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穴居野人的本來面目 文 / 斯蒂芬·裡柯克

    我想,除了我本人,可能很少有人真的曾見過「穴居野人」並和他說過話。

    不過,今天的每個人對穴居野人已瞭如指掌。一毛五分錢一本的雜誌和新小說已使他成為眾所周知的人物。的確,幾年以前還沒人聽說過他哩。但是最近,由於這樣或那樣的原因,野人受到了普遍的青睞。現在的小說沒有哪一本沒有一兩處不提到野人的,否則便不完整,便跟不上時代。當小說的男主人公被女主人公輕視時,他會「頓時感覺到穴居野人那種狂野、原始的慾望,渴望一把攫住她,將她拖走,扛到遙遠的地方,並且據為己有。」當他把她抱在懷裡的時候,小說這樣寫道:「穴居野人所有的自然激情湧遍他的全身。」當他——代表她——和一個馬車伕或一個槍手或一個送冰人或任何一個現代惡棍決鬥的時候,據說他「感覺到穴居野人所有強烈的戰鬥喜悅。」假如他們踢他的肋骨,他會欣然接受。假如他們砸他的頭,他決不會感覺到,因為,在那一個時刻,他是一個野人。正如大家所知,穴居野人是超越感覺的。

    女主人公的性情也與此同。「帶我走,」倒入男主人公的懷抱時她說,「當我的野人吧。」當她這樣說時,小說作者讓我們確信,她的眼中閃爍著女野人那種熾烈的野性之光,這是一個只有用暴力向其求愛才能贏得芳心的原始女性。

    因此,在我親眼見過野人之前,我也像其他所有的人一樣,覺得野人是非常了不得的。我的心裡早已有他的清晰形象——身材高大,肌肉發達,孔武有力,身上披的是狼皮衣,手裡拿的是大木棒。我知道他是無所畏懼的,我們衰微的文明對他沒造成任何影響,他戰鬥起來有如野獸,即使戰死也在所不惜,他殺戮時從不心慈手軟,受挫時也沒有一句呻吟。

    這一形象不由我不去崇拜。

    我還喜歡——我有承認這點的自由——他對待女人的獨特方式。依我的理解,他的做法是抓住她們的脖子並把她們擰走。他便是用如此強烈而原始的方式向她們「求愛」的。而她們也喜歡這種方式。至少有一千個權威人士是這樣告訴我們的。她們喜歡這種方式。我們還得知,只要是有人膽敢如此一試,現代女性也還是會喜歡這種方式的。問題是,要有人膽敢一試!

    她們很多人——我得坦率地承認——我真樂意一把逮住,撂到肩上扛著就走;或者,考慮到現代的優越條件,採取異曲同工的做法,叫一個快件郵遞員把她們給我帶走。我在大西洋城注意過她們,我在第五街見過她們——是的,哪兒都有她們的行蹤。

    但她們會跟我走嗎?這是最要命的地方。她們會不會像女野人那樣毫不猶豫地跟我走,充其量也不過是咬下我的耳朵呢?或者,她們會不會卑賤到起訴我並把快件郵遞公司列為第二被告的地步呢?

    諸如此類的疑慮阻止了我採取積極措施。而她們對我也置之不理,就像她們對很多其他男人一樣。她們一門心思迷戀的是穴居的野人。

    那麼,當我和一個有血有肉的野人真的相遇時,我對他的特別興趣也就可想而知了。不過這次相遇來得非常簡單。與其說是有意為之,不如說是偶爾碰上的,這種歷險誰都會撞上。

    當時我恰好在肯塔基度假——那個地方,眾所周知,有許多巨大的洞穴。它們綿延好幾百英里——這是老幼皆知的常識,有些地方是黑——沒有陽光的暗道,只有水從頂上滴下的聲音打破那黑暗暗的死寂;而另一些地方則到處是地下神殿般的石窟,上有高不可攀的石壁穹窿,下有高深莫測的無底深淵;偶爾也有些地方被地表石縫透進的陽光照亮,而且還散佈著沙子,乾乾爽爽的——挺適合人居住。

    在諸如此類的洞裡——正如幾個世紀來固執的傳說所言——至今仍住著穴居野人,住著他們的種族日益減少的遺民。正是在這裡我碰上了一個野人。

    我在洞穴裡鑽了很久,遠遠超出嚮導指引的範圍。我帶著一支左輪手槍和一個電燈籠,但隨著我繼續探索,洞裡的陽光越來越亮,我的燈籠根本就成了多餘的。

    他就坐在那兒,塊頭兒大大的,穿著一件大大的狼皮衣。他旁邊放著一根大棒子。他正在用筋條捆紮橫在他膝上的一支梭標,筋條在強壯的手下面繃得緊緊的。他潛心幹著活兒,頭埋得低低的。他蓬亂的頭髮耷拉著蓋住了眼睛。我都走到他身旁了,站在洞穴裡鋪沙的地板上,他還沒看見我哩。我輕輕地咳嗽了一聲。

