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文 / 傑克·凱魯亞克
1
第一次遇到狄恩是在我與妻子分手後不久。那時我剛剛生了一場大病,對此我不想再提及了。不過它的確與那次令人煩惱、充滿災難性的離婚有關,當時我似乎覺得一切情感都已經死了。自從狄恩-莫裡亞蒂闖入我的世界,你便可以稱我的生活是「在路上」。在這之前,我也曾不止一次地夢想著要去西部,但只是在虛無縹緲地計劃著,從沒有付諸行動。狄恩這傢伙是個最理想的旅伴,他就是在路上出生的。那是1926年,當時他的父母正駕著一輛破車經鹽湖城去洛杉磯。最初,我是從查德-金那兒知道他的。查德給我看了幾封狄恩從新墨西哥的教養院給他寫來的信。我對那些信頗感興趣,因為在信中他非常天真、虔誠地懇求查德給他講有關尼采的一切以及其他方面的知識。我和卡羅常談起這些信,並希望今後能有機會認識一下這個奇怪的狄恩-莫裡亞蒂。這些都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當時的狄恩並不是今天這副模樣,他還是個身上籠罩著神秘光環的小囚徒。突然有一天傳來消息:狄恩從教養院裡出來了,他將第一次來紐約;當然人們也在談論著他剛與一個叫瑪麗露的姑娘結婚的事兒。
一天我在校園裡散步,查德和蒂姆-格雷告訴我狄恩現在正住在東哈萊姆,也就是西班牙哈萊姆區的一座舊公寓裡。狄恩是前一天晚上到的,他帶著他那聰敏、漂亮的小婦人第一次來到紐約。他們在第50大街跳下公共汽車,便沿街去尋找吃飯的地方。他們一下子就拐到海克特餐館去了。在狄恩眼裡,海克特餐館是紐約的一個重要象徵。他們在那兒品嚐了甜美的蛋糕和奶油鬆餅。
開始的那些日子裡,狄恩總是這樣告訴瑪麗露:「啊、親愛的,現在我們終於到紐約了。在我們渡過密蘇里河,尤其是從波恩維亞教養院出來的時候,我的感觸太深了。雖然我沒有將這全部告訴你,但我覺得目前我們最需要的是暫時拋開一切個人的愛好,集中精力設計好我們的未來。……」
我和幾個傢伙一起去了狄恩那所破舊的公寓,狄恩穿著短褲出來開門,瑪麗露也從睡椅上跳了起來;狄恩一面收拾臥室和廚房,然後點火煮上咖啡,一面和我聊著他對愛情的看法。他認為性是生活中唯一神聖和重要的東西,雖然他為了生存也不得不含辛茹苦地幹活。在我高談闊論的時候,他站在過道上輕輕地敲著自己的腦袋,眼睛盯著地面,不住地點著頭,就像一個年輕的拳擊手在接受訓教,那模樣讓你覺著他每個字都在認真地聽,然後給你扔過來一連串的「是,是,是」「對,對,對」。狄恩給我的第一印象是英俊、瘦長,有一雙碧藍的眼睛,講一口地道的奧克拉荷馬方言——多雪的西部一個標準的留著大鬢角的男子漢。在與瑪麗露結婚來東部之前,他正在科羅拉多州艾德-華爾的農場裡幹活。瑪麗露是一個漂亮的金髮女郎,長長的卷髮披在肩上,像一片金色的海洋。她坐在睡椅的一邊,雙手垂在膝蓋上,那雙朦朧的有些鄉氣的藍眼睛警覺地注視著一切,因為現在是在充滿罪惡的黑暗的紐約的一所破公寓裡,她曾聽說過這個神秘的西區。這時她似乎在等待隨時都可能發生的事,就像一個身材修長,面容憔悴的超現實主義女子呆在一間充滿危險的屋子裡。瑪麗露除了是個美麗、可愛的姑娘之外她還是一個特別深沉的人,有可能做出令人恐怖的事來。那天晚上我們喝啤酒、扳手腕、聊天,一直玩到第二天黎明。早晨,在昏暗的光線裡我們仍圍著煙灰缸裡的煙蒂抽煙,狄恩緊張地站了起來,圍著我們踱著步子,思考著,然後決定應當讓瑪麗露做早飯,並把地板弄乾淨。「換句話說我們應當靈活些,親愛的,否則我們對於自己的計劃沒有一個明確的認識,或者缺乏應有的知識,那麼我們就會動搖。」於是我就離開了。
接下去的那個星期他向查德-金透露他一定要跟他學習寫作;查德告訴他我是一個作家,讓他聽聽我的建議。這期間狄恩在停車場找到了一份工作,並且在哈波肯公寓與瑪麗露鬧翻了——天知道他們為什麼要去那兒——她簡直發瘋了,為了報復狄恩,她捏造了許多罪行去警察局歇斯底里地指控他,狄恩最後不得不從哈波肯公寓逃走。由於他無處安身,他便徑直去了新澤西州的帕特遜,我和我的姨媽住在那裡。一天我正在看書,突然有人敲門,來人正是狄恩。他躬著腰和我打招呼,繼而又在漆黑的樓廳裡笨拙地討好說:「嗨,你還記得我嗎,狄恩-莫裡亞蒂?我來這兒是想求你教我寫作的。」「瑪麗露呢?」我問,狄恩說她當婊子掙了幾個錢回丹佛去了——「這個婊子!」於是我們一起出去喝啤酒,因為我姨媽在客廳裡看報,當著她的面我們不能隨心所欲地交談。我姨媽只看了狄恩一眼,便認定他是個瘋子。
在酒吧間我對狄恩說:「喂,夥計,我非常清楚你來找我並不只是想當個作家,我知道你來的真實原因,所以你不必把吸安非他明的勁都拿出來同我爭論。」他說:「是的,的確如此。但是我現在需要的是認清這些因素,按照叔本華的哲學來認清這些事物的本質……」等等。他說的這些我一點也聽不懂,他自己也不懂。那些日子裡他真的弄不清自己在說些什麼,也就是說囚徒的經歷使他失去了成為一個真正的知識分子的可能性。他用學者的口氣說話,喜歡使用一些學究式的詞,但是這些詞被他用得亂七八糟,他是從那些「真正的知識分子」那裡聽來的。雖然他後來僅用了幾個月的時間就從卡羅-馬克斯那裡真正弄懂了這些專業術語。儘管這樣,我們仍然能夠彼此理解,甚至到了某種瘋狂的地步。我同意他在找到工作之前一直住在我這裡,並且我們還打算一起去西部。這都是1947年冬天的事了。
一天晚上狄恩正在我家裡吃飯——他已經在紐約的停車場找到了工作——我當時正趕著打字,他靠在我的肩上對我說:「快,夥計,那些姑娘可能等不及啦,快些打。」我說:「再等一分鐘,我打完這一章就走。」這是我書中最精彩的一章。
我換好衣服,就和狄恩一起趕到紐約會那些姑娘去了。在乘公共汽車通過像鬼似地發著磷光的林肯隧道時,我倆靠在一起手舞足蹈地大叫大嚷著,激動地談論著,我也開始象狄恩那樣變得瘋狂了。狄恩屬於那種對生活充滿激情的年輕人,雖然他還是個很自信的騙子,這是因為生活中他希望得到的東西太多了,他希望能引起人們的注意。我知道,他欺騙我,並且他也知道我知道(這是我們關係的基礎),但是我不介意,我們相處得很好——既不互相討好,也不互相干擾。我們相互鼓勵著,就像一對傷心的朋友。我開始向他學習,就像他也向我學習一樣。只要我一有工作,他就會說:「干吧,你做的事都是了不起的。」我寫作的時候,他就在我的背後看著叫著:「是的,非常正確!噢!夥計,太對啦!」或者「哇!」然後用手捂著臉。「噢,夥計,有這麼多事可做,有這麼多東西可寫!如果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把它們記下來,既沒有文學上也沒有語法上的禁忌,那該多好……」
「是啊,夥計,現在你就是在寫。」我能夠從他激動的夢幻中看到閃光的火花,他是那樣熱情奔放地描述著。如果在公共汽車上,人們一定認為他是個「發狂的怪人」。在西部他三分之一的時間去賭場,三分之一的時間蹲監獄,三分之一的時間進公共圖書館,人們常看到他光著膀子匆匆忙忙在冬天的大街上行走,有時挾著書去賭場,有時爬到樹上去找一個空心的樹洞,為了潛心讀書,或是逃避警察。
我們來到了紐約——當時的情景我已經淡忘了,只記得那兒沒有什麼女孩,只有兩個黑人姑娘,她們原打算和狄恩一起吃晚飯的,但都沒去。我和狄恩去了他工作的停車場,他在那兒有些活要干——然後他去後面的簡易工棚裡換好衣服,整齊、瀟灑地站到一面破裂的鏡子前面再修飾一番,我們便駕車離開。就在這天晚上狄恩與卡羅-馬克斯會面了。正是他們的這次會面開始了後來所發生的一件驚人的事件。兩顆聰穎的心靈一相遇便立即互相吸引住了。一雙銳利的眸子搜尋著另一雙銳利的眸子——狄恩是個充滿美好理想的聖徒,卡羅-馬克斯是個憂鬱、隱諱的詩人。打他們相遇的那個時候起,我就很少看見狄恩,為此我感受到有些傷心。他們智慧相當,非常投合,而相比之下我簡直顯得有些愚蠢,便自覺不能與他們為伍。於是一切都開始變得昏暗起來;我所有的朋友以及家人似乎都處於巨大的混亂和騷動之中。卡羅給他講老布爾-李,艾爾默-哈索爾,還有珍妮;講李在德克薩斯種植野草,哈索爾在瑞克島上的情況,還給他講珍妮徘徊在時代廣場,沉浸在安非他明給她帶來的興奮幻覺之中的情景,她緊緊地摟抱著自己的小女兒,最後走進了麗人街。狄恩給卡羅講發生在西部的一些他陌生的趣聞。給他講湯米-斯那克這個腳有畸形的賭場老手和古怪的聖徒,還給他講羅伊-約翰遜,大個子艾迪-鄧克爾,講他童年時期的夥伴,他流浪時期的夥伴,還有他遇到的那些數不清的姑娘,他的情人,並且給他看一些色情照片,他所崇拜的男女演員以及他那些傳奇式冒險。他們一起衝上大街去尋找、探究那些當時頗感興趣的東西,儘管後來這些東西在他們的眼裡又會變得枯燥而又乏味起來。然後他們又再次去冒險,去尋找新的興趣。而我總是去模仿他們,就像我這輩子一直都跟在那些自己喜歡的人後面一樣。我只喜歡這一類人,他們的生活狂放不羈,說起話來熱情洋溢,對生活十分苛求,希望擁有一切,他們對平凡的事物不屑一顧,但他們渴望燃燒,像神話中巨型的黃色羅馬蠟燭那樣燃燒,渴望爆炸,像行星撞擊那樣在爆炸聲中發出藍色的光,令人驚歎不已。為什麼人們要稱這些年輕人為「哥德式的德國人」呢?由於希望盡快能像卡羅那樣寫作,狄恩就想方設法地去接近他,愛他,而那種方式唯有一個十分自信的騙子才能做得到。「啊,卡羅,下面我來說——這就是我所想的……」我有兩個星期沒見到他們了,而這期間他們的友誼簡直在惡魔般的加深,他們幾乎廢寢忘食地呆在一起聊天。
春天來了,這是旅遊的黃金季節,人們三三兩兩地組織起來準備出去旅行。我一直忙著寫我的小說。當我的書寫到一半的時候,我和姨媽去南部我哥哥洛克家呆了幾天,回來後,我就準備到西部作我的第一次旅行。
