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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一十八 淮南衡山列傳 第五十八 文 / 司馬遷

    淮南厲王長者,高祖少子也,其母故趙王張敖美人。高祖八年,從東垣過趙,1趙王獻之美人。厲王母得幸焉,有身。趙王敖弗敢內宮,為築外宮而捨之。及貫高等謀反柏人事發覺,並逮治王,盡收捕王母兄弟美人,系之河內。厲王母亦系,告吏曰:「得幸上,有身。」吏以聞上,上方怒趙王,未理厲王母。厲王母弟趙兼因辟陽侯言呂後,呂後妒,弗肯白,辟陽侯不強爭。及厲王母已生厲王,恚,即自殺。吏奉厲王詣上,上悔,2令呂後母之,而葬厲王母真定。

    真定,厲王母之家在焉,父世縣也。3

    注1正義趙,張耳所都,今邢州也。

    注2正義悔不理厲王母。

    注3索隱案:漢書曰「母家縣」。案:謂父祖代居真定也。

    高祖十一年*(十)7*月,淮南王黥布反,立子長為淮南王,王黥布故地,凡四郡。1上自將兵擊滅布,厲王遂即位。厲王蚤失母,常附呂後,孝惠-呂後時以故得幸無患害,而常心怨辟陽侯,弗敢發。及孝文帝初即位,淮南王自以為最親,驕蹇,數不奉法。上以親故,常寬赦之。三年,入朝。甚橫。從上入苑囿獵,與上同車,常謂上「大兄」。厲王有材力,力能扛鼎,乃往請辟陽侯。辟陽侯出見之,即自袖鐵椎椎辟陽侯,2令從者魏敬剄之。3厲王乃馳走闕下,肉袒謝曰:「臣母不當坐趙事,其時辟陽侯力能得之呂後,弗爭,罪一也。趙王如意子母無罪,呂後殺之,辟陽侯弗爭,罪二也。呂後王諸呂,欲以危劉氏,辟陽侯弗爭,罪三也。臣謹為天下誅賊臣辟陽侯,報母之仇,謹伏闕下請罪。」孝文傷其志,為親故,弗治,赦厲王。當是時,薄太后及太子諸大臣皆憚厲王,厲王以此歸國益驕恣,不用漢法,出入稱警蹕,稱制,自為法令,擬於天子。

    注1集解徐廣曰:「九江-廬江-衡山-豫章也。」

    注2索隱案:漢書作「-金椎椎之」。案:魏公子無忌使朱亥袖四十斤鐵椎槌之也。

    注3正義剄,古鼎反。剄謂刺頸。

    六年,令男子但等七十人與棘蒲侯柴武太子奇謀,以-車四十乘1反谷口,2令人使閩越-匈奴。事覺,治之,使使召淮南王。淮南王至長安。

    注1集解徐廣曰:「大車駕馬曰。音己足反。」

    注2集解漢書音義曰:「谷口在長安北,故縣也,處多險阻。」正義括地誌云:

    「谷口故城在雍州醴泉縣東北四十里,漢谷口縣也。」

    「丞相臣張倉-典客臣馮敬-行御史大夫事宗正臣逸-廷尉臣賀-備盜賊中尉臣福昧死言:淮南王長廢先帝法,不聽天子詔,居處無度,為黃屋蓋乘輿,出入擬於天子,擅為法令,不用漢法。及所置吏,以其郎中春為丞相,聚收漢諸侯人及有罪亡者,匿與居,為治家室,賜其財物爵祿田宅,爵或至關內侯,奉以二千石,1所不當得,2欲以有為。大夫但-3士五開章等七十人4與棘蒲侯太子奇謀反,5欲以危宗廟社稷。使開章陰告長,與謀使閩越及匈奴發其兵。開章之淮南見長,長數與坐語飲食,為家室娶婦,以二千石俸奉之。

    開章使人告但,已言之王。春使使報但等。吏覺知,使長安尉奇等往捕開章。

    長匿不予,與故中尉-忌6謀,殺以閉口。7為棺-衣衾,葬之肥陵邑,8謾吏曰

    9『不知安在』。十又詳聚土,樹表其上,曰『開章死,埋此下』。

    及長身自賊殺無罪者一人;令吏論殺無罪者六人;為亡命□市罪詐捕命者以除罪;⑾擅罪人,罪人無告劾,系治城旦舂以上十四人;赦免罪人,死罪十八人,城旦舂以下五十八人;賜人爵關內侯以下九十四人。前日長病,陛下憂苦之,使使者賜書-棗脯。長不欲受賜,不肯見拜使者。南海民處廬江界中者反,淮南吏卒擊之。陛下以淮南民貧苦,遣使者賜長帛五千匹,以賜吏卒勞苦者。長不欲受賜,謾言曰『無勞苦者』。南海民王織上書獻璧皇帝,忌擅燔其書,不以聞。

