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秦始皇本紀 第六(上) 文 / 司馬遷
秦始皇帝者,秦莊襄王子也。1莊襄王為秦質子於趙,2見呂不韋姬,悅而取之,3生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於邯鄲。及生,名為政,姓趙氏。4年十三歲,莊襄王死,政代立為秦王。當是之時,秦地已並巴、蜀、漢中,越宛有郢,置南郡矣;北收上郡以東,有河東、太原、上黨郡;東至滎陽,滅二周,置三川郡。呂不韋為相,封十萬戶,號曰文信侯。招致賓客遊士,欲以並天下。李斯為舍人。5蒙驁、王-、6-公等為將軍。7王年少,初即位,委國事大臣。
注1索隱莊襄王者,孝文王之中子,昭襄王之孫也,名子楚。按:戰國策本名子異,後為華陽夫人嗣,夫人楚人,因改名子楚也。
注2正義質音致。國強欲待弱之來相事,故遣子及貴臣為質,如上音。國弱懼其侵伐,令子及貴臣往為質,音直實反。又二國敵亦為交質,音致。左傳雲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是也。
注3索隱按:不韋傳雲不韋,陽翟大賈也。其姬邯鄲豪家女,善歌舞,有娠而獻於子楚。
注4集解徐廣曰:「一作『正』。」宋忠云:「以正月旦生,故名正。」索隱系本作「政」,又生於趙,故曰趙政。一曰秦與趙同祖,以趙城為榮,故姓趙氏。
正義正音政,「周正建子」之「正」也。始皇以正月旦生於趙,因為政,後以始皇諱,故音征。
注5集解文穎曰:「主廄內小吏官名。或曰待從賓客謂之舍人也。」
注6集解徐廣曰:「一作『-』。」索隱蒙驁,齊人,蒙武之父,蒙恬之祖。
王-即王-,昭王四十九年代大夫陵伐趙者。正義-,魚綺反。劉伯莊雲音綺。
後同。
注7集解應劭曰:「-,秦邑。」索隱-公蓋-邑公,史失其姓名。正義-,彼苗反,蓋秦之縣邑。大夫稱公,若楚制。
晉陽反,元年,將軍蒙驁擊定之。二年,-公將卒攻卷,1斬首三萬。三年,蒙驁攻韓,取十三城。王-死。十月,將軍蒙驁攻魏氏-、有詭。2歲大饑。
四年,拔-、有詭。三月,軍罷。秦質子歸自趙,趙太子出歸國。十月庚寅,蝗蟲從東方來,蔽天。天下疫。百姓內粟千石,拜爵一級。五年,將軍驁攻魏,定酸棗、3燕、虛、長平、4雍丘、山陽城,5皆拔之,取二十城。初置東郡。冬雷。六年,韓、魏、趙、-、楚共擊秦,取壽陵。6秦出兵,五國兵罷。拔-,迫東郡,其君角率其支屬徙居野王,阻其山以保魏之河內。七年,彗星先出東方,見北方,五月見西方。7將軍驁死。以攻龍、孤、慶都,8還兵攻汲。彗星復見西方9十六日。夏太后死。十八年,王弟長安君成-⑾將軍擊趙,反,⑿死屯留,⒀軍吏皆斬死,遷其民於臨洮。⒁將軍壁死,⒂卒屯留、蒲-反,戮其屍。[一六]河魚大上,⒄輕車重⒅馬東就食。⒆
注1正義將,子匠反。卒,子必反。卷,丘員反。
注2集解徐廣曰:「-音場。」索隱音暢,魏之邑名。
注3集解地理志陳留有酸棗縣。正義括地誌云:「酸棗故城在滑州酸棗縣北十五里古酸棗縣南。」
注4集解徐廣曰:「一作『千』。」-案:地理志汝南有長平縣也。索隱二邑名。春秋桓十二年「會於虛」,又戰國策曰「拔燕酸棗、虛、桃人」,桃人亦魏邑,虛地今闕,蓋與諸縣相近。按:今東郡燕縣東三十里有故桃城,則亦非遠。
正義燕,烏田反。括地誌云:「南燕城,古燕國也,滑州胙城縣是也。姚虛在濮州雷澤縣東十三里。孝經援神契雲帝舜生於姚墟,即東郡也。長平故城在陳州宛丘縣西六十六里。」
注5集解地理志陳留有雍丘縣,河內有山陽縣。正義雍,於用反,汴州縣。
注6正義徐廣云:「在常山。」按:本趙邑也。
注7正義彗音似歲反。見,並音行練反。孝經內記云:「彗在北斗,兵大起。
彗在三台,臣害君。彗在太微,君害臣。彗在天獄,諸侯作亂。所指其處大惡。
彗在日旁,子欲殺父。」
注8集解徐廣曰:「慶,一作『-』。」正義括地誌云:「定州恆陽縣西南四十里有白龍水,又有挾龍山。又定州唐縣東北五十四里有孤山。蓋都山也。帝王紀雲望堯母慶都所居。張晏雲堯山在北,堯母慶都山在南,相去五十里,北登堯山,南望慶都山也。注水經云『望都故城東有山,不連陵,名之曰孤』。孤都聲相近,疑即都山,孤山及望都故城三處相近。」
注9正義復,扶富反。見,行見反。
注十索隱莊襄王所生母。正義子楚母也。
注⑾正義-音紀兆反。成-者,長安君名也,號為長安君。
注⑿正義將,如字。將猶領也。又子匠反。
注⒀正義括地誌云:「屯留故城在潞州長子縣東北三十里,漢屯留,留吁國也。」
注⒁索隱臨洮在隴西。正義臨洮水,故名臨洮。洮州在隴右,去京千五百五十一里。言屯留之民被成-略-共反,故遷之於臨洮郡也。
注⒂正義壁,邊覓反。言成-自殺壁壘之內。
