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秦本紀 第五 文 / 司馬遷
秦之先,帝顓頊之苗裔1孫曰女修。女修織,玄鳥隕卵,女修吞之,生子大業。2大業取少典之子,曰女華。女華生大費,3與禹平水土。已成,帝錫玄圭。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費為輔。」帝舜曰:「咨爾費,贊禹功,其賜爾-游。4爾後嗣將大出。」5乃妻之姚姓之玉女。6大費拜受,佐舜調馴鳥獸,鳥獸多馴服,是為柏翳。舜賜姓嬴氏。
注1正義黃帝之孫,號高陽氏。
注2索隱女修,顓頊之裔女,吞-子而生大業。其父不著。而秦、趙以母族而祖顓頊,非生人之義也。按:左傳郯國,少昊之後,而嬴姓蓋其族也,則秦、趙宜祖少昊氏。正義列女傳云:「陶子生五歲而佐禹。」曹大家注云:「陶子者,皋陶之子伯益也。」按此即知大業是皋陶。
注3索隱扶味反,一音秘。尋費後以為氏,則扶味反為得。此則秦、趙之祖,嬴姓之先,一名伯翳,尚書謂之「伯益」,系本、漢書謂之「伯益」是也。尋檢上下諸文,伯翳與伯益是一人不疑。而陳□系家即□伯翳與伯益為二,未知太史公疑而未決邪?抑亦謬誤爾?
注4索隱游音旒。謂賜以-色旌旆之旒,色與玄玉色副,言其大功成也。然其事亦當有所出。
注5索隱出猶生也。言爾後嗣繁昌,將大生出子孫也。故左傳亦云「晉公子姬出也」。
注6集解徐廣曰:「皇甫謐雲賜之玄玉,妻以姚姓之女也。」
大費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實鳥俗氏;二曰若木,實費氏。1其玄孫曰費昌,子孫或在中國,或在夷狄。2費昌當夏桀之時,去夏歸商,為湯御,以敗桀於鳴條。大廉玄孫曰孟戲、中衍,3鳥身人言。4帝太戊聞而卜之使御,吉,遂致使御而妻之。自太戊以下,中衍之後,遂世有功,5以佐殷國,故嬴姓多顯,遂為諸侯。
注1索隱以仲衍鳥身人言,故為鳥俗氏。俗,一作「浴」。若木以王父字為費氏也。
注2索隱殷紂時費仲,即昌之後也。
注3索隱舊解以孟戲仲衍是一人,今以孟仲分字,當是二人名也。
注4正義身體是鳥而能人言。又雲口及手足似鳥也。
注5正義謂費昌及仲衍。
其玄孫曰中-,1在西戎,保西垂。生蜚廉。蜚廉生惡來。惡來有力,2蜚廉善走,父子俱以材力事殷紂。周武王之伐紂,並殺惡來。是時蜚廉為紂石北方,3還,無所報,為壇霍太山4而報,得石棺,5銘曰「帝令處父6不與殷亂,賜爾石棺以華氏」。死,遂葬於霍太山。7蜚廉復有子曰季勝。8季勝生孟增。孟增幸於周成王,是為宅皋狼。9皋狼生衡父,衡父生造父。造父以善御幸於周繆王,得驥、溫驪、十驊-、⑾-耳之駟,⑿西巡狩,樂而忘歸。⒀徐偃王作亂,⒁造父為繆王御,長驅歸周,一日千里以救亂。⒂繆王以趙城封造父,⒃造父族由此為趙氏。自蜚廉生季勝已下五世至造父,別居趙。趙衰其後也。惡來革者,蜚廉子也,蚤死。有子曰女防。女防生旁皋,旁皋生太幾,太幾生大駱,大駱生非子。以造父之寵,皆蒙趙城,姓趙氏。
注1集解徐廣曰:「一作『滑』。」正義中音仲-音決。宋衷注世本雲仲滑生飛廉。
注2集解晏子春秋曰:「手裂虎兕。」
注3集解徐廣曰:「皇甫謐雲作石-於北方。」索隱「石」下無字,則不成文,意亦無所見,必是本脫。皇甫謐尚得其說。徐雖引之,而竟不雲是脫何字,專質之甚也。正義為,於偽反。劉伯莊云:「霍太山,紂都之北也。霍太山在晉州霍邑縣。」按:在-州朝歌之西方也。
注4集解地理志霍太山在河東彘縣。
注5正義紂既崩,無所歸報,故為壇就霍太山而祭紂,報雲作得石槨。
注6索隱蜚廉別號。
注7集解皇甫謐云:「去彘縣十五里有-,常祠之。」索隱言處父至忠,國滅君死而不忘臣節,故天賜石棺,以光華其族。事蓋非實,譙周深所不信。
注8正義音升。
注9正義地理志雲西河郡皋狼縣也。按:孟增居皋狼而生衡父。
注十集解徐廣曰:「溫,一作『盜』。」-案:郭璞云「為馬細頸。驪,黑色」。索隱溫音盜。徐廣亦作「盜」。鄒誕生本作「-」,音陶。劉氏音義云「盜驪,-驪也-,淺黃色」。八駿既因色為名,-驪為得之也。
注⑾集解郭璞曰:「色如華而赤。今名馬驃赤者為棗-,馬赤也。」
注⑿集解郭璞曰:「紀年云『北唐之君來見以一驪馬,是生-耳』。八駿皆因其毛色以為名號。」-案:穆天子傳穆王有八駿之乘,此紀不具者也。索隱按:穆王傳曰赤驥、盜驪、白義、渠黃、驊騮、——、-耳、山子。正義-音錄。
注⒀集解郭璞曰:「紀年雲穆王十七年,西征於崑崙丘,見西王母。」正義括地誌云:「崑崙山在肅州酒泉縣南八十里。十六國春秋雲前涼張駿酒泉守馬岌上言,酒泉南山即崑崙之丘也,周穆王見西王母,樂而忘歸,即謂此山。有石室王母堂,珠璣鏤飾,煥若神宮。」按:肅州在京西北二千九百六十里,即小崑崙也,非河源出處者。
注⒁集解地理志曰臨淮有徐縣,雲故徐國。屍子曰:「徐偃王有筋而無骨。」-
謂號偃由此。正義括地誌云:「大徐城在泗州徐城縣北三十里,古徐國也。博物誌雲徐君宮人有娠而生卵,以為不祥,□於水濱洲。孤獨母有犬鵠蒼,銜所□卵以歸,覆暖之,乃成小兒。生時正偃,故以為名。宮人聞之,更取養之。
及長,襲為徐君。後鵠蒼臨死,生角而九尾,化為黃龍也。鵠蒼或名後蒼。」
括地誌又云:「徐城在越州-縣東南入海二百里。夏侯志雲翁洲上有徐偃王城。
傳雲昔周穆王巡狩,諸侯共尊偃王,穆王聞之,令造父御,乘——之馬,日行千里,自還討之。或雲命楚王帥師伐之,偃王乃於此處立城以終。」
注⒂正義古史考云:「徐偃王與楚文王同時,去周穆王遠矣。且王者行有周-,豈得救亂而獨長驅日行千里乎?」並言此事非實。按:年表穆王元年去楚文王元年三百一十八年矣。
注⒃集解徐廣曰:「趙城在河東永安縣。」正義括地誌云:「趙城,今晉州趙城縣是。本彘縣地,後改曰永安,即造父之邑也。」
非子居犬丘,1好馬及畜,2善養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馬於-渭之閒,3馬大蕃息。孝王欲以為大駱適嗣。申侯之女為大駱妻,生子成為適。申侯乃言孝王曰:「昔我先酈山之女,4為戎胥軒妻,5生中-,以親故歸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今我復與大駱妻,生適子成。申駱重婚,西戎皆服,所以為王。6王其圖之。」於是孝王曰:「昔伯翳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賜姓嬴。今其後世亦為朕息馬,朕其分土為附庸。」邑之秦,7使復續嬴氏祀,號曰秦嬴。亦不廢申侯之女子為駱適者,以和西戎。
注1集解徐廣曰:「今槐裡也。」正義括地誌云:「犬丘故城一名槐裡,亦曰廢丘,在雍州始平縣東南十里。地埋志雲扶風槐裡縣,周曰犬丘,懿王都之,秦更名廢丘,高祖三年更名槐裡也。」
注2正義好,火到反。畜,許救反。
注3正義-音牽。言於二水之閒,在隴州以東。
注4正義申侯之先,娶於酈山。
注5正義胥軒,仲衍曾孫也。
注6正義重,直龍反。言申駱重婚,西戎皆從,所以得為王。王即孝王。
注7集解徐廣曰:「今天水隴西縣秦亭也。」正義括地誌云:「秦州清水縣本名秦,嬴姓邑。十三州志雲秦亭,秦谷是也。周太史儋云『始周與秦國合而別』,故天子邑之秦。」
秦嬴生秦侯。秦侯立十年,卒。生公伯。公伯立三年,卒。生秦仲。
秦仲立三年,周厲王無道,諸侯或叛之。西戎反王室,滅犬丘大駱之族。周宣王即位,1乃以秦仲為大夫,誅西戎。西戎殺秦仲。秦仲立二十三年,死於戎。2有子五人,其長者曰莊公。周宣王乃召莊公昆弟五人,與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於是復予秦仲後,及其先大駱地犬丘並有之,為西垂大夫。3
注1集解徐廣曰:「秦仲之十八年也。」
注2集解毛詩序曰:「秦仲始大,有車馬禮樂侍御之好也。」
注3正義注水經云:「秦莊公伐西戎,破之,周宣王與大駱犬丘之地,為西垂大夫。」括地誌云:「秦州上-縣西南九十里,漢隴西西縣是也。」