    ⒀吏請召治忌,長不遣,謾言曰『忌病』。春又請長,願入見,長怒曰『女欲離我自附漢』。長當□市,臣請論如法。」

    注1集解如淳曰:「賜亡畔來者如賜其國二千石也。」瓚曰:「奉以二千石之秩祿。」

    注2索隱案:謂有罪之人不得關內侯及二千石。

    注3集解張晏曰:「大夫,姓也。上云『男子但』,明其姓大夫也。」瓚曰:「官為大夫,名但者也。」索隱張揖曰大夫姓,非也。案:上云「男子但」,此云「大夫但」及「士伍開章」,則知大夫是官也。

    注4集解如淳曰:「律『有罪失官爵稱士五』者也。開章,名。」

    注5集解徐廣曰:「棘蒲侯柴武以文帝后元年卒,謚剛。嗣子謀反,不得置後,國除。」

    注6索隱-,姓也,音奸。嚴助傳則作「閒忌」,亦同音奸。

    注7正義謀殺開章,以閉絕謀反之口也。

    注8正義括地誌云:「肥陵故縣在壽州安豐縣東六十里,在故六城東北百餘里。」

    注9索隱上音慢。慢,誑也。

    注十索隱按:實葬肥陵,誑雲不知處。肥陵,地名,在肥水之上也。

    注⑾集解晉灼曰:「亡命者當棄市,而王藏之,詐捕不命者而言命,以脫命者之罪。」

    注⑿集解文穎曰:「忌,-忌。」

    制曰:「朕不忍致法於王,其與列侯二千石議。」

    「臣倉-臣敬-臣逸-臣福-臣賀昧死言:臣謹與列侯吏二千石臣嬰等四十三人議,皆曰『長不奉法度,不聽天子詔,乃陰聚徒黨及謀反者,厚養亡命,欲以有為』。臣等議論如法。」

    制曰:「朕不忍致法於王,其赦長死罪,廢勿王。」

    「臣倉等昧死言:長有大死罪,陛下不忍致法,幸赦,廢勿王。臣請處蜀郡嚴道邛郵,1遣其子母從居,2縣為築蓋家室,皆廩食給薪菜鹽豉炊食器席蓐。臣等昧死請,請佈告天下。」

    注1集解徐廣曰:「嚴道有邛-九折阪,又有郵置。」-案:張晏曰「嚴道,蜀郡縣」。索隱按:嚴道,蜀郡之縣也。縣有蠻夷曰道。嚴道有邛萊山,有郵置,故曰「嚴道邛郵」也。

    注2索隱案:樂產云「妾媵之有子者從去也」。

    制曰:「計食長給肉日五斤,酒二鬥。令故美人才人得幸者十人從居。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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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索隱按:謂他事可其制也。

    盡誅所與謀者。於是乃遣淮南王,載以輜車,令縣以次傳。是時袁盎諫上曰:「上素驕淮南王,弗為置嚴傅相,以故至此。且淮南王為人剛,今暴摧折之。臣恐卒逢霧露病死。陛下為有殺弟之名,柰何!」上曰:「吾特苦之耳,今復之。」

    縣傳淮南王者皆不敢發車封。1淮南王乃謂侍者曰:「誰謂乃公勇者?2吾安能勇!吾以驕故不聞吾過至此。

    人生一世閒,安能邑邑如此!」乃不食死。至雍,3雍令發封,以死聞。上哭甚悲,謂袁盎曰:「吾不聽公言,卒亡淮南王。」盎曰:「不可柰何,願陛下自寬。」上曰:「為之柰何?」盎曰:「獨斬丞相-御史以謝天下乃可。」4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考諸縣傳送淮南王不發封饋侍者,皆□市。乃以列侯葬淮南王於雍,守-三十戶。

    注1集解漢書音義曰:「檻車有檻封也。」

    注2索隱乃,汝也。汝公,淮南王自謂也。

    注3正義今岐州雍縣也。

    注4索隱案:劉氏云「袁盎此言亦大過也」。

    孝文八年,上憐淮南王,淮南王有子四人,皆七八歲,乃封子安為阜陵侯,子勃為安陽侯,子賜為陽周侯,子良為東成侯。

    孝文十二年,民有作歌歌淮南厲王曰:「一尺布,尚可縫;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兼容。」1上聞之,乃歎曰:「堯舜放逐骨肉,2周公殺管蔡,天下稱聖。何者?不以私害公。天下豈以我為貪淮南王地邪?」乃徙城陽王王淮南故地,3而追尊謚淮南王為厲王,4置園復如諸侯儀。

    注1集解漢書音義曰:「尺布斗粟猶尚不棄,況於兄弟而更相逐乎。」瓚曰:

    「一尺布尚可縫而共衣,一斗粟尚可舂而共食也,況以天下之廣而不能兼容。」

    注2正義帝系雲堯,黃帝之後;舜,顓頊之後。四凶之內,有承黃帝-顓頊者,而堯舜竄之,故放逐骨肉耳。四凶者,共工-三苗-伯鯀及-兜,皆堯舜之同姓,故雲骨肉也。

    注3集解徐廣曰:「景王章之子。」

    注4正義謚法云:「暴慢無親曰厲。」

    孝文十六年,徙淮南王喜1復故城陽。上憐淮南厲王廢法不軌,自使失國蚤死,乃立其三子:阜陵侯安為淮南王,安陽侯勃為衡山王,陽周侯賜為廬江王,皆復得厲王時地,參分之。東城侯良前薨,無後也。

    注1索隱故城陽景王之子也。

    孝景三年,吳楚七國反,吳使者至淮南,淮南王欲發兵應之。其相曰:「大王必欲發兵應吳,臣願為將。」王乃屬相兵。淮南相已將兵,因城守,不聽王而為漢;漢亦使曲城侯1將兵救淮南:淮南以故得完。吳使者至廬江,廬江王弗應,而往來使越。吳使者至衡山,衡山王堅守無二心。孝景四年,吳楚已破,衡山王朝,上以為貞信,乃勞苦之曰:「南方卑濕。」徙衡山王王濟北,所以-之。及薨,遂賜謚為貞王。廬江王邊越,

    數使使相交,故徙為衡山王,王江北。淮南王如故。

    注1集解徐廣曰:「曲城侯姓蟲名捷,其父名逢,高祖功臣。」

    淮南王安為人好讀書鼓琴,不喜弋獵狗馬馳騁,亦欲以行陰德拊循百姓,流譽天下。時時怨望厲王死,時欲畔逆,未有因也。及建元二年,淮南王入朝。素善武安侯,武安侯時為太尉,乃逆王霸上,與王語曰:「方今上無太子,大王親高皇帝孫,1行仁義,天下莫不聞。即宮車一日晏駕,非大王當誰立者!」

    淮南王大喜,厚遺武安侯金財物。陰結賓客,2拊循百姓,為畔逆事。建元六年,彗星見,淮南王心怪之。或說王曰:「先吳軍起時,彗星出長數尺,然尚流血千里。今彗星長竟天,天下兵當大起。」王心以為上無太子,天下有變,諸侯並爭,愈益治器械

    攻戰具,積金錢賂遺郡國諸侯游士奇材。諸辨士為方略者,妄作妖言,諂諛王,王喜,多賜金錢,而謀反滋甚。

    注1正義漢書云:「武帝以安屬為諸父。」

    注2索隱淮南要略雲安養士數千,高才者八人,蘇非-李尚-左吳-陳由-伍被-毛周-雷被-晉昌,號曰「八公」也。

    淮南王有女陵,慧,有口辯。王愛陵,常多予金錢,為中-1長安,約結上左右。元朔三年,上賜淮南王幾杖,不朝。淮南王王后荼,王愛幸之。王后生太子遷,遷取王皇太后外孫修成君女為妃。2王謀為反具,畏太子妃知而內洩事,乃與太子謀,令詐弗愛,三月不同席。王乃詳為怒太子,閉太子使與妃同內三月,太子終不近妃。妃求去,王乃上書謝歸去之。王后荼-太子遷及女陵得愛幸王,擅國權,侵奪民田宅,妄致系人。3

    注1集解徐廣曰:「-,伺候采察之名也。音空政反。安平侯鄂千秋玄孫伯與淮南王女陵通而中絕,又遺淮南王書稱臣盡力,故棄市。」索隱鄧展曰:「-,捕也。」徐廣曰:「伺候探察之名。」孟康曰:「-音偵。西方人以反閒為偵。」

    劉氏及包愷並音丑政反。服虔云:「偵,候也。」

    注2集解應劭曰:「王太后先適金氏女也。」

    注3集解徐廣曰:「一云『毆擊』。」

    元朔五年,太子學用劍,自以為人莫及,聞郎中賴被巧,1乃召與戲。被一再辭讓,2誤中太子。太子怒,被恐。此時有欲從軍者輒詣京師,被即願奮擊匈奴。太子遷數惡被於王,王使郎中令斥免,欲以禁後,3被遂亡至長安,上書自明。詔下其事廷尉-河南。4河南治,逮淮南太子,5王-王后計欲無遣太子,遂發兵反,計猶豫,十餘日未定。會有詔,即訊太子。6當是時,淮南相怒壽春丞留太子逮不遣,7劾不敬。王以請相,相弗聽。王使人上書告相,事下廷尉治。蹤跡連王,王使人候伺漢公卿,公卿請逮捕治王。王恐事發,太子遷謀曰:「漢使即逮王,王令人衣-士衣,持戟居庭中,王旁有非是,則刺殺之,臣亦使人刺殺淮南中尉,乃舉兵,未晚。」是時上不許公卿請,而遣漢中尉宏8即訊驗王。王聞漢使來,即如太子謀計。漢中尉至,王視其顏色和,訊王以斥賴被事耳,王自度無何,9不發。中尉還,以聞。公卿治者曰:「淮南王安擁閼奮擊匈奴者賴被等,廢格明詔,十當□市。」詔弗許。公卿請廢勿王,詔弗許。公卿請削五縣,詔削二縣。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罰以削地。