    「對不起!」我說。

    野人驚跳起來。

    「天啦,」他說,「你嚇了我一跳!」

    我能看出他正哆嗦得厲害哩。

    「你來得太突然了,」他說,「這嚇了我一大跳。」然後他又開始咕噥,與其說是對我,不如說是對他自己,「喝這該死的洞水太多了!我必須停止喝它。」

    我在野人旁邊的一個石頭上坐了下來,同時小心翼翼地把我的左輪手槍放到了石頭後面。我不在乎承認這樣一點:裝了彈藥的左輪槍令我緊張,在我年紀更大時尤其如此。我擔心他會去耍弄它。小心一點總沒壞處。

    為了找談話的話題,我拿起了野人的那根大棒。

    「喂,」我說道,「你這根棒子真大啊,呃?天啦!它好重喲!」

    「小心點!」野人一邊說,一邊伸手把大棒從我手裡拿走了,他的話音裡帶著某種激動。「不要去玩那個棒子!它可是要命的傢伙!你知道,它很容易掉下來砸在你或我的腳趾上的。對要命的棒子小心點總沒壞處。」

    他說著起身把棒子拿到了洞的另一邊,讓它靠牆立著。由於他站了起來而且我可以整個兒觀察他,他不再顯得那麼高大了。事實上他根本就不高大。我想,那種高大的感覺準是來自他所穿的狼皮衣。我在大劇院裡見過同樣的玩意兒。我第一次注意到,我們所在的那個洞好像粗陋地裝飾了一下,樣子有點像個住家。

    「你這個地方還真不錯。」我說。

    「棒極了,不是嗎?」他說著環視了一下他的豪居,「是她裝修的。她的品味挺高的。看見那個泥碗櫃了嗎?這可是絕活兒,用上好的泥巴做的!去他的廉價石頭。我們做它用的泥巴是從兩里路以外取來的。再看看那個柳條籃子。它不是很棒嗎?除了邊上幾乎一點兒都不漏水,另外或許底部還有一點點漏。是她編的。她可是個編織能手。」

    他一邊說一邊走來走去,讓我見識他為數不多的所有財產。無論如何他讓我想起的只是哈萊姆公寓的一個居民,在向來客展示他的住家是如何方便哩。不知怎的,野人所有的高大感隨著也消失殆盡了。事實上,他顯得非常小。當他把長髮從前額撂向腦後的時候,我發現他也和我們所有的人一樣一臉的愁容、憂慮和愧色。在更高貴者眼裡(假如有這種東西的話),我們每個人的小臉無疑都顯得可憐巴巴的。

    我知道他所說的「她」一定是他老婆。

    「她在那兒?」我問道。

    「我老婆嗎?」他說,「噢,她帶著孩子到其他洞的什麼地方去了。你來的時候沒碰到我們的孩子,對嗎?沒有?噢,他可是你見過的最棒的孩子。他到今年八月十九日才兩歲哩。你會聽見他叫起『爸爸』和『媽媽』來就像大人似的。我想,他的確是我所見過的最聰明的孩子——我根本不是由於我是他爸爸才這麼說的,他是別人的孩子我也照樣會這樣說。你沒碰到他們?」

    「沒有,」我說,「沒碰到。」

    「噢,是這樣,」野人繼續說,「洞裡的通道很多。我猜他們是朝另一個方向去了。我老婆每天早上都要出去溜躂一番,去會會鄰居什麼的。哎喲,瞧,」他停頓了一下,「我想我是失禮了。我來給你弄杯洞水喝吧!來,就用這個石杯子喝!好了,說好就好!想知道它是從哪兒弄來的嗎?噢,我們在洞裡就可以弄到它,它是從上面的泥土裡過濾下來的。含沒含酒精?噢,是的,我想大概含百分之十五吧,有人說它滲透在這個國家的所有土壤裡。坐下來,好好享用一番,不過,要是你聽見那婦道人家回來了,你可得把杯子藏到石頭後面看不見的地方。你在意嗎?現在,來試一支榆樹根雪茄吧,噢,拿一支好的——還多著哩!」

    我們有點兒舒適地在軟軟的沙子上坐了下來,背靠在那些圓圓的石頭上,一邊啜飲洞水,一邊抽榆樹根雪茄。那整個兒就像是回到了文明社會,在和一位和藹的主人談天說地。

    「是啊,」洞穴人說道,那副慷慨神氣頗顯主人之風,「我白天一般都讓老婆到外面去走動,只要她喜歡。她和另一些女人們這些日子在搞那些五花八門的運動,我對此的看法是,只要跑來跑去到處談話和開會能讓她高興,那就讓她去折騰好了。當然,」他做出非常堅決的樣子,繼續說,「假如我想反對的話