狄恩已經走了,卡羅和我去第34街的格裡霍德車站為他送行。我們在街上拍了幾張照片,卡羅照像時摘下了眼鏡,樣子看上去十分兇惡。狄恩也拍了一張,顯得有些害羞。我拍了一張正面照,看上去很像一個30歲的愣頭青,似乎誰要冒犯了他母親,他立刻就會將那人殺死。狄恩和卡羅的合影被他們用刀片從中間切開,一人留了一半在錢包裡。狄恩穿著一套標準的歐洲工裝踏上重返丹佛的偉大旅程;他完成了第一次飛向紐約的旅行。我說他「飛」,其實他只是象狗一樣地在停車場幹事兒。他是世界上最奇特的停車場僱員。他能將汽車以每小時40英里的速度倒到極其擁擠的牆角,然後越過眾多的障礙物,跳進另一輛汽車。他還可以以每小時50英里的速度在窄小的場地開車盤旋,再將車迅速倒進一個剛好剩下的縫隙裡,然後飛快地奔向另一輛車,一個急轉彎,你可以看到那輛車猛地反彈起來,終於避免了一場驚險的車禍。剛剛安排好這輛車你就能看到他火箭似地奔向開票處將票開好,然後迅速地向剛開來的另一輛車跑去,沒等車的主人出來,他已經鑽了進去,猛地關上車門,在一陣汽笛聲中將車開向能停車的地方。開車、剎車、發動、停車,他就這樣馬不停蹄地幹著,晚上八個小時幾乎連一分鐘也不休息。夜晚的高峰期,或是劇院散場時,他更是忙得不可開交。他穿著一件沾滿油污的破舊毛皮夾克,鞋子因為無數次地剎車而磨得破爛不堪,常常一邊幹活一邊象酒鬼似地喘著粗氣。現在他在第3大街買了一件新外套,藍色的底子上帶有灰色的條紋,還買了一件背心,一共11美元。他又買了一隻表,一根表帶,一個手提式的打字機,這些都是為了回丹佛找工作所做的準備,也是為他的寫作所作的準備。我們在第11街的瑞克餐館吃了一頓告別晚餐,然後狄恩搭上了一輛去芝加哥的汽車,消失在夜幕之中。我們的主人公走了。我準備等春天真正來臨,等萬物都甦醒的時候,也沿狄恩的路線去旅行,我後來的整個旅行生涯就是從這裡開始的,以後所發生的一切簡直奇特得難以言表。
當然我決定去旅行並不僅僅因為我是作家,需要不斷補充新的經驗,也不僅僅因為我想更好地瞭解狄恩,更不是因為我對校園裡閒散的生活已覺得多麼荒謬可笑,而是因為,儘管我們的個性不同,狄恩卻喚起了我對那些久已失去了的夥伴們的回憶。他痛苦而憔悴的面容,強健而又疲憊的身軀使我想起了在帕特遜城和帕塞克城的小河邊度過的憂鬱、艱難的童年。那件骯髒的工作服穿在他身上顯得格外瀟灑得體,就像狄恩自己常說的那樣,他如此合身的衣服在普通的裁縫那兒是無法買到的、那是充滿歡樂的自然之神對他的恩賜。聽著他那激動人心的談話,我彷彿又聽到了我童年時期的那些朋友和夥伴們的聲音,當他們的兄弟們去工廠幹活的時候,他們在大橋下、在摩托上、在午後門前沉寂的石階上,彈著自己心愛的吉他。我現在的這些朋友都是所謂的「知識分子」——查德是一名尼采主義的人類學家,卡羅-馬克斯是位超現實主義者,總是用狂熱而又低沉的聲音認真、嚴肅地誇誇其談,老布爾-李總是怪腔怪調地否定一切——或者說他們都像罪犯一樣地鬼鬼祟祟,艾爾默-赫塞對一切都抱以冷笑,珍妮-李也一樣,她總是懶洋洋地伸開四肢躺在睡椅上,蓋著東方的絲絨被,口裡不斷發出對《紐約人》的嘲諷。但是狄恩的智慧既豐富又完美,沒有那種令人生厭的學究氣,甚至他的那些「犯罪行為」說起來也並不令人氣憤和嗤之以鼻,那是狂放的西部人性格中「美國式歡樂」的爆發,他只是為了尋開心而偷別人的車。然而,我的那些紐約朋友們卻總是站在否定的立場上詛咒社會的腐朽,並給它找出書卷氣十足的政治或心理學上的原因。狄恩只是切切實實地在社會中拚搏,為了愛和麵包而奮鬥。「你可以找到丁香花一樣美麗的姑娘,孩子,並且只要你餓了,聽我說,孩子,你餓了,你餓極了是嗎?那麼趕快去吃!」於是我們都去美餐一頓,正如牧師所說:這是你應得的神聖的一份。旅途中我一定能遇到許多漂亮的姑娘,看到許多新鮮事兒;也許這次旅行將給我帶來珍貴的財富。2
1947年7月,我取出所存的50美元退伍金,打算去西海岸。我的朋友雷米-邦克爾從聖弗蘭西斯科給我寫信,讓我去西海岸和他一起進行環球航行,他發誓可以帶我去駕駛艙。我回信說無論什麼船我都滿意,不過在這之前我得進行幾次「特殊的」旅行掙些錢,以便我能在離開姨媽之前把那本小說寫完。他說他在米爾城有一間空屋可以完全供我使用,在那裡我可以一邊寫作,一邊辦完那些繁瑣的旅行手續。他同一個叫麗-安的姑娘住在一起,他告訴我她做得一手好菜,並且幹任何事都很出色。雷米是我上學以前就認識的一個老朋友,後來一個法國人把他帶到巴黎去了。這傢伙真是個瘋子——我不知道現在他瘋到什麼程度。他希望我能在十天之內趕到。我姨媽對我去西部旅行十分贊同,她說這對我有好處。那個春天我工作得很努力,並且一直呆在家裡,甚至當我告訴她我要一路上搭便車去的時候,她也沒有埋怨我什麼,唯一的希望就是還能完完整整地回來。一天早晨,我將完成了一半的手稿在桌子上放好,然後開始了去西海岸的旅程。
在帕特遜的幾個月裡,我已經熟記了美國地圖,甚至還讀了一些有關西部拓荒者的書,對那些名字如帕萊特和西馬羅等很感興趣。在交通圖上我研究了六號公路,它是從科德角經艾裡、內華達,然後直達洛杉磯的。我開始踏上從六號公路去艾裡的旅程,我鼓勵自己要自信。為了去六號公路,我首先來到了比爾,途中一直想像著到了芝加哥、丹佛和洛杉磯以後的情景。我從11街的地鐵一直坐到第242街的終點站,然後在那兒轉乘電車去揚克斯。在市中心我又轉乘開往郊區的電車到了城外的哈得遜河東岸。如果你將一朵玫瑰花從哈得遜河神秘的源頭阿迪倫達克投入水中,那麼你可以想像它將順流而下,漂過許多地方,最後奔向大海的懷抱——呵,你再想像一下哈得遜河谷吧,那將是怎樣的誘人!我被這一切深深地吸引了。五個騎士旅行者把我帶到了期待中的比爾山大橋,這座橋使六號大路與新英格蘭連接起來。我到達那兒的時候,天上下起了瓢潑大雨。這裡是山區,六號公路橫穿大河,盤山而上,最後消失在一片蒼茫之中。這裡不但沒有車輛,在傾盆大雨之中,我甚至連個躲雨的地方也找不到。我不得不跑到幾棵松樹下避雨,但這根本無濟於事;我開始大哭起來,詛咒自己如此愚蠢。現在我是在紐約以北四十英里的地方,我簡直傷心極了,這次偉大旅行的開端,這次去太平洋旅行的第一天,我所做的一切就是向北走了四十英里,而我的計劃是向西。現在我站在這倒霉的最北端。我又走了四分之一英里,來到了一個廢棄的但很別緻的英式汽車加油站。我站在還滴著雨水的屋簷下,翹首眺望,黑壓壓的比爾山雷聲轟鳴。濕淋淋的我被恐怖緊緊地包圍著,只能看見一些朦朧的樹影和滿天翻滾的烏雲。「我他媽的到這兒來找死嗎?」我詛咒著自己,我哭著要去芝加哥。「現在一定是他們最快活的時刻,他們在進行著重要的工作,而我卻不在,我什麼時候才能趕到那裡呢?」我在心裡晴暗地思忖著。突然有輛小汽車開了過來停在這個空空蕩蕩的加油站上,車上有一個男人兩位婦女,他們停下來是為了仔細地研究一下地圖。我迎了上去,在雨中向他們招手,他們互相商量著是否帶我。我的頭髮滴著水,鞋子也濕透了,看上去一定很像個精神病人。我那雙糟糕透頂的鞋子是墨西哥式的,上面帶有許多網眼,很不適合在美國,尤其是在這樣的雨夜,他們終於同意讓我搭車,把我帶回紐堡。我覺得比較而言這是個較好的選擇,否則我就要被困在陰森恐怖的比爾山漆黑的夜幕中了。「另外,」那位男子說,「六號公路不會有車的。如果你想去芝加哥,最好先從紐約的荷蘭隧道去匹茲堡。」我知道他說得很對。我的夢想終於破滅了,只按照地圖上指出的一條紅線就能穿越美國的想法是愚蠢可笑的,要達到目的,就必須嘗試許多條道路。
到紐堡時雨終於停了。我來到河邊,和週末從比爾山返回的教師代表團的汽車一起回到紐約——在車上我喋喋不休地責備自己,詛咒自己浪費了這麼多時間和金錢。我上上下下、東南西北地胡亂折騰了一天一夜,到頭來卻又回到了原地。我發誓明天一定要到芝加哥,乘汽車去,只要明天能到,無論花去多少錢我都不在乎。3
我乘的汽車是一輛極普通的汽車,車廂裡既悶熱又喧鬧,每個小站都有一些鄉下佬上下車。車子慢吞吞地挪著,直到俄亥俄平原才算真正在開。夜裡穿過印第安那,便徑直向芝加哥開去,第二天清晨就到了。我找到個旅館便躺下,口袋裡的錢已所剩無幾。好好地睡了一天之後,便開始了芝加哥的探尋。
我漫步芝加哥街頭,領略了密執安湖上吹來的溫柔的晨風和芝加哥鬧市區瘋狂的爵士樂。並且在一天深夜獨自走進了森林,以至引起了森林警察的注意,他們開著警車充滿狐疑地一直跟在我的後面。這是1947年,當時爵士樂已經風靡美國,芝加哥那幫傢伙在鬧市區演奏時,氣氛已不那麼熱烈,因為當時的爵士樂正處於查理-帕克時期向由馬爾斯-戴維斯開始的另一個時期的過渡。當我在芝加哥夜色中欣賞著這些爵士樂時,我想起了我全國各地的朋友們,他們都生活在這同一個大背景之下,並且都是這般狂熱!第二天下午,我平生第一次來到了西部。那天天氣十分宜人,所以路上可搭的車很多。擺脫了芝加哥難以想像的交通擁擠之後,一路搭便車來到朱利葉城和伊利諾州。我先拜訪了一些朱利葉城的作家,然後沿著濃蔭密佈的彎曲街道到了城外,開始籌劃下一步的旅行。從紐約到朱利葉城的一路上,我帶來的錢已花去大半。
一輛嶄新的上面掛著小旗的卡車把我載向神奇的綠色的伊利諾。司機指給我看我們正行駛在上面的六號公路,它與第66號公路相交,然後一直向西延伸。大約下午三點鐘,我在路邊吃了一個蘋果餅和一塊冰淇淋,這時一位婦女開著一輛小車在我前面停了下來。我一陣害怕和內疚,因為剛才我追趕過這輛車,而她是一位中年婦女,看上去兒子也和我差不多大了。她要去愛荷華,希望有人為她開車。我當然同意。愛荷華!那裡離丹佛可就不遠了,到了丹佛,我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前四個小時車子由她開,每到一個什麼地方,她就要下來參觀教堂,好像我們是出來旅遊觀光的。後來,我接過了方向盤,雖然開車我不十分在行,但仍然很順利地穿過了伊利諾、達溫波特、亞-洛克島。而且我第一次看到了嚮往已久的密西西比河。正逢炎熱的夏季,所以河水很淺,河面散發著獨特的氣息,它使人想到美國式的狂放不羈的原始野性。洛克島上的鐵路,小鎮上的住宅,以及橋對面的達溫波特城在中西部溫暖的陽光下都顯得有些冷清。這位女士一定要繞道另一條路回家鄉愛荷華,我只好下車。