    中尉入淮南界,宣言赦王。王初聞漢公卿請誅之,未知得削地,聞漢使來,恐其捕之,乃與太子謀刺之如前計。及中尉至,即賀王,王以故不發。其後自傷曰:「吾行仁義見削,甚恥之。」然淮南王削地之後,其為反謀益甚。諸使道從長安來,⑾為妄妖言,言上無男,漢不治,即喜;即言漢廷治,有男,王怒,以為妄言,非也。

    注1索隱案:巧,言善用劍也。

    注2索隱樂產云:「初一讓,至二讓,後遂不讓,故雲一再讓而誤中。」

    注3正義言屏斥免郎中令官,而令後人不敢效也。

    注4正義雷被告章下廷尉及河南共治之。

    注5正義逮謂追赴河南也。

    注6索隱案:樂產云「即,就也。訊,問也。就淮南案之,不逮詣河南也」。

    注7集解如淳曰:「丞主刑獄囚徒,丞順王意,不遣太子應逮書。」

    注8索隱案:百官表姓殷也。

    注9集解如淳曰:「無何罪。」

    注十索隱崔浩云:「詔書募擊匈奴,而雍遏應募者,漢律所謂廢格。」案:

    如淳注梁孝王傳云「羅閣,不行也。音各也」。

    注⑾索隱道長安來。如淳曰:「道猶言路。由長安來。」姚承云:「道,或作『從』。」

    王日夜與伍被-1左吳等案輿地圖,2部署兵所從入。王曰:「上無太子,宮車即晏駕,廷臣必征膠東王,不即常山王,3諸侯並爭,吾可以無備乎!

    且吾高祖孫,親行仁義,陛下遇我厚,吾能忍之;萬世之後,吾寧能北面臣事豎子乎!」

    注1集解漢書曰:「伍被,楚人。或言其先伍子胥後。」

    注2集解蘇林曰:「輿猶盡載之意。」索隱按:志林云「輿地圖漢家所畫,非出遠古也」。

    注3集解徐廣曰:「皆景帝子也。」

    王坐東宮,召伍被與謀,曰:「將軍上。」被悵然曰:「上寬赦大王,王復安得此亡國之語乎!臣聞子胥諫吳王,吳王不用,乃曰『臣今見麋鹿游姑蘇之台也』。

    今臣亦見宮中生荊棘,露沾衣也。」王怒,系伍被父母,囚之三月。復召曰:「將軍許寡人乎?」被曰:「不,直來為大王畫耳。臣聞聰者聽於無聲,明者見於未形,故聖人萬舉萬全。昔文王一動而功顯於千世,列為三代,此所謂因天心以動作者也,故海內不期而隨。此千歲之可見者。夫百年之秦,近世之吳楚,亦足以喻國家之存亡矣。臣不敢避子胥之誅,願大王毋為吳王之聽。昔秦絕聖人之道,殺術士,燔詩書,□禮義,尚詐力,任刑罰,轉負海之粟致之西河。當是之時,男子疾耕不足於糟噯,女子紡績不足於蓋形。遣蒙恬築長城,東西數千里,暴兵露師常數十萬,死者不可勝數,殭屍千里,流血頃畝,百姓力竭,欲為亂者十家而五。又使徐福入海求神異物,還為偽辭曰:『臣見海中大神,言曰:「汝西皇之使邪?」臣答曰:「然。」「汝何求?」曰:「願請延

    年益壽藥。」神曰:「汝秦王之禮薄,得觀而不得取。」

    即從臣東南至蓬萊山,見芝成宮闕,有使者銅色而龍形,光上照天。於是臣再拜問曰:「宜何資以獻?」海神曰:「以令名男子若振女1與百工之事,即得之矣。」』秦皇帝大說,遣振男女三千人,資之五穀種種百工而行。徐福得平原廣澤,止王不來。2於是百姓悲痛相思,欲為亂者十家而六。又使尉佗-五嶺攻百越。尉佗知中國勞極,止王不來,使人上書,求女無夫家者三萬人,以為士卒衣補。秦皇帝可其萬五千人。於是百姓離心瓦解,欲為亂者十家而七。

