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文 / 老捨
程長順忙得很,不單手腳忙,心裡也忙。所以,他沒能到祁家來幫忙。這使他很難過,可是無可如何。
高亦陀把長順約到茶館裡去談一談。亦陀很客氣,坐下就先付了茶錢。然後,真照著朋友在一塊兒喫茶談天的樣子,他扯了些閒篇兒。他問馬老太太近來可硬朗?他們的生活怎樣,還過得去?他也問到孫七,和丁約翰。程長順雖然頗以成人自居,可是到底年輕,心眼簡單,所以一五一十的回答,並沒覺出亦陀只是沒話找話的閒扯。
說來說去,亦陀提到了小崔太太。長順回答得更加詳細,而且有點興奮,因為小崔太太的命實在是他與他的外婆給救下來的,他沒法不覺得驕傲。他並且代她感謝亦陀:「每月那十塊錢,實在太有用了,救了她的命!」亦陀彷彿完全因為長順提醒,才想起那點錢來:「嘔,你要不說,我還忘了呢!既說到這兒,我倒要跟你談一談!」他輕輕的挽起袍袖,露出雪白的襯衫袖口來。然後,他慢慢的把手伸進懷裡,半天才掏出那個小本子來——長順認識那個小本子。掏出來,他吸著氣兒,一頁一頁的翻。翻到了一個地方,他細細的看,而後跟往上看,捏著手指算了一會兒。算完,他噗哧的一笑:「正好!正好!五百塊了!」「什麼?」程長順的眼睜得很大。「五百?」
「那還有錯?咱們這是公道玩藝兒!你有賬沒有?」亦陀還微笑著,可是眼神不那麼柔和了。
長順搖了搖大腦袋。
「你該記著點賬!無論作什麼事,請你記住,總要細心,不可馬馬虎虎!」
「我知道,那不是『給』她的錢嗎?何必記賬呢?」長順的鼻音加重了一些。
「給——她的?」亦陀非常的驚異,眨巴了好大半天的眼。
「這個年月,你想想,誰肯白給誰一個錢呢?」「你不是說,」長順嗅出怪味道。
「我說?我說她借的錢,你擔的保;這裡有你的簽字!連本帶利,五百塊!」
「我,我,我,」長順說不上話來了。
「可不是你!不是你,難道還是我?」亦陀的眼整個的盯在長順的臉上,長順連一動也不敢動了。
眼往下看著,長順嗚囔出一句:「這是什麼意思呢?」「來,來,來!別跟我裝傻充楞,我的小兄弟!」亦陀充分的施展出他的言語的天才來:「當初,你看她可憐;誰能不可憐她呢?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我不能怪你!你有個好心腸!所以,你來跟我借錢。」
「我沒有!」
「唉,唉,年輕輕的,可不能不講信義!」亦陀差不多是苦口婆心的講道了。「處世為人,信義為本!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
「我沒跟你借錢!你給我的!」長順的鼻子上出了汗。
亦陀的眼瞇成一道縫兒,脖子伸出多長,口中的熱氣吹到長順的腦門上;「那麼,是誰,是誰,我問你,是誰簽的字呢?」
「我!我不知道……」
「簽字有自己不知道的?胡說!亂說!我要不看在你心眼還不錯的話,馬上給你兩個嘴巴子!不要胡說,咱們得商議個辦法。這筆賬誰負責還?怎麼還?」
「我沒辦法,要命有命!」長順的淚已在眼圈中轉。「不准耍無賴!要命有命,像什麼話呢?要往真理說,要你這條命,還真一點不費事!告訴你吧,這筆錢是冠所長的。她托我給放放賬,吃點利。你想想,即使我是好說話的人——我本是好說話的人——我可也不能給冠所長丟了錢,放了禿尾巴鷹啊!我惹不起她,不用說,你更惹不起她。好,她跺一跺腳就震動了大半個北京城,咱們,就憑咱們,敢在老虎嘴裡掏肉吃?她有勢力,有本領,有膽量,有日本人幫助她,咱們,在她的眼裡,還算得了什麼呢?不用說你,就是我要交不上這五百元去,哼,她準會給我三年徒刑,一天也不會少!你想想看!」
長順的眼中要冒出火來。「教她給我三年監禁好了。我沒錢!小崔太太也沒錢!」
「話不是這樣講!」亦陀簡直是享受這種談話呢,他的話一擒一縱,有鉤有刺,伸縮自如。「你下了獄,馬老太太,你的外婆,怎麼辦呢?她把你拉扯到這麼大,容易嗎?」他居然揉了一下眼,好像很動心似的。「想法子慢慢的還債吧,你說個辦法,我去向冠所長求情。就比如說一月還五十,十個月不就還清了嗎?」
「我還不起!」
「這可就難辦了!」亦陀把袖口又放下來,揣著手,擰著眉,替長順想辦法。想了好大半天,他的靈機一動:「你還不起,教小崔太太想辦法呀!錢是她用了的,不是嗎?」「她有什麼辦法呢?」長順抹著鼻子上的汗說。
亦陀把聲音放低,親切誠懇的問:「她是你的親戚?」長順搖了搖頭。