注⒃集解徐廣曰:「-,一作『-』。屯留,蒲-,皆地名也。壁於此地時,士卒死者皆戮其屍。」索隱高誘雲屯留,上黨之縣名。謂成-為將軍而反。秦兵擊之,而-壁於屯留而死。屯留、蒲-二邑之反卒雖死,猶皆戮其屍-,古「-」字。正義卒,子忽反-音高,注同。蒲,-,皆地名。
注⒄索隱謂河水溢,魚大上平地,亦言遭水害也。即漢書五行志劉向所謂「豕蟲之-」。明年,——誅。魚,陰類,小人像。正義始皇八年,黃河之魚西上入渭。渭,渭水也。漢書五行志云「魚者陰類,臣民之象也」。十七年,滅韓。
二十六年,盡並天下。自滅韓至並天下,蓋十年矣。周本紀云「十年,數之紀也。天之所棄,不過其紀」。明關東後屬秦,其象類先見也。
注⒅集解徐廣曰:「一無此『重』字。」
注⒆索隱言河魚大上,秦人皆輕車重馬,並就食於東。言往河旁食魚也。
一雲,河魚大上為災,人遂東就食,皆輕車重馬而去——
1封為長信侯。予之山陽地,2令-居之。宮室車馬衣服苑囿馳獵恣。事無小大皆決於。又以河西3太原郡更為-國。九年,彗星見,或竟天。攻魏垣、蒲陽。4四月,上宿雍。5己酉,王冠,帶劍。6長信侯-作亂而覺,矯王御璽7及太后璽以發縣卒8及-卒、官騎、戎翟君公、舍人,將欲攻蘄年宮為亂。9王知之,令相國昌平君、昌文君發卒攻。[一0]戰咸陽,⑾斬首數百,皆拜爵,及宦者皆在戰中,亦拜爵一級-等敗走。即令國中:有生得-,賜錢百萬;殺之,五十萬。盡得-等-尉竭、[一二]內史肆、佐弋竭、⒀中大夫令齊等⒁二十人皆梟首。⒂車裂以徇,滅其宗。⒃及其舍人,輕者為鬼薪。⒄及奪爵遷蜀四千餘家,家房陵。⒅*(四)[是]*月寒凍,有死者。⒆楊端和攻衍氏。[二0]彗星見西方,又見北方,從斗以南八十日。十年,[二一]相國呂不韋坐——免。
桓-為將軍。齊、趙來置酒。齊人茅焦說秦王曰:「秦方以天下為事,而大王有遷母太后之名,恐諸侯聞之,由此倍秦也。」秦王乃迎太后於雍而入咸陽,[二二]復居甘泉宮。[二三]
注1索隱-,姓;-,字。按:漢書-氏出邯鄲。王劭云「賈侍中說秦始皇母予——淫坐誅,故世人罵淫曰『——』也」。正義上躬-反,下酷改反。
注2正義予音與。括地誌云:「山陽故城在懷州修武縣西北太行山東南。」
注3集解徐廣曰:「河,一作『汾』。」
注4正義垣,作「□」。□音袁。括地誌云:「故垣城,漢縣治,本魏王垣也,在絳州垣縣西北二十里。蒲邑故城在隰州縣北四十五里。在蒲水之北。故言蒲陽。即晉公子重耳所居邑也。」
注5集解蔡邕曰:「上者,尊位所在也。」-案:司馬遷記事,當言「帝」則依違但言「上」,不敢-言,尊尊之意也。
注6集解徐廣曰:「年二十二。」正義冠音灌。禮記雲年二十而冠。按:年二十一也。
注7集解蔡邕曰:「御者,進也。凡衣服加於身,飲食入於口,妃妾接於寢,皆曰御。御之親愛者曰幸。璽者,印信也。天子璽白玉螭虎鈕。古者尊卑共之。
月令曰『固封璽』,左傳曰『季武子璽書追而與之』,此諸侯大夫印稱璽也。」-
宏曰:「秦以前,民皆以金玉為印,龍虎鈕,唯其所好。秦以來,天子獨以印稱璽,又獨以玉,-臣莫敢用。」正義崔浩云:「李斯磨和璧作之,漢諸帝世傳服之,謂『傳國璽』。」韋曜吳書雲璽方四寸,上句交五龍,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漢書雲文曰「昊天之命皇帝壽昌」。按:二文不同。漢書元後傳雲王莽令王舜逼太后取璽,王太后怒,投地,其角小缺。吳志雲孫堅入洛,埽除漢陵廟,軍於甄官井得璽,後歸魏。晉懷帝永嘉五年六月,帝蒙塵平陽,璽入前趙劉聰。至東晉成帝鹹和四年,石勒滅前趙,得璽。穆帝永和八年,石勒為慕容俊滅,濮陽太守戴施入鄴,得璽,使何融送晉。傳宋,宋傳南齊,南齊傳梁。
梁傳至天正二年,侯景破梁,至廣陵,北齊將辛術定廣陵,得璽,送北齊。至周建德六年正月,平北齊,璽入周。周傳隋,隋傳唐也。
注8正義子忽反,下同。
注9集解地理志蘄年宮在雍。正義蘄,巨衣反。括地誌云:「蘄年宮在岐州城西故城內。」
注十索隱昌平君,楚之公子,立以為相,後徙於郢,項燕立為荊王,史失其名。昌文君名亦不知也。
注⑾正義括地誌云:「咸陽故城亦名渭城,在雍州北五里,今咸陽縣東十五里。秦孝公已下並都此城。始皇鑄金人十二於咸陽,即此也。」
注⑿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尉,秦官。」
注⒀集解漢書百官表曰:「秦時少府有佐弋,漢武帝改為-飛,掌弋射者。」
正義弋音翊。
注⒁正義令,力政反。中大夫令,秦官也。齊,名也。
注⒂集解縣首於木上曰梟。正義梟,古堯反。懸首於木上曰梟。