    客謂高皇帝曰:『時可矣。』高皇帝曰:『待之,聖人當起東南閒。』不一年,陳勝吳廣發矣。高皇始於豐沛,一倡天下不期而響應者不可勝數也。此所謂蹈瑕候閒,因秦之亡而動者也。百姓願之,若旱之望雨,故起於行陳之中而立為天子,功高三王,德傳無窮。今大王見高皇帝得天下之易也,獨不觀近世之吳楚乎?夫吳王賜號為劉氏祭酒,3復不朝,王四郡之-,地方數千里,內鑄消銅以為錢,東□海水以為鹽,上取江陵木以為船,一船之載當中國數十兩車,國富民。行珠玉金帛賂諸侯宗室大臣,獨竇氏不與。計定謀成,舉兵而西。破於大梁,敗於狐父,4奔走而東,至於丹徒,越人禽之,身死絕祀,為天下笑。夫以吳越之-不能成功者何?

    誠逆天道而不知時也。方今大王之兵-不能十分吳楚之一,天下安寧有萬倍於秦之時,願大王從臣之計。大王不從臣之計,今見大王事必不成而語先洩也。

    臣聞微子過故國而悲,於是作麥秀之歌,是痛紂之不用王子比干也。故孟子曰『紂貴為天子,死曾不若匹夫』。是紂先自絕於天下久矣,非死之日而天下去之。

    今臣亦竊悲大王□千乘之君,必且賜絕命之書,為-臣先,死於東宮也。」5於是*(王)*氣怨結而不揚,涕滿匡而橫流,即起,歷階而去。

    注1集解徐廣曰:「西京賦曰『振子萬童』。」-案:薛綜曰「振子,童男女」。

    注2正義括地誌云:「-州在東海中,秦始皇遣徐福將童男女,遂止此州。其後復有數洲萬家,其上人有至會稽市易者。」闕文。

    注3集解應劭曰:「禮『飲酒必祭,示有先也』,故稱祭酒,尊也。」

    注4集解徐廣曰:「在梁碭之閒。」

    注5集解如淳曰:「王時所居也。」

    王有孽子不害,最長,王弗愛,王-王后-太子皆不以為子兄數。1不害有子建,材高有氣,常怨望太子不省其父;2又怨時諸侯皆得分子弟為侯,而淮南獨二子,一為太子,建父獨不得為侯。建陰結交,欲告敗太子,以其父代之。太子知之,數捕系而榜笞建。建具知太子之謀欲殺漢中尉,即使所善壽春莊芷3以元朔六年上書於天子曰:「毒藥苦於口利於病,忠言逆於耳利於行。

    今淮南王孫建,材能高,淮南王王后荼-荼子太子遷常疾害建。建父不害無罪,擅數捕系,欲殺之。今建在,可征問,具知淮南陰事。」書聞,上以其事下廷尉,廷尉下河南治。是時故辟陽侯孫審卿善丞相公孫弘,怨淮南厲王殺其大父,乃深購淮南事於弘,弘乃疑淮南有畔逆計謀,深窮治其獄。河南治建,辭引淮南太子及黨與。淮南王患之,欲發,問伍被曰:「漢廷治亂?」伍被曰:「天下治。」王意不說,謂伍被曰:「公何以言天下治也?」被曰:「被竊觀朝廷之政,君臣之義,父子之親,夫婦之別,長幼之序,皆得其理,上之舉錯遵古之道,風俗紀綱未有所缺也。重裝富賈,周流天下,道無不通,故交易之道行。南越賓服,羌-入獻,東甌入降,廣長榆,4開朔方,匈奴折翅傷翼,失援不振。

    雖未及古太平之時,然猶為治也。」王怒,被謝死罪。王又謂被曰:「山東即有兵,漢必使大將軍將而制山東,公以為大將軍何如人也?」被曰:「被所善者黃義,從大將軍擊匈奴,還,告被曰:『大將軍遇士大夫有禮,於士卒有恩,-皆樂為之用。騎上下山若蜚,材干絕人。』被以為材能如此,數將習兵,未易當也。及謁者曹梁使長安來,言大將軍號令明,當敵勇敢,常為士卒先。休捨,穿井未通,須士卒盡得水,乃敢飲。軍罷,卒盡已度河,乃度。皇太后所賜金帛,盡以賜軍吏。雖古名將弗過也。」王默然。

    注1集解如淳曰:「不以為子兄秩數。」

    注2集解服虔曰:「不省錄著兄弟數中。」

    注3索隱漢書作「嚴正」也。

    注4集解如淳曰:「廣謂拓大之也。長榆,塞名,王恢所謂『樹榆為塞』。」

    淮南王見建已征治,恐國陰事且覺,欲發,被又以為難,乃復問被曰:「公以為吳興兵是邪非也?」被曰:「以為非也。吳王至富貴也,舉事不當,身死丹徒,頭足異處,子孫無遺1類。臣聞吳王悔之甚。願王孰慮之,無為吳王之所悔。」