「你欠她什麼情?」
長順又搖了搖頭。
「完啦!既不沾親,又不欠情,你何苦替她背著黑鍋呢?」長順沒有說什麼。
「女人呀,」亦陀彷彿想起個哲學上的問題似的,有腔有調的說:「女人呀,比咱們男人更有辦法,我們男人幹什麼都得要資本,女人方便,她們可以赤手空拳就能謀生掙錢。女人們,嘔,我羨慕她們!她們的臉,手,身體,都是天然的資本。只要她們肯放鬆自己一步,她們馬上就有金錢,吃穿,和享受!就拿小崔太太說吧,她年輕,長得滿下得去,她為什麼不設法找些快樂與金錢呢?我簡直不能明白!」「你什麼意思?」長順有點不耐煩了。
「沒有別的意思,除了我要提醒她,幫助她,把這筆債還上!」
「怎麼還?」
「小兄弟,別怪我說,你的腦子實在不大靈活;讀書太少的關係!是的,讀書太少!」
「你說乾脆的好不好?」長順含著怒央告。
「好,我們說乾脆的!」亦陀用茶漱了漱口,噴在了地上。「她或你,要是有法子馬上還錢,再好沒有。要是不能的話,你去告訴她,我可以幫她的忙。我可以再借給她五十元錢,教她作兩件花哨的衣服,燙燙頭髮。然後,我會給她找朋友,陪著她玩耍。我跟她對半分賬。這筆錢可並不歸我,我是替冠所長收賬,巡警不會來麻煩她,我去給她打點好。只要她好好的幹,她的生意必定錯不了。那麼以後我就專去和她分賬,這五百元就不再提了!」
「你是教她賣……」長順兒的喉中噎了一下,不能說下去。「這時興的很!一點兒也不丟人!你看,」亦陀指著那個小本子,「這裡有多少登記過的吧!還有女學生呢!好啦,你回去告訴她,再給我個回話兒。是這麼辦呢,咱們大家都是朋友;不是呢,你們倆馬上拿出五百元來。你要犯牛脖子不服氣呢——不,我想你不能,你知道冠所長有多麼厲害!好啦,小兄弟,等你的回話兒!麻煩你呀,對不起!你是不是要吃點什麼再回去呢?」亦陀立起來。
長順莫名其妙的也立起來。
亦陀到茶館門口拍了拍長順的肩頭,「等你的回話兒!慢走!慢走!」說完,他好像怪捨不得離開似的,向南走去。
長順兒的大頭裡像有一對大牛蜂似的嗡嗡的亂響。在茶館外楞了好久,他才邁開步兒,兩隻腳像有一百多斤沉。走了幾步,他又立住。不,他不能回家,他沒臉見外婆和小崔太太。又楞了半天,他想起孫七來。他並不佩服孫七,但孫七到底比他歲數大,而且是同院的老鄰居,說不定他會有個好主意。
在街上找了半天,他把孫七找到。兩個人進了茶館,長順會了茶資。
「喝!了不得,你連這一套全學會了!」孫七笑著說。
長順顧不得閒扯。他低聲的,著急的,開門見山的把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訴了孫七。
「哼!我還沒想到冠家會這麼壞,媽的狗日的!怪不的到處都是暗門子呢,敢情有人包辦!妹妹的!告訴你,日本人要老在咱們這兒住下去,誰家的寡婦,姑娘,都不敢說不當暗門子!」
「先別罵街,想主意喲!」長順央告著。
「我要有主意才怪!」孫七很著急,很氣憤,但是沒有主意。
「沒主意也得想!想!想!快著!」
孫七閉上了近視眼,認真的去思索。想了不知有多久。他忽然的睜開了眼:「長順!長順!你娶了她,不就行了嗎?」「我?」長順的臉忽然的紅了。「我娶了她?」「一點不錯!娶了她!她成了你的老婆,看他們還有什麼辦法呢!」
「那五百塊錢呢?」
「那!」孫七又閉上了眼。半天,他才又說話:「你的生意怎樣?」
長順的確是氣糊塗了,竟自忘了自己的生意。經孫七這一提示,他想起那一千元錢來。不過,那一千元,除去一切開銷,也只許剩五六百元,或更少一點。假若都拿去還債,他指仗著什麼過日子呢?況且,冠家分明是敲詐;他怎能把那千辛萬苦掙來的錢白送給冠家呢?思索了半天,他對孫七說:「你去和我外婆商議商議,好不好?」他沒臉見外婆,更沒法開口對外婆講婚姻的事。
「連婚事也說了?」孫七問。
長順不知怎麼回答好。他不反對娶了小崔太太。即使他還不十分明白婚姻的意義與責任,可是為了搭救小崔太太,他彷彿應當去冒險。他傻子似的點了頭。
孫七覺出來自己的重要。他今天不單沒被長順兒駁倒,而且為長順作了媒。這是不可多得的事。
孫七回了家。
長順兒可不敢回去。他須找個清靜地方,去涼一涼自己的大腦袋。慢慢的他走向北城根去。坐在城根下,他翻來覆去的想,越想越生氣。但是,生氣是沒有用的,他得想好主意,那足以一下子把大赤包和高亦陀打到地獄裡去的主意。好容易,他把氣沉下去。又待了好大半天,他想起來了:去告,去告他們!
