,因而引起公憤,成了醜聞:一個酗酒的女人,那是罕見的,也是嚴重的。無異是冒犯神聖。在我周圍,我就見識過這種公憤。為了表示有力量公開對抗,譬如說,夜裡隻身一人去酒吧,我經常須在喝過酒之後才這樣做。
對什麼人說,你喝得太多了,永遠是為時已晚,太遲了。「你喝得太多」。這樣說不論在什麼場合都是牽強的,令人不快的。誰是酒鬼,他本人根本不知道。在百分之百的場合下,人們聽到這樣的消息,都認為是一種冒犯,他說:「你對我說這個,那你是對我心懷不滿。」至於我,對我這樣說,可我早已病入膏育不可救藥了。在這裡,我們都處於根本不容許動一動的空間範圍之內。人們聽任許許多多人死去,已經達到這樣的地步。我相信服用麻醉品不存在這種引起公憤的事。毒品完全把服用毒品的個人從人類隔絕開來。毒品並沒有把一個人拋到外面去,丟棄在街上,也沒有促成一個無處棲身的流浪漢。酗酒,那倒是在街上,在收容所,還有其他許多酒鬼。服用毒品,為時很短,很快就死掉,患上失語症,無聲無息,緊閉門窗,僵在那裡不動。不喝酒,就得不到任何慰藉。自從我不再喝酒,我對我曾經酗酒總是懷有體恤之情。我的確喝過好多好多。後來他們跑來幫助我,這時我就講我的故事,喝酒的事,我閉口不談。很簡單,簡單得簡直讓人無法置信,真正酗酒的人,無疑是最單純的人。處在這樣的境地,假裝痛苦那才是痛苦。流浪漢並不是不幸的,說這種話未免愚蠢,因為他們從早到晚十足24小時都在酩酊大醉之中。他們所過的生活,除開大街,便無處可活。1986年至1987年冬季,他們寧可面對死亡、嚴寒的危險,也不願去領取收容所過夜發放的一公升紅葡萄酒。人人都在研究他們為什麼不願進收容所,其原因也就在這裡。
最難熬的並不是夜裡的幾個小時。如果患有頑固性失眠症,那顯然最為危險。家裡不應存有一滴滴。有一類酗酒者僅僅是從喝一杯葡萄酒開始,我就屬於這一類。我可不知道醫生給我戴了一頂什麼帽子。
那就好比一座發電廠在運轉中,一個酗酒者的人體,彷彿各個不同部分由人身全部連結起來組成整體。腦居於首位,這就是思想。首先是在思想上,其次是身體,他認為那就是幸福。因為有所得,於是,一點一點滲入吸收,於是,上路——是這個詞:上路了。一段時間過去,就會有所選擇:一直到無知無覺,主體正身喪失,或者停留在幸福初露端倪的狀態之下。每一天,都可以說是死去了,又可以說還活著沒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