注⒃正義說苑云:「秦始皇太后不謹,幸郎——,始皇取-四支車裂之,取兩弟撲殺之,取太后遷之咸陽宮。下令曰:『以太后事諫者,戮而殺之,蒺藜其脊。』諫而死者二十七人。茅焦乃上說曰:『齊客茅焦,願以太后事諫。』皇帝曰:『走告若,不見闕下積死人耶?』使者問焦。焦曰:『陛下車裂假父,有嫉□之心;囊撲兩弟,有不慈之名;遷母咸陽,有不孝之行;蒺藜諫士,有桀紂之治。天下聞之,盡瓦解,無向秦者。』王乃自迎太后歸咸陽,立茅焦為傅,又爵之上卿。」括地誌云:「茅焦,滄州人也。」
注⒄集解應劭曰:「取薪給宗廟為鬼薪也。」如淳曰:「律說鬼薪作三歲。」
正義言-舍人罪重者已刑戮,輕者罰徒役三歲。
注⒅正義括地誌云:「房陵即今房州房陵縣,古楚漢中郡地也。是巴蜀之境。
地理志雲房陵縣屬漢中郡,在益州部,接東南一千三百一十里也。」
注⒆正義四月建巳之月,孟夏寒凍,民有死者,以秦法酷急,則天應之而史書之。故尚書洪範「急常寒若」,孔注云「君行急則常寒順之」。
注[二0]索隱端和,秦將。衍氏,魏邑。正義衍,羊善反。在鄭州。
注[二一]集解徐廣曰:「甲子。」
注[二二]集解說苑曰:「始皇帝立茅焦為傅,又爵之上卿。太后大喜,曰『天下亢直,使敗復成,安秦社稷,使妾母子復相見者,茅君之力也』。」
注[二三]集解徐廣曰:「表雲咸陽南宮也。」
大索,逐客,李斯上書說,乃止逐客令。李斯因說秦王,請先取韓以恐他國,於是使斯下韓。韓王患之。與韓非謀弱秦。大梁人尉繚來,說秦王曰:「以秦之強,諸侯譬如郡縣之君,臣但恐諸侯合從,翕而出不意,此乃智伯、夫差、愍王之所以亡也。願大王毋愛財物,賂其豪臣,以亂其謀,不過亡三十萬金,則諸侯可盡。」秦王從其計,見尉繚亢禮,衣服食飲與繚同。繚曰:「秦王為人,蜂准,1長目,摯鳥膺,2豺聲,少恩而虎狼心,居約易出人下,3得志亦輕食人。4我布衣,然見我常身自下我。誠使秦王得志於天下,天下皆為虜矣。不可與久游。」乃亡去。秦王覺,固止,以為秦國尉,5卒用其計策。而李斯用事。
注1集解徐廣曰:「蜂,一作『隆』。」正義蜂,孚逢反。准,章允反。蜂,□也。高鼻也。文穎曰:「准,鼻也。」
注2正義鷙鳥,鶻。膺突向前,其性悍勇。
注3正義易,以豉反。言始皇居儉約之時易以謙卑。
注4正義言始皇得天下之志,亦輕易而啖食於人。
注5正義若漢太尉、大將軍之比也。
十一年,王翦、桓-、楊端和攻鄴,取九城。王翦攻閼與、-楊,1皆並為一軍。翦將十八日,軍歸斗食以下,2什推二人從軍3取鄴安陽,桓-將。
十二年,文信侯不韋死,竊葬。4其舍人臨者,晉人也逐出之;5秦人六百石以上奪爵,遷;6五百石以下不臨,遷,勿奪爵。7自今以來,操國事不道如——、不韋者籍其門,8視此。秋,復——舍人遷蜀者。當是之時,天下大旱,六月至八月乃雨。
注1集解徐廣曰:「-音老,在并州。」正義漢表在清河。十三州志云:「-陽,上黨西北百八十里也。」
注2集解漢書百官表曰:「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正義一曰得斗粟為料。
注3索隱言王翦為將,諸軍中皆歸斗食以下,無功佐史,什中唯推擇二人令從軍耳。
注4索隱按:不韋飲鴆死,其賓客數千人竊共葬於洛陽北芒山。
注5正義臨,力禁反,臨哭也。若是三晉之人,逐出令歸也。
注6正義上音時掌反。若是秦人哭臨者,奪其官爵,遷移於房陵。
注7正義若是秦人不哭臨不韋者,不奪官爵,亦遷移於房陵。
注8集解徐廣曰:「一作『文』。」索隱謂藉沒其一門皆為徒隸,後並視此為常故也。正義籍錄其子孫,禁不得仕宦。
十三年,桓-攻趙平陽,1殺趙將扈輒,2斬首十萬。王之河南。正月,彗星見東方。十月,桓-攻趙。十四年,攻趙軍於平陽,取宜安,3破之,殺其將軍。桓-定平陽-武城。4韓非使秦,秦用李斯謀,留非,非死雲陽。
5韓王請為臣。
注1正義括地誌云:「平陽故城在相州臨漳縣西二十五里。」又云:「平陽,戰國時屬韓,後屬趙。」
注2正義扈音戶。輒,張獵反,趙之將軍。
注3正義括地誌云:「宜安故城在常山-城縣西南二十五里也。」
注4正義即貝州武城縣外城是也。七國時趙邑。
注5正義括地誌云:「雲陽城在雍州雲陽縣西八十里,秦始皇甘泉宮在焉。」
十五年,大興兵,一軍至鄴,一軍至太原,取狼孟。1地動。十六年九月,發卒受地韓南陽假守2騰。初令男子書年。魏獻地於秦。秦置麗邑。3十七年,內史騰攻韓,得韓王安,盡納其地,4以其地為郡,命曰穎川。地動。
華陽太后卒。民大饑。
注1集解地理志太原有狼孟縣。
注2正義假,格雅反。守音狩。
注3正義麗,力知反。括地誌云:「雍州新豐縣,本周時驪戎邑。左傳雲晉獻公伐驪戎,杜注雲在京兆新豐縣,其後秦滅之以為邑。」
注4正義韓王安之九年,秦盡滅之。