莊公居其故西犬丘,生子三人,其長男世父。世父曰:「戎殺我大父仲,我非殺戎王則不敢入邑。」遂將擊戎,讓其弟襄公。襄公為太子。莊公立四十四年,卒,太子襄公代立。
襄公元年,以女弟繆嬴為豐王妻。襄公二年,1戎圍犬丘,*(世父)*世父擊之,為戎人所虜。歲余,復歸世父。七年春,周幽王用-姒廢太子,立-姒子為適,數欺諸侯,諸侯叛之。西戎犬戎與申侯伐周,殺幽王酈山下。而秦襄公將兵救周,戰甚力,有功。周避犬戎難,東徙雒邑,2襄公以兵送周平王。
平王封襄公為諸侯,賜之岐以西之地。曰:「戎無道,侵奪我岐、豐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與誓,封爵之。襄公於是始國,與諸侯通使聘享之禮,乃用-駒、3黃牛、羝羊各三,祠上帝西。4十二年,伐戎而至岐,卒。
生文公。
注1正義括地誌云:「故-城在隴州-源縣東南三里。帝王世紀雲秦襄公二年徙都-,即此城。」
注2正義周平王徙居王城,即雒誥云「我卜澗水東,-水西」者也。
注3集解徐廣曰:「赤馬黑髦曰。」
注4集解徐廣曰:「年表雲立西-,祠白帝。」索隱襄公始列為諸侯,自以居西*(-)*,西*(-)*,縣名,故作西-,祠白帝-,止也,言神靈之所依止也。亦音市,謂為壇以祭天也。
文公元年,居西垂宮。1三年,文公以兵七百人東獵。四年,至-渭之會。
曰:「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後卒獲為諸侯。」乃卜居之,占曰吉,2即營邑之。十年,初為——,3用三牢。十三年,初有史以紀事,民多化者。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敗走。於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東獻之周。十九年,得陳寶。4二十年,法初有三族之罪。5二十七年,伐南山大梓,豐大特。6四十八年,文公太子卒,賜謚為-公。7-公之長子為太子,是文公孫也。五十年,文公卒,葬西山。8-公子立,是為寧公。9
注1正義即上西縣是也。
注2正義括地誌云:「-縣故城在岐州-縣東北十五里。毛萇雲-,地名也。
秦文公東獵-渭之會,卜居之,乃營邑焉,即此城也。」
注3集解徐廣曰:「-縣屬馮翊。」索隱音敷,亦縣名。於-地作-,曰。
故封禪書曰「秦文公夢黃蛇自天下屬地,其口止於-衍」,史敦以為神,故立-也。正義括地誌云:「三-原在岐州雍縣南二十里。封禪書雲秦文公作——,襄公作西-,靈公作吳陽上-,並此原上,因名也。」
注4索隱按:漢書郊祀志云「文公獲若石雲,於陳倉北阪城祠之,其神來,若雄雉,其聲殷殷雲,野雞夜鳴,以一牢祠之,號曰陳寶」。又臣瓚云「陳倉縣有寶夫人祠,歲與葉君神會,祭於此者也」。蘇林云「質如石,似肝」。雲,語辭。正義括地誌云:「寶雞*(神)[祠]*在岐州陳倉縣東二十里故陳倉城中。晉太康地誌云『秦文公時,陳倉人獵得獸,若彘,不知名,牽以獻之。逢二童子,童子曰:「此名為-,常在地中,食死人腦。」即欲殺之,拍捶其首-亦語曰:
「二童子名陳寶,得雄者王,得雌者霸。」陳倉人乃逐二童子,化為雉,雌上陳倉北阪,為石,秦祠之』。搜神記雲其雄者飛至南陽,其後光武起於南陽,皆如其言也。」
注5集解張晏曰:「父母、兄弟、妻子也。」如淳曰:「父族、母族、妻族也。」
注6集解徐廣曰:「今武都故道有怒特祠,圖大牛,上生樹本,有牛從木中出,後見豐水之中。」正義括地誌云:「大梓樹在岐州陳倉縣南十里倉山上。錄異傳云『秦文公時,雍南山有大梓樹,文公伐之,輒有大風雨,樹生合不斷。時有一人病,夜往山中,聞有鬼語樹神曰:「秦若使人被發,以朱絲繞樹伐汝,汝得不因耶?」樹神無言。明日,病人語聞,公如其言伐樹,斷,中有一青牛出,走入豐水中。其後牛出豐水中,使騎擊之,不勝。有騎墮地復上,發解,牛畏之,入不出,故置髦頭。漢、魏、晉因之。武都郡立怒特祠,是大梓牛神也』。」按:今俗畫青牛障是。
注7集解徐廣曰:「文公之四十四年,魯隱之元年。」
注8集解徐廣曰:「皇甫謐雲葬於西山,在今隴西之西縣。」
注9集解徐廣曰:「一作『曼』。」
寧公二年,公徙居平陽。1遣兵伐蕩社。2三年,與亳戰,亳王奔戎,遂滅蕩社。3四年,魯公子-4-其君隱公。十二年,伐蕩氏,取之。寧公生十歲立,立十二年卒,葬西山。5生子三人,長男武公為太子。武公弟德公,同母魯姬子。6生出子。寧公卒,大庶長弗忌、威壘、7三父廢太子而立出子為君。出子六年,三父等復共令人賊殺出子。出子生五歲立,立六年卒。三父等乃復立故太子武公。
注1集解徐廣曰:「-之平陽亭。」正義帝王世紀雲秦寧公都平陽。按:岐山縣有陽平鄉,鄉內有平陽聚。括地誌云:「平陽故城在岐州岐山縣西四十六里,秦寧公徙都之處。」
注2集解徐廣曰:「蕩音湯。社,一作『杜』。」索隱西戎之君號曰亳王,蓋成湯之胤。其邑曰蕩社。徐廣雲一作「湯杜」,言湯邑在杜縣之界,故曰湯杜也。
正義括地誌云:「雍州三原縣有湯陵。又有湯台,在始平縣西北八里。」按:其國蓋在三原始平之界矣。
注3集解皇甫謐云:「亳王號湯,西夷之國也。」
注4正義音暉,即羽父也。
注5正義括地誌云:「秦寧公墓在岐州陳倉縣西北三十七里秦陵山。帝王世紀雲秦寧公葬西山大麓,故號秦陵山也。」按:文公亦葬西山,蓋秦陵山也。
注6正義德公母號魯姬子。
注7正義音力追反。
武公元年,伐彭戲氏,1至於華山下,2居平陽封宮。3三年,誅三父等而夷三族,以其殺出子也。鄭高渠瞇殺其君昭公。4十年,伐——冀戎,初縣之。5十一年,初縣杜-鄭。6滅小虢。7
注1正義戲音許宜反,戎號也。蓋同州彭衙故城是也。
注2正義即華岳之下也。
注3正義宮名,在岐州平陽城內也。
注4索隱春秋魯桓公十七年左傳作「高渠彌」也。
注5集解地理志隴西有上-縣。應劭曰:「即-戎邑也。」冀縣屬天水郡。
注6集解地理志京兆有鄭縣-杜縣也。正義括地誌云:「下杜故城在雍州長安縣東南九里,古杜伯國。華州鄭縣也。毛詩譜雲鄭國者,周畿內之地。宣王封其弟於鹹林之地,是為鄭桓公。」按:秦得皆縣之。
注7集解班固曰西虢在雍州。正義虢音古伯反。括地誌云:「故虢城在岐州陳倉縣東四十里。次西十餘里又有城,亦名虢城。輿地誌雲此虢文王母弟虢叔所封,是曰西虢。」按:此虢滅時,陝州之虢猶謂之小虢。又雲,小虢,羌之別種。
十三年,齊人管至父-連稱等殺其君襄公而立公孫無知。晉滅霍-魏-耿。1齊雍廩2殺無知-管至父等而立齊桓公。齊-晉為強國。
注1索隱春秋魯閔公元年左傳云「晉滅耿,滅魏,滅霍」此不言魏,史闕文耳。又傳曰:「賜畢萬魏,賜趙夙耿。」杜預注曰:「平陽皮氏縣東南有耿鄉,永安縣東北有霍太山。三國皆姬姓。」正義括地誌云:「霍,晉州霍邑縣,又春秋時霍伯國。韋昭雲霍,姬姓也。」括地誌云:「故耿城今名耿倉城,在絳州龍門縣東南十二里,故耿國也。都城記雲耿,嬴姓國也。」
注2正義雍,於宮反。廩,力甚反。是雍林邑人姓名也。
十九年,晉曲沃始為晉侯。1齊桓公伯於鄄。2
注1索隱晉穆侯少子成師居曲沃,號曲沃桓叔,至武公稱滅晉侯緡,始為晉君也。
注2正義伯音霸。
二十年,武公卒,葬雍平陽。初以人從死,從死者六十六人。有子一人,名曰白,白不立,封平陽。1立其弟德公。
注1正義即雍平陽也。平陽時屬雍,並在岐州。解在上也。
德公元年,初居雍城1大鄭宮。2以犧三百牢祠。卜居雍。後子孫飲馬於河。3梁伯-芮伯來朝。4二年,初伏,5以狗御蠱。6德公生三十三歲而立,立二年卒。生子三人:長子宣公,中子成公,少子穆公。長子宣公立。
注1集解徐廣曰:「今縣在扶風。」
注2正義括地誌云:「岐州雍縣南七里故雍城,秦德公大鄭宮城也。」
注3正義卜居雍之後,國益廣大,後代子孫得東飲馬於龍門之河。
注4索隱梁,嬴姓。芮,姬姓。梁國在馮翊夏陽。芮國在馮翊臨晉。正義括地誌云:「南芮鄉故城在同州朝邑縣南三十里,又有北芮城,皆古芮伯國。鄭玄雲周同姓之國,在畿內,為王卿士者。左傳雲桓公三年,芮伯萬之母芮姜惡芮伯之多壟人,故逐之,出居魏。」今按:*[陝]*州芮城縣界有芮國城,蓋是殷末虞芮爭田之芮國是也。