太陽慢慢落山了。幾杯冷啤酒下肚以後,我散步來到城邊,這兒已經離市中心很遠了。下班的人們戴著鐵路工人式的網眼帽,同其他城市的人們一樣驅車回家。一位工人開車把我帶上山,然後將我一人扔在了大草原旁邊的交叉路上。這兒的景色美極了,只有幾輛農用小汽車從這裡經過,他們十分注意地打量我,搖春鈴將成群的奶牛趕回家。這兒看不見卡車,只偶爾有輛小汽車按著喇叭駛過。一個小伙子開著一輛高速汽車疾駛而過,圍巾在晚風中不停地飛舞,太陽終於落山了。我被越來越濃的夜色包圍著,心裡產生了幾絲恐懼。郊外幾乎一點燈光也看不見。剎那間我就要被這一片黑暗吞噬了。正巧這時有個人開車經這裡去達溫波特,總算把我給救了。
坐在汽車站,我又想起了剛剛發生的那令人恐怖的一切。我吃了一個蘋果餅,一杯冰淇淋,這幾乎成了我一路上的主食,當然我知道它們既有營養,味道又不錯。我決定去冒險。乘車來到達溫波特市中心,在車站咖啡館裡被一位女招待迷住了,足足看了她半個小時,然後又乘車去市郊。這裡有一個加油站,加油站裡汽車來往吼叫。不過兩分鐘就有一輛卡車在我面前停了下來,我趕緊跳了上去,高興得簡直要發狂,這位司機真棒!——身材結實粗壯,濃眉大眼,說起話來象馬叫一樣粗聲粗氣。他開起車來橫衝直撞,只顧自己開心,幾乎從不注意我的存在。這樣也好,我可以趁機好好地休息一下了。搭別人車的一個最大的麻煩,就是你總得喋喋不休地向他們證明自己,好讓他們覺得自己沒帶錯人,或者有些人帶你完全就是存心拿你開心解悶,和你沒完沒了地聊天,這對那些長途旅行卻又不願花時間去旅館休息的人來說是最受不了的。可是這傢伙只管自己對著公路大叫大嚷,我有時也忍不住大叫幾聲,一路上我們都覺得非常輕鬆、愉快。他也給我講自己的故事,講他在各個城市是怎樣逃避警察而超速駕車的,一遍又一遍他說著:「那些他媽的警察拿我一點辦法也沒有!」我們剛到愛荷華城,後面正好駛來一輛卡車:因為他的車子要去別的地方,所以他打開尾燈向那輛車示意,然後將車速放慢,我跳了下去,取出行李。那輛車懂得了這位司機的意思,便將車也停了下來,一眨眼功夫,我已經坐在另一輛車上了。我們的車開了整整一夜,我開心極了!這位司機和那位一樣瘋狂地亂嚷一氣,我只管舒服地靠在座位上休息便是了。現在丹佛已經隱隱約約地呈現在我的眼前了,它彷彿是希望中的樂土向我招手,幽淨的星空下,遼闊的愛荷華大草原和內布拉斯加平原展現在我面前,極目遠眺,舊金山像一顆明珠鑲嵌在黑色的夜幕上。他給我講了兩小時的故事,然後我們在愛荷華州的一個小鎮上停了下來。許多年之後我和狄恩因為被懷疑盜竊一輛卡迪拉克而被困在這裡。他就在座位上睡了幾小時,我也睡了一會兒,還在小鎮上轉了一圈。微弱的燈光照著冰冷的磚牆,每一條小路都伸向茫茫的草原,濃濃的玉米味瀰漫在空氣裡像夜的露珠。黎明時分,他醒了過來,重新發動了引擎。一個小時後,第蒙城已朦朦朧朧地出現在一片綠色的玉米地後面了。我要吃早飯,而且想休息一下,這樣我就下了車。這兒到市區大約只有四英里,我又搭上了愛荷華大學兩個男生開的一輛車。坐在這樣一輛嶄新而舒適的小汽車裡,聽著他們談論自己的考試,我的感覺十分奇特。我很順利地到了市區。現在我只想美美地睡上一天,所以打算去旅館找房間,可是那兒全住滿了。這時我一下就想到了鐵路,我沿街向鐵路走去——第蒙的鐵路很多——沿鐵路線有許多汽車旅館,在這昏暗、陳舊的房間裡我睡了整整一天。整潔而堅硬的床上鋪著白色的床單,枕邊的牆上被塗得亂七八糟,破舊的玻璃窗上映著外面灰濛濛的景物。我醒來的時候,太陽已經在漸漸地變紅了。這是我一生中一個很奇特的時刻,一個最怪誕的時刻,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誰——我遠遠地離開了家,被旅行折磨得筋疲力盡,心神不寧;我住在這樣一間簡陋得難以想像的房間裡,窗外是陣陣火車的吼叫,房屋陳舊的木頭吱吱嘎嘎地作響,樓上的腳步聲,以及其它許多惱人的聲音使我不得安寧。我的確有15秒鐘站在吱吱作響的天花板下不知道自己是誰。但是我並不驚恐,我好像變成了另一個人,一個陌生人,我的整個靈魂似乎出竅了,我變成了一個鬼魂。橫穿美國的旅行才進行了一半,現在我正站在代表青年時代的東部與代表未來時代的西部的分界線上,也許這就是這個紅色的下午使我感到困惑和陌生的原因所在吧。
但是現在我必須停止歎息,繼續前進。我拿上包,和店主打了個招呼,便走出旅館去吃東西。我吃蘋果餅和冰淇淋——到愛荷華之後,它們變得比以前大了,冰淇淋中的奶油也更多了。這兒到處都有最美麗的姑娘。那天下午我去第蒙順便看了一下,她們都是從高中放學回家的——但是現在我沒有時間去想這些,我對自己許諾著等到了丹佛再去好好享受。卡羅-馬克斯已經在丹佛,狄恩也在那兒,查德-金和蒂姆-格雷都來了,那裡是他們的家鄉。瑪麗露也在丹佛;那兒有一大幫子夥計,包括瑞亞-羅林斯和他美麗的金髮妹妹芭比-羅林斯,還有狄恩認識的兩個女招待貝特科特姐妹倆,甚至我大學時的筆友羅蘭-梅那也在丹佛。我非常希望見到他們,參加他們的活動,所以我拋開了這些美麗的姑娘,這些生活在第蒙城的世界上最美的姑娘。
一個傢伙把我帶上了山,這人的車子車輪旁掛著工具箱,車上扔滿了工具,他看上去像個賣牛奶的。然後我立刻又搭上了一個農民的車,他兒子要去愛荷華的阿達爾。在阿達爾一棵大榆樹旁的加油站,我與另一個想搭車的人混熟了。這人是個典型的紐約人,他的工作很多年來就是為一個郵局開車,現在是去丹佛看一位姑娘,並在那兒開始新的生活。我想這傢伙一定是由於什麼原因從紐約逃出來的,也許與法律有關。這是一個典型的30歲左右的紅鼻子酒鬼,平常我是最討厭這種人的,除非有時我對任何人類友好關係都特別敏感。他穿著骯髒的汗衫,寬鬆的長褲,甚至連個包也沒有,只帶了一隻牙刷和一條手帕。他說我們可以結伴找車。我本來不想同意,因為他看上去就讓人厭惡。但我們終於還是一起搭了一個沉默寡言的人開的車,到了愛荷華州的斯德特,在那裡我們真的陷入了困境。我們站在斯德特火車站的票房前,等著西去的車輛一直等到太陽落山,整整等了五個小時。開始我們彼此談論著自己,然後講一些下流的故事,接著就玩起路上的石子,讓它們發出各種不同的響聲。我們都感到無聊透了,我準備花十元錢去喝啤酒。我們來到斯德特的一個老酒店,他就像自己是在紐約的第9大街上一樣喝得爛醉,高興地大叫大笑;給我講起他的那些骯髒故事。我都有些喜歡上他了,這並不是因為他是個好人,就像後來所證明的那樣,而是因為他對待生活有一種熱情。我們在夜裡又回到了公路旁,當然不會有什麼車子經過了,就這樣一直等到凌晨三點。我們準備在路邊票房的長凳上睡一會,但是可恨的電話鈴響個不停,根本無法入睡,外面運貨的汽車聲也震耳欲聾。我們不知道免費搭車的訣竅,因為以前沒有經驗,我們看不出哪些車搭上的可能性更大。黎明時分,有一輛開往奧馬哈的公共汽車從這兒通過,他一下就跳了上去,加入了那些昏昏欲睡的旅客行列——我為我們兩個人付了票錢。他的名字叫埃迪亞,他說認識我的表兄,這樣我們就更親近了,我很希望在這樣的長途旅行中有一個像他這樣無憂無慮的傢伙作伴。
清晨,我們到了城裡的市政廳門前,車窗外一片沉寂,只有灰濛濛的晨光中星星點點地點綴著一些式樣各異的別緻的鄉間農舍。突然,我在一家肉鋪陰暗的牆邊看到了西部的第一個牛仔,他戴著一頂足有十加倫重的大帽子,腳蹬一雙德克薩斯大皮鞋,除了穿著之外和東部的那些頹廢派青年沒有什麼區別。一下汽車我們又搭車去了一座美麗的小山丘,這是由密蘇里河數十年的沖刷形成的,奧馬哈城就座落在山腳下。看著這秀美的景色我們都禁不住讚歎。開車的也是位戴著一頂十加倫重的帽子的闊氣的農場主,他告訴我們附近的普拉特峽谷可以和埃及的尼羅河谷相媲美。按他的指點我向遠方望去,綠色的樹林,清亮亮的小溪,還有翡翠般的茸茸草地一下吸引了我的視線,所以我決定去峽谷。正在這時,遇到了一個小插曲。當我們走到一個交叉路口時,被另一個牛仔截住了。這傢伙六英尺高,頭戴一頂比較莊重的帽子。他一見我們就迎了上來,問我們誰會開車。當然埃迪亞會開,他有駕駛證,而我沒有。這個牛仔有兩部車子想開回蒙大拿。他的妻子在格蘭特島,他希望我們能幫助他開一輛車過去,然後將車交給他妻子。問題是他要往北去,這和我們的計劃相悖。但一想我們正好可以開幾百英里去內布拉斯加,所以就跳了上去。埃迪亞單獨開一輛車,我和牛仔開另一輛車跟在後面。突然,埃迪亞這傢伙把速度開到了每小時90英里,車子象箭一樣地飛了出去。「這個該死的傢伙,他要幹什麼!」牛仔大叫著在後面猛追,就好像是在進行一場汽車比賽。有一刻我甚至認為埃迪亞是想把這車開跑,因為我知道他想幹什麼。但是牛仔緊迫不放,在後面猛按喇叭,埃迪亞終於慢了下來。牛仔按喇叭讓他停車。「該死的你他媽的開得這麼快是想坐牢嗎?你不能開慢些嗎?」「是的,是的,我該死,我真開到90英里了嗎?在這麼光滑的路面上我的確感覺不到有這麼快。」「你最好開得慢些,輕鬆一些,完完整整地到達格蘭特島。」
「當然,」我們又重新上路了。埃迪亞這會兒很安靜,看上去幾乎昏昏欲睡。我們向前開了一百英里穿過了內布拉斯加,又越過普拉特山的盤山道到了綠草如茵的大草地。