十八年,1大興兵攻趙,王翦將上地,2下井陘,3端和將河內,羌-4伐趙,端和圍邯鄲城。十九年,王翦-羌-盡定取趙地東陽,得趙王。5引兵欲攻燕,屯中山。秦王之邯鄲,諸嘗與王生趙時母家有仇怨,皆坑之。秦王還,從太原-上郡歸。始皇帝母太后崩。趙公子嘉率其宗數百人之代,自立為代王,東與燕合兵,軍上谷。大饑。
注1集解徐廣曰:「巴郡出大人,長二十五丈六尺。」
注2正義上郡上縣,今綏州等是也。
注3集解服虔曰:「山名,在常山。今為縣。音刑。」
注4正義胡罪反。
注5索隱趙王遷也。正義趙幽繆王遷八年,秦取趙地至平陽。平陽在貝州歷亭縣界。遷王於房陵。
二十年,燕太子丹患秦兵至國,恐,使荊軻刺秦王。秦王覺之,體解1軻以徇,而使王翦-辛勝攻燕。燕-代發兵擊秦軍,秦軍破燕易水之西。二十一年,王賁2攻*(薊)[荊]*。乃益發卒詣王翦軍,遂破燕太子軍,取燕薊城,得太子丹之首。燕王東收遼東而王之。3王翦謝病老歸。新鄭反。昌平君徙於郢。大雨雪,4深二尺五寸。
注1正義紀買反。
注2正義音奔。
注3正義王,於放反。
注4正義雨,於遇反。
二十二年,王賁攻魏,引河溝灌大梁,大梁城壞,其王請降,1盡取其地。
注1索隱魏王假也。
二十三年,秦王復召王翦,強起之,使將擊荊。1取陳以南至平輿,2虜荊王。3秦王游至郢陳。荊將項燕立昌平君為荊王,反秦於淮南。4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荊,破荊軍,昌平君死,項燕遂自殺。
注1正義秦號楚為荊者,以莊襄王名子楚,諱之,故言荊也。
注2集解地理志汝南有平輿縣。正義輿音余。平輿,豫州縣也。
注3索隱荊王負芻也。楚稱荊者,以避莊襄王諱,故易之也。
注4集解徐廣曰:「淮,一作『江』。」正義昌平也。楚淮北之地盡入於秦。
二十五年,大興兵,使王賁將,攻燕遼東,得燕王喜。1還攻代,虜代王嘉。
王翦遂定荊江南地;2降越君,3置會稽郡。五月,天下大。4
注1正義燕王喜之五十三年,燕亡。
注2正義言王翦遂平定楚及江南地,降越君,置為會稽郡。
注3正義降,閒江反。楚威王已滅*[越]*,其餘自稱君長,今降秦。
注4正義服虔曰:「-音蒲。」文穎曰:「-,周禮族師掌春秋祭-,為人物災害之神。」蘇林曰:「陳留俗,三月上巳水上飲食為。」正義天下歡樂大飲酒也。秦既平韓-趙-魏-燕-楚五國,故天下大-也。
二十六年,齊王建與其相後勝1發兵守其西界,不通秦。秦使將軍王賁從燕南攻齊,得齊王建。2
注1正義音升,齊相姓名。
注2索隱六國皆滅也。十七年得韓王安,十九年得趙王遷,,二十二年魏王假降,二十三年虜荊王負芻,二十五年得燕王喜,二十六年得齊王建。正義齊王建之三十四年,齊國亡。
秦王初並天下,令丞相-御史曰:1「異日韓王納地效璽,2請為藩臣,已而倍約,與趙-魏合從畔秦,故興兵誅之,虜其王。寡人以為善,庶幾息兵革。趙王使其相李牧來約盟,故歸其質子。3已而倍盟,反我太原,故興兵誅之,得其王。趙公子嘉乃自立為代王,故舉兵擊滅之。魏王始約服入秦,已而與韓-趙謀襲秦,秦兵吏誅,遂破之。荊王獻青陽以西,4已而畔約,擊我南郡,故發兵誅,得其王,遂定其荊地。燕王昏亂,其太子丹乃陰令荊軻為賊,兵吏誅,滅其國。齊王用後勝計,絕秦使,欲為亂,兵吏誅,虜其王,平齊地。寡人以眇眇之身,興兵誅暴亂,賴宗廟之靈,六王鹹伏其辜,天下大定。
今名號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其議帝號。」丞相綰-御史大夫劫-5廷尉斯等6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7興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海內為郡縣,8法令由一統,自上古以來未嘗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謹與博士議曰:9『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十泰皇最貴。』臣等昧死上尊號,王為『泰皇』。命為『制』,令為『詔』,⑾天子自稱曰『朕』。」⑿王曰:「去『泰』,⒀著『皇』,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他如議。」制曰:「可。」⒁追尊莊襄王為太上皇。⒂制曰:「朕聞太古有號毋謚,中古有號,死而以行為謐。如此,則子議父,臣議君也,甚無謂,朕弗取焉。自今已來,除謚法。⒃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⒄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