注5集解孟康曰:「六月伏日初也。周時無,至此乃有之。」正義六月三伏之節起秦德公為之,故雲初伏。伏者,隱伏避盛暑也。歷忌釋云:「伏者何?以金氣伏藏之日也。四時代謝,皆以相生:立春,木代水,水生木;立夏,火代木,木生火;立冬,水代金,金生水;立秋,以金代火,故至庚日必伏。庚者金,故曰伏也。」
注6集解徐廣曰:「年表雲初作伏,祠社,磔狗邑四門也。」正義蠱者,熱毒惡氣為傷害人,故磔狗以御之。年表云「初作伏,祠社,磔狗邑四門」。按:磔,禳也。狗,陽畜也。以狗張磔於郭四門,禳卻熱毒氣也。左傳雲皿蟲為蠱。顧野王雲谷久積變為飛蠱也。
宣公元年,——燕伐周,1出惠王,立王子頹。三年,鄭伯-虢叔2殺子頹而入惠王。四年,作密。3與晉戰河陽,勝之。十二年,宣公卒。生子九人,莫立,立其弟成公。
注1正義-惠公都即今-州也。燕,南燕也。周,天王也。括地誌云:「滑州故城古南燕國。應劭雲南燕,-姓之國,黃帝之後。」
注2正義括地誌云:「洛州泛水縣,古東虢國,亦鄭之制邑,漢之城皋,即周穆王虎牢城。左傳雲宮之奇曰『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
注3正義括地誌云:「漢有五-,在岐州雍縣南,則——吳陽上——下——密——北。秦文公夢黃蛇自天而下。屬地,其口止於-衍,作-,郊祭白帝,曰。秦宣公作密-於渭南,祭青帝。秦靈公作吳陽上-,祭黃帝;作下-,祠炎帝。漢高帝曰『天有五帝,今四,何也?待我而具五』。遂立黑帝,曰北-是也。」
成公元年,梁伯-1芮伯來朝。齊桓公伐山戎,次於孤竹。2。
注1正義括地誌云:「同州韓城縣南二十二里少梁故城,古少梁國。都城記雲梁伯國,嬴姓之後,與秦同祖。秦穆公二十二年滅之。」
注2正義括地誌云:「孤竹故城在平州盧龍縣十二里,殷時諸侯竹國也。」
成公立四年卒。子七人,莫立,立其弟繆公。1
注1索隱秦自宣公已上皆史失其名。今按系本-古史考,得繆公名任好。
繆公任好元年,自將伐茅津,1勝之。四年,迎婦於晉,晉太子申生姊也。
其歲,齊桓公伐楚,至邵陵。
注1正義劉伯莊云:「戎號也。」括地誌云:「茅津及茅城在陝州河北縣西二十里。注水經雲茅亭,茅戎號。」
五年,晉獻公滅虞-虢,虜虞君與其大夫百里-,以璧馬賂於虞故也。既虜百里-,以為秦繆公夫人媵於秦。百里-亡秦走宛,1楚鄙人執之。繆公聞百里-賢,欲重贖之,恐楚人不與,乃使人謂楚曰:「吾媵臣百里-在焉,請以五-羊皮贖之。」。楚人遂許與之。當是時,百里-年已七十餘。繆公釋其囚,與語國事。謝曰:「臣亡國之臣,何足問!」繆公曰:「虞君不用子,故亡,非子罪也。」固問,語三日,繆公大說,授之國政,號曰五-大夫。百里-讓曰:「臣不及臣友蹇叔,蹇叔賢而世莫知。臣常游困於齊而乞食-人,2蹇叔收臣。
臣因而欲事齊君無知,蹇叔止臣,臣得脫齊難,遂之周。周王子頹好牛,臣以養牛干之。及頹欲用臣,蹇叔止臣,臣去,得不誅。事虞君,蹇叔止臣。臣知虞君不用臣,臣誠私利祿爵,且留。再用其言,得脫,一不用,及虞君難:是以知其賢。」於是繆公使人厚幣迎蹇叔,以為上大夫。
注1集解地理志南陽有宛縣。正義宛,於元反,今鄧州縣。
注2集解徐廣曰:「-,一作『-』。」正義-音珍栗反-,地名,在沛縣。
秋,繆公自將伐晉,戰於河曲。1晉驪姬作亂,太子申生死新城,2重耳-夷吾出。3
注1集解徐廣曰:「一作『西』。」-按:公羊傳曰「河千里而一曲也」。服虔曰「河曲,晉地」。杜預曰「河曲在蒲阪南」。正義按:河曲在華陰縣界也。
注2正義韋昭云:「曲沃新為太子城。」括地誌云:「絳州曲沃縣有曲沃故城,土人以為晉曲沃新城。」
注3正義重耳奔翟,夷吾奔少梁也。
九年,齊桓公會諸侯於葵丘。1
注1正義括地誌云:「葵丘在曹州考城縣東南一里一百五十步郭內,即桓公會處。又青州臨淄縣有葵丘。即傳連稱,管至父所戍處。」
晉獻公卒。立驪姬子奚齊,其臣裡克殺奚齊。荀息立卓子,1克又殺卓子及荀息。夷吾使人請秦,求入晉。於是繆公許之,使百里-將兵送夷吾。夷吾謂曰:「誠得立,請割晉之河西八城2與秦。」及至,已立,而使丕鄭謝秦,背約不與河西城,而殺裡克。丕鄭聞之,恐,因與繆公謀曰:「晉人不欲夷吾,實欲重耳。今背秦約而殺裡克,皆呂甥-卻芮之計也。願君以利急召呂-卻,呂-卻至,則更入重耳便。」繆公許之,使人與丕鄭歸,召呂-卻。呂-卻等疑丕鄭有閒,乃言夷吾殺丕鄭。丕鄭子丕豹奔秦,說繆公曰:「晉君無道,百姓不親,可伐也。」繆公曰:「百姓苟不便,何故能誅其大臣?能誅其大臣,此其調也。」
3不聽,而陰用豹。
注1集解徐廣曰:「一作『倬』。」
注2正義謂同-華等州地。
注3正義調音徒聊反。言能誅大臣丕鄭,雲是夷吾於百姓調和也。劉伯莊音徒吊反。按:調,選也。邪臣誅,忠臣用,是夷吾能調選。兩通也。
十二年,齊管仲-隰朋死。
晉旱,來請粟。丕豹說繆公勿與,因其饑而伐之。繆公問公孫支,1支曰:「饑穰更事耳,不可不與。」問百里-,-曰:「夷吾得罪於君,其百姓何罪?」於是用百里——公孫支言,卒與之粟。以船漕車轉,自雍相望至絳。2
注1集解服虔曰:「秦大夫公孫子桑。」
注2集解賈逵曰:「雍,秦國都;絳,晉國都也。」
十四年,秦饑,請粟於晉。晉君謀之-臣。虢射曰:1「因其饑伐之,可有大功。」晉君從之。十五年,興兵將攻秦。繆公發兵,使丕豹將,自往擊之。
九月壬戌,與晉惠公夷吾合戰於韓地。2晉君□其軍,與秦爭利,還而馬。,3繆公與麾下馳追之,不能得晉君,反為晉軍所圍。晉擊繆公,繆公傷。於是岐下食善馬者三百人馳冒晉軍,晉軍解圍,遂脫繆公而反生得晉君。初,繆公亡善馬,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餘人,4吏逐得,欲法之。繆公曰:「君子不以畜產害人。吾聞食善馬肉不飲酒,傷人。」乃皆賜酒而赦之。三百人者聞秦擊晉,皆求從,從而見繆公窘,亦皆推鋒爭死,以報食馬之德。於是繆公虜晉君以歸,令於國,齊宿,吾將以晉君祠上帝。周天子聞之,曰「晉我同姓」,為請晉君。夷吾姊亦為繆公夫人,夫人聞之,乃衰-跣,曰:「妾兄弟不能相救,以辱君命。」繆公曰:「我得晉君以為功,今天子為請,夫人是憂。」乃與晉君盟,許歸之,更捨上捨,而饋之七牢。5十一月,歸晉君夷吾,夷吾獻其河西地,使太子圉為質於秦。秦妻子圉以宗女。
是時秦地東至河。6
注1正義射音石也。
注2正義左傳雲僖公十五年,秦晉戰於韓原,秦獲晉侯以歸。括地誌云:「韓原在同州韓城縣西南十八里。十六國春秋雲魏顆夢父結草抗秦將杜回,亦在韓原。」
注3正義-音致,又敕利反。國語云:「晉師潰,戎馬還,濘而止。」韋昭云:
「濘,深泥也。」
注4正義括地誌云:「野人塢在岐州雍縣東北二十里。」按:野人盜馬食處,因名焉。
注5集解賈逵曰:「諸侯雍餼七牢。牛一羊一豕一為一牢也。」
注6正義晉河西八城入秦,秦東境至河,即龍門河也。
十八年,齊桓公卒。二十年,秦滅梁-芮。1
注1正義梁-芮國皆在同州。秦得其地,故滅二國之君。
二十二年,晉公子圉聞晉君病,曰:「梁,我母家也,1而秦滅之。我兄弟多,即君百歲後,秦必留我,而晉輕,亦更立他子。」子圉乃亡歸晉。二十三年,晉惠公卒,子圉立為君。秦怨圉亡去,乃迎晉公子重耳於楚,而妻以故子圉妻。
重耳初謝,後乃受。繆公益禮厚遇之。二十四年春,秦使人告晉大臣,欲入重耳。晉許之,於是使人送重耳。二月,重耳立為晉君,是為文公。文公使人殺子圉。子圉是為懷公。
注1正義子圉母,梁伯之女也。
其秋,周襄王弟帶以翟伐王,王出居鄭。1二十五年,周王使人告難於晉-秦。秦繆公將兵助晉文公入襄王,殺王弟帶。二十八年,晉文公敗楚於城濮。2三十年,繆公助晉文公圍鄭。3鄭使人言繆公曰:「亡鄭厚晉,於晉而得矣,而秦未有利。晉之強,秦之憂也。」繆公乃罷兵歸。晉亦罷。三十二年冬,晉文公卒。
注1正義王居於泛邑也。
注2正義-地也,今濮州。
注3正義左傳雲僖公三十年,晉侯-秦伯圍鄭。杜預云:「文公過鄭,鄭不禮之。」
鄭人有賣鄭於秦曰:「我主其城門,鄭可襲也。」繆公問蹇叔-百里-,對曰:
「徑數國千里而襲人,希有得利者。且人賣鄭,庸知我國人不有以我情告鄭者乎?不可。」