「大蕭條時期,」牛仔告訴我,「我常常搭順路的貨車,至少是每天一次,那些日子裡成千上萬的人開著大平板車或大棚車從這裡經過。他們並不都是些流浪漢,有些是失業工人,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去工作,當然也有一些人純粹是流浪漢。當時整個西部幾乎都是這樣。本世紀30年代這個地方什麼也沒有,整個城市就像個垃圾堆。你簡直無法呼吸,地面都是黑的。當時我正好住在那裡。他們真應該把內布拉斯加還給印第安人,我恨這個城市超過世界上任何地方。蒙大拿是我的故鄉。今後你們可以去看看,那兒簡直就像天堂。」到了下午他說話說得太疲倦了便不再開口,我趁機睡了一覺。我們的車停在路邊準備吃飯。牛仔去換輪胎了,我和埃迪亞到飯店吃了一頓。這時我聽到一聲大笑,簡直是世界上最粗曠的笑聲,接著走來一位披著生牛皮上了年紀的內布拉斯加農夫,他的身後還跟了一大幫小伙子。你能聽到他粗魯的大叫在整個大平原昏暗的天空下迴響,其他人也和他一起笑著。他是那樣無憂無慮,對別人似乎又十分義氣。我暗暗對自己說,聽這人的笑聲,這就是西部風格。我真正體驗到了西部的風情。他要吃飯了,便對著女店主大叫,她給他端來內布拉斯加最美味的甜餅,我也吃到了滿滿一大勺冰淇淋。「老闆娘,快給我弄些吃的來,要不然我可要把自己給生吞了,還要吃他幾個愚蠢的傻瓜。」他猛地一屁股坐在一張長凳上。「再來點豆子!」這個傢伙正好坐在我的旁邊。我真希望瞭解他那狂放不羈的生活,希望知道這些年來他除了大嚷大叫和狂笑之外還幹了些什麼。唉,真晦氣,我正想著,牛仔已經換好車胎回來了,我們只得離開,繼續向格蘭特島進發。
我們如期到達格蘭特。他找妻子去了,不知等待他的將是怎樣的命運。我和埃迪亞繼續往前走。兩個十多歲的小伙子吵吵嚷嚷地開著一輛破車帶了我們一段路,後來不知道到了什麼地方,在濛濛細雨中我們下了車。接著一位老人又把我們捎上了。他什麼也沒說——不知道他為什麼要捎上我們——把我們帶到了希爾頓。我和埃迪亞孤獨淒涼地站在路上,面對著一群蹲在地上無所事事的奧馬哈的印第安小矮人。馬路對面是鐵路線,水槽上寫著「希爾頓」。「上帝啊,」埃迪亞激動地叫了起來,「我以前來過這兒,那是很多年前的戰爭時期。是在一天夜裡,一個深夜,我們的火車路過這兒。大夥兒都睡著了,我去站台上抽煙。那時我們正在途中,每個人都髒得像地獄一樣黑,我去找水,突然在水槽上發現了『希爾頓』幾個字。火車是開往太平洋的。夥計們正鼾聲震天。我們這群蠢豬全受騙了。火車只停了幾分鐘就開走了。真見鬼,又是希爾頓!我永遠都痛恨這個地方!」然而我們將在希爾頓停留,就像在達溫波特、愛荷華一樣。不知怎麼,路上全是農用汽車,只有一次,有一輛旅遊車經過,但是糟透了,車上一大群老頭帶著他們的妻子,老頭們開車,老太太們一邊眺望著車窗外的景色,一邊翻地圖、對一切都帶著一種猜疑的眼光。
雨又下大了些,埃迪亞感到有些冷,他衣服穿得很少。我從帆布包裡取出一件方格花呢襯衫給他穿上,他立刻感到好些了。我也感到有些涼,就去一家搖搖欲墜的印第安人藥店買了些感冒藥。然後又去郵局花了一便士給我姨媽發了張明信片。接著就踏上了陰沉沉的公路。只見希爾頓,寫在水槽上的那個希爾頓,已經出現在我們面前。一輛開往洛克島的火車呼嘯而過,普爾門式列車上旅客的面容漸漸變得模糊起來。火車吼叫著穿過大平原,朝著我嚮往已久的地方開去。雨下得更大了。一個相貌醜陋的瘦高個帶著一頂大帽子把車錯停在馬路左邊,然後向我們走來,他看上去像個什麼官長。我們偷偷地編好了故事。「你們兩個小伙子是要去哪兒,還是在隨便走走?我們不明白他問的是什麼,不過真他媽的是個不錯的問題。「你問這個是什麼意思?」我們說道。「哦,我在離這兒幾里之外有一個遊樂場,想找些小伙子到那兒干一點活,當然你們自己也能掙幾個錢。我有一個輪盤賭場,還有一個投環遊戲場,你們也可以去碰碰運氣。如果你們願意給我幹活,你們可以得到我贏利的30%。」「吃住怎麼解決?」「你們可以住那兒,但要去城裡吃飯,當然有時可派車送。」我們考慮了一下。「這是個好機會。」他說,並站在那兒耐心地等著我們答覆。我感到很滑稽,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我本人是不想被困在這個什麼可惡的遊樂場的。我現在最迫切的是要到丹佛去見我那幫夥計。
我說:「我不知道。我們要盡快趕路,沒有時間。」埃迪亞也這麼回答了他。這個老傢伙向我們揮了揮手,漫不經心地一搖一擺走回他的車裡,一溜煙把車開走了。這件事就這麼過去了。當我們想到如果去了將會發生的一切時,都不禁放聲大笑。可以想見那情景:一個漆黑的夜晚,大平原上閃現著無數個內布拉斯加人的身影,大人們帶著可愛的孩子十分恐怖地看著一切,我想我一定會覺得自己象魔鬼一樣用那些可惡的花招,敲詐這些可憐的人們,輪盤在黑暗中轉動著。呵,萬能的上帝。悲哀的音樂在黑夜中低徊,我等待著自己的報酬——在金色的大車上鋪著麻袋片的床上睡上一覺。
現在埃迪亞已經變得有些心不在焉了。這時一個很可笑的,彷彿是一個什麼新發明的玩意兒開過來,駕駛員是個老頭。這玩意兒像是由一種什麼鋁製成的,形狀象只盒子,毫無疑問是一種拖車,相當古怪的內布拉斯加式拖車。老頭將車開得很慢,然後停在我們面前。我們趕緊跑了過去。他說只能帶一個人,埃迪亞二話沒說就跳了上去,漸漸地從我的視線中消失了。他走時身上還穿著我那件花格襯衫。噢!我只剩下給我那件可愛的衣服送去一個飛吻,道聲再見的份兒了。這樣的結果不免令人傷感。我獨自在那該死的希爾頓等了很久,甚至有一段時間我想一定已經是深夜了,其實才剛到下午,但天色很暗。丹佛,丹佛,我何時才能走進你的懷抱?我已經等得不耐煩了,正準備去喝杯咖啡,突然一輛很漂亮的嶄新的小汽車停了下來,開車的是個小伙子。我發瘋似地跑了過去。
「你去什麼地方?」
「丹佛。」
「那好,我可以帶你一百英里。」
「啊,太好了!太好了!你簡直救了我的命。」
「我自己也常常搭便車,所以我開車時也很樂意帶別人。」
「如果我有車也會這樣的。」我們就這樣聊了下去。他給我講他的生活。沒有多大意思,我便開始睡覺,醒來時正好到了哥倫堡城,他讓我在這兒下了。4
我生活中最不尋常的一次旅行就要開始了。一輛後面帶拖斗的卡車開了過來,上面橫七豎八躺了大約六七個小伙子。司機是兩個長著亞麻色頭髮的農場青年,來自明尼蘇達,這種人都是那些你能指望看到的整天嘻嘻哈哈、無憂無慮、長得也還英俊的鄉下佬、除了身上穿的棉布襯衫和牛仔褲,別的一無所有。他們大都身體結實,辦起事情來卻死心眼,而且臉上總是掛著隨時準備向他們見到的每一個人每一件事都表示問候的微笑。一路上,他們把遇到的流浪漢統統拉到車上。我跳起來問:「有空位置嗎?」他們叫道,「當然有。來吧。這裡每個人都有位置。」我爬上拖鬥,卡車又晃蕩著開了。我侷促地站著,不知誰拉了我一把,我就勢坐了下來。有人遞過來一瓶劣等威士忌酒,就剩底兒了,我抓過來喝了一大口。內布拉斯加細雨濛濛的空氣中充斥著一種瘋狂的野性,「哈,我們要到了。」一個戴棒球帽的小伙子叫道。卡車加足了馬力,以每小時七十英里的速度從路上行人的身邊一閃而過。「從迪莫尼斯起我們就一直像這樣開快車,這些小子從不放慢速度。你要想小便就得拚命嚷,否則就只好對著空氣撒尿了。忍著吧,夥計,忍著吧。」我環視了一下同車的這些人,有兩個從北達科他來的農場孩子,帶著紅色的棒球帽,這是標準的北達科他州農場孩子的帽子。他們的父母讓他們出來在路上轉了一個夏天,這會兒該趕回去參加收割了,有兩個從俄亥俄州的哥倫布城來的城市孩子,都是高中足球隊員。他們嘴裡嚼著口香糖,眼睛不停地眨著,輕鬆地哼著小調,他們說他們夏天要走遍整個美國。「我們要到洛城去。」他們叫道。
「你們到那兒幹什麼?」
「不知道,誰操心這個。」
這夥人中有個傢伙又高又瘦,臉上帶著陰沉的表情。「你從哪兒來?」我問。我正好靠在他旁邊,在這裡你要是不使把勁就別想坐起來,因為沒有扶手。他慢慢地向我轉過身來,張開嘴,說,「蒙——大——拿。」
車上還有一個叫吉恩的密西西比人,照顧著一個孩子,密西西比的吉恩是個矮小黝黑的傢伙,到處搭貨車周遊全國。雖然他已經30多歲,長相卻相當年輕,所以你無法確切說出他的年齡,他盤腿坐著,一言不發地望著四周的田野,就這樣走了幾百英里之後,他轉過身來問我:「你到哪兒?」
我說丹佛。
「我有個姐姐在那裡,但我已經有好幾年沒看見她了。」他的嗓音舒緩動聽。這是個極有耐心的人。他照顧的孩子大約16歲,高高的個頭,滿頭金髮,也穿著一身流浪漢常穿的破衣服,由於鐵路上的煤煙、悶罐車裡的塵土以及長時間睡在地上的緣故,他們穿的那身舊衣服已經發黑了。這個金髮小孩很安靜,他看上去似乎在苦思冥想著什麼。從他呆呆地凝望前方的神態看,大概在想法律。在這種憂慮的沉思中,他的嘴唇顯得有些潮濕。蒙大拿的細高挑偶爾帶著挖苦和不懷好意的微笑同他們聊上幾句。他們並不搭理他。細高挑一直這麼不懷好意,當他衝著你的臉傻乎乎地張著大嘴癡笑時,我感到有些毛骨悚然。
「你有錢嗎?」他對我說。
「沒多少,大概夠我到丹佛之前買一瓶威士忌。你呢?」「我知道我能在哪兒搞到一點。」「哪兒?」「哪兒都成。只要你能把一個人引到小胡同裡,不是嗎?」「當然,我想你會這麼幹的。」
「如果我真的需要一點兒現鈔,我就會來這麼一下。搞到點兒錢後到蒙大拿去看我父親,到了斜陽谷我就不這麼幹了,得想點其他法子。這些傻小子都發瘋了,他們要到洛杉磯去。」「這不要一直往前走嗎?」「當然。如果你也想到洛杉磯,可以同路。」我想了一下,向前走一夜穿過內布拉斯加、懷俄明,明天早晨經過猶他州沙漠,下午差不多就可以到內華達沙漠,實際上過不了多久就要到達洛杉磯了。這就會把我的計劃改變。但是我必須去丹佛,我也要在斜陽谷下車,然後向南走九十英里到丹佛。到了北普拉提,兩個明尼蘇達農場的司機打算停車吃點東西。我很高興,因為我一直想見見他們。他們爬出駕駛室,對我們大伙笑著,「撒尿去吧。」其中一個說。「該吃飯了。」另一個說。但是只有他們有錢買吃的。我們都跟在他們後邊,來到一個胖女人開的飯館。我們圍坐在漢堡包和咖啡四周,看著他們狼吞虎嚥著大堆食物,他們的神氣就好像坐在家裡的廚房中一樣。他們是兄弟倆,這次他們要把農場的機器從洛杉磯運到明尼蘇達,從中賺筆錢,因為到洛杉磯的途中是空車,他們便在路上載行人。他們這麼干大概已經五次了,每一次都苦得要命。但是他們無憂無慮,一刻不停地微笑著。我想同他們聊聊——我是想用這種愚蠢的辦法同我們這條船的船長們套套近乎——但我得到的唯一回答是兩張迷人的笑臉和一口充滿鄉土味道的大白牙。