注1正義令,力政反。乃今之赦令-赦書。
注2正義效猶至見。
注3正義質音致。
注4集解漢書鄒陽傳曰:「越水長沙,還舟青陽。」張晏曰:「青陽,地名。」
蘇林曰:「青陽,長沙縣是也。」
注5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御史大夫,秦官。」應劭曰:「侍御史之率,故稱大夫也。」索隱綰姓王。劫姓馮。
注6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廷尉,秦官。」應劭曰:「聽獄必質諸朝廷,與-共之,兵獄同制,故稱廷尉。」
注7集解蔡邕曰:「陛,階也,所由升堂也。天子必有近臣立於陛側,以戒不虞。謂之『陛下』者,-臣與天子言,不敢指斥,故呼在陛下者與之言,因卑達尊之意也。上書亦如之。」
注8正義郡,人所-聚也。
注9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博士,秦官,掌通古今。」
注十索隱按:天皇-地皇之下即雲泰皇,當人皇也。而封禪書云「昔者太帝使素女鼓瑟而悲」,蓋三皇已前稱泰皇。一雲泰皇,太昊也。
注⑾集解蔡邕曰:「制書,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詔,詔書。詔,告也。」正義令音力政反。制詔三代無文,秦始有之。
注⑿集解蔡邕曰:「朕,我也。古者上下共稱之,貴賤不嫌,則可以同號之義也。皋陶與舜言『朕言惠,可底行』。屈原曰『朕皇考』。至秦,然後天子獨以為稱。漢因而不改。」
注⒀正義去音丘呂反。
注⒁集解蔡邕曰:「-臣有所奏,請尚書令奏之,下有司曰『制』,天子答之曰『可』。」
注⒂集解漢高祖尊父曰太上皇,亦放此也。
注⒃集解謚法,周公所作。
注⒄正義色主反。
始皇推終始五德之傳,1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2方今水德之始,3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4衣服旄旌節旗5皆上黑。6數以六為紀,符-法冠皆六寸,而輿六尺,六尺為步,乘六馬。7更名河曰德水,以為水德之始。剛毅戾深,事皆決於法,刻削毋仁恩和義,然後合五德之數。8於是急法,久者不赦。
注1集解鄭玄曰:「音亭傳。」索隱音張戀反。傳,次也。謂五行之德始終相次也。漢書郊祀志曰:「齊人鄒子之徒論著終始五德之運,始皇採用。」
注2正義勝,申證反。秦以周為火德。能滅火者水也,故稱從其所不勝於秦。
注3索隱封禪書曰秦文公獲黑龍,以為水瑞,秦始皇帝因自謂為水德也。
注4正義周以建子之月為正,秦以建亥之月為正,故其年始用十月而朝賀。
注5正義旌音精。旄音毛。旗音其。周禮云:「析羽為旌,熊虎為旗。」旌節者,編毛為之,以象竹節,漢書云「蘇武執節在匈奴牧羊,節毛盡落」是也。
韋昭云:「節者,山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以金為之。道路以旌節,門關用符節,都鄙用管節,皆用竹為之。」
注6正義以水德屬北方,故上黑。
注7集解張晏曰:「水,北方,黑,終數六,故以六寸為符,六尺為步。」瓚曰:「水數六,故以六為名。」譙周曰:「步以人足為數,非獨秦制然。」索隱管子司馬法皆雲六尺為步。譙周以為步以人足,非獨秦制。又按:禮記王制曰「古者八尺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為步,步之尺數亦不同。
注8索隱水主陰,陰刑殺,故急法刻削,以合五德之數。
丞相綰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1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始皇下其議於-臣,-臣皆以為便。廷尉李斯議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2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戰□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
廷尉議是。」
注1正義於偽反。
注2正義易音以職反。
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1郡置守-尉-監。2更名民曰「黔首」。3大。