繆公曰:「子不知也,吾已決矣。」遂發兵,使百里-子孟明視,蹇叔子西乞術及白乙丙將兵。行日,百里——蹇叔二人哭之。繆公聞,怒曰:「孤發兵而子沮哭吾軍,何也?」1二老曰:「臣非敢沮君軍。軍行,臣子與往;2臣老,遲還恐不相見,故哭耳。」二老退,謂其子曰:「汝軍即敗,必於——矣。」3三十三年春,秦兵遂東,更晉地,過周北門。周王孫滿曰:「秦師無禮,4不敗何待!」兵至滑,5鄭販賣賈人6弦高,7持十二牛將賣之周,見秦兵,恐死虜,因獻其牛,曰:「聞大國將誅鄭,鄭君謹修守禦備,使臣以牛十二勞軍士。」秦三將軍相謂曰:「將襲鄭,鄭今已覺之,往無及已。」滅滑。滑,晉之邊邑也。
注1正義沮,自呂反。沮,毀也。左傳雲蹇叔哭之曰:「孟子,吾見師之出,不見其入也。」
注2正義與音預。
注3正義-音胡交反-音厄。春秋雲魯僖公三十三年,晉人及姜戎敗秦師於。括地誌云:「三-山又名-岑山,在洛州永寧縣西北二十里,即古之-道也。」
注4正義左傳云:「秦師過周北門,左右免胄而下,超乘者三百乘。王孫滿尚幼,觀之,言於王曰:『秦師輕而無禮,必敗。』」杜預云:「王城北門也。謂過天子門不卷甲束兵。超乘,示勇也。」
注5正義為八反。括地誌云:「緱氏故城在洛州緱氏縣東二十五里,滑伯國也。
韋昭雲,姬姓小國也。」
注6正義賣,麥卦反。賈音古。左傳作「商人」也。
注7集解人姓名。
當是時,晉文公喪尚未葬。太子襄公怒曰:「秦侮我孤,因喪破我滑。」遂墨衰-,發兵遮秦兵於-,擊之,大破秦軍,無一人得脫者。虜秦三將以歸。文公夫人,秦女也,1為秦三囚將請曰:「繆公之怨此三人入於骨髓,願令此三人歸,令我君得自快烹之。」晉君許之,歸秦三將。三將至,繆公素服郊迎,向三人哭曰:「孤以不用百里——蹇叔言以辱三子,三子何罪乎?子其悉心雪恥,毋怠。」遂復三人官秩如故,愈益厚之。
注1集解服虔曰:「繆公女。」
三十四年,楚太子商臣-其父成王代立。
繆公於是復使孟明視等將兵伐晉,戰於彭衙。1秦不利,引兵歸。
注1集解杜預曰:「馮翊合陽縣西北有衙城。」正義括地誌云:「彭衙故城在同州白水縣東北六十里。」
戎王使由余1於秦。由余,其先晉人也,亡入戎,能晉言。聞繆公賢,故使由余觀秦。秦繆公示以宮室-積聚。由余曰:「使鬼為之,則勞神矣。使人為之,亦苦民矣。」繆公怪之,問曰:「中國以詩書禮樂法度為政,然尚時亂,今戎夷無此,何以為治,不亦難乎?」由余笑曰:「此乃中國所以亂也。夫自上聖黃帝作為禮樂法度,身以先之,僅以小治。及其後世,日以驕淫。阻法度之威,以責督於下,下罷極2則以仁義怨望於上,上下交爭怨而相篡-,至於滅宗,皆以此類也。夫戎夷不然。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懷忠信以事其上,一國之政猶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聖人之治也。」於是繆公退而問內史廖曰:3「孤聞鄰國有聖人,敵國之憂也。今由余賢,寡人之害,將奈之何?」內史廖曰:「戎王處辟匿,未聞中國之聲。君試遺其女樂,以奪其志;4為由余請,以疏其閒;留而莫遣,以失其期。戎王怪之,必疑由余。
君臣有閒,乃可虜也。且戎王好樂,必怠於政。」繆公曰:「善。」因與由余曲席而坐,5傳器而食,問其地形與其兵勢盡縱,而後令內史廖以女樂二八遺戎王。戎王受而說之,終年不還。於是秦乃歸由余。由餘數諫不聽,繆公又數使人閒要由余,由余遂去降秦。繆公以客禮禮之,問伐戎之形。
注1正義戎人姓名。
注2正義罷音皮。
注3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內史,周官也。」
注4集解徐廣曰:「奪,一作『徇』。」
注5正義按:-在穆公左右,相連而坐,謂之曲席也。
三十六年,繆公復益厚孟明等,使將兵伐晉,渡河焚船,大敗晉人,取王官及-,1以報-之役。晉人皆城守不敢出。於是繆公乃自茅津2渡河,3封-中屍,4為發喪,哭之三日。乃誓於軍曰:「嗟士卒!聽無嘩,余誓告汝。古之人謀黃發番番,5則無所過。」以申思不用蹇叔-百里-之謀,故作此誓,令後世以記余過。君子聞之,皆為垂涕,曰:「嗟乎!秦繆公之與人周也,6卒得孟明之慶。」
注1集解徐廣曰:「左傳作『郊』。」-案:服虔曰「皆晉地,不能有」。正義-音郊。左傳作「郊」。杜預云:「書取,言易也。」括地誌云:「王官故城在同州澄城縣西北九十里。又雲南郊故城在縣北十七里。又有北郊故城,又有西郊古城。左傳雲文公三年,秦伯伐晉,濟河焚舟,取王官及郊也。」括地誌云:「蒲州猗氏縣南二里又有王官故城,亦秦伯取者。」上文云「秦地東至河」,蓋猗氏王官是也。
注2集解徐廣曰:「在大陽。」正義括地誌云:「茅津在陝州河北縣-大陽縣也。」
注3正義自茅津南渡河也。
注4集解賈逵曰:「封識之。」正義左傳云:「秦伯伐晉,濟河焚舟,晉人不出,遂自茅津濟,封-屍而還。」杜預云:「封,埋藏也。」
注5正義音婆。字當作「皤」。皤,白頭貌。言發白而更黃,故雲黃發番番,*(以申思)*謂蹇叔-百里奚也。
注6集解服虔曰:「周,備也。」
三十七年,秦用由余謀伐戎王,益國十二,開地千里,1遂霸西戎。天子使召公過賀繆公以金鼓。三十九年,繆公卒,葬雍。2從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輿氏三人3名曰奄息-仲行-針虎,亦在從死之中。4秦人哀之,為作歌黃鳥之詩。君子曰:「秦繆公廣地益國,東服強晉,西霸戎夷,然不為諸侯盟主,亦宜哉。死而□民,收其良臣而從死。且先王崩,尚猶遺德垂法,況奪之善人良臣百姓所哀者乎?是以知秦不能復東征也。」繆公子四十人,其太子-代立,是為康公。
注1正義韓安國云「秦穆公都地方三百里,並國十四,闢地千里」,隴西-北地郡是也。
注2集解皇覽曰:「秦繆公-在橐泉宮祈年觀下。」正義廟記云:「橐泉宮,秦孝公造。祈年觀,德公起。蓋在雍州城內。」括地誌云:「秦穆公-在岐州雍縣東南二里。」
注3正義毛萇云:「良,善也,三善臣也。」左傳云:「子車氏之三子。」杜預云:「子車,秦大夫也。」
注4正義行音胡郎反。針音其廉反。應劭云:「秦穆公與-臣飲酒酣,公曰『生共此樂,死共此哀』。於是奄息-仲行-針虎許諾。及公薨,皆從死。黃鳥詩所為作也。」杜預云:「以人葬為殉也。」括地誌云:「三良-在岐州雍縣一里故城內。」
康公元年。往歲繆公之卒,晉襄公亦卒;襄公之弟名雍,秦出也,1在秦。
晉趙盾欲立之,使隨會2來迎雍,秦以兵送至令狐。3晉立襄公子而反擊秦師,秦師敗,隨會來奔。二年,秦伐晉,取武城,4報令狐之役。四年,晉伐秦,取少梁。5六年,秦伐晉,取羈馬。6戰於河曲,大敗晉軍。晉人患隨會在秦為亂,乃使魏讎余7詳反,8合謀會,詐而得會,會遂歸晉。
康公立十二年卒,子共公立。9
注1正義雍母秦女,故言秦出也。
注2正義韋昭云:「晉正卿士-之孫,成伯之子季武子也。食采於隨范,故曰隨會,或曰范會。季,范子字也。」
注3集解杜預曰:「在河東。」正義令音零。括地誌云:「令狐故城在蒲州猗氏縣界十五里也。」
注4正義括地誌云:「故武城一名武平城,在華州鄭縣東北十三里也。」
注5正義前入秦,後歸晉,今秦又取之。
注6集解服虔曰:「晉邑也。」
注7集解服虔曰:「晉之魏邑大夫。」正義讎音受。又作「-」,音同。
注8正義詳音羊。
注9索隱名。十代至靈公,又並失名。
共公二年,晉趙穿-其君靈公。三年,楚莊王強,北兵至雒,問周鼎。共公立五年卒,子桓公立。
桓公三年,晉敗我一將。十年,楚莊王服鄭,北敗晉兵於河上。當是之時,楚霸,為會盟合諸侯。二十四年,晉厲公初立,與秦桓公夾河而盟。歸而秦倍盟,與翟合謀擊晉。二十六年,晉率諸侯伐秦,秦軍敗走,追至涇而還。桓公立二十七年卒,子景公立。1
注1集解徐廣曰:「世本雲景公名後伯車也。」索隱景公已下,名又錯亂,始皇本紀作*(哀)*[僖]公。
景公四年,晉欒書-其君厲公。十五年,救鄭,敗晉兵於櫟。1是時晉悼公為盟主。
十八年,晉悼公強,數會諸侯,率以伐秦,敗秦軍。秦軍走,晉兵追之,遂渡涇,至-林而還。2二十七年,景公如晉,與平公盟,已而背之。三十六年,楚公子圍-其君而自立,是為靈王。景公母弟後子針3有寵,景公母弟富,或譖之,恐誅,乃奔晉,車重千乘。晉平公曰:「後子富如此,何以自亡?」對曰:「秦公無道,畏誅,欲待其後世乃歸。」三十九年,楚靈王強,會諸侯於申,4為盟主,殺齊慶封。景公立四十年卒,子哀公立。5後子復來歸秦。