到哪裡去告狀呢?他不知道。
怎麼寫狀紙呢?他不會。
告狀有用沒有呢?他不曉得。
假若告了狀,日本人不單不懲罰大赤包與高亦陀,而反治他的罪呢?他的腦門上又出了汗。
不過,不能管那麼多,不能!當他小的時候,對得罪了他的孩子們,即使他不敢去打架,他也要在牆上用炭或石灰寫上,某某是個大王八,好出一口惡氣,並不管大王八對他的敵人有什麼實際的損害與挫折。今天,他還須那麼辦,不管結果如何,他必須去告狀;不然,他沒法出這口惡氣。
糊里糊塗的,他立起來,向南走。在新街口,他找到一位測字的先生。花了五毛錢,他求那位先生給他寫了狀子。那位先生曉得狀紙內容的厲害,也許不利於告狀人。但是,為了五毛錢的收入,他並沒有警告長順。狀紙寫完,先生問:「遞到什麼地方去呢?」
「你說呢?」長順和測字先生要主意。
「市政府吧?」先生建議。
「就好!」長順沒特別的用心去考慮。
拿起狀紙,他用最快的腳步,直奔市政府去。他拚了命。是福是禍,都不管了。他當初沒聽瑞宣的話,去加入抗日的軍隊,滿以為就可以老老實實的奉養著外婆。誰知道,閉門家中坐,禍從天上來。大赤包會要教他破產,或小崔太太作暗娼。好吧,幹幹看吧!反正他只有一條命,拚吧!他想起來錢家的,祁家的,崔家的,不幸與禍患,我不再想當個安分守己的小老人了,他須把青春的熱血找回來,不能傻蛋似的等著鋼刀放在脖子上。他必須馬上把狀紙遞上去,一猶疑就會失去勇氣。
把狀子遞好,他往回走。走得很慢了,他開始懷疑自己的智慧,有點後悔。但是,後悔已太遲了,他須挺起胸膛,等著結果,即使是最壞的結果。
孫七把事情辦得很快。在長順還沒回來的時候,他已經教老少兩個寡婦都為上了難。馬老太太對小崔太太並沒有什麼挑剔,但是,給外孫娶個小寡婦未免太不合理。再說,即使她肯將就了這門親事,事情也並不就這麼簡單的可以結束,而還得設法還債呀。她沒了主意。
小崔太太呢,聽明白孫七的話,就只剩了落淚。還沒工夫去細想,她該再嫁不該,和假若願再嫁應該嫁給誰。她只覺得自己的命太苦,太苦,作了寡婦還不夠,還須去作娼!落著淚,她立了起來。她要到冠家去拚命。她是小崔的老婆,到被逼得無路可走的時候,她會撒野,會拚命!「好,我欠他們五百元哪,我還給他們這條命還不行嗎?我什麼也沒有,除了這條命!」她的眉毛立起來,說著就往外跑。她忘了她是寡婦,而要痛痛快快的在冠家門外罵一場,然後在門上碰死。她願意死,而不能作暗娼。
孫七嚇慌了,一面攔著她,一面叫馬老太太。「馬老太太,過來呀!我是好心好意,我要有一點壞心,教我不得好死!快來!」
馬老太太過來了,可是無話可說。兩個寡婦對楞起來。楞著楞著,她們都落了淚,她們的委屈都沒法說,因為那些委屈都不是由她們自己的行為招來的,而是由一種莫名其妙的,無可抵禦的什麼,硬壓在她們的背上的。她們已不是兩條可以自由活著的性命,而是被狂風捲起的兩片落葉;風把她們刮到什麼地方去,她們就得到什麼地方去,不管那是一汪臭水,還是一個糞坑。
在這種心情下,馬老太太忘了什麼叫謹慎小心。她拉住了小崔太太的手。她只覺得大家能在一塊兒活著,關係更親密一點,彷彿就是一種抵禦「外侮」的力量。
正在這時候,長順兒走進來。看了她們一眼,他走到自己屋中去。他不敢表示什麼,也顧不得表示什麼。他非常的怕那個狀子會惹下極大的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