收天下兵,4聚之咸陽,銷以為鍾-,5金人十二,重各千石,6置廷宮中。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地東至海暨朝鮮,7西至臨洮-羌中,8南至北向戶,9北據河為塞,並陰山至遼東。十徙天下豪富於咸陽十二萬戶。諸廟及章台-上林皆在渭南。秦每破諸侯,寫放其宮室,作之咸陽北阪上,⑾南臨渭,自雍門⑿以東至涇-渭,殿屋復道周閣相屬。⒀所得諸侯美人鐘鼓,以充入之。⒁
注1集解三十六郡者,三川-河東-南陽-南郡-九江-鄣郡-會稽-穎川-碭郡-泗水-薛郡-東郡-琅邪-齊郡-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代郡-鉅鹿-邯鄲-上黨-太原-雲中-九原——門-上郡-隴西-北地-漢中-巴郡-蜀郡-黔中-長沙凡三十五,與內史為三十六郡。正義風俗通云:「周制天子方千里,分為百縣,縣有四郡,故左傳雲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秦始皇初置三十六郡以監縣也。」
注2集解漢書百官表曰:「秦郡守掌治其郡;有丞-尉,掌佐守典武職甲卒;
監御史掌監郡。」
注3集解應劭曰:「黔亦黎,黑也。」
注4集解應劭曰:「古者以銅為兵。」
注5集解徐廣曰:「音巨。」
注6索隱按:二十六年,有長人見於臨洮,故銷兵器,鑄而像之。謝承後漢書「銅人,翁仲,翁仲其名也」。三輔舊事「銅人十二,各重三十四萬斤。漢代在長樂宮門前」。董卓壞其十為錢,余二猶在。石季龍徙之鄴,苻堅又徙長安而銷之也。正義漢書五行志云:「二十六年,有大人長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見於臨洮,故銷兵器,鑄而像之。」謝承後漢書云:「銅人,翁仲其名也。」三輔舊事云:「聚天下兵器,鑄銅人十二,各重二十四萬斤。漢世在長樂宮門。」魏志董卓傳云:「椎破銅人十及鍾-,以鑄小錢。」關中記云:「董卓壞銅人,余二枚,徙清門裡。魏明帝欲將詣洛,載到霸城,重不可致。後石季龍徙之鄴,苻堅又徙入長安而銷之。」英雄記云:「昔大人見臨洮而銅人鑄,至董卓而銅人毀也。」
注7正義暨,其記反。朝音潮。鮮音仙。海謂渤海南至揚-蘇-台等州之東海也。暨,及也。東北朝鮮國。括地誌云:「高驪治平壤城,本漢樂浪郡王險城,即古朝鮮也。」
注8正義洮,吐高反。括地誌云:「臨洮郡即今洮州,亦古西羌之地,在京西千五百五十一里羌中。從臨洮西南芳州扶松府以西,並古諸羌地也。」
注9集解吳都賦曰:「開北戶以向日。」劉逵曰:「日南之北戶,猶日北之南戶也。」
注十集解地理志西河有陰山縣。正義塞,先代反。並,白浪反。謂靈-夏-勝等州之北黃河。陰山在朔州北塞外。從河傍陰山,東至遼東,築長城為北界。
注⑾集解徐廣曰:「在長安西北,漢武時別名渭城。」正義今咸陽縣北阪上。
注⑿集解徐廣曰:「在高陵縣。」正義今岐州雍縣東。
注⒀正義復音福。屬,之欲反。廟記云:「北至九——甘泉,南至長楊-五柞,東至河,西至-渭之交,東西八百里,離宮別館相望屬也。木衣綈繡,土被朱紫,宮人不徙。窮年忘歸,猶不能遍也。」
注⒁正義三輔舊事云:「始皇表河以為秦東門,表-以為秦西門,表中外殿觀百四十五,後宮列女萬餘人,氣上衝於天。」
二十七年,始皇巡隴西-北地,1出雞頭山,2過回中。3焉作信宮渭南,已更命信宮為極廟,像天極。4自極廟道通酈山,作甘泉前殿。築甬道,5自咸陽屬之。是歲,賜爵一級。治馳道。6
注1正義隴西,今隴右;北地,今寧州也。
注2正義括地誌云:「雞頭山在成州上祿縣東北二十里,在京西南九百六十里。
酈元雲蓋大隴山異名也。後漢書隗囂傳云『王莽塞雞頭』,即此也。」按:原州平高縣西百里亦有笄頭山,在京西北八百里,黃帝雞山之所。
注3集解應劭曰:「回中在安定高平。」孟康曰:「回中在北地。」正義括地誌云:「回中宮在岐州雍縣西四十里。」言始皇欲西巡隴西之北,從咸陽向西北出寧州,西南行至成州,出雞頭山,東還,過岐州回中宮。
注4索隱為宮廟象天極,故曰極廟。天官書曰「中宮曰天極」是也。
注5集解應劭曰:「築垣牆如街巷。」正義築音竹。甬音勇。應劭云:「謂於馳道外築牆,天子於中行,外人不見。」
注6集解應劭曰:「馳道,天子道也,道若今之中道然。」漢書賈山傳曰:「秦為馳道於天下,東窮燕齊,南極吳楚,江湖之上,濱海之觀畢至。道廣五十步,三丈而樹,厚築其外,隱以金椎,樹以青松。」
二十八年,始皇東行郡縣,上鄒嶧山。1立石,與魯諸儒生議,刻石頌秦德,議封禪望祭山川之事。2乃遂上泰山,3立石,封,祠祀。4下,風雨暴至,休於樹下,因封其樹為五大夫。5禪梁父。6刻所立石,其辭曰:7
