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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生死爭鬥延英殿 第01節 兩奸爭雄 文 / 張鴻生

    這是一出兩奸爭雄的醜劇。

    就在劉晏改任吏部尚書的當年,大歷四年(公元769年)冬,元載緊鑼密鼓開始了除滅魚朝恩的密謀。他們兩人說不上誰優誰劣,完全是一丘之貉。

    陷害忠良,他們可以串通一氣;排除異己,也可以聯手誣陷。他們的共同特點是貪財斂富,擅權謀私,野心勃勃,妄圖專待朝政。所不同的是,一為外宮宰相,手中擁有左右金吾衛;一為內宮寵臣,掌握御林神策軍,都想獨攬朝政,彼此展開了一場血腥廝殺。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前面述及肅宗即位後,吳郡太守、江東採訪使李希言招薦元載為自己的副史,拜為掌管禮制的柯部員外郎,後任洪州刺史。那麼,元載究竟是什麼樣的人呢?

    元載家本寒微。繼父景升,任員外官,不理產業,常居岐州(今陝西鳳翔西南)。元載母攜嫁景升。景升曾為曹王李明(太宗第十四子)妃元氏主管扶鳳縣(今屬陝西)田地收租事務有功,因請同姓于元妃,經同意,冒為元氏。元載自幼嗜學,擅長文章,智性敏捷,博覽子史,尤學道書。天寶初,玄宗崇奉道教,下詔求明莊、老、文、列四子學者。元載策入高第,授-州(今陝西彬縣)新平尉。監察御使韋錳充使監選黔中(今貴州省)期間,引薦元載為判官,元載因此名聲稍著,遷大理評事(掌平決刑獄)。稍後,工部尚書、東都留守苗晉卿又引薦元載為判官,遷大理司直(掌承旨出使推復,並參議疑獄)。

    兩京收復後,入朝為度支郎中。乾元二年(公元759年)初,又加御史中丞,為江、淮五道度支租庸轉運使。當時,李輔國權傾四海,元載投靠李輔國,並與其妻元氏相狎呢,被拜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爬到相位。代宗即位後,李輔國的權勢愈重,在代宗面前,數稱元載有才。元載善於窺伺代宗旨意,頗承恩遇,又遷為中書恃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加集賢殿大學士,修國史。又加銀青光祿大夫,封爵為許昌縣子。李輔國死後,元載兼領天下元帥行軍司馬,權勢威赫。

    元載擅權以後,為了固寵保住相位,動必求媚,外結權貴,內交宦官。

    當時,宦官董秀頗得代宗寵幸,元載委派中書省的主書卓英倩暗中向董秀厚賂金帛財貨,「刺取密旨」,得董秀潛助,不論代宗有什麼意願、舉動,元載必定都能事先知道。朝廷議政時,元載皆迎合代宗,揣測事端,承意探微,出言必合聖意,無不諧契,令代宗越發對元載寵信不疑。

    元載本性貪鄙,竊權以後,勾結中書省主書卓英倩、李待榮,利用權勢,貨賣官爵,招致賄賂。當時,「天下官爵,大者出(元)載,小者自(卓英)

    倩、(李待)榮。四方賚金帛求官者,道路相屬「。凡是賄賂豐厚者,都能獲得滿意的官秩,高興而來,」稱遂而去「。(1)

    永泰元年(公元765年)五月,劍南節度使嚴武卒。元載以郭英-(音義)接替嚴武之職。郭英-的醜史,元載一清二楚:初為東都留守時,馭兵毫無章法,放縱手下兵與朔方、回紇兵大掠洛陽城,延及鄭、汝(今鄭州、臨汝等地)等州,燒殺搶掠,生靈塗炭,比屋蕩盡。廣德(公元763年—764年)以後,恃富而驕,於京城大興甲第,窮奢極欲。但因與元載結交,元載則授以要職。郭英義到成都任職後,因有元載做靠山,更加肆行不軌,無所忌憚地斂財貪暴,侵吞巨資。