除了吉恩和他照顧的孩子這兩個流浪漢,其他人都跑到飯館同司機湊在一起。當我們回來時,他們依然坐在車上,淒涼又有些憂鬱。這時,夜幕即將降臨。司機們抽了陣煙,我乘機跳下車,想去買幾瓶威士忌,以便在寒冷的夜裡喝兩口取取暖。我對他們說了以後,他們笑了:「去吧,快點。」
「你們可以一起過來先喝一杯。」我向他們保證。
「噢,不。我們從不喝酒。快去吧。」
我和蒙大拿的細高挑還有兩個高中生在北普拉提的街道上逛著,終於找到了一家威士忌酒店。我們一起喝了幾杯,然後我又另外買了一瓶。幾個高大、陰沉的男人盯著我們從房屋前走過,大街兩旁停了許多大棚車。在遠離這些陰鬱的街道的地方,就是廣闊的田野。我覺得北普拉提有種異樣的氣氛,搞不清那是怎麼回事,在幾分鐘內,我的確有這種感覺。我們回到車上,卡車又繼續顛簸上路了。天很快就完全黑了下來,我們大家都喝了一口酒。突然,我發現普拉提翠綠的田野逐漸隱去,在你無法看清的盡頭,出現了一望無垠的滿是黃沙和灌木叢的荒原。我有些茫然不知所措。
「這鬼地方是哪兒?」我對著細高挑叫道。
「這是該到大牧場了,夥計,再給我點兒喝的。」
「哈!」高中生們大呼小叫起來,「他媽的,太大了!如果我們那幫夥計們在,他們會怎麼說?」
司機已經改變了方向。兩兄弟中小的那個小心翼翼地駕著車。道路也發生了變化,中間隆起,兩旁一邊是斜坡,另一邊是一條四尺多深的水溝,因此卡車上下起伏著從一邊歪向另一邊,巧的是還好這時沒有車從對面開來。我想我們都得翻個觔斗不可。然而司機真是了不起,無論如何,卡車總算制服了這些內布拉斯加的障礙——這些障礙遍佈科羅拉多。一時間,我意識到我這是終於走過了科羅拉多,再向西南走一百多英里就到丹佛了。我禁不住歡呼起來。酒瓶在我們中間傳遞著。天上出現了明亮閃爍的星斗,遠遠退去的沙丘變得模糊了。我覺得自己就像離弦之箭,能夠一口氣跨越剩下的所有路程。忽然,密西西比的吉恩放下盤著的雙腿,向我轉過身來,愣了一會兒神,然後張開嘴,又靠近了一點,說:「這塊原野讓我想起得克薩斯。」「你從得克薩斯來?」
「不,先生,我從穆茲一西比的格林威爾來。」這就是他說話的方式。
「那個孩子從哪兒來?」
「他在穆茲一西比惹了點兒麻煩,所以我幫他逃了出來。男孩子不應該單獨柱外。我盡力照料他,他還是個孩子。」儘管吉恩是個白人,但是在他身上,有些地方卻很像一個聰明、勞碌的老黑人。他身上有些地方還像艾爾默-哈索爾,一個紐約的癮君子。但他是一個鐵路上的哈索爾,一個喜歡旅行的具有傳奇色彩的哈索爾。他每年都要一次又一次地穿越全國,冬天在南方,夏天在北方,只是因為他倦於尋找休憩之地,因為沒有地方可去而四處為家,所以不斷地在星空下,尤其是在西部的星空下到處流浪。「我去過幾次奧格登,如果你想到奧格登的話,我那裡有幾個朋友,我們可以找他幫忙。」「我要從斜陽谷到丹佛去。」「他媽的,那就該一直向右走,不必像現在這樣每天搭車。」
這倒的確是個值得嘗試的主意,但奧格登是什麼地方呢?「奧格登是什麼地方?」我問。
「那是個許多小伙子都要從那裡經過,在那裡碰頭的地方,你可以在那裡看見所有的人。」
很久以前,我曾經同一個人們稱作細桿哈查德的人一起到過海上。細桿哈查德高高的個兒,骨瘦如柴。他真名叫威廉-霍爾姆斯-哈查德,路易斯安那人。他自己選擇當了一個流浪漢,還是在孩提的時候,他看見過一個流浪漢。這個人走過來向他母親要幾張餡餅,他母親給了他。等流浪漢走了之後,小哈查德問:「媽,這個人是幹什麼的?」「噢,那是個流浪漢。」「媽,我將來也要做個流浪漢。」「閉嘴,那不是哈查德家人幹的事。」但他一直沒有忘記這麼一天。他長大後,進了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讀書。踢了幾場球之後,他真的成了流浪漢。細桿和我經常在一起一邊講故事一邊吸著自製的捲煙,就這樣度過了無數夜晚。現在,密西西比的吉恩的行為舉止有些地方真切地讓我想起關於細桿哈查德的往事,於是我問道:「你是否在那裡碰巧遇到過一個叫細桿哈查德的人?」
他說:「你說的是一個喜歡高聲大笑的高個兒吧?」
「大概是他,他是路易斯安那州羅斯頓人,」
「對,人們有時叫他路易斯安那的細桿。真的,先生,我肯定遇到過細桿。」
「他過去是不是經常在得克薩斯州東部的油田工作?」
「是在得克薩斯州的東部。但現在他在放牛。」
這可真是大巧了。但我仍然不能相信吉恩真的認識細桿,這幾年來我一直在找他。「那麼,他是不是曾經在紐約的拖輪上幹過?」「可能,我並不知道這些。」「我猜你是在西部認識他的。」「我承認我從來沒去過紐約。」「你別介意,我只是奇怪你會認識他,這可是個很大的國家,但是我知道你一定認識他。」「是這樣,先生。我跟細桿很熟。如果他有一點兒錢我們總是在一起花,我是說我們是鐵哥兒們。在斜陽谷的時候,有一次放牛,我看到他把一個警察撂倒在地。」這事兒聽起來像是細桿干的,他在露天地裡放牛時總喜歡活動活動。他看上去很像傑克-狄普西,而且是個年輕酗酒的狄普西。「他媽的!」我迎著風嚷了一句,然後又喝了一口酒。我感到舒坦多了,每喝一口酒都要嗆一口風,同時還可灌一口塵土,我的胃裡灌滿了塵土,「斜陽谷,我來了!我唱了起來,丹佛,看看你的孩子!」
蒙大拿的細高桃向我轉過身,指著我的鞋,說:「你得承認,如果你把它們扔在地上,準會有東西跳出來,」然而這句話並沒有引起哄堂大笑,只是幾個小伙子聽到了笑笑。我這雙鞋在美國的確是式樣最難看的一雙鞋,我之所以一定要買它,是因為我不想在炎熱的大路上走得滿腳都是汗。而且在比爾山上下雨那一次證明,它們的確是最適合我旅行的鞋,但是現在,這雙鞋已經變得破爛不堪,皮子裂開了縫,腳趾頭都露在外面。所以我也跟周圍的人一起笑了起來。不知不覺中,我們來到了一個小鎮。燈光劃破了夜幕。一路上,站著許多晚上出來收割的懶洋洋的牛仔們,一直到小鎮的另一頭。他們臉上帶著同一種表情盯著我們走過,我們則看著他們漫不經心地幹活——我們這些人個個悠閒自得。因為現在是收穫季節,所以每年這個時候這裡都集中了許多的人。達科他的小伙子有些坐立不安。「我想下次再遇到收割我們就下車,看樣子這附近有許多活兒可幹。」
「你要干的活兒這裡沒了,北邊還有,」蒙大拿的細高挑勸道,「順著收割的地方走你可以一直走到加拿大。」這些小伙子懵懵懂懂地點著頭,他們有點不理解這個勸告。
這期間,那個金髮的小亡命徒一動不動地坐著,吉恩則要麼衝著漆黑的曠野出神,要麼親熱地附在那個孩子的耳邊嘀咕幾句,這時孩子就會微微地點點頭。密西西比人細心照料著他,生怕他感情上受到什麼傷害。他們沒有香煙了,我就把自己的掏出來遞了過去。我很喜歡他們,喜歡他們的善良與謙和。他們從來不亂問什麼,我也不必回答,蒙大拿的細高挑自己抽著煙,卻從不摸幾根出來分給大夥兒。不一會兒,我們又來到一個小鎮。一群瘦高而醜陋的人站在路邊,他們穿著牛仔褲,聚集在昏暗的燈光下,就像荒漠裡的一群飛蛾。卡車開出了小鎮,我們重又進入無邊的夜色中。群星在晴朗的夜空中閃爍著。我們的卡車開始爬行在西部高原的山坡。路邊的蒿草中有一頭憂鬱的白牛從我們面前一閃而過。我們現在彷彿坐在火車上,平穩而又飛快。
沒過多久,又一個小鎮出現了,我們的卡車慢了下來。蒙大拿的細高挑嘟嚷著:「嗨,小便。」但是明尼蘇達人並沒有停車,而是一直往前開著。「他媽的,我要下去。」細高挑叫道。
「就站在車邊尿吧。」有人建議。
「好吧,我會這麼幹的。」他回答道。然後我們看到他慢慢地挪到車邊,盡量抓緊。有人敲著駕駛室的窗戶,想讓那兄弟倆注意,他們轉過身看了看,哈哈大笑起來。細高挑挪到車邊,這時候已經相當危險,司機卻把速度提高到每小時七十英里,並且左右搖晃。細高挑猶豫了一會兒,接著我們便看到空中劃過一條鯨魚噴水似的水柱。然後他踉蹌地想退回到原來坐著的地方。兩個司機故意把車開得左右搖擺,他站立不穩,一下尿到了自己身上。顛簸中,我們聽見他在輕聲地咒罵著,就像一個人翻山越嶺之後疲倦的哀鳴。「他媽的……他媽的……」他不知道我們是有意這麼幹的,只是在可憐地掙扎著。他想坐穩,但披搖搖晃晃的卡車顛來倒去,只好扭作一團,臉上露出可憐的神色,車上除了那個憂鬱的金髮孩子外,每個人都笑得前仰後合。明尼蘇達人在駕駛室裡笑得喘不過氣來。我把酒瓶遞給他,讓他壓壓驚。「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幹?」他問。「不為什麼。」「好吧,算我倒霉,我真搞不懂,我只想回內布拉斯加,並不想惹什麼麻煩。」
就這樣,我們來到了奧格登,駕駛室裡的兩個夥計興高采烈地叫道:「撒尿!」細高挑放棄了這次機會,悶悶不樂地站在那裡。兩個達科他來的小伙子向每個人道了聲別後就走了,他們大概想在這裡幹點兒收割的活。他們向小鎮盡頭亮著燈光的一排棚屋走去。我們目送著他們消失在夜幕中。一個穿牛仔褲的守夜人告訴我們,每一個男人在這裡都可以找到活幹。我想再去買幾包香煙。吉恩和那個金髮孩子跟著我一起去。
