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忌 文 / 魯迅
焉於
記得中國的醫書中,常常記載著「食忌」,就是說,某兩種食物同食,是於人有害,或者足以殺人的,例如蔥與蜜,蟹與柿子,落花生與王瓜之類。但是否真實,卻無從知道,因為我從未聽見有人實驗過。
讀書也有「忌」,不過與「食忌」稍不同。這就是某一類書決不能和某一類書同看,否則兩者中之一必被克殺,或者至少使讀者反而發生憤怒。例如現在正在盛行提倡的明人小品,有些篇的確是空靈的。枕邊廁上,車裡舟中,這真是一種極好的消遣品。然而先要讀者的心裡空空洞洞,混混茫茫。假如曾經看過《明季稗史》,《痛史》〔2〕,或者明末遺民的著作,那結果可就不同了,這兩者一定要打起仗來,非打殺其一不止。我自以為因此很瞭解了那些憎惡明人小品的論者的心情。這幾天偶然看見一部屈大均〔3〕的《翁山文外》,其中有一篇戊申(即清康熙七年)八月做的《自代北〔4〕入京記》。他的文筆,豈在中郎之下呢?可是很有些地方是極有重量的,抄幾句在這裡——
「……沿河行,或渡或否。往往見西夷氈帳,高低不一,所謂穹廬連屬,如岡如阜者。男婦皆蒙古語;有賣乾濕酪者,羊馬者,犛皮者,臥兩駱駝中者,坐奚車者,不鞍而騎者,三兩而行,被戒衣,或紅或黃,持小鐵輪,念《金剛穢咒》者。其首頂一柳筐,以盛馬糞及木炭者,則皆中華女子。皆盤頭跣足,垢面,反被毛襖。人與牛羊相枕藉,腥臊之氣,百餘里不絕。……」
我想,如果看過這樣的文章,想像過這樣的情景,又沒有完全忘記,那麼,雖是中郎的《廣莊》或《瓶史》〔5〕,也斷不能洗清積憤的,而且還要增加憤怒。因為這實在比中郎時代的他們互相標榜還要壞,他們還沒有經歷過揚州十日,嘉定三屠!
明人小品,好的;語錄體也不壞,但我看《明季稗史》之類和明末遺民的作品卻實在還要好,現在也正到了標點,翻印的時候了:給大家來清醒一下。
十一月二十五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中華日報·動向》。
〔2〕《明季稗史》即《明季稗史彙編》,清代留雲居士輯,共二十七卷,彙刊稗史十六種,所記都是明末遺事,如顧炎武《聖安皇帝本紀》,記福王弘光朝事;黃宗羲《賜姓始末》,記鄭成功收復台灣事;王秀楚《揚州十日記》、朱子素《嘉定屠城記略》,記清兵殺戮的殘酷。《痛史》,樂天居士編,共三集,匯印明末清初野史二十餘種,總題為《痛史》。民國初年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
〔3〕屈大均(1630—1696)字翁山,廣東番禺人,文學家。清兵入廣州前後,曾參加抗清活動,失敗後剃髮為僧,名今種。後又回俗,北遊關中、山西。著有《翁山文外》、《翁山詩外》、《廣東新語》等。清雍正、乾隆間,他的著作都遭禁毀,直至一九一○年(宣統二年),上海國學扶輪社才翻印《翁山文外》十六卷、《翁山詩外》十九卷。〔4〕代北古地區名,指現在的山西省北部、河北省西北部一帶。
〔5〕《廣莊》袁中郎模仿《莊子》文體談道家思想的著作,共七篇。《瓶史》,袁中郎研究花瓶與插花的小品,共十二章。這兩種都收入《袁中郎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