    王曰:「男子之所死者一言耳。2且吳何知反,3漢將一日過成皋者四十餘人。4今我令樓緩5先要成皋之口,6周被下穎川兵塞-轅-伊闕之道,7陳定發南陽兵守武關。8河南太守獨有雒陽耳,何足憂。然此北尚有臨晉關-河東-上黨與河內-趙國。人言曰『絕成皋之口,天下不通』。據三川之險,9招山東之兵,舉事如此,公以為何如?」被曰:「臣見其禍,未見其福也。」王曰:「左吳-趙賢-朱驕如皆以為有福,什事九成,公獨以為有禍無福,何也?」被曰:「大王之-臣近幸素能使-者,皆前系詔獄,余無可用者。」

    王曰:「陳勝-吳廣無立錐之地,千人之聚,起於大澤,奮臂大呼而天下響應,西至於戲而兵百二十萬。今吾國雖小,然而勝兵者可得十餘萬,非直適戍之-,-鑿十棘矜也,公何以言有禍無福?」被曰:「往者秦為無道,殘賊天下。

    興萬乘之駕,作阿房之宮,收太半之賦,發閭左之戍,⑾父不寧子,兄不便弟,政苛刑峻,天下熬然若焦,⑿民皆引領而望,傾耳而聽,悲號仰天,叩心而怨上,故陳勝大呼,天下響應。當今陛下臨制天下,一齊海內,泛愛蒸庶,布德施惠。口雖未言,聲疾雷霆,令雖未出,化馳如神,心有所懷,威動萬里,下之應上,猶影響也。而大將軍材能不特章邯-楊熊也。大王以陳勝-吳廣諭之,被以為過矣。」王曰:「苟如公言,不可徼幸邪?」被曰:「被有愚計。」王曰:「柰何?」被曰:「當今諸侯無異心,百姓無怨氣。朔方之郡田地廣,水草美,民徙者不足以實其地。臣之愚計,可偽為丞相御史請書,徙郡國豪桀任俠及有耐罪以上,⒀赦令除其罪,產五十萬以上者,皆徙其家屬朔方之郡,益發甲卒,急其會日。又偽為左右都司空上林中都官詔獄*(逮)*書,*[逮]*諸侯太子幸臣。⒁如此則民怨,諸侯懼,即使辯武⒂隨而說之,儻可徼幸什得一乎?」王曰:「此可也。雖然,吾以為不至若此。」於是王乃令官奴入宮,作皇帝璽,丞相-御史-大將軍-軍吏-中二千石-都官令-丞印,及旁近郡太守-都尉印,漢使節法冠,⒃欲如伍被計。使人偽得罪而西,⒄事大將軍-丞相;一日發兵,⒅使人即刺殺大將軍青,而說丞相下之,如發蒙耳。⒆

    注1集解徐廣曰:「一作『-』,音寂笑反。」

    注2集解徐廣曰:「一本無此『言』字。」-案:張晏曰「不成則死,一計耳」。

    瓚曰「或有一言之交,以死報之矣」。

    注3集解瓚曰:「言吳王不知舉兵反。」索隱案:知猶解。

    注4集解如淳曰:「言吳不塞成皋口,而令漢將得出之。」

    注5集解漢書直云「緩」,無「樓」字。樓緩乃六國時人,疑此後人所益也。

    李奇曰:「緩,似人姓名。」韋昭曰:「淮南臣名。」

    注6正義成皋故城在河南*(澠)[汜]*水縣東南二里。

    注7正義-轅故關在河南緱氏縣南四十里。伊闕故關在河南縣南十九里。

    注8正義故武關在商州商洛縣東九十里。春秋時。闕文。

    注9正義即成皋關也。

    注十集解徐廣曰:「大鐮謂之剴,音五哀反。或是-乎?」索隱劉氏音上吾裡反,下自洛反。又-,鄒音機也。注「大鐮謂之剴」,鐮音廉,剴音五哀反。

    注⑾正義閭左邊不役之民,秦則役之也。

    注⑿索隱若。音即消反。

    注⒀集解應劭曰:「輕罪不至於髡,完其-鬢,故曰。古『-』字從『ね』,髮膚之意。杜林以為法度之字皆從『寸』,後改如是。耐音若能。」如淳曰:「律『耐為司寇,耐為鬼薪-白粲』。耐猶任也。」蘇林曰:「一歲為罰作,二歲刑已上為耐。耐,能任其罪。」