注1集解杜預曰:「晉地也。」正義櫟音歷。括地誌云:「洛州陽翟縣,古櫟邑也。」
注2集解徐廣曰:「-音域。」-案:杜預曰「秦地也」。
注3正義音鉗。
注4正義在鄧州南陽縣[北]三十里。
注5索隱始皇本紀作「-公」。
哀公八年,楚公子□疾-靈王而自立,是為平王。十一年,楚平王來求秦女為太子建妻。至國,女好而自娶之。十五年,楚平王欲誅建,建亡;1伍子胥奔吳。晉公室卑而六卿強,欲內相攻,是以久秦晉不相攻。三十一年,吳王闔閭與伍子胥伐楚,楚王亡奔隨,吳遂入郢。楚大夫申包胥來告急,2七日不食,日夜哭泣。3於是秦乃發五百乘救楚,4敗吳師。吳師歸,楚昭王乃得復入郢。哀公立三十六年卒。太子夷公,夷公蚤死,不得立,立夷公子,是為惠公。
注1正義太子建亡之鄭,鄭殺之。
注2正義包胥姓公孫,封於申,故號申包胥。左傳云:「申包胥如秦乞師,曰:
『吳為封豕長蛇,以薦食上國,虐始於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無厭,若鄰於君,疆埸之患也。逮吳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靈撫之,世以事君。』」注3正義左傳云:「申包胥對秦伯曰『寡君越在草莽,未獲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於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七日。秦哀公為賦無衣,九頓首而坐。秦師乃出。」
注4正義左傳魯定公五年,秦子蒲-子虎帥車五百乘以救楚,敗吳師於軍祥。
惠公元年,孔子行魯相事。五年,晉卿中行-范氏反晉,晉使智氏-趙簡子攻之,范-中行氏亡奔齊。惠公立十年卒,子悼公立。
悼公二年,齊臣田乞-其君孺子,立其兄陽生,是為悼公。六年,吳敗齊師。
齊人-悼公,立其子簡公。九年,晉定公與吳王夫差盟,爭長於黃池,卒先吳。
1吳強,陵中國。十二年,齊田常-簡公,立其弟平公,常相之。十三年,楚滅陳。秦悼公立十四年卒,子厲共公立。孔子以悼公十二年卒。
注1集解徐廣曰:「外傳雲吳王先歃。」
厲共公二年,蜀人來賂。十六年,-河旁。以兵二萬伐大荔,取其王城。1二十一年,初縣頻陽。2晉取武成。二十四年,晉亂,殺智伯,分其國與趙-韓-魏。二十五年,智開與邑人來奔。3三十三年,伐義渠,虜其王。4三十四年,日食。厲共公卒,子躁公立。
注1集解徐廣曰:「今之臨晉也。臨晉有王城。」正義荔音戾。括地誌云:「同州東三十里朝邑縣東三十步故王城。大荔近王城邑。」
注2集解地理志馮翊有頻陽縣。正義括地誌云:「頻陽故城在雍州同官縣界,古頻陽縣城也。」
注3集解徐廣曰:「一本二十六年城南鄭也。」正義開,智伯子。伯被趙襄子等滅其國,其子與從屬來奔秦。
注4集解應劭曰:「義渠,北地也。」正義括地誌云:「寧-慶二州,春秋及戰國時為義渠戎國之地也。」
躁公二年,南鄭反。1十三年,義渠來伐,至渭南。十四年,躁公卒,立其弟懷公。2
注1正義南鄭,今梁州所理縣也。春秋及戰國時,其地屬於楚也。
注2索隱厲共公子也。生昭太子,未立而卒。太子之子,是為靈公。
懷公四年,庶長□1與大臣圍懷公,懷公自殺。懷公太子曰昭子,蚤死,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是為靈公。2靈公,懷公孫也。
注1正義長,丁丈反。□,竹遙反。□,人名也。劉伯莊音潮。
注2索隱生獻公也。
靈公六年,晉城少梁,秦擊之。十三年,城籍姑。1靈公卒,子獻公2不得立,立靈公季父悼子,是為簡公。簡公,昭子之弟而懷公子也。3
注1正義括地誌云:「籍姑故城在同州韓城縣北三十五里。」
注2索隱名師隰。
注3索隱簡公,昭之弟而懷公子。簡公,懷公弟,靈公季父也。始皇本紀雲靈公生簡公,誤也。又紀年雲簡公九年卒,次敬公立,十二年卒,乃立惠公。
正義劉伯莊雲簡公是昭子之弟,懷公之子,厲公之孫。今*(史)*[秦]記謂簡公是*(厲)*[靈]公子者抄寫之誤。
簡公六年,令吏初帶劍。1-洛。城重泉。2十六年卒,3子惠公立。
注1正義春秋官吏各得帶劍。
注2集解地理志重泉縣屬馮翊。正義重,直龍反。括地誌云:「重泉故城在同州蒲城縣東南四十五里也。」
注3集解徐廣曰:「表雲十五年也。」
惠公十二年,子出子生。十三年,伐蜀,取南鄭。惠公卒,出子立。
出子二年,庶長改迎靈公之子獻公於河西而立之。1殺出子及其母,沉之淵旁。秦以往者數易君,君臣乖亂,故晉復強,奪秦河西地。2
注1正義西者,秦州西縣,秦之舊地,時獻公在西縣,故迎立之。
注2正義奪前所上八城也。
獻公元年,1止從死。二年,城櫟陽。2四年正月庚寅,孝公生。十一年,周太史儋見獻公曰:「周故與秦國合而別,別五百歲復合,合*(七)*十七歲而-王出。」十六年,桃冬花。十八年,雨金櫟陽。3二十一年,與晉戰於石門,4斬首六萬,天子賀以。5二十三年,與魏晉戰少梁,虜其將公孫痤。
6二十四年,獻公卒,7子孝公立,8年已二十一歲矣。
注1集解徐廣曰:「丁酉。」
注2集解徐廣曰:「徙都之,今萬年是也。」正義括地誌云:「櫟陽故城一名萬年城,在雍州東北百二十里。*(櫟陽)*漢七年,分櫟陽城內為萬年縣,隋文帝開皇三年,遷都於龍首川,今京城也。改萬年為大興縣。至唐武德元年,又改曰萬年,置在州東七里。」
注3正義言雨金於秦國都,明金瑞見也。
注4正義括地誌云:「堯門山俗名石門,在雍州三原縣西北三十三里。上有路,其狀若門。故老雲堯鑿山為門,因名之。武德年中於此山南置石門縣,貞觀年中改為雲陽縣。」
注5集解周禮曰:「白與黑謂之黼,黑與青謂之黻。」
注6正義在戈反。
注7集解徐廣曰:「表雲二十三年。」
注8索隱名渠梁。
孝公元年,1河山以東強國六,與齊威-楚宣-魏惠-燕悼-韓哀-趙成侯並。淮泗之閒2小國十餘。楚-魏與秦接界。3魏築長城,自鄭濱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漢中,南有巴-黔中。周室微,諸侯力政,爭相並。秦僻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遇之。孝公於是布惠,振孤寡,招戰士,明功賞。
下令國中曰:「昔我繆公自岐雍之閒,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為界,4西霸戎翟,廣地千里,天子致伯,諸侯畢賀,為後世開業,甚光美。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寧,國家內憂,未遑外事,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諸侯卑秦-丑莫大焉。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復繆公之故地,修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賓客-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於是乃出兵東圍陝城,西斬戎之-王。5
注1集解徐廣曰:「庚申也。」
注2正義並,白浪反。謂淮泗二水。
注3正義楚北及魏西與秦相接,北自梁州漢中郡,南有巴-渝,過江南有黔中-巫郡也。魏西界與秦相接,南自華州鄭縣,西北過渭水,濱洛水東岸,向北有上郡-州之地,皆築長城以界秦境。洛即漆沮水也。
注4正義即龍門河也。
注5集解地理志天水有-道縣。應劭曰:「-,戎邑,音桓。」-
鞅聞是令下,西入秦,因景監1求見孝公。
注1正義監,甲暫反,閹人也。
二年,天子致胙。