注1集解韋昭曰:「鄒,魯縣,山在其北。」正義上,時掌反。鄒,側留反。
嶧音亦。國系云:「邾嶧山亦名鄒山,在兗州鄒縣南三十二里。魯穆公改『邾』作『鄒』,其山遂從『邑』變。山北去黃河三百餘里。」
注2正義晉太康地記云:「為壇於太山以祭天,示增高也。為-於梁父以祭地,示增廣也。祭尚玄酒而俎魚-皆廣長十二丈。壇高三尺,階三等,而樹石太山之上,高三丈一尺,廣三尺,秦之刻石雲。」
注3正義泰山一曰岱宗,東嶽也,在兗州博城縣西北三十里。山海經云:「泰山,其上多玉,其下多石。」郭璞云:「從泰山下至山頭,百四十八里三百步。」
道書福地記云:「泰山高四千九百丈二尺,周回二千里。多芝草玉石,長津甘泉,仙人室。又有地獄六,曰鬼神之府,從西上,下有洞天,周回三千里,鬼神考-之府。」
注4集解服虔曰:「增天之高,歸功於天。」張晏曰:「天高不可及,於泰山上立封禪而祭之,冀近神靈也。」瓚曰:「積土為封。謂負土於泰山上,為壇而祭之。」
注5正義封,一作「復」,音福。
注6集解服虔曰:「禪,闡廣土地也。」瓚曰:「古者聖王封泰山,禪亭亭或梁父,皆泰山下小山。除地為-,祭於梁父。後改『-』曰『禪』。」正義父音甫。在兗州泗水縣北八十里。
注7索隱其詞每三句為韻,凡十二韻。下之罘-碣石-會稽三銘皆然。
皇帝臨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飭。1二十有六年,初並天下,罔不賓服。親巡遠方黎民,登茲泰山,周覽東極。從臣思-,2本原事業,祗誦功德。3治道運行,諸產得宜,皆有法式。大義休明,垂於後世,順承勿革。皇帝躬聖,既平天下,不懈於治。夙興夜寐,建設長利,4專隆教誨。訓經宣達,遠近畢理,鹹承聖志。貴賤分明,男女禮順,慎遵職事。昭隔內外,5靡不清淨,施於後嗣。化及無窮,遵奉遺詔,永承重戒。
注1正義飭音。
注2正義從,財用反。
注3正義祗音脂。
注4正義長,直良反。
注5集解徐廣曰:「隔,一作『融』。」
於是乃並勃海以東,1過黃——,2窮成山,登之罘,3立石頌秦德焉而去。
注1正義並,白浪反。勃作「渤」,蒲忽反。
注2集解地理志東萊有黃縣——縣。正義-,逐瑞反。字或作「陲」。括地誌云:「黃縣故城在萊州黃縣東南二十五里,古萊子國也。牟平縣城在黃縣南百三十里。十三州志雲牟平縣古-縣也。」
注3集解地理志之罘山在-縣。正義罘音浮。括地誌云:「在萊州文登縣東北百八十里。成山在文登縣西北百九十里。」窮猶登極也。封禪書云:「八神,五曰陽主;祠之罘;七曰日主,祠成山,成山斗入海。」又云:「之罘山在海中。
文登縣,古-縣也。」
南登琅邪,1大樂之,留三月。乃徙黔首三萬戶琅邪台下,2復十二歲。3作琅邪台,4立石刻,頌秦德,明得意。曰:5
注1集解今兗州東沂州-密州,即古琅邪也。
注2集解地理志越王句踐嘗治琅邪縣,起台館。索隱山海經琅邪台在渤海閒。
蓋海畔有山,形如台,在琅邪,故曰琅邪台。正義括地誌云:「密州諸城縣東南百七十里有琅邪台,越王句踐觀台也。台西北十里有琅邪故城。吳越春秋云:『越王句踐二十五年,徙都琅邪,立觀台以望東海,遂號令秦-晉-齊-楚,以尊輔周室,歃血盟。』即句踐起台處。」括地誌云:「琅邪山在密州諸城縣東南百四十里。始皇立層台於山上,謂之琅邪台,孤立-山之上。秦王樂之,留三月,立石山上,頌秦德也。」
注3正義復音福。復三萬戶徙台下者。
注4正義今琅邪台。
注5索隱二句為韻。
維二十八年,皇帝作始。端平法度,萬物之紀。以明人事,合同父子。聖智仁義,顯白道理。東撫東土,以省卒士。1事已大畢,乃臨於海。皇帝之功,勸勞本事。上農除末,黔首是富。普天之下,摶心揖志。2器械一量,3同書文字。日月所照,舟輿所載。皆終其命,莫不得意。應時動事,是維皇帝。
匡飭異俗,陵水經地。4憂恤黔首,朝夕不懈。除疑定法,咸知所辟。5方伯分職,諸治經易。6舉錯必當,莫不如畫。7皇帝之明,臨察四方。
尊卑貴賤,不-次行。8奸邪不容,皆務貞良。細大盡力,莫敢怠荒。遠邇辟隱,9專務肅莊。端直敦忠,事業有常。皇帝之德,存定四極。誅亂除害,興利致福。節事以時,諸產繁殖。黔首安寧,不用兵革。十六親相保,終無寇賊-欣奉教,盡知法式。六合之內,皇帝之土。西涉流沙,⑾南盡北戶。東有東海,北過大夏。⑿人-所至,無不臣者。功蓋五帝,澤及牛馬。莫不受德,各安其宇。
注1正義省,山井反。卒,子忽反。
注2索隱摶,古「專」字。左傳云:「如琴瑟之摶壹。」揖音集。
注3正義內成曰器,甲冑兜鍪之屬。外成曰械,戈矛弓戟之屬。壹量者,同度量也。
注4正義陵作「凌」,猶歷也。經,界也。
注5正義音避。
注6正義易音以豉反。言方伯分職治,所理常在平易。
注7正義畫音戶卦反。謂政理齊整,分明若畫,無邪惡。
注8正義音胡郎反。