    注⒁集解晉灼曰:「百官表宗正有左右都司空,上林有水司空,皆主囚徒官也。」

    注⒂集解徐廣曰:「淮南人名士曰武。」

    注⒃集解蔡邕曰:「法冠,楚王冠也。秦滅楚,以其君冠賜御史。」索隱崔浩云:「一名獬-冠。」按:蔡邕云「楚王冠也。秦滅楚,以其君冠賜御史」者也。

    注⒄集解蘇林曰:「詐作罪人而西也。」

    注⒅集解如淳曰:「發淮南兵也。」索隱崔浩云:「一日猶一朝,卒然無定時也。」

    注⒆集解如淳曰:「以物蒙覆其頭,而為發去,其人欲之耳。」韋昭曰:「如蒙巾,發之甚易。」

    王欲發國中兵,恐其相-二千石不聽。王乃與伍被謀,先殺相-二千石;偽失火宮中,相-二千石救火,至即殺之。計未決,又欲令人衣求盜衣,1持羽檄,從東方來,呼曰「南越兵入界」,欲因以發兵。乃使人至廬江-會稽為求盜,未發。王問伍被曰:「吾舉兵西鄉,諸侯必有應我者;即無應,柰何?」被曰:

    「南收衡山以擊廬江,有尋陽之船,守下雉之城,2結九江之浦,絕豫章之口,3強弩臨江而守,以禁南郡之下,東收江都-會稽,4南通勁越,屈強江淮閒,猶可得延歲月之壽。」王曰:「善,無以易此。急則走越耳。」

    注1集解漢書音義曰:「卒衣也。」

    注2集解徐廣曰:「在江夏。」-案:蘇林曰「下雉,縣名。」索隱雉音徐爾反。案:縣名,在江夏。

    注3正義即彭蠡湖口,北流出大江者。

    注4正義江都,揚州也。會稽,蘇州也。

    於是廷尉以王孫建辭連淮南王太子遷聞。上遣廷尉監因拜淮南中尉,逮捕太子。

    至淮南,淮南王聞,與太子謀召相-二千石,欲殺而發兵。召相,相至;內史以出為解。中尉曰:「臣受詔使,不得見王。」王念獨殺相而內史中尉不來,無益也,即罷相。王猶豫,計未決。太子念所坐者謀刺漢中尉,所與謀者已死,以為口絕,乃謂王曰:「-臣可用者皆前系,今無足與舉事者。王以非時發,恐無功,臣願會逮。」王亦偷欲休,1即許太子。太子即自剄,不殊。2伍被自詣吏,因告與淮南王謀反,反蹤跡具如

    此。

    注1集解徐廣曰:「偷,苟且也。」

    注2集解晉灼曰:「不殊,不死。」

    吏因捕太子-王后,圍王宮,盡求捕王所與謀反賓客在國中者,索得反具以聞。

    上下公卿治,所連引與淮南王謀反列侯二千石豪傑數千人,皆以罪輕重受誅。

    衡山王賜,淮南王弟也,當坐收,有司請逮捕衡山王。天子曰:「諸侯各以其國為本,不當相坐。

    與諸侯王列侯會肄丞相諸侯議。」1趙王彭祖-列侯臣讓等四十三人議,皆曰:「淮南王安甚大逆無道,謀反明白,當伏誅。」膠西王臣端議曰:「淮南王安廢法行邪,懷詐偽心,以亂天下,熒惑百姓,倍畔宗廟,妄作妖言。春秋曰『臣無將,將而誅』。安罪重於將,謀反形已定。臣端所見其書節印圖及他逆無道事驗明白,甚大逆無道,當伏其法。而論國吏二百石以上及比者,2宗室近幸臣不在法中者,不能相教,當皆免官削爵為士伍,毋得宦為吏。其非吏,他贖死金二斤八兩。3以章臣安之罪,使天下明知臣子之道,毋敢復有邪僻倍畔之意。」丞相弘-廷尉湯等以聞,天子使宗正以符節治王。未至,淮南王安自剄殺。4王后荼-太子遷諸所與謀反者皆族。天子以伍被雅辭多引漢之美,欲勿誅。廷尉湯曰:「被首為王畫反謀,被罪無赦。」遂誅被。國除為九江郡。5

    注1集解徐廣曰:「詣都座就丞相共議也。」索隱會肄丞相者。案:肄,習也,音異。

    注2集解徐廣曰:「比吏而非真。」

    注3集解蘇林曰:「非吏,故曰他。」

    注4集解徐廣曰:「即位凡四十二年,元狩元年十月死。」

    注5集解徐廣曰:「又為六安國,以陳縣為都。」

    衡山王賜,王后乘舒1生子三人,長男爽為太子,次男孝,次女無采。又姬徐來生子男女四人,美人厥姬生子二人。衡山王-淮南王兄弟相責望禮節,閒不相能。衡山王聞淮南王作為畔逆反具,亦心結賓客以應之,恐為所並。