    「是呀,是呀,」我說,「我們那兒也完全一樣!」

    「現在嗎?」他興趣十足地問道。「按我以前的想像,外面是完全不一樣的。你是從外面來的,對嗎?從你穿的皮來看我猜你一定是。」

    「你從沒去過外面嗎?」我問道。

    「天不怕地不怕地跑出去!」野人說,「我可不幹!瞧這兒這些洞,在地底下,乾乾淨淨的,而且大部分在暗處,好極了,又舒服又安全。」他稍稍顫抖了一下,「呀!你們那兒的人到處亂跑,可真有膽子,無論天邊還是地角都敢去闖,在那些地方,說不定星星落下來就會砸到你們頭上,要不就是一千件一萬件麻煩事夠你去受的。不過這一來倒好,你們外面的人練出了什麼都不怕的好膽氣,這一點我們洞穴人早失去了。我老實告訴你,抬起頭來看見你站在那兒的時候,我嚇了一大跳。」

    「你從沒見過外面的人嗎?」我問道。

    「嗨,見過,」他回答說,「不過從沒靠近過。我最多只是有時走到洞的邊緣,在那裡朝外面張望,遠遠地看那些外面的男人和女人。不過當然囉,通過這樣或那樣的途徑,我們洞穴人對他們是很瞭解的。我們對你們外面的人最羨慕的地方,是你們對待你們的女人的方式!喲!你們根本不理她們的胡扯——你們的男人真正是原始的野性漢子。我們不知怎的已失去這種野性。」

    「嗨,我親愛的夥計——」我開始說話。

    可那個洞穴人突然坐直了身子,打斷了我的話。

    「快!快!」他說,「把那該死的杯子藏起來!她來了。你聽見沒有!」

    他這樣說的時候,我聽見從洞穴外面的通道的某個地方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

    「喂,威利,」她顯然是在對那個洞穴孩子說話,「你趕快跟我回來,要是我發現你再那樣弄得一身亂七八糟的,我以後再也不帶你去任何地方了,聽見沒有!」

    她的聲音越來越大。語音剛落,她已進到洞裡——一個穿獸皮衣的大骨架女人,手裡牽著一個穿兔皮衣的小得可憐的孩子,這孩子藍藍的眼睛,臉上淌著口水。

    由於我是坐在地上,女洞穴人顯然看不見我,因為她馬上就轉過身去和她丈夫說開了,根本沒意識到我在場。

    「喂,懶鬼中的懶鬼!」她大聲喊道,「游手好閒坐在沙子裡,」——她鼻子哼了一聲——「還在抽煙——!」

    「親愛的。」洞穴人開始說話了。

    「別叫我親愛的!」她回答說,「你瞧這地方!什麼都沒整理好而半天已過啦!你把鱷魚煮了嗎?」

    「我剛好要說——」洞穴人又開始了。

    「剛好要說?哼,我從不懷疑你會說。要是我允許你,你會說上一整天。我問你,晚飯吃的鱷魚你到底是煮了還是沒煮——天啦!」她突然停了下來,因為她看見了我。「你為什麼不說有客人在呢?哎喲!你就那麼呆坐在那兒,居然不說有位紳士在!」

    她匆匆跑到了洞的那一邊,以一攤水為鏡趕緊梳起頭發來。

    「天啦!」她說,「我這樣子夠丟人的!你得原諒我這麼一副模樣。」她補充說,同時轉過頭來打量了我一下。「我隨便披了這件舊皮衣就去鄰居家了,我根本沒想到他會帶客人來。他從來都這樣!恐怕我們除了一條鱷魚沒什麼好待客的,不過要是你能留下來吃晚飯,我相信——」

    說著她已忙碌開了,把石盤在泥桌上弄得嘎嘎有聲,完全是一副原始家庭主婦的形象。

    「哎,其實嘛——」我開始說話。但是我的話突然被洞穴人夫婦的驚叫聲打斷了。

    「威利!威利哪兒去了!」

    「天啦!」那個女人叫道,「他一個人出去了——噢,快,去找他!說不定什麼東西會逮了他去!說不定他掉到水裡去了!噢,快點!」

    他們馬上跑了出去,對著外洞那些黑——的通道叫喊起來:「威利!威利!」他們的聲音裡充滿了痛苦和焦慮。

    然後,過了一會兒(好像只一會兒),他們又回來了,懷裡抱著威利,那孩子正在哭哩,他的兔皮衣全濕了。

    「天啦!」女洞穴人說,「他剛好掉了進去,這可憐的小祖宗。快點,親愛的,找點干東西把他包起來!天啦,嚇死我了!快,親愛的,給我件東西給他擦擦。」

    那對洞穴人夫婦圍著孩子焦急地忙碌起來,所有的鬥嘴都停止了。

    「但說實在的,」當他們稍微平靜了一點時,我說,「威利剛掉下去的那個地方,也就是我進來的那條通道旁邊,水不過只有三寸深。」

    「是,沒錯,」他們倆同時說,「可要是有三尺深怎麼得了!」

    後來,把威利收拾停當後,他們夫婦倆再一次請我留下來吃晚飯。

    「你不是說過想瞭解瞭解洞穴人和今天你們那個世界的人之間的區別嗎?」男洞穴人說。

    「謝謝你們,」我回答說,「想瞭解的情況我都已瞭解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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