注9正義辟,匹亦反。
注十正義協韻音棘。
注⑾正義解見夏紀。
注⑿索隱協韻音戶。下「無不臣者」音渚。「澤及牛馬」音姥。正義杜預云:
「大夏,太原晉陽縣。」按:在今并州,「遷實沈於大夏,主參」,即此也。
維秦王兼有天下,立名為皇帝,乃撫東土,至於琅邪。列侯1武城侯王離-列侯通武侯王賁-倫侯2建成侯趙亥-倫侯昌武侯成-倫侯武信侯馮毋擇-丞相隗林-3丞相王綰-卿李斯-卿王戊-五大夫趙嬰-五大夫楊-4從,與5議於海上。6曰:「古之帝者,地不過千里,7諸侯各守其封域,或朝或否,相侵暴亂,殘伐不止,猶刻金石,以自為紀。古之五帝三王,知教不同,法度不明,假威鬼神,8以欺遠方,實不稱名,9故不久長。其身未歿,諸侯倍叛,法令不行。今皇帝並一海內,以為郡縣,天下和平。昭明宗廟,體道行德,尊號大成-臣相與誦皇帝功德,刻於金石,以為表經。」
注1集解張晏曰:「列侯者,見序列。」
注2索隱爵卑於列侯,無封邑者。倫,類也,亦列侯之類。
注3索隱隗姓,林名。有本作「狀」者,非。顏之推云:「隋開皇初,京師穿地得鑄秤權,有銘,雲始皇時量器,丞相隗狀-王綰二人列名,其作『狀』貌之字,時令校寫,親所按驗。」王劭亦云然。斯遠古之證也。正義隗音五罪反。
注4正義音居-反。
注5正義上才用反。下音預。言王離以下十人從始皇,鹹與始皇議功德於海上,立石於琅邪台下,十人名字並刻頌。
注6正義此頌前後序兩句為韻,此三句為韻。
注7正義過音戈。千里謂王畿。
注8正義言五帝-三王假借鬼神之威,以欺服遠方之民,若萇弘之比也。
注9正義稱,尺證反。
既已,齊人徐市等上書,言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萊-方丈-瀛洲,1-人居之。請得齋戒,與童男女求之。於是遣徐市發童男女數千人,入海求-人。2
注1正義漢書郊祀志云:「此三神山者,其傳在渤海中,去人不遠,蓋曾有至者,諸仙人及不死之藥皆在焉。其物禽獸盡白,而黃金白銀為宮闕。未至,望之如雲;及至,三神山乃居水下;臨之,患且至,風輒引船而去,終莫能至雲。世主莫不甘心焉。」
注2正義括地誌云:「-洲在東海中,秦始皇使徐福將童男女入海求仙人,止在此州,共數萬家。至今洲上人有至會稽市易者。吳人外國圖雲-洲去琅邪萬里。」
始皇還,過彭城,1齋戒禱祠,欲出周鼎泗水。使千人沒水求之,弗得。乃西南渡淮水,之衡山-2南郡。3浮江,至湘山祠。4逢大風,幾不得渡。上問博士曰:「湘君神?」博士對曰:「聞之,堯女,舜之妻,而葬此。」5於是始皇大怒,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樹,赭其山。6上自南郡由武關歸。7
注1正義彭城,徐州所理縣也。州東外城,古之彭國也。搜神記雲陸終弟三子曰-鏗,封於彭,為商伯。外傳雲殷末,滅彭祖氏。
注2正義括地誌云:「衡山,一名岣嶁山,在衡州湘潭縣西四十一里。」岣音苟。嶁音樓。
注3正義今荊州也。言欲向衡山,即西北過南郡,入武關至咸陽。
注4正義括地誌云:「黃陵廟在岳州湘陰縣北五十七里,舜二妃之神。二妃-在湘陰北一百六十里青草山上。盛弘之荊州記雲青草湖南有青草山,湖因山名焉。列女傳雲舜陟方,死於蒼梧。二妃死於江湘之閒,因葬焉。」按:湘山者,乃青草山。山近湘水,廟在山南,故言湘山祠。
注5索隱列女傳亦以湘君為堯女。按:楚詞九歌有湘君-湘夫人。夫人是堯女,則湘君當是舜。今此文以湘君為堯女,是總而言之。
注6正義赭音者。
注7集解應劭曰:「武關,秦南關,通南陽。」文穎曰:「武關在析西百七十里弘農界。」正義括地誌云:「故武關在商州商洛縣東九十里,春秋時少習也。
杜預雲少習。商縣武關也。」
二十九年,始皇東遊。至陽武博狼沙中,1為盜所驚。求弗得,乃令天下大索十日。
注1集解地理志河南陽武縣有博狼沙。正義狼音浪。
登之罘,刻石。其辭曰:1
注1索隱三句為韻,凡十二韻。
維二十九年,時在中春,1陽和方起。皇帝東遊,巡登之罘,臨照於海。從臣嘉觀,2原念休烈,追誦本始。大聖作治,建定法度,顯箸綱紀。外教諸侯,光施文惠,明以義理。六國回辟,3貪戾無厭,4虐殺不已。皇帝哀-,遂發討師,奮揚武德。義誅信行,威-旁達,5莫不賓服。烹滅強暴,振救黔首,周定四極。普施明法,經緯天下,永為儀則。大矣哉!宇縣之中,6承順聖意。7-臣誦功,請刻於石,表垂於例程。
注1正義中音仲。古者帝王巡狩,常以中月。
注2正義從,才用反。觀音管。
注3正義必亦反。
注4正義於廉反。
注5集解徐廣曰:「-,充善反。」
注6集解宇,宇宙。縣,赤縣。
注7索隱協韻音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