三年,-鞅說孝公變法修刑,內務耕稼,外勸戰死之賞罰,孝公善之。甘龍-杜摯等弗然,相與爭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為左庶長。其事在商君語中。
七年,與魏惠王會杜平。1八年,與魏戰元裡,2有功。十年,-鞅為大良造,將兵圍魏安邑,降之。3十二年,作為咸陽,4築冀闕,5秦徙都之。並諸小鄉聚,6集為大縣,縣一令,7四十一縣。為田開阡陌。8東地渡洛。十四年,初為賦。9十九年,天子致伯。十二十年,諸侯畢賀。秦使公子少官率師會諸侯逢澤,⑾朝天子。
注1正義在同州澄城縣界也。
注2正義祁城在同州澄城縣界。
注3集解地理志曰河東有安邑縣。正義括地誌云:「安邑故城在絳州夏縣東北十五里,本夏之都。」
注4正義括地誌云:「咸陽故城亦名渭城,在雍州咸陽縣東十五里,京城北四十五里,即秦孝公徙都之者。今咸陽縣,古之杜郵,白起死處。」
注5正義劉伯莊云:「冀猶記事,闕即像魏也。」
注6正義萬二千五百家為鄉。聚猶村落之類也。
注7集解漢書百官表曰:「縣令長皆秦官。萬戶以上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
減萬戶為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
注8索隱風俗通曰:「南北曰阡,東西曰陌。河東以東西為阡,南北為陌。」
注9集解徐廣曰:「制貢賦之法也。」索隱譙周云:「初為軍賦也。」
注十正義伯音霸,又如字。孝公十九年,天子始封爵為霸,即太史儋云「合*(七)*十七歲而霸王出」之年,故天子致伯。桓譚新論云:「夫上古稱三皇-五帝,而次有三王-五伯,此天下君之冠首也。故言三皇以道理,而五帝用德化;
三王由仁義,五伯以權智。其說之曰,無制令刑罰謂之皇;有制令而無刑罰謂之帝;賞善誅惡,諸侯朝事謂之王;興兵約盟,以信義矯世謂之伯。」
注⑾集解徐廣曰:「開封東北有逢澤。」正義括地誌云:「逢澤亦名逢池,在汴州浚儀縣東南十四里。」
二十一年,齊敗魏馬陵。1
注1正義虞喜志林云:「濮州甄城縣東北六十餘里有馬陵,澗谷深峻,可以置伏。」按:龐涓敗即此也。
二十二年,-鞅擊魏,虜魏公子。封鞅為列侯,號商君。1
注1正義商州商洛縣在州東八十九里,鞅所封也。契所封地。
二十四年,與晉戰-門,1虜其將魏錯。2
注1索隱紀年云「與魏戰岸門」,此云「-門」,恐聲誤也。又下云「敗韓岸門」,蓋一地也。尋秦與韓-魏戰,不當遠至-門也。正義括地誌云:「岸門在許州長社縣西北二十八里,今名西武亭。」
注2正義七故反。
孝公卒,子惠文君立。1是歲,誅-鞅。鞅之初為秦施法,2法不行,太子犯禁。鞅曰:「法之不行,自於貴戚。君必欲行法,先於太子。太子不可黥,黥其傅師。」於是法大用,秦人治。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以為反,而卒車裂以徇秦國。3
注1索隱名駟。
注2正義為,於偽反。
注3集解漢書曰:「商君為法於秦,戰斬一首賜爵一級,欲為官者五十石。其爵名:一為公士,二上造,三簪-,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
惠文君元年,楚-韓-趙-蜀人來朝。二年,天子賀。三年,王冠。1四年,天子致文武胙。齊-魏為王。2
注1正義冠音館。禮記雲年二十行冠禮也。
注2索隱齊威王-魏惠王。
五年,陰晉人犀首1為大良造。六年,魏納陰晉,陰晉更名寧秦。2七年,公子-與魏戰,虜其將龍賈,斬首八萬。八年,魏納河西地。九年,渡河,取汾陰-皮氏。3與魏王會應。4圍焦,降之。5十年,張儀相秦。魏納上郡十五縣。6十一年,縣義渠。7歸魏焦-曲沃。8義渠君為臣。更名少梁曰夏陽。十二年,初臘。9十三年四月戊午,魏君為王,韓亦為王。十使張儀伐取陝,出其人與魏。
注1集解犀首,官名。姓公孫,名衍。索隱官名,若虎牙之類。姓公孫,名衍,魏人也。正義犀音西。地理志雲華陰縣,故陰晉,秦惠王五年,更名寧秦,高祖八年更名華陰。
注2集解徐廣曰:「今之華陰也。」
注3集解地理志二縣屬河東。正義渡河東取之。括地誌云:「汾陰故城俗名殷湯城,在蒲州汾陰縣北也。皮氏在絳州龍門縣西一里八十步,即古皮氏城也。」
注4正義應,乙陵反。括地誌云:「故應城因應山為名,古之應國,在汝州魯山縣東三十里。左傳云『——晉-應-韓,武之穆也』。」
注5正義括地誌云:「焦城在陝州城內東北百步,因焦水為名。周同姓所封,左傳雲虞-虢-焦-滑-霍-陽-韓-魏皆姬姓也。」杜預雲八國皆為晉所滅。
按:武王克商,封神農之後於焦,而後封姬姓也。
注6正義今——綏等州也。魏前納陰晉,次納同-丹二州,今納上郡,而盡河西濱洛之地矣。
注7正義地理志雲北地郡義渠道,秦縣也。括地誌云:「寧-原-慶三州,秦北地郡,戰國及春秋時為義渠戎國之地,周先公劉-不-居之,古西戎也。」
注8正義括地誌云:「曲沃在陝州*[陝]*縣西南三十二里,因曲沃水為名。」
按:焦-曲沃二城相近,本魏地,適屬秦,今還魏,故言歸也。
注9正義臘,盧盍反,十二月臘日也。秦惠文王始效中國為之,故雲初臘。
獵禽獸以歲終祭先祖,因立此日也。風俗通云:「禮傳云『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蠟,漢改曰臘』。禮曰『天子大蠟八,伊耆氏始為蠟』。蠟者,索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
注十正義魏襄王-韓宣惠王也。
十四年,更為元年。二年,張儀與齊-楚大臣會嚙桑。三年,韓-魏太子來朝。
張儀相魏。五年,王游至北河。1七年,樂池2相秦。韓-趙-魏-燕-齊帥匈奴共攻秦。秦使庶長疾與戰修魚,虜其將申差,3敗趙公子渴-韓太子奐,斬首八萬二千。八年,張儀復相秦。九年,司馬錯伐蜀,滅之。4伐取趙中都-西陽5十年,韓太子蒼來質。伐取韓石章。6伐敗趙將泥。7伐取義渠二十五城。十一年,-裡疾攻魏焦,降之。敗韓岸門,斬首萬,其將犀首走。公子通封於蜀。8燕君讓其臣子之。十二年,王與梁王會臨晉。庶長疾攻趙,虜趙將莊。張儀相楚。十三年,庶長章擊楚於丹陽,虜其將屈□,斬首八萬;又攻楚漢中,取地六百里,置漢中郡。楚圍雍氏,秦使庶長疾助韓而東攻齊,到滿9助魏攻燕。十四年,伐楚,取召陵。丹——臣,蜀十相壯⑾殺蜀侯來降。
注1集解徐廣曰:「戎地,在河上。」正義按:王遊觀北河,至靈-夏州之黃河也。
注2正義樂音岳。池,徒何反。裴氏音池也。
注3正義修魚,韓邑也。年表雲秦敗我修魚,得韓將軍申差。
注4索隱蜀西南夷舊有君長,故昌意娶蜀山氏女也。其後有杜宇,自立為王,號曰望帝。蜀王本紀曰:「張儀伐蜀,蜀王開戰不勝,為儀所滅也。」
注5集解地理志太原有中都縣。正義括地誌云:「中都故縣在汾州平遙縣西十二里,即西都也。西陽即中陽也,在汾州隰城縣東十里。地理志雲西都-中陽屬西河郡。」此云「伐取趙中都西陽」。趙世家云「秦即取我西都及中陽」。年表云「秦惠文王后元九年,取趙中都-西陽-安邑。趙武靈王十年,秦取中都安陽」。本紀-世家-年表其縣名異,年歲實同,所伐唯一處,故具錄之,以示後學。
注6正義韓地名也。
注7集解徐廣曰:「將,一作『莊』。」正義趙將名也。
注8集解徐廣曰:「是歲王赧元年。」索隱華陽國志曰:「赧王元年,秦惠王封子通國為蜀侯,以陳莊為相。」徐廣所云,亦據國志而言之。
注9正義滿,或作「蒲」。秦將姓名也。
注十正義二戎號也,臣伏於蜀。蜀相殺蜀侯,並丹——二國降秦。在蜀西南姚府管內,本西南夷,戰國時蜀-滇國,唐初置-州-丹州也。
注⑾集解徐廣曰:「一作『狀』。」
惠王卒,子武王立。1韓-魏-齊-楚-越2皆賓從。
注1索隱名蕩。
注2集解徐廣曰:「一作『趙』。」
武王元年,與魏惠王會臨晉。1誅蜀相壯。張儀-魏章皆東出之魏。伐義渠-丹。二年,初置丞相,2-裡疾-甘茂為左右丞相。張儀死於魏。三年,與韓襄王會臨晉外。3南公揭卒,-裡疾相韓。武王謂甘茂曰:「寡人欲容車通三川,窺周室,死不恨矣。」其秋,使甘茂-庶長封伐宜陽。4四年,拔宜陽,斬首六萬。涉河,城武遂。5魏太子來朝。武王有力好戲,力士任鄙-烏獲-孟說皆至大官。王與孟說舉鼎,絕臏。6八月,武王死。7族孟說。