我好像來到了世界上最可愛的地方。這裡有許多本地十幾歲的少年男女們正在隨著音樂起舞,其中有許多漂亮姑娘。我們走過去時,他們停了下來。吉恩和金髮少年目不斜視地站在那裡,他們只想要香煙。一個正在跳舞的孩子目不轉睛地盯著金髮少年,他從未見過這麼漂亮的頭髮。我給車上的人每人買了一包香煙。他們謝了我,於是卡車又重新上路。現在已將近午夜,寒氣逼人。吉恩告訴我們現在每個人都應該用車上的防水帆布把自己包嚴實,否則肯定會凍壞。他周遊全國的次數,你就是把手指頭加上腳趾頭一起算也算不過來,所以我們都照他說的去做。酒瓶裡還剩一點兒酒,如果空氣再冷下去,我們就能喝幾口取取暖,別凍掉了耳朵。天上的星星看上去比我們剛才爬山時更亮了,現在我們是在懷俄明。我直挺挺地躺著,凝望著深邃的天穹,想到我正在度過的時光,想到我終於離那倒霉的比爾山越來越遠,心裡十分快活。尤其是想到丹佛即將出現在我的面前,我簡直激動得發狂——一切都要實現了。這時,吉恩哼起了一首小調,他唱得委婉、深沉,像一條寧靜的溪流,這首歌很簡單。「我得到了一個純潔的女孩,十六歲的她甜蜜又可愛,她是你最純潔的小東西。」然後他又接下去唱了一段,大意是無論他走到哪裡,都希望能回到她的身旁,但他還是失去了她。
「吉恩,這首歌真美。」我對他說。
「這是我所知道的最甜蜜的歌。」他微微一笑。
「我真希望你能到你要去的地方,並且萬事順利。」
「我總是四處漂流,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
蒙大拿的細高挑剛才睡著了。這時他醒了過來,對我說:「嘿,雜種,今晚你到丹佛前,跟我一起去斜陽谷轉轉,怎麼樣?」
「一言為定。」我喝夠了酒,現在幹什麼都行。
當卡車到達斜陽谷附近時,我們看見了當地廣播電台高高的紅燈。突然,路兩旁擁有一大群人向我們衝來。「啊哈!這是瘋狂的西部周。」細高挑叫道。一大群套著皮靴、戴著巨大帽子的商人,攜著他們高大的打扮成西部女郎的妻子,在古老的斜陽谷的馬路上盡情地跳著叫著,這種狂歡只有在這樣古老的城市才能看到。這時,酒吧裡擠滿了人,一直擠到了人行道上。我覺得這一切異常新奇,同時也感到十分可笑:我第一次來到西部就看到了這種愚蠢的行為,似乎這樣就可以維持輝煌的傳統。我們該下車告別了,明尼蘇達人不願意在這附近停留。看到他們離去,我覺得十分悲哀,我知道我可能再也見不到他們了,但是生活就是這樣。「今天晚上你們肯定要凍掉屁股,」我警告他們,「這樣,明天下午在沙漠裡你們就可以把它們烤了吃。」「和我在一起準保沒事,我們會平安度過這個寒冷的晚上的。」吉恩說。卡車從人群中急馳而過,但是沒有人注意那些裹在防水帆布裡的孩子們,他們就像襁褓中的嬰兒一樣注視著這個城市。我目送著卡車漸漸消失在黑夜之中。5
我和蒙大拿的細高挑進了一家酒吧。我只剩下7美元了,那天晚上卻又胡亂地花掉了5美元。開始我們和一些牛仔、出來旅遊的花花公子、煉油工人以及一些農場主混在一起,我們在酒吧裡喝了一會兒,接著又在門口,在馬路上鬧成一團。後來我不得不抽身去照顧細高挑,他幾杯威士忌和啤酒下肚之後就頭昏眼花地在街上晃悠起來。他喝起酒來就是這副德性,兩眼僵直,及至說起話來簡直讓你陌生得難以置信。接著我又去了一家干辣椒酒吧,這兒的女招待是個墨西哥人,長得挺漂亮。我吃完之後在菜單的背面寫了一行表示愛慕的字。酒店裡這時很安靜,人們都不知到什麼地方喝酒去了。我讓她將菜單翻過來。她看後笑了。這是一首小詩,詩中希望她晚上能和我約會。「我很樂意,親愛的,但是晚上我要和我的男朋友約會。」
「你不能甩掉他嗎?」
「不,不,我不能。」她表情痛苦他說。我喜歡她說這話時的神氣。
「以後我還會到這兒來的。」我說。她答道:「隨時都歡迎你來,夥計。」我又坐了一會兒、只是想有看看她,於是又要了一杯咖啡。這時,她的男朋友悶悶不樂地走了進來,問她什麼時候才能離開。她趕緊收拾,準備關門。我不得不站起身,臨走時我給她留下了一個微笑。外面那幫傢伙們仍在發狂地鬧著,只是那兩個胖子已經喝醉,在那裡又叫又嚷,看了令人開心。幾個印第安首領圍著大頭巾也在裡面閒逛,在這幫滿臉通紅的醉漢面前,他們顯得格外一本正經。我看見細高挑踉蹌著走在人群裡,便也跟了過去。
他說:「我剛才給我在蒙大拿的爸爸寫了張明信片,你能幫我找個郵箱投進去嗎?」這可是個奇怪的請求。他將明信片遞到我手上,便又搖搖晃晃地走進一間酒吧。我去郵箱幫他發信,順便看了一眼。「親愛的爸爸,我星期三回家。我一切都好,也衷心地希望你萬事如意,理查德。」這使我對他產生了不同的看法,他對自己的父親是那麼禮貌和溫柔。我走進酒吧,坐在他的身邊。我們找了兩位姑娘,一個是年輕漂亮的金髮女郎,另一個是皮膚黝黑的胖女人。她們一本正經地坐在那裡,默不作聲。我們打算來開導開導她們。我們將她們帶到了一個亂作一團的夜總會,這兒正準備關門。我把剩下的兩美元全花光了,給她們倆要了蘇格蘭酒,我們喝啤酒。我幾乎要喝醉了,但這又有什麼關係,一切感覺都好極了。我把全部精力都集中在這個可愛的金髮女郎身上,使出全身解數想將她弄到手。我緊緊地擁抱她,向她表白自己。夜總會關門了,我們全都在那灰暗的大街上閒蕩。我仰望天空,純淨的天幕上美麗的星星正在不停地閃爍。姑娘們想去汽車站,我們就一同去了。很顯然她們是想去那兒和水手會面,他正在那兒等她們。那人是這個胖姑娘的表哥,他和一些朋友在等她們。我對那個金髮姑娘說:「你打算怎麼辦?」她說她要回家,她的家在科羅拉多,就在斜陽谷南岸。「我可以帶你乘汽車去。」我說。「不,汽車站在高速公路上,我必須一個人走過大草原。我一下午都在想這件事,今晚我不能一個人過去。」「啊,聽著,我們漫步在鮮花盛開的大草原上不是很美嗎?」「那兒沒有花。」她說,「我想去紐約,但是我很弱,沒辦法去。所以我只有回斜陽谷,那裡有我的一切。」「紐約也不是一無所有。」「那個該死的地方什麼也不會有。」她翹著小嘴輕蔑地說。汽車站十分擁擠,許多人都在等著上車,還有一些人站在那裡無聊地閒談。這兒有很多印第安人,他們木然地注視著一切;那個姑娘離開我;去找水手他們了。細高挑在候車室的長椅子上打瞌睡,我在他身邊坐了下來。全國的車站都是一個樣,煙蒂、果皮扔得滿地都是,使人們感到只有在車站才能體驗到的那種特有的悲哀。有一剎那,我甚至以為這兒就是紐約汽車站,只是沒有我非常喜歡的那個大廣場。現在我很後悔打破了我旅途的平靜,一個子兒也沒剩下,到處閒逛,愚蠢地為了那個一本正經的姑娘把所有的錢都花光了。我十分懊喪。由於很長時間沒睡覺,我困得甚至連自責的力氣都沒有了。我蜷縮在長椅上,枕著帆布包,一直睡到第二天早晨八點,才在過往旅客的嘈雜聲和酣睡的人們的夢囈聲中醒來。起來後我的頭疼得很厲害。細高挑已經走了——我猜想他是回蒙大拿去了。我來到車站外。碧空如洗的藍天映襯著遠處白雪皚皚的落基山。我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新鮮空氣。我必須立即趕往丹佛。我先去吃了點早飯,一小塊土司,一杯咖啡,外加一隻雞蛋,然後離城來到高速公路。西部的狂歡節仍在繼續,這兒正在進行競技表演,人們不停地歡呼喝彩。這一切都被我拋在了身後。我只想見到我那幫丹佛的朋友。我穿過鐵路,到了一個有許多工棚的地方。這兒有兩條高速公路都能到丹佛;我選了一條靠近山脈的公路,這樣我還能邊乘車,邊觀賞山上的景色。我搭上了一個從康乃狄克來的小伙子的車,他是東部一個編輯的兒子,開著一輛破車,周遊全國寫生。
他不停他說著話。由於酒喝多了,再加上氣溫的關係,我有些暈車,有一陣子不得不將頭伸向窗外。後來在科羅拉多州的雷蒙待他讓我下了車,我的感覺立即好多了,甚至還能給他講一些我這次旅途的經歷。他祝我走運。
雷蒙特景色宜人。古老的樹林裡是一片綠茸茸的草地,這裡屬於一個加油站。我向這裡的一位僱員借宿,他欣然同意。於是我將毛衣鋪在草地上,躺了下來。我心情舒暢地伸開四肢,仰面欣賞著白雪覆蓋的落基山脈,在陽光的照耀下它顯得十分神奇。不一會兒我就沉沉地睡著了,足足睡了兩個小時。唯一不舒服的是時時會有幾隻科羅拉多螞蟻來騷擾我!我現在在科羅拉多了!想到這裡我高興極了。他媽的,真見鬼!真見鬼!我已經快要到了!我立即爬了起來,把自己從剛剛夢見的過去在東部的生活中拉回來。我在加油站那個老夥計的屋裡洗了把臉,打扮得頗有幾分瀟灑,然後走了出來,在公路邊的餐館裡,我喝了一杯濃濃的牛奶冰淇淋飲料,給我那正在激動地燃燒著的胃降了降溫。很巧,給我送冰淇淋的是一位漂亮的科羅拉多小妞,她笑容可掬。我很感激,她使我旅行的最後一天非常愉快。我對自己說,噢,丹佛一定美極了!我又上路了。外面天氣很熱。我搭上了一輛新牌子的小汽車,開車的是丹佛的一個商人,看上去只有36歲左右,其實已經快70了,一路上我都很激動;我一分一秒地計算著時間,數著車子的里程。終於在一片翻滾著的金黃色麥浪後面,在隱約可見的白色的埃斯特斯山下,丹佛城出現了。我想像著今天晚上在丹佛的一個酒吧裡,我和那幫朋友聚在一起的情景,他們用陌生的眼光打量著衣衫襤褸的我,我就像穆罕默德一樣走遍世界去尋找那個隱蔽的字,而我現在到的這個字只能是「噢」!我和這位帶我搭車的朋友愉快地談著我們的未來,說話間我們已經到了丹佛城外的水果攤;突然眼前出現了高大的煙囪、鐵路、紅磚建築,還有市中心那些隱約可見的灰色高樓。我終於到丹佛了。他讓我在拉裡瑪大街下了車。6
自從我和狄恩分手以來,一直沒有他的消息,所以第一件事我想應該是找到查德-金。我給他家掛了電話,接電話的是他母親。她說:「啊,索爾,你到丹佛來幹什麼?」查德是一個瘦瘦高高的金髮小伙子,長著一張奇怪的巫醫般的臉,他對人類學和印第安人的算命術十分感興趣。他的鼻子微微有些鉤,在全黃色頭髮的映襯下幾乎成了奶油色。他有著西方飛黃騰達的大人物的那種派頭,常出入於小酒店的舞廳,足球也能來兩下。他說話的時候帶有一些輕微的鼻音。「索爾,對於大草原上的那些印第安人我最感興趣的是他們在誇耀自己有多少張頭皮之後所表現出來的那種不安情緒。在魯克斯頓的那本《遠東生活》一書中談到有一個印第安人處於深深的不安之中,因為他擁有無數張頭皮,於是他拚命地跑,一直來到大平原,從此將他那值得炫耀的業績隱藏起來,他媽的,我一讀到這些就激動!」