    代宗年代,收刮民財,趨勢逐利,貪婪如同狼吞虎噬的典型之一就是陳少游。他在初任南平(今四川巴縣)縣令時,倒還精明能幹,吏治有方,頗為時人稱頌。但是,不久,陳少游在地主階級的官場上,淪入貪官污吏的行列。與之同流合污,他的精明能幹化為「長於權變」,變為錢鋪官階,行賄求遷,靠的是「厚斂財貨,交結權幸,以是頻獲遷擢」。(2)陳少游做官時間不長,任職流動很多地方,每升任改任一職,都千方百計巧取豪奪,然後從搜刮錢財中抽出部分,用來結交權貴,因而得以遷官。他的為官特徵就是六個字:貪污、行賄、陞官、如此循環,官越做越大,錢越貪越多;賄賂越大,得遷越高。

    代宗永泰二年(公元766年),陳少游被任為桂州(今屬廣西)刺史、佳管觀察使。官職雖然不低,但是桂州地處邊遠地區,陳少游「不樂遠去,規徒還鎮」,希望能重新改換一個官職。於是,陳少游故伎重演,繼續以重金行賄的方式,以求改遷又富且近的郡州任職。

    狡黠的陳少游看到當時朝中宦官董秀得寵貴幸,掌管樞密要事,便設法去交結董秀。他先訪知董秀的住處,在其住宅附近投宿,等候董秀下朝回家,於傍晚時候謁見。陳少游見到董秀,故作親切而恭謹地詢問董秀的生活情況,稱董秀為「七郎(排行第七)」,用鄙語諂媚董秀說:「七郎家中人數幾何?

    每月所費復幾何?「董秀謝道:」久吞近職,家累甚重,又屬時物騰貴,一月過千餘貫。「陳少游見董秀家庭負擔很重,便趁機說道:」據此之費,俸錢不足支數日,其餘常需數求外人,方可取濟。倘有輸誠供億者,但留心庇覆之,固易為力耳,少游雖不才,請以一身獨供七郎之費,每歲請獻錢五萬貫。今見(現金)有大半,即請受納。余到官續送。「陳少游的俸祿遠低於董秀,月俸不過千貫,一次賄賂即為年收入的五倍,且立即交付一半現金,如果不是貪污納贓,哪有這麼多錢財?董秀聽陳少游一說,心中十分喜歡,也就」笑納「了。陳少游立即流著眼淚說:」嶺南瘴癘、恐不得生還。故我這次到嶺南,真擔心回不來了。「董秀一聽,立即會意,表示願意想法調換,說:」公美才,不當遠出,請少待。「陳少游滿心歡喜,遂意而去。回家後,恐董秀力量不足,再暗中交結朝中權相元載,攜帶金帛十萬貫,獻於元載之子元仲武,同時答應每年向元載」饋贈金帛十萬貫「,是元載年俸的十倍。

    這樣,元載和董秀內外配合,不幾日,陳少游終於以賄得官,即改拜宣州(今安徽宣州)刺史和宣、歙(音涉)、池都團練觀察使。

    當時,宣州(安徽宣城)、越州(浙江紹興)、揚州皆是東南地區富饒之處,也是全國有名富饒之州。安史之亂以後,北方黃河中下游地區,藩鎮裂地為兵,對中央的號令陽奉陰違,中央唯有依靠江淮、江南地區,其中東南八道:宣歙、福建、浙東、浙西、淮南、江西、湖南、江東則是國家財賦的主要支柱。陳少游在董秀和元載的庇護下,一直任職在這一地帶,「十餘年間,三總大藩,皆天下殷厚處也」。陳少游佔據這一方寶地,「徵求貿易,且無虛日,斂積財寶,累巨億萬」。除了每年遵守「協定」,向董秀和元載分別饋遺「五萬貫」和「十萬貫」外,又「多賂遺權貴」,廣泛交通貨賂,所到之處,以賄開路,以錢說話,百發百中,無不成功。屢屢得手,反而使他看不起那些清廉自守之士,「視文雅清流之士,蔑如也」。(3)