    注1正義衡山王后名也。

    元光六年,衡山王入朝,其謁者-慶有方術,欲上書事天子,王怒,故劾慶死罪,強榜服之。衡山內史以為非是,卻其獄。王使人上書告內史,內史治,言王不直。王又數侵奪人田,壞人-以為田。有司請逮治衡山王。天子不許,為置吏二百石以上。1衡山王以此恚,與奚慈-張廣昌謀,求能為兵法候星氣者,日夜從容王密謀反事。2

    注1集解如淳曰:「漢儀注吏四百石以下,自調除國中,今王惡,天子皆為置之。」

    注2集解徐廣曰:「密,豫作計校。」

    王后乘舒死,立徐來為王后。厥姬俱幸。兩人相妒,厥姬乃惡王后徐來於太子曰:「徐來使婢蠱道殺太子母。」太子心怨徐來。徐來兄至衡山,太子與飲,以刃刺傷王后兄。王后怨怒,數毀惡太子於王。太子女弟無采,嫁□歸,與奴奸,又與客奸。太子數讓無采,無采怒,不與太子通。王后聞之,即善遇無采。無采及中兄孝少失母,附王后,王后以計愛之,與共毀太子,王以故數擊笞太子。元朔四年中,人有賊傷王后假母者,1王疑太子使人傷之,笞太子。後王病,太子時稱病不侍。孝-王后-無采惡太子:「太子實不病,自言病,有喜色。」王大怒,欲廢太子,立其弟孝。王后知王決廢太子,又欲並廢孝。王后有侍者,善舞,王幸之,王后欲令侍者與孝亂以污之,欲並廢兄弟而立其子廣代太子。太子爽知之,念後數惡己無已時,欲與亂以止其口。王后飲,太子前為壽,因據王后股,求與王后臥。王后怒,以告王。王乃召,欲縛而笞之。太子知王常欲廢己立其弟孝,乃謂王曰:「孝與王御者奸,無采與奴奸,王強食,請上書。」即倍王去。

    王使人止之,莫能禁,乃自駕追捕太子。太子妄惡言,王械系太子宮中。孝日益親幸。王奇孝材能,乃佩之王印,號曰將軍,令居外宅,多給金錢,招致賓客。賓客來者,微知淮南-衡山有逆計,日夜從容勸之。王乃使孝客江都人救赫-2陳喜作-車鏃矢,3刻天子璽,將相軍吏印。王日夜求壯士如周丘等,數稱引吳楚反時計畫,以約束。衡山王非敢效淮南王求即天子位,畏淮南起並其國,以為淮南已西,發兵定江淮之閒而有之,望如是。

    注1集解漢書音義曰:「傅母屬。」

    注2索隱救,漢書作「枚」。劉向別錄云「易家有救氏注」也。

    注3集解徐廣曰:「-車,戰車也,音扶萌反。」

    元朔五年秋,衡山王當朝,*(六年)*過淮南,淮南王乃昆弟語,除前卻,約束反具。衡山王即上書謝病,上賜書不朝。

    元朔六年中,衡山王使人上書請廢太子爽,立孝為太子。爽聞,即使所善白嬴1之長安上書,言孝作-車鏃矢,與王御者奸,欲以敗孝。白嬴至長安,未及上書,吏捕嬴,以淮南事系。王聞爽使白嬴上書,恐言國陰事,即上書反告太子爽所為不道□市罪事。事下沛郡治。元*(朔七)[狩元]*年冬,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與淮南謀反者未得,得陳喜於衡山王子孝家。吏劾孝首匿喜。孝以為陳喜雅數與王計謀反,恐其發之,聞律先自告除其罪,又疑太子使白嬴上書發其事,即先自告,告所與謀反者救赫-陳喜等。廷尉治驗,公卿請逮捕衡山王治之。天子曰:「勿捕。」遣中尉安-2大行息3即問王,王具以情實對。

    吏皆圍王宮而守之。中尉大行還,以聞,公卿請遣宗正-大行與沛郡雜治王。

    王聞,即自剄殺。孝先自告反,除其罪;坐與王御婢奸,□市。王后徐來亦坐蠱殺前王后乘舒,及太子爽坐王告不孝,皆□市。諸與衡山王謀反者皆族。國除為衡山郡。

    注1索隱音盈,人姓名也。

    注2索隱案:漢書表司馬安也。

    注3索隱案:漢書表李息也。

    太史公曰:詩之所謂「戎狄是膺,荊舒是懲」,信哉是言也。淮南-衡山親為骨肉,疆土千里,列為諸侯,不務遵蕃臣職以承輔天子,而專挾邪僻之計,謀為畔逆,仍父子再亡國,各不終其身,為天下笑。此非獨王過也,亦其俗薄,臣下漸靡使然也。夫荊楚-勇輕悍,好作亂,乃自古記之矣。

    【索隱述贊】淮南多橫,舉事非正。天子寬仁,其過不更-車致禍,斗粟成詠。王安好學,女陵作。兄弟不和,傾國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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