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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文章 文 / 魯迅

    朔爾

    沈括〔2〕的《夢溪筆談》裡,有云:「往歲士人,多尚對偶為文,穆修張景〔3〕輩始為平文,當時謂之『古文』。穆張嘗同造朝,待旦於東華門外,方論文次,適見有奔馬,踐死一犬,二人各記其事以較工拙。穆修曰:『馬逸,有黃犬,遇蹄而斃。』張景曰:『有犬,死奔馬之下。』時文體新變,二人之語皆拙澀,當時已謂之工,傳之至今。」

    駢文後起,唐虞三代是不駢的,稱「平文」為「古文」便是這意思。由此推開去,如果古者言文真是不分〔4〕,則稱「白話文」為「古文」,似乎也無所不可,但和林語堂先生的指為「白話的文言」〔5〕的意思又不同。兩人的大作,不但拙澀,主旨先就不一,穆說的是馬踏死了犬,張說的是犬給馬踏死了,究竟是著重在馬,還是在犬呢?較明白穩當的還是沈括的毫不經意的文章:「有奔馬,踐死一犬。」

    因為要推倒舊東西,就要著力,太著力,就要「做」,太「做」,便不但「生澀」,有時簡直是「格格不吐」了,比早經古人「做」得圓熟了的舊東西還要壞。而字數論旨,都有些限制的「花邊文學」之類,尤其容易生這生澀病。

    太做不行,但不做,卻又不行。用一段大樹和四枝小樹做一隻凳,在現在,未免太毛糙,總得刨光它一下才好。但如全體雕花,中間挖空,卻又坐不來,也不成其為凳子了。高爾基說,大眾語是毛胚,加了工的是文學。〔6〕我想,這該是很中肯的指示了。

    七月二十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七月二十四日《申報·自由談》。

    〔2〕沈括(1031—1095)字存中,錢塘(今浙江杭州)人,北宋文學家和科學家。精於數學、天文學,並擅長音樂、醫學、土木工程。著有《長興集》等。《夢溪筆談》二十六卷、《補筆談》三卷、《續筆談》一卷,是記他平日與賓友的言論以及遺聞舊典、文學、技藝等,因他晚年退居潤州(今江蘇鎮江)夢溪園而命名。這裡所引見該書第十四卷。

    〔3〕穆修(979—1032)字伯長,鄆州(今山東東平)人。張景(970—1018),字晦之,公安(今湖北公安)人。他們都是北宋古文家。

    〔4〕古代言文不分是胡適等人的看法,胡適在一九二八年出版的《白話文學史》第一篇第一章中說:「我們研究古代文字,可以推知當戰國的時候,中國的文體已不能與語體一致了。」按他的意思,戰國以前文體與語體是合一的。魯迅對此一向有不同看法,在《且介亭雜文·門外文談》中曾說:「我的臆測,是以為中國的言文,一向就並不一致的,大原因便是字難寫,只好節省些。當時的口語的摘要,是古人的文;古代的口語的摘要,是後人的古文。」

    〔5〕「白話的文言」林語堂在一九三四年七月《論語》第四十五期發表的《一張字條的寫法》一文中,以「語錄式」為「白話的文言」,說它是「天然寫法」,能夠「達意」。

    〔6〕見高爾基《我的文學修養》一文:「不要忘記了言語是民眾所創造,將言語分為文學的和民眾的兩種,只不過是毛坯的言語和藝術家加過工的言語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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