查德的母親告訴了我他的住處,在這個沉寂的下午,他正在地方博物館編製印第安籃子。我給他掛了個電話,他便開著他那輛破舊的福特牌轎車趕來接我,以前他總是開著這輛車上山去挖掘印第安古物。查德穿著一身牛仔服,向我微笑著走來。我正坐在自己的行李上和在斜陽站遇到的那個水手聊天。我問他那個金髮姑娘現在到底怎樣了,他很不耐煩,拒絕回答。我坐進了查德的小車,他拿起地圖找州議會大廈,然後又去看望了一個老教師。我非常想去喝啤酒。我心底最最迫切的是想知道狄恩在哪兒?現在他在幹什麼?由於一些很奇怪的原因,查德已經打算和狄恩絕交,他甚至不知道狄恩的住處。
「卡羅,馬克斯也在這兒嗎?」
「是的。」但是他沒有告訴我其他情況。查德-金已經開始從我們的圈子裡退出去了。那天下午我準備去他那裡睡覺。蒂姆-格雷在科費克斯路有套公寓可以供我使用,羅蘭-梅那已經住在那裡了,現在他正在等我。我感到我的周圍存在著某種陰謀,陰謀的雙方是我們圈子中的兩派:查德-金、蒂姆-格雷、羅蘭-梅那合謀排擠狄恩-莫裡亞蒂和卡羅-馬克斯。現在我正站在這場有趣的戰爭的中界線上。
這場戰爭是有其社會原因的。狄恩是一個酒鬼的兒子,他父親是拉裡瑪大街最酗酒成性的人,實際上狄恩就是在拉裡瑪大街上長大的。他6歲就為了父親去法庭辯護,他曾在拉裡瑪的一些小巷裡乞討,並偷偷地將錢送給父親,他的父親卻正和另一個酒鬼坐在一大片破碎的酒瓶邊等著兒子的到來。狄恩長大之後,便開始在格利拉姆賭場遊蕩。他創造了丹佛城偷車的最高紀錄,後來便進了教養院,從11歲到17歲他幾乎都是在教養院度過的。他的專長就是偷車。他在後面追那些女中學生,開車把她們帶到山上去,玩夠了之後,就下來隨便找一個旅館的浴室睡上一覺。他父親本來是一個很能幹的白鐵匠,後來喝上了烈性酒,從此便一蹶不振,不得不在冬季往得克薩斯運貨,夏季返回丹佛。狄恩的兄弟們以前都跟著他那死去的母親過——她在他很小的時候就死了——但他們不喜歡她。狄恩的夥伴只有幾個在賭場認識的傢伙。他屬於美國充滿活力的一代新人,他和卡羅在丹佛人眼裡是一種標新立異的先鋒派怪物。卡羅在格蘭特有一個地下室公寓,後來我們晚上常去那兒聚會,在那裡能見到許多朋友,大家常聊天聊到天明。經常是卡羅、狄恩、湯姆-斯那克、愛迪-鄧克爾、羅伊-約翰遜和我,後來又新來了許多朋友。
來丹佛的第一天下午我睡在查德-金的房間裡,他母親在樓下做家務,他在書房看書。大平原的七月真是炎熱非凡。如果沒有查德父親的發明,我是無論如何也睡不著的。查德的父親和藹可親,他已經是個70多歲的虛弱老人,但很喜歡講故事,常常津津有味他講一些很有趣的故事,講他在北達科他的童年生活,講他為了尋開心怎樣騎著一匹小馬用一根木棒去追趕狼群,後來又是怎樣在奧克拉荷馬成了一名教師,最後又怎樣成了一個商人,現在他在這條街的修車場旁邊還有一間辦公室——一張旋轉辦公桌上堆滿了過去那些令人激動的文件,但是現在已經積滿灰塵。他發明了一種特殊的空調器,將一個普通的風扇放在窗戶上,然後再將冷水淋進飛旋的扇葉中。它的效果極佳——但只限於離風扇四英吋的範圍之內——屋裡水流成河;樓下的氣溫卻絲毫不減。不過我睡的那張床正好在風扇下面,床頭一尊巨大的歌德半身塑像直直地盯著我。我舒舒服服地睡著了,可是不到20分鐘就被冷醒了,我差點沒凍死。加了一床毛毯,還是沒用。最後我實在冷得無法再睡,便走下樓來,老人問我他的發明效果怎樣。我回答說真他媽的好極了。我回答得很有分寸,因為我喜歡他。他又靠在那兒開始回憶往事。「我曾經發明了一種去污劑,東部的幾家大公司盜用了我的專利開始生產。這些年來我一直想要求他們賠款、如果我有錢能夠請到一位有名的律師的話……」但是現在請律師已為時過晚,他只能沮喪地坐在家裡。晚上查德的母親給我做了一頓豐盛的晚餐,我們品嚐了他叔叔從山上打回來的野味。但是狄恩到底在哪兒呢?7
接下來的十天,正如w-C-費爾茨所說的那樣,「充滿了巨大的危險」——而且極其瘋狂。我搬去和羅蘭-梅那同住,這套十分優雅的公寓實際上是屬於蒂姆-格雷家的。我們每人有一間臥室,還有廚房,冰箱裡放滿了食物,客廳很大,梅那穿著件絲綢睡衣正坐在裡面構思他那個最新的海明威式的故事——主人公是個性格暴躁、身材粗壯、紅臉膛的小矮個,他對一切都十分敵視。然而當夜晚真正的生活降臨時,他又會露出世界上最迷人的笑容,梅那就這樣坐在寫字檯前苦思冥想著。我只穿了條中國式的褲子,在柔軟厚實的地毯上又蹦又跳,他剛寫了一個短篇,講一個名叫菲爾的小伙子首次來丹佛的故事,他的旅伴是個神秘而沉默的傢伙,叫山姆。菲爾準備在丹佛考古,結果見到的都是些偽造的藝術品。他回旅館後沮喪地對山姆說:「山姆,這些偽造的假貨也流到了這裡。」山姆正陰鬱地望著窗外。「是的,」山姆回答,「我知道。」他的意思是指不用出去考察就能知道一切,因為這些贗品充斥了整個美國。梅那最樂意與我合作,因為他知道我對古懂一竅不通。梅那就像海明威喜歡好酒。他又開始回憶最近的法國之行,呵阿,索爾,如果你和我一起去巴斯克郡,品嚐到了那兒的美酒,你就會知道除了大棚車之外,世界上還有許多更吸引人的東西。」
「我懂。但我就是喜歡大棚車,喜歡讀車廂上寫著的那些名字,像『密蘇里的大西洋』,『了不起的北方,『洛克島之線』,等等。上帝作證,梅那,如果我將這次一路搭車的經歷告訴你,你也會喜歡的。」
羅林斯家離這兒只隔著幾個街區。這是一個快樂的家庭——年輕的母親,一個陰森可怖的破舊旅店的主人之一,帶著五個兒子和兩個女兒。那個放蕩的兒子叫瑞亞-羅林斯,是蒂姆少年時代的夥伴。瑞亞大聲嚷著闖進來,然後和我們手拉手地一起出去。我們去科費克斯的酒吧喝酒。瑞亞的一個妹妹叫芭比,是個美麗的金髮姑娘——網球愛好者,還參加了西部的衝浪運動。她是蒂姆的女朋友。梅那——他只是路過丹佛卻也一本正經地在公寓裡工作著——和蒂姆-格雷的妹妹貝蒂一起出去了。只有我一個人沒有女朋友。我逢人就問:「狄恩在哪裡?」他們都笑著搖搖頭。
終於有一天電話鈴響了。打電話的是卡羅,他將地下室公寓的地址給了我。我問:「你在丹佛幹什麼、我是說你正在做些什麼?一切都好嗎?」
「噢,等你來了再談。」
我立刻趕去見他。他每天晚上去一家百貨公司幹活。一天瘋子瑞亞打電話約他去一家酒吧,看門人告訴他有個人被殺了,卡羅一聽到這個消息立即就想到死了的可能是我。瑞亞-羅林斯在電話中對他說:「索爾就在丹佛,」並將我的地址給了他。
「狄恩在哪兒?」
「他就在丹佛。讓我慢慢告訴你。」他告訴我狄恩現在同時在跟兩個姑娘做愛。她們中一個是瑪麗露,他的前妻,她在一家旅館等他。另一個是凱米爾,新認識的,她也在一家旅館的房間等他。「在赴她倆的約會之間,他得趕緊抽時間找我,為了我們一件沒有幹完的工作。」
「什麼工作?」
「狄恩和我在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我們決定彼此信任,傾吐內心的一切。我們都沉浸在極度興奮之中,坐在床上,臉對著臉。最後我告訴狄恩他可以去做想做的一切,他可以成為丹佛的市長,娶一個百萬富翁的千金,或者成為自蘭波以來最偉大的詩人。但是他總是花許多時間去看印第安小矮人的汽車比賽。我也和他一同去。他總是又跳又叫,激動不已。你知道,索爾,狄恩對這類事兒十分入迷。」馬克斯痛心疾首他說道。
「他今後有什麼打算?」我問。狄思對未來總是有所計劃的。
「他的計劃是:我提前半小時下班。在這期間狄恩去旅館與瑪麗露約會,給我一個換衣服的時間。然後他立即趕到凱米爾那裡——給她一點刺激。我在一點半趕到,我們一同出來——剛開始,他必須向凱米爾請求,因為她已經開始恨我——到我這兒一直聊到早晨六點。我們常常聊的時間更長。不過問題很複雜,狄恩的時間又太少。六點要趕回瑪麗露那兒,然後為了離婚所需的各種文件而奔波一天。瑪麗露同意離婚,但她堅持在這段過渡時期要和狄恩呆在一起,因為她愛他——凱米爾也是這樣。」
然後他又告訴我狄恩是怎樣認識凱米爾的。羅伊-約翰遜這個賭棍在一個酒吧裡認識了她,然後把她帶到了一家旅館。為了炫耀,他邀請咱們圈子裡的人一起去看她。大家都圍著凱米爾說個不停,唯有狄恩眼望窗外,什麼也沒說。最後大家都走了,狄恩看著凱米爾對她做了一個「四」的手勢(意思是他四點鐘回來),便走了出去。凱米爾三點鐘對羅伊關門,四點鐘又向狄恩開門。我也想去看看那小妞,狄恩早就答應幫我找一個,丹佛所有的姑娘他都認識。晚上,我和卡羅走在丹佛破爛不堪的街道上。空氣很柔和,天上群星點點,平時那些狹窄的小巷此時好像變得很寬敞,我彷彿覺得是在夢中。我們來到了狄恩與凱米爾約會所租的單間。這是一坐古老的紅磚建築,四周是幾間停車房和一片古樹,我們沿木樓梯走上樓。卡羅敲了敲門;然後飛快地躲了起來,他不想讓凱米爾看見他。我則站在門口。狄恩赤裸裸地出來開門。我看見一個皮膚微黑的女人躺在床上,光滑漂亮的大腿上掩著一塊黑絲綢,這時她正吃驚地望著我。「啊,是索、索、索爾,」狄恩說。「哈。太好了!噢,太好了!你終於來了,你這個可恨的傢伙最後還是來了。啊,現在,你看,對,我馬上,我馬上弄好!嗨,凱米爾。」他向她下彎身子,「這是索爾,是我紐約的一個老朋友。今天是他來丹佛的第一個晚上,我一定要陪他出去,幫他找個漂亮的姑娘。」
「那麼,你什麼時候回來?」
「現在是……」(他看了看表)「噢,現在正好是一點十四分。我三點十四分一定趕回來,我們再一起做一個美好的夢,最美最美的夢,怎麼樣,親愛的?然後你知道我還得去那個獨腿律師那裡處理幾個文件——半夜去,就像我已經給你解釋的那樣奇怪。」(這實際上是與卡羅約會的暗話,他仍然躲在那裡。)「所以現在我必須立即穿好衣服,穿好褲子回到現實中來,我是說回到外面的生活中來。啊,時間跑得太快了,太快了;現在已經不是一點十四分了。」
「好吧,狄恩,不過你三點鐘一定得回來。」
「啊,親愛的,我們剛剛說好的,記住是三點十四分,不是三點。難道我們的心靈不是相通的嗎,我最親愛的?」他走了過來,好好地吻了她幾下。牆上懸掛著一張狄恩的裸體素描,是凱米爾畫的,我覺得很有意思。這兒的一切都有些不可思議。