    除了受賄買官,還索賄賣官。大歷三年(公元768年),元載授崔寧為西川(今四川西都)節度使。崔寧到任後,自恃西川地險人富,厚斂財貨,讓弟弟崔寬留在京師交結元載父子。元載及其諸子無論有什麼慾望,崔寬都阿諛供奉。不久,元載又擢升崔寬為御史知雜事、御史中丞。崔寧在蜀地十餘年,肆侈窮欲,濁穢軍民,將吏屬妻妾多為奸逼淫污。朝廷風聞,深以為患。由於有元載從中庇護,崔寧兄弟不但不受貶黜,反而繼續陞官。崔寧累加尚書左僕射。朝廷正直之士迫於元載權勢,皆隱忍不得詰問。(見《新唐書》卷144《崔寧傳》)

    王昂為河中尹充河中節度使時,務於聚斂。元載秉政,與元載深相結托,專事奢靡,廣修第宅,多蓄妓妾,性情貪吝,苟得無愧。公廨園裡的蔬菜本應是供官吏公用的;但王昂卻將菜錢納入個人腰包。雖為時論所議,但因賄賂了元載,為元載所包容,一直無所顧忌。直至元載被誅,才貶為連州(今湖南連縣)刺史。

    於欣,性格柔佞,為政苛細無大體。元載為諸道營田使時,安置他為郎官,令他在東都、汝州開置屯田。官職升高時,則專門巴結權貴,朝中一般官員,他根本不放在眼裡,曲意奉承元載。元載接受賄賂,對他十分親暱厚重,收為私黨。元載得罪時,於欣也被出為鄭州刺史。

    嶺南節度使徐浩,貪婪奸佞,善結權貴,以是得進。他利用職權之便,搜剝南方珍貨奇寶,攜帶「瑰貨數十萬」,進京賄賂當朝宰相元載。元載受賄,即授任徐浩為吏部侍郎,而原任吏部侍郎楊綰一生不及榮利,不好立名,「欲干以私,聞其言,必內愧止」。(4)品質清廉,辦事公道,威望很高,卻受到宦官魚朝恩、宰相元載的忌疏。魚朝恩被誅後,楊綰沒有投靠私謁日趨權重的元載,元載則撤掉楊綰的職,改任國子祭酒,外示尊重,實際削權處之。

    對楊綰如此,對以一身繫唐王朝二十年安危的郭子儀也是如此,甚至更加陰險毒辣。郭子儀先遭程元振的誹謗,後又遭魚朝恩、元載的短毀。《舊唐書》卷11《代宗紀》和《舊唐書》卷120《郭子儀傳》均記述:大歷二年(公元767年)二月,郭子儀平定華州節度使周智光叛亂後,入朝長安,宰相元載、王縉、僕射裴冕、京兆尹黎於、內侍魚朝恩共出錢三十萬(貫),置宴於子儀第,魚朝恩出羅錦二百匹,做為郭子儀的纏頭之費,酒過數巡,酒酣起舞,極歡而罷。以後魚朝恩再請,郭子儀回請,各用費十萬貫。表面上,關係極為融洽,實質上,魚朝恩、元載完全是做給別人看的,讓人感到他們待郭子儀不薄,弄得郭子儀只得回請,以免被間隙。果不其然,當年九月,吐蕃進犯涇州;十月,與吐蕃激戰靈州。十二月,正當郭子儀在前方作戰時,魚朝恩卻使人盜發郭子儀父親的墳墓。其目的是引發郭子儀反叛唐朝,以便除滅郭子儀,獨擅朝政。郭子儀聞訊,「自涇陽來朝,中外懼有變」,京城公卿人心惶惶,怕郭子儀憤而兵變。幸好郭子儀極其冷靜,見到代宗時號洋奏曰:「臣久立兵,不能禁暴,軍士殘人之墓,固亦多矣。」並責怪自己「不忠不孝,上獲天譴,非人患也」。其實,郭子儀心中非常清楚,是魚朝恩、元載之流所為,但還去魚朝恩、元載府拜訪,盜發墓穴的歹徒竟無從查找,成了無頭案。而這時,元載派人告訴郭子儀,主帥久居長安,「軍容將不利於公」。郭子儀只得又匆匆趕赴河中卸敵。