武王取魏女為後,無子。立異母弟,是為昭襄王。8昭襄母楚人,姓-氏,號宣太后。武王死時,昭襄王為質於燕,燕人送歸,得立。
注1集解徐廣曰:「表雲哀王。」正義按:魏惠王卒已二十五年矣。
注2集解應劭曰:「丞者,承也。相,助也。」
注3正義外謂臨晉城外。「外」字一作「水」。
注4正義在河南府福昌縣東十四里,故韓城是也。此韓之大郡,伐取之,三川路乃通也。
注5集解徐廣曰:「韓邑也。」正義按:此邑本屬韓,近平陽。韓世家云「貞子居平陽,九世至哀侯,徙鄭」。楚世家云「而韓猶服事秦者,以先王墓在平陽」。而秦之武遂去之七十里,故知近平陽。
注6集解徐廣曰:「一作『樁』。」正義臏音頻忍反。絕,斷也。臏,脛骨也。
注7集解皇覽曰:「秦武王-在扶風安陵縣西北,畢陌中大-是也。人以為周文王-,非也。周文王-在杜中。」正義括地誌云:「秦悼武王陵在雍州咸陽縣西北十五里也。」
注8索隱名則,一名稷。
昭襄王元年,嚴君疾為相。1甘茂出之魏。二年,彗星見。2庶長壯與大臣-諸侯-公子為逆,皆誅,及惠文後皆不得良死。3悼武王后出歸魏。三年,王冠。與楚王會黃棘,4與楚上庸。5四年,取蒲阪。6彗星見。
五年,魏王來朝應亭,7復與魏蒲阪。六年,蜀侯輝反,8司馬錯定蜀。
庶長奐伐楚,斬首二萬。涇陽君9質於齊。日食,晝晦。七年,拔新城。[一0]-裡子卒。八年,使將軍羋戎攻楚,取新市。⑾齊使章子,魏使公孫喜,韓使暴鳶⑿共攻楚方城,取唐。趙破中山,其君亡,竟死齊。魏公子勁-韓公子長為諸侯。⒀九年,孟嘗君薛文來相秦。奐攻楚,取八城,殺其將景快。十年,楚懷王入朝秦,秦留之。薛文以金受免。⒁樓緩為丞相。十一年,齊-韓-魏-趙-宋-中山五國共攻秦,⒂至鹽氏而還。⒃秦與韓-魏河北及封陵以和。⒄彗星見。楚懷王走之趙,趙不受,還之秦,即死,歸葬。十二年,樓緩免,穰侯⒅魏-為相。予楚粟五萬石。
注1正義蓋封蜀郡嚴道縣,因號嚴君。疾,名也。
注2正義彗,似歲反,又先到反。
注3集解徐廣曰:「迎婦於楚者。」
注4正義棘,紀力反。蓋在房-襄二州也。
注5集解地理志漢中有上庸縣。正義括地誌云:「上庸,今房州竹山縣及金州是也。」
注6正義括地誌云:「蒲阪故城在蒲州河東縣南二里,即堯舜所都也。」
注7集解徐廣曰:「魏世家雲會臨晉。」正義應音乙陵反。
注8索隱輝音暉。華陽國志曰:「秦封王子輝為蜀侯。蜀侯祭,歸胙於王,後母疾之,加毒以進,王大怒,使司馬錯賜輝劍。」此輝不同也。
注9索隱名市。
注十正義楚世家云:「懷王二十九年,秦復伐楚,大破楚軍,楚軍死二萬,殺我將軍景缺。」年表云:「秦敗我襄城,殺景缺。」括地誌云:「許州襄城縣即古新城縣也。」按世家-年表,則「新」字誤作「襄」字。
注⑾集解晉地記曰:「江夏有新市縣。」
注⑿索隱韓將姓名。
注⒀索隱別封之邑,比之諸侯,猶商君-趙長安君然。
注⒁正義金受,秦丞相姓名。免,奪其丞相。
注⒂正義蓋中山此時屬趙,故雲五國也。
注⒃集解徐廣曰:「鹽,一作『監』。」正義括地誌云:「鹽故城一名司鹽城,在蒲州安邑縣。」按:掌鹽池之官,因稱氏。
注⒄正義年表云:「秦與魏封陵,與韓武遂以和。」按:河外陝-虢-曲沃等地。封陵在古蒲阪縣西南河曲之中。武遂,近平陽地也。
注⒅正義括地誌云:「穰,鄧州所理縣,□古穰侯國。」
十三年,向壽伐韓,取武始。1左更白起攻新城。2五大夫禮出亡奔魏。
任鄙為漢中守。3十四年,左更白起攻韓-魏於伊闕,4斬首二十四萬,虜公孫喜,拔五城。十五年,大良造白起攻魏,取垣,5復予之。攻楚,取宛。十六年,左更錯取軹及鄧。6-免,封公子市宛,公子悝鄧,7魏-陶,為諸侯。十七年,城陽君8入朝,及東周君來朝。秦以垣為蒲阪-皮氏。
9王之宜陽。十八年,錯攻垣-十河雍,決橋取之。⑾十九年,王為西帝,齊為東帝,皆復去之。呂禮來自歸。齊破宋,宋王在魏,死溫。任鄙卒。二十年,⑿王之漢中,又之上郡-北河。二十一年,⒀錯攻魏河內。魏獻安邑,秦出其人,募徙河東賜爵,赦罪人遷之。涇陽君封宛。二十二年,蒙武伐齊。河東為九縣。與楚王會宛。與趙王會中陽。⒁二十三年,尉斯離⒂與三晉-燕伐齊,破之濟西。王與魏王會宜陽,與韓王會新城。
二十四年,與楚王會鄢,⒃又會穰。秦取魏安城,⒄至大梁,燕-趙救之,秦軍去。魏-免相。二十五年,拔趙二城。與韓王會新城,與魏王會新明邑。二十六年,赦罪人遷之穰。侯-復相。二十七年,錯攻楚。赦罪人遷之南陽。⒅白起攻趙,取代光狼城。⒆又使司馬錯發隴西,因蜀攻楚黔中,[二0]拔之。
二十八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鄢-鄧,[二一]赦罪人遷之。二十九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郢為南郡,[二二]楚王走。周君來。王與楚王會襄陵。[二三]白起為武安君。[二四]三十年,蜀守若伐楚,取巫郡,[二五]及江南為黔中郡。
[二六]三十一年,白起伐魏,取兩城。楚人反我江南。[二七]三十二年,相穰侯攻魏,至大梁,破暴鳶,斬首四萬,鳶走,魏入三縣請和。三十三年,客卿胡*(傷)[陽]*攻魏卷-[二八]蔡陽-長社,取之。[二九]擊芒卯華陽,破之,[三0]斬首十五萬。魏入南陽以和。[三一]三十四年,秦與魏-韓上庸地為一郡,南陽免臣遷居之。三十五年,佐韓-魏-楚伐燕。初置南陽郡。[三二]三十六年,客卿-攻齊,取剛-壽,[三三]予穰侯。三十八年,中更胡*(傷)[陽]*攻趙閼與,[三四]不能取。四十年,悼太子死魏,歸葬芷陽。[三五]四十一年夏,攻魏,取邢丘-懷。[三六]四十二年,安國君為太子。十月,宣太后薨,[三七]葬芷陽酈山。[三八]九月,穰侯出之陶。四十三年,武安君白起攻韓,拔九城,斬首五萬。四十四年,攻韓南*(郡)[陽]*,取之。四十五年,五大夫賁[三九]攻韓,取十城。葉陽君[四0]悝出之國,未至而死。四十七年,秦攻韓上黨,上黨降趙,秦因攻趙,趙發兵擊秦,相距。秦使武安君白起擊,大破趙於長平,四十餘萬盡殺之。四十八年十月,韓獻垣雍。[四一]秦軍分為三軍。武安君歸。王-將伐趙*(武安)*皮牢,拔之。司馬梗北定太原,盡有韓上黨。正月,兵罷,復守上黨。其十月,五大夫陵攻趙邯鄲。四十九年正月,益發卒佐陵。陵戰不善,免,王-代將。其十月,將軍張唐攻魏,為蔡尉[四二]捐弗守,還斬之。五十年十月,武安君白起有罪,為士伍,遷陰密。[四三]張唐攻鄭,拔之。十二月,益發卒軍汾城旁。[四四]武安君白起有罪,死-攻邯鄲,不拔,去,還奔汾軍。二月餘攻晉軍,斬首六千,晉楚流死河二萬人。[四五]攻汾城,□從唐拔寧[四六]新中,[四七]寧新中更名安陽。[四八]初作河橋。
[四九]
注1集解地理志魏郡有武始縣。正義括地誌云:「武始故城在洛州武始縣西南十里。」
注2正義白起傳云:「白起為左庶長,將而擊韓之新城。」括地誌云:「洛州伊闕縣本是漢新城縣,隋文帝改為伊闕,在洛州南七十里。」
注3集解漢書百官表曰:「郡守,秦官。」
注4正義括地誌云:「伊闕在洛州南十九里。注水經云『昔大禹疏龍門以通水,兩山相對,望之若闕,伊水歷其閒,故謂之伊闕』。」按:今洛南猶謂之龍門也。
注5正義垣音袁。前秦取蒲阪,復以蒲阪與魏,魏以為垣。今又取魏垣,復與之,後秦以為蒲阪皮氏。
注6集解地理志河內有軹縣,南陽有鄧縣。正義括地誌云:「故軹城在懷州濟源縣東南十三里,故鄧城在懷州河陽縣西三十一里,並六國時魏邑也。」按:
二城相連,故雲及也。
注7索隱悝號高陵君,初封於彭,昭襄王弟也。
注8正義括地誌云:「濮州雷澤縣本漢-陽縣,古-伯姬姓之國,周武王封弟季載於-,其後遷城之陽也。」
注9索隱「為」當為「易」,蓋字訛也。正義蒲阪,今河東縣也。皮氏故城在絳州龍門縣西一里八十步。
注十正義蓋蒲阪-皮氏又歸魏,魏復以為垣,今重攻取之也。
注⑾集解徐廣曰:「汲-紀年雲魏哀王二十四年,改宜陽曰河雍,改向曰高平。向在軹之西。」
注⑿集解徐廣曰:「秦地有父馬生駒。」
注⒀集解徐廣曰:「有牡馬生牛而死。」
注⒁集解地理志西河有中陽縣。