離開他的房間,我們立即走進寧靜的夜色,卡羅在小巷裡等我們。我們走過了我從來未見過的最窄小、奇怪,也是最骯髒的小巷,它就是丹佛城中心的墨西哥街。在夜闌人靜的暗夜裡,我們大聲他說笑著。「索爾,」狄恩說道,「有一個姑娘隨時你都可以去找她,只要不是她值班,」(他看了看表)「她叫莉塔-貝特科特,是個女招待。這小妞很不錯,就是性方面有些彆扭,不過你這方面很有本事,你一定能行。我們現在就去找她——帶些啤酒,啊,不用了,他們那兒有酒,他媽的快去吧!他一邊說一邊使勁地拍著巴掌。「今晚我還要和她姐姐瑪麗幽會。」
「什麼?」卡羅叫了起來,「我們還得聊天。」
「當然,當然,約會以後聊。」
「啊,你們這些頹廢的傢伙!」卡羅對著天空大叫大嚷。
「難道他不是世界上最可愛的傢伙嗎?」狄恩說著,對著我的肋骨揍了幾拳。「你瞧他,瞧他!」卡羅又開始在充滿生氣的大街上跳起了「猴舞」,就像我很多次在紐約看到他表演的一樣。
我唯一可說的就是:「是的,我們在丹佛又能做些什麼呢?」
「明天,索爾,我要給你找份工作。」狄恩換了一種嚴肅認真的語調對我說。「明天我從瑪麗露那兒一出來就去看你,直接去你們的公寓,順便也看看梅那。然後我們坐公共汽車(真他媽的見鬼,我自己沒車)去卡馬哥市場,你可以在那兒幹活掙點錢,星期五的時候花花。我們全他媽的沒錢了,這幾個星期我沒時間工作。星期五晚上我們雷打不動去看賽車,在那兒我可以從一個傢伙手裡搞到一輛車,當然是我們三個人去,卡羅、狄恩和索爾……」我們就這樣邊走邊聊。
我們來到了那兩個女招待姐妹住的地方,我的那個還在工作,狄恩的那個在家。我們在她的床上坐了下來。我原計劃現在給瑞亞-羅林斯打個電話。我掛通了電話,他立刻趕了過來。一進門他就脫掉上衣,緊緊地抱住了那個陌生的瑪麗-貝特科特,酒瓶子滾得遍地都是。三點鐘狄恩趕回去和凱米爾銷魂,接著又準時趕了回來。這時那一位姑娘也到家了。我們現在非常需要一輛接車,我們的聲音太大了。瑞亞給一個有車的傢伙打了電話,那人立即開著車來了。大夥兒全擠了上去。卡羅試圖按原計劃與狄恩開始他們的談話,但是車裡面太亂。「咱們去我那兒吧!」我大聲地叫著,大家都表示同意。車子在我的公寓前停了下來。我跳下車,在草地上來了個倒立,鑰匙全掉在地上,並且一直也沒找到。我們跑著、叫著進了公寓。羅蘭-梅那穿著那件絲綢睡衣堵在門口不讓我們進去。「我沒有權利讓你們在蒂姆-格雷的公寓裡胡鬧!」
「什麼?」我們對他大叫。這兒亂作一團。羅林斯抱著一個女招待在草地上打滾。梅那仍不讓進。我們嚷著要打電話給格雷讓他同意我們的聚會,並請他來一起參加。但最後我們還是跑到丹佛市中心我們常聚會的那個地方去了。突然,我發現自己身無分文地站在大街上。我花完了身上帶的最後一美元。
我走了5里路回到了科費克斯的寓所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覺。梅那不得不讓我進去。我在想卡羅和狄恩是否又在傾吐心曲。以後我得注意注意。丹佛的夜很涼爽,我睡得像木頭一樣沉。8
今天早晨,我們大家都在為一次偉大的登山旅行作準備。我卻接到了一個很棘手的電話,是我在路上的那個老夥計埃迪亞打來的。他還記得我曾提過的幾個人的名字,就隨便地掛了個電話,竟然把我找到了。哈,現在我那件毛呢花格襯衫又有救了。埃迪亞和一個姑娘住在科費克斯大街的一個小巷裡,他想知道哪裡能找到工作。我讓他先過來,狄恩可能有辦法。狄恩趕來了,我和梅那正匆匆忙忙地在吃早飯。狄恩甚至連坐的時間都沒有。「我有數不清的事要做,幾乎沒時間帶你去卡馬哥街,但是,還是去吧,老夥計。」
「等等我路上的朋友埃迪亞。」
梅那看著我們急得那樣子,很得意。他是來丹佛寫作消遣的,他對待狄恩的態度截然不同,狄恩卻毫不在意。梅那就這樣和狄恩說話:「莫裡亞蒂,我聽說你同時和三個小妞睡覺?」狄恩把腳在地毯上來回地拖著,答道:「呵,對,是這樣,」然後看了一下表。梅那用力抽了抽鼻子。我感到有些侷促不安,就趕緊和狄恩一起走了——梅那總認為狄恩是一個愚蠢的傻瓜。當然,他不是,我希望今後能向所有的人證明這一點。
我們找到埃迪亞,狄恩對他沒有興趣。然後我們幾個人一起乘上電車頂著烈日去找工作。我討厭去想這些。埃迪亞還和以前一樣地喋喋不休。我們找到了一個人,他願意僱用我們倆。工作時間是從早上四點一直到下午六點,那人說:「我喜歡那些願意工作的小伙子。」
「你已經找到了你找的人。」埃迪亞說,但是我對自己還沒有足夠的信心。「我不打算睡覺了,」我說。因為還有很多有趣的事要做。
第二天早上埃迪亞去了,我沒去。梅那買來了許多食物,作為交換,我只得做飯,洗碗。我的時間安排得很滿。今晚羅林斯家要舉行一個大型晚會,他母親旅遊去了。羅林斯邀了所有的朋友,並讓他們把威士忌帶來,然後他又給一些認識的姑娘發了邀請。他讓我主持晚會。晚上來了很多姑娘。我給卡羅打了個電話想知道狄恩現在幹什麼,因為狄恩清晨三點總要去卡羅那裡。晚會後我也去了。
卡羅的地下室公寓在格蘭特大街一座教堂附近的一幢陳舊紅磚大樓裡。你必須先走進一個小巷,下幾級石級,打開一個陰森的小門,再通過一個地窖似的地方,然後才能到他住的地方。卡羅的屋子似乎是俄國式的,裡面放著一張床,房間裡點著一支蠟燭。濕漉漉的牆上懸掛著一張他胡亂畫的瘋狂的畫。他讓我讀他寫的詩,詩的題目叫《丹佛的頹廢派們》。清晨,卡羅從夢中醒來,聽著「粗俗的女人」在街道上無聊地閒談;看到「哀傷的夜鶯」在樹枝上打著盹,這使他想到了自己的母親。一種神秘而又哀婉的氣氛籠罩著整個城鎮。那些山脈,那名聞遐邇的、西部引以為自豪的落基山脈只不過是一個虛偽的面具。整個世界都在發狂,變得奇怪而又陌生。在詩中他把狄恩比作「彩虹的兒子」,忍受著極度的痛苦和折磨。他將自己稱作「俄底浦斯的埃迪亞」,每天不得不從玻璃窗上拭去虛偽的污物。他要在這間地下室孕育出一本偉大的著作,將每天發生的事都寫進去——把狄恩講的每一件事都寫進去。
狄恩按時來了。「一切都很順利。」他說,「我要和瑪麗露離婚,然後和凱米爾結婚,並帶她去聖弗蘭西斯科。當然是在我們的計劃完成之後,親愛的卡羅。我們先一起去得克薩斯,找到布爾-李,這個長腳貓我一直沒見到他,然後我再去聖弗蘭西斯科。」
他們又開始工作了,面對面地坐在床上開始了長長的談話。我沒精打采坐在旁邊的一張椅子上,把一切都看在眼裡。他們一開始談了些很抽像的東西,爭論不休,接著又聯想到其他的一些忘了談的事情。狄恩表示抱歉,並答應他能記起來,然後再作一些補充。
卡羅說:「那次我們經過瓦茲的時候我想告訴你,當時你與那些侏儒在一起是多麼瘋狂,你還記得嗎?就在那時你指著一個穿著寬鬆褲的老酒鬼,說他很像你的父親。」
「對,對,當然記得,不僅這些,後面的事我也想起來了。我必須告訴你一些真正瘋狂的事情,我本來已經忘了,你剛剛提醒了我……」
於是他們又有了兩點新的想法,他們反覆地推敲著。卡羅問狄恩他是否是誠實的,尤其是從心裡講他是否對他是忠誠的。「為什麼又提這一點?」「我還有最後一件事想知道——」「但是,親愛的索爾,你在這兒聽著,你坐在這裡,我們問問索爾,他說什麼?」我說:「最後一件事我們是無法知道的,卡羅。沒有人能夠知道最後,我們總是在希望中活著。」「不,不,不。你簡直是在胡說,羅曼蒂克式的胡說!」卡羅叫道。狄恩說:「我根本不是這個意思,但我們應當允許索爾發表意見,事實上難道你不認為每個人都有這種權利嗎?他坐在這裡觀察我們,他穿越了整個國土來到這兒——索爾老兄,往下說吧。」「我並不是不想說,」我反駁道,「我只是不知道你們到底是什麼意思,或是想達到什麼目的。我只知道你的要求對任何人來說都太難了。」「你總是否定一切。」
「那麼你到底想說明什麼?」「告訴他。」「不,你告訴他吧。」「不,你告訴他吧。」「沒什麼可說的。」我說著笑了起來。我把卡羅的帽子戴在頭上,帽沿拉得遮住了眼睛。「我想睡覺。」我說。
「可憐的索爾總是貪睡,」我沉默不語。他們又繼續談了起來。「當你借上幾個子兒去買油煎雞排——」
「不,老兄,真見鬼!你還記得《得克薩斯星報》嗎?」
「我把它和《星期三報》混淆了。當你借錢的時候,你聽著,你說:『卡羅,這是我最後一次麻煩你。』好像,真的,你就好像在說今後我們不要再糾纏了。」
「不,不,不,我不是這個意思。親愛的卡羅,如果你願意就把這件事說清楚。那天晚上瑪麗露在房間裡哭,我還是去你那兒了,這表明我對你的忠誠。我那樣說只不過是開個玩笑。不是那個意思。」
「當然不是!因為你忘記了——但我不想再責備你……」等等,等等。他們就這樣聊了整整一夜。黎明時分我醒了,他們正準備結束談話。「我要睡覺是由於瑪麗露,因為我十點鐘要見她。我並不是存心要用一種高傲的語調來反對你剛剛說的『沒有睡覺的必要』這句話,而是因為我的確、的確太睏了,我的眼皮直打架,眼睛又紅又腫,非常疲勞,無論如何我必須睡覺。」
「啊,孩子。」卡羅說。
「我們現在必須睡覺。讓我們把機器停下來吧。」
「我們不能停下來!」卡羅聲嘶竭力地叫著。這時窗外的鳥兒已開始啼鳴。
「現在當我將手舉起來的時候,我們就停止談話。這沒什麼可爭論的,很簡單,我們停下來,只是因為我們現在必須睡覺。」狄恩說。
「你不能這樣停下來。」
「停下你們的機器唄。」我說。他們一起轉身望著我。
「他一直很清醒地在聽。你在想什麼,索爾?」我告訴他們我覺得他們似乎都很高興變成瘋子。整個晚上我都在聽著他們的談話,我就像看到了一個世界上最精密的儀表正在做著一件最沒有意義的工作。他們都笑了。我用手指著他們說:「如果你們再這樣繼續談下去,你們都會發瘋的,等著瞧吧。」
我走了出來,坐上巴士回到公寓。卡羅那虛假的臉漲得通紅,就像太陽從大平原的東方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