    這些都充分表明魚朝恩、元載狼狽為奸,沆瀣一氣。

    大歷四年(公元769年)十一月,元載舉薦年高八十一歲的左僕射裴冕為宰相。裴冕「性本侈靡,好尚車服於營珍饌」,「賣官鬻爵,度尼僧道士,以儲積為務」。元載舉薦他,一則是因為當年元載為新平縣尉時曾受過裴冕的舉薦之恩,再則是因為裴冕老且多病,又能順己,容易制服。裴冕在受任宰相之際,接拜代宗聖旨之時,竟拜不能起,還是由元載扶起,代為贊謝。

    年老病弱的裴冕已到不能自理的地步,還怎麼能再理朝政,拜職不到一個月就死了。元載舉事徇情的表演暴露無遺。

    裴冕死後,元載又選擇自己的「最佳」搭擋、七十一歲的王縉再度入朝為相。兩人臭氣相投,唱和同聲,同持國柄,共持朝政,成為代宗朝代貪污受賄,賣官肥私,妒賢嫉能,排斥異己,陷害忠良的典型代表。與此同時,元載進行了滅殺內侍宦官魚朝恩的陰謀。

    魚朝恩和元載本為一黨,同為奸臣。他們二人利同則合,利盡則殺。

    魚朝恩是與程元振齊名的宮中最有權力的內侍宦官。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十月,唐朝官軍收復東西二京後,郭子儀在乾元元年(公元758年)七月進位中書令。同年九月,唐肅宗命令郭子儀、李光弼等九位節度使準備討伐安慶緒,「帝以子儀、光弼俱是元勳,難相統轄,故不立元帥,唯以中官魚朝恩為觀軍容宣慰使」。(5)實際上,肅宗是怕他們權力過大。魚朝恩代表皇帝進行督軍,可見勢力之大。宦官魚朝恩不懂軍事,對郭子儀、李光粥的正確意見聽不進,一意孤行,造成九節度之師的官軍失敗。不久,史思明稱帝,東京洛陽再度淪陷,朝廷為之驚震。魚朝恩極力饞言詆毀,使郭子儀罷失兵權。上元元年(公元760年),唐肅宗下詔令郭子儀為諸道兵馬都統,進兵范陽。「詔下旬日,復為朝恩所間,事竟不行,」(6)離間內容,無非「功高難制」之類。上元二年(公元761年)四月,代宗即位,史朝義尚踞洛陽,代宗派元帥雍王率師進討。本來代宗的意見是郭子儀為副帥,結果魚朝恩、程元振亂政,殺掉裴茂、來-,郭子儀又被進饞離間,直到寶應元年(公元762年)十一月,安史之亂平定,一直被罷不用。而魚朝恩卻加官開府儀同三司,封馮翊郡公,專領神策軍,領賞不絕,代宗深信不疑。廣德元年(公元763年)十月,吐蕃在叛將高暉引導下,攻佔京師長安。代宗出逃陝州,「魚朝恩領神策軍自陝來迎駕,乃幸朝恩軍」。(《舊唐書》卷11《代宗紀》)自此,魚朝恩更得恩寵,愈加持權驕橫,連元載也懼怕幾分。

    魚朝恩有個養子令徽,依仗養父的權勢,無惡不作,窮凶極惡。魚朝恩在北軍(即神策軍駐地)私設一個大監獄,暗令養子召集市坊惡少,並與萬年縣(今陝西長安縣)的一個捕賊小吏賈明觀合夥,羅織城裡富人,誣以違法,捕之獄中,然後嚴刑拷打,橫加罪名,屈打成招,沒收其家產錢物,充之北軍。每年,一些參加科選人士客居旅舍,也成其獵物,遭他們無辜搶劫,橫死京城。京城商市百姓深受其苦,對凡被賈明觀等人誣冤死者稱魚朝恩的北軍監獄叫「入地牢」。捕賊小吏賈明觀依仗魚朝恩權勢,「屢置大獄,家產巨萬」。(7)當魚朝恩及其死黨劉希暹伏誅後,賈明觀論罪亦當坐死,元載卻貪贓枉法,復受賈明觀的賄賂,使賈明觀不但逃脫死罪,反而繼續做官。