注⒂索隱尉,秦官。斯離,其姓名。正義尉,都尉。斯離,名也。
注⒃正義鄢,於建反,又音偃。括地誌云:「故偃城在襄州安養縣北三里,古郾子之國也。」
注⒄集解地理志汝南有安城縣。正義括地誌云:「安城在豫州汝陽縣東南十七里。」
注⒅正義南陽及上遷之穰,皆今鄧州也。
注⒆正義括地誌云:「光狼故城在今澤州高平縣西二十里。」
注[二0]正義今黔府也。
注[二一]正義鄢鄧二城並在襄州。
注[二二]正義括地誌云:「郢城在荊州江陵縣東北六里,楚平王築都之地也。」
注[二三]集解地理志河東有襄陵縣。正義括地誌云:「襄陵在晉州臨汾縣東南三十五里。闞-十三州志雲襄陵,晉大夫-邑也。」
注[二四]正義言能撫養軍士,戰必克,得百姓安集,故號武安。故城在*(潞)[洛]*州武安縣西南五十里。七國時趙邑,□趙奢救閼與處也。
注[二五]正義華陽國志張若為蜀中郡守。括地誌云:「巫郡在夔州東百里。」
注[二六]正義括地誌云:「黔中故城在辰州沅陵縣西二十里。江南,今黔府亦其地也。」
注[二七]正義黔中郡反歸楚。
注[二八]集解地理志河南有卷縣。正義卷音丘袁反。括地誌云:「故卷城在鄭州原武縣西北七里,即衡雍也。」
注[二九]集解地理志穎川有長社縣。正義括地誌云:「蔡陽,今豫州上蔡水之陽,古城在豫州北七十里。長社故城在許州長社縣西一里。皆魏邑也。」
注[三0]集解司馬彪曰:「華陽,亭名,在密縣。」索隱芒卯,魏將。譙周雲孟卯也。正義括地誌云:「故華城在鄭州管城縣南三十里。國語雲史伯對鄭桓公,虢-鄶十邑,華其一也。華陽□此城也。」按:是時韓-趙聚兵於華陽攻秦,□此矣。
注[三一]集解徐廣曰:「河內修武,古曰南陽,秦始皇更名河內,屬魏地。荊州之南陽郡,本屬韓地。」正義括地誌云:「懷獲嘉縣□古之南陽。杜預雲在晉州山南河北,故曰南陽。秦破芒卯軍,斬首十五萬,魏入南陽以和。」
注[三二]正義今鄧州也。前已屬秦,秦置南陽郡,在漢水之北。釋名云:「在中國之南而居陽地,故以為名焉。」張衡南都賦云:「陪京之南,居漢之陽。」
注[三三]正義括地誌云:「故剛城在兗州龔丘縣界。壽,鄆州之縣。」
注[三四]集解孟康曰:「音焉與,邑名,在上黨□縣西。」正義閼,於達反。與音預。閼與聚城一名烏蘇城,在潞州銅-縣西北二十里,趙奢破秦軍處。又儀州和順縣□古閼與城,亦云趙奢破秦軍處。然儀州與潞州相近,二所未詳。又閼與山在-州武安縣西南五十里,趙奢拒秦軍於閼與,□山北也。按:閼與山在武安故城西南,又近武安故城,蓋儀州是所封故地。
注[三五]集解徐廣曰:「今霸陵。」正義括地誌云:「芷陽在雍州藍田縣西六里。
三秦記雲*[白]*鹿原東有霸川之西阪,故芷陽也。」
注[三六]集解徐廣曰:「邢丘在平皋。」-案:韓詩外傳武王伐紂,到於邢丘,勒兵於寧,更名邢丘曰懷,寧曰修武。正義括地誌云:「平皋故城本邢丘邑,漢置平皋縣,在懷州武德縣東南二十里。故懷城,周之懷邑,在懷州武陟縣西十一里。」
注[三七]集解徐廣曰:「羋氏。」
注[三八]正義酈,力知反,在雍州新豐縣南十四里也。
注[三九]正義音奔。五大夫,官。疑賁,名也。
注[四0]集解一云「華陽」。正義葉,書涉反。
注[四一]集解司馬彪曰:「河南卷縣有垣雍城。」
注[四二]正義為,於偽反。蔡,姓;尉,名。
注[四三]集解如淳曰;「嘗有爵而以罪奪爵,皆稱士伍。」正義括地誌云:「陰密故城在涇州鶉觚縣西,□古密須國也。」
注[四四]正義括地誌云:「臨汾故城在絳州正平縣東北二十五里,□古臨汾縣城也。」按:汾城□此城是也。
注[四五]集解徐廣曰:「楚,一作『走』。」正義按:此時無楚軍,「走」字是也。
注[四六]集解徐廣曰:「一作『曼』。此趙邑也。」
注[四七]正義唐,今晉州平陽,堯都也。括地誌云:「寧新中,七國時魏邑,秦昭襄王拔魏寧新中,更名安陽城,□今相州外城是也。」
注[四八]集解徐廣曰:「魏郡有安陽縣。」正義今相州外城古安陽城。
注[四九]正義此橋在同州臨晉縣東,渡河至蒲州,今蒲津橋也。
五十一年,將軍-攻韓,取陽城-負黍,1斬首四萬。攻趙,取二十餘縣,首虜九萬。西周君2背秦,與諸侯約從,將天下銳兵出伊闕攻秦,令秦毋得通陽城。於是秦使將軍-攻西周。西周君走來自歸,頓首受罪,盡獻其邑三十六城,口三萬。秦王受獻,歸其君於周。五十二年,周民東亡,其器九鼎入秦。
3周初亡。
注1正義今河南府縣也。負黍亭在陽城縣西南三十五里,本周邑,亦時屬韓也。
注2正義武公。
注3正義器謂寶器。禹貢金九牧,鑄鼎於荊山下,各象九州之物,故言九鼎。
歷殷至周赧王十九年,秦昭王取九鼎,其一飛入泗水,余八入於秦中。
五十三年,天下來賓。魏後,秦使-伐魏,取吳城。1韓王入朝,魏委國聽令。五十四年,王郊見上帝於雍。五十六年秋,昭襄王卒,子孝文王立。2尊唐八子為唐太后,3而合其葬於先王。4韓王衰-入吊祠,諸侯皆使其將相來吊祠,視喪事。
注1集解徐廣曰:「在大陽。」正義括地誌云:「虞城故城在陝州河北縣東北五十里虞山之上,亦名吳山,周武王封弟虞仲於周之北故夏墟吳城,□此城也。」
注2索隱名柱,五十三而立,立一年卒,葬壽陵。子莊襄王。
注3集解徐廣曰:「八子者,妾媵之號,姓唐。」正義孝文王之母也。先死,故尊之。晉灼云:「除皇后,自昭儀以下,秩至百石,凡十四等。」漢書外戚傳云:「八子視千石,比中更。」
注4正義以其母唐太后與昭王合葬。
孝文王元年,赦罪人,修先王功臣,-厚親戚,弛苑囿。孝文王除喪,十月己亥□位,三日辛丑卒,子莊襄王立。1
注1索隱名子楚。三十二而立,立三年卒,葬陽陵。紀作「四年」。
莊襄王元年,大赦罪人,修先王功臣,施德厚骨肉而布惠於民。東周君與諸侯謀秦,秦使相國呂不韋誅之,盡入其國。秦不絕其祀,以陽人地1賜周君,奉其祭祀。使蒙驁伐韓,韓獻成皋-鞏。2秦界至大梁,初置三川郡。3二年,使蒙驁攻趙,定太原。三年,蒙驁攻魏高都-汲,4拔之。攻趙榆次-新城-狼孟,5取三十七城。6四月日食。*(四年)*王-攻上黨。7初置太原郡。8魏將無忌率五國兵擊秦,9秦卻於河外。十蒙驁敗,解而去。五月丙午,莊襄王卒,子政立,是為秦始皇帝。
注1集解地理志河南梁縣有陽人聚。
注2正義括地誌云:「洛州泛水縣古*(之)[東]*虢國,亦鄭之制邑,又名虎牢,漢之成皋。」鞏,恭勇反,今洛州鞏縣。爾時秦滅東周,韓亦得其地,又獻於秦。
注3集解韋昭曰:「有河-洛-伊,故曰三川。」-案:地理志漢高祖更名河南郡。
注4集解徐廣曰:「一作『波』。波縣亦在河內。」正義汲音急。括地誌云:「高都故城今澤州是。汲故城在-州所理汲縣西南二十五里。孟康雲漢波縣,今郗城是也。」括地誌云:「故郗城在懷州河內縣西三十二里。左傳雲蘇忿生十二邑,郗其一也。」
注5正義括地誌云:「榆次,并州縣,□古榆次地也。新城一名小平城,在朔州善陽縣西南四十七里。狼孟故城在并州陽曲縣東北二十六里。」
注6正義案:取三十七城,並代-朔三州之地矣。
注7正義上黨又反秦,故攻之。
注8正義上黨以北皆太原地,□上三十七城也。
注9正義信陵君也。率燕-趙-韓-楚-魏之兵擊秦也。
注十正義蒙驁被五國兵敗,遂解而卻至於河外。河外,陝-華二州也。
秦王政立二十六年,初並天下為三十六郡,號為始皇帝。1始皇帝五十一年而崩,子胡亥立,是為二世皇帝。2三年,諸侯並起叛秦,趙高殺二世,立子嬰。子嬰立月餘,諸侯誅之,遂滅秦。其語在始皇本紀中。
注1索隱十三而立,立三十七年崩,葬酈山。
注2索隱十二年立。紀雲二十一。立三年,葬宜春。秦自襄公至二世,凡六百一十七歲。此實本紀而注別舉之,以非本文耳。
太史公曰:秦之先為嬴姓。其後分封,以國為姓,有徐氏-郯氏-莒氏-終黎氏-1運奄氏-菟裘氏-將梁氏-黃氏-江氏-修魚氏-白冥氏-蜚廉氏-秦氏。然秦以其先造父封趙城,為趙氏。
注1集解徐廣曰:「世本作『鍾離』。」應劭曰:「氏姓注雲有姓終黎者是。」
【索隱述贊】柏翳佐舜,——是旌。蜚廉事紂,石-斯營。造父善馭,封之趙城。非子息馬,厥號秦嬴。禮樂射御,西垂有聲。襄公救周,始命列國。金祠白帝,龍祚水德。祥應陳寶,妖除豐特。裡奚致霸,-鞅任刻。厥後吞併,卒成凶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