    賈明觀這個潑皮惡棍,競成了元載的保護對象。賈明觀依仗元載權勢,又繼續作惡多端,直接擾民,觸犯眾怒,元載不得已安排他去洪州(今江西南昌)

    觀察使魏少游處任職。百姓聞知,無不忿恨,數萬人胸揣磚石聚於城門外,準備投擊賈明觀,發洩心頭之恨。元載卻派市吏驅回百姓,力保賈明觀安全出城。說來說去,元載和魚朝恩本是權奸同門,枉法同道的一家人。

    魚朝恩養子令徽二十歲那年,代宗見他年紀尚幼,拜為內給使,授綠色衣袍。他在宮中與同輩爭鬧時,遭紫色衣袍內給使呵斥,感到奇恥大辱,回家告訴魚朝恩,魚朝恩即攜養子入朝,面見代宗,上奏:「臣兒官職大卑,屢受人欺,幸乞陛下賜以紫衣。」代宗尚未答話,內監已手捧紫色官服佇立一旁。魚朝恩沒等代宗發旨賜予,即向內監取衣,遞給養子,然後伏地謝恩。

    這罔上欺君的狂妄舉動,代宗看在眼裡,心中自是氣憤,表面雖說「兒服紫衣,諒可稱心了」,內心卻銜恨,準備剷除魚朝恩。《舊唐書》卷145《元載傳》中記述:「雖帝亦銜恚(音慧,意怨恨),(元載)乃乘間奏誅朝恩,帝畏有變,載結其愛將為助。」代宗怕有變,怕的就是魚朝恩手中掌握的神策禁軍。大歷四年(公元769年)冬,元載的密奏又一次「承意探微,出言必合聖意」。皇帝要誅滅魚朝恩卻心有餘悸,元載有代宗支持便成竹在胸。

    一切都在預謀之中。

    元載首先高價收買了魚朝恩的心腹、貼身家將周皓和陝州節度使皇甫溫,在魚朝恩的身邊安插了坐探,又結交神策軍大將劉希暹同謀,以防不測。

    魚朝恩的「心腹」、神策軍都虞候劉希暹佯裝在宮內聞到風聲,在夜裡潛入魚朝恩府中「告密」:「萬歲已有密旨詔與元載,令圖相公。」魚朝恩一聽,十分恐懼。自此,對元載十分恭敬。劉希暹進而卻勸魚朝恩先發制人,動用禁軍。於是,魚朝恩召集心腹在府中密議。這一切構成了謀叛罪,周皓和皇甫溫即向元載報信。元載領著他們朝見代宗。

    數日後,清明節的前一天,正適寒食節。宮府日禁煙火,只能寒食。當晚,代宗在宮中置酒賜宴,魚朝恩率領「親信」赴宮中領宴。宴罷,代宗傳旨獨請魚朝恩「內殿議事」。魚朝恩剛至內殿,元載一聲令下,周浩、皇甫溫上前捆住魚朝恩,押進殿內。元載在御前歷數魚朝恩結黨謀反罪,人證俱在,當即在殿內縊殺。代宗隨即下旨,魚朝恩為「賜死自縊」,賜六百萬貫治喪。

    《舊唐書》卷118《元載傳》記述:「大歷五年(公元770年)三月,朝恩伏法,度支使第五琦以朝恩黨坐累,(元)載兼判度支。」魚朝恩伏法是罪有應得。但元載自以為除惡有功,功超前賢,文才武略,莫若己者,越發恣意妄為,更加擅權謀私,一步步邁向自掘的墳墓。

    註釋:

    (1)《舊唐書》卷118《王縉傳》。

    (2)《舊唐書》卷126《陳少游傳》。

    (3)《舊唐書》卷126及《新唐書》卷224《陳少游傳》。

    (4)《新唐書》卷142《楊綰傳》。

    (5)《舊唐書》卷120《郭子儀傳》。

    (6)同上。

    (7)《舊唐書》卷184卷《劉希暹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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