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4章 艾蜜莉與「南瓜」 文 / 妮可·德·畢隆
你急忙衝出門去。
你的孫女才十三歲就坐牢!搞什麼鬼?
警察所長根本不屑理你。
早知如此,你就應該使出老招數:說你是部長的丈母娘。
部長的丈母娘可是人人畏懼的,就連部長也不例外。
不樂意戀愛的姑娘是多麼地少。
(納瓦爾的瑪格莉特皇后)
嗶嗶……嗶嗶……
下午三點三十一分十六秒。
就在一分十六秒前,你才剛剛躺上客廳的沙發,心無旁騖地翻開喬伊斯的《尤利西斯》第1135頁,打算好好看點書(沒錯!你偶爾也會看這種有深度的書)。
「要死了!在這個家裡片刻都不得安寧!」你高聲咒罵道:「去你媽的死電話!……」
白銅吃驚地睜開一隻眼睛:
「雖然我只是一隻雜種小貓,而且家裡也只剩下我,但是你也不可以對我說粗話呀。」
嗶嗶……嗶嗶……
那只該死的電話老是跟你玩捉迷藏,這回又躲到哪裡去了?
該不會又故技重施,躲進你雜亂不堪的袋子裡吧?沒有。
原來被你壓在身子下面了。
大女兒氣喘吁吁的聲音傳了出來:
「救命啊!媽!艾蜜莉不知道幹了什麼蠢事,竟然和她朋友莎樂美被警察給逮捕了。她們在第六區的警察局ˍ我現在店裡正在大拍賣……客人多得要命!……剛好店員又請假了!她去參加她奶奶的葬禮。所以你可不可以替我去一下?」
「去參加你店員奶奶的葬禮?」
「不是啦!是去警察局……把孩子給保出來。
「好吧。不過,我記得你那個店員好像兩個月前才死了奶奶,不是嗎?
「對呀!這已經是第四次了。你也發現了哦?這些店員老是死奶奶,從來就沒死過爺爺。我真的……真的……真的受夠了。」
喀喇!她把電話掛掉了。
你也急忙衝出門去。你的孫女才十三歲就坐牢!搞什麼鬼?
據你所知,她最愛的也不過就兩樣:
她最好的朋友莎樂美,跟她同年,兩人從幼稚園開始就形影不離。這兩個小傢伙成天在學校裡都在講悄悄話(還因此受過各種懲罰),等到放學,在轉角分手各自回到家中後,又對著電話講個不停。常常都是這個人到那個人家過夜,那個人到這個人家寫作業,然後兩個人一起去看電影。就算雙胞胎也沒有她們這麼好。
第二樣迷戀的事物:你從三十年前就開始收集的Hermes絲巾。每個禮拜天,家庭聚餐(莎樂美理所當然也受邀了)過後,她們就會偷偷溜進你的房間,用絲巾打扮各種造型,諸如海盜、俄國農婦、吉普賽女郎、安的列斯人等等。一聽到外頭有腳步聲,她們就馬上把你珍貴的絲巾揉成一團,丟進衣櫥裡頭,然後衝到浴室假裝在洗手,全然一副無辜的模樣。不管你再怎麼氣得大罵,也不管你特別為衣櫥裝上了鎖,她們依然故我——因為你每次都忘了把鑰匙拿走。老公禁不住你的一再抱怨,便替你裝了一個警報器,只要有人企圖偷開你的寶貝衣櫥,就會鈴聲大作,差點沒把那兩個小女孩嚇死。不過,隔天你自己也被嚇掉了半條命,因為你忘了解除警報了。
但無論如何,這到底只是你們自家人的游擊戰罷了,你實在搞不懂她們怎麼會跟警察大人牽扯上關係呢?
你這才發現,原來巴黎每一區都有好幾個警察局,直到第三個警察局你才找到你那兩個小孩,她們坐在一張矮小的長凳上,緊緊地靠在一起,一邊用手捲著頭髮,可憐兮兮的樣子。她們一見到你,立刻像彈簧一樣彈了起來,投奔到你的懷裡哭喊著:
「外婆!……外婆!……我們什麼也沒做啊!」
「什麼叫你們什麼也沒做?」她們身旁那只魁梧的大猩猩吼叫道,「那我受傷的大拇指怎麼說?」
說著,他便伸出了那個包得密不通風的指頭,用力地在你眼前晃動。
「要不是你想強暴我們,我也不會咬你啊!」艾蜜莉說。
「我?……想強暴你們?」「巨猩」憤怒地結巴了起來,「根本是你們想強暴搖滾歌王達尼。」
「你有毛病啊?」這次輪到莎樂美發怒了,「我們會去強暴一個四十歲的老頭?說這種話太傷人了吧!……」
「可是他至少是你們的偶像啊!」
「我們的偶像?我們只是想讓他簽名。強尼才是我們的偶像。」
你完全無法進入狀況,便想找局長問清楚。
可是局長根本不屑理你。早知如此,你就應該使出老招數:說你是部長的丈母娘。部長的丈母娘可是人人畏懼的,就連部長也不例外。這招一直很管用。
後來,你不斷纏著幾名警員和服務台的女警員,要求他們作出解釋,並又威脅要請來你那位「律師公會會長助理律師」(當然還是那個小吉爾囉)之後,你才弄清楚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艾蜜莉和莎樂美也不曉得怎麼去弄到搖滾歌神達尼的私人住址,便一塊兒去埋伏在那棟大樓的門邊。當他小心翼翼以巨大的墨鏡隱藏身份,從大樓走出來的時候,她們倆便一擁而上,想讓他簽個名,親一下(這些超級巨星老喜歡戴墨鏡——晚上也不例外——說是要避人耳目,你聽了就生氣:這個樣子分明比在胸前掛個告示牌還要明顯嘛)。
沒想到歌王達尼今天剛好心情糟到極點(也許是便秘的緣故吧?),便作勢讓保鏢(就是那隻大猩猩)擋掉熱情歌迷的攻勢。艾蜜莉大怒之下,竟把大猩猩的大拇指給咬出血來了,疼得他當場嗷嗷叫(龐然大物卻也不堪一擊)。人潮開始聚集,狗仔隊出動,警察也來了,帶走了所有的人。其中當然不包括大明星在內,他只草草地幫幾個人簽了名,便很快衝回家去了。
受了傷的大猩猩要告艾蜜莉暴力傷人。
「可憐的先生,你這是自取其辱!」你和顏悅色地說,「像你這麼一個高大魁梧的大男人,承認遭到一個十三歲的瘦弱女孩攻擊,這是多麼丟臉的事呀!而且以後,你可能因此再也找不到工作了。何況,你身為搖滾歌王達尼的保鏢,卻被控強暴,他一定會很不高興。」
「啊?什麼?我又沒有強暴那兩個女孩。」大猩猩嘟囔著。
「胡說!他抓我的胸部了。」艾蜜莉急急尖聲叫道,「所以我才會咬他。我做得沒有錯吧,外婆?」
「親愛的,你沒有錯。這個叫做『用手強暴』,要判好幾年徒刑呢……」
大猩猩驚慌的眼球轉來轉去:
「胡說八道什麼?」
「你最好還是算了吧。」有一個警察建議說,臉上堆滿笑容。
「是啊。」另一個警察也贊成,「尤其是所長已經受夠了達尼和你的那一大堆罰單了。」
「還有,我們也很久沒拿到免費的演唱會門票了。」又一個警員加入戰局。
大猩猩只有逃之夭夭。
你大獲全勝地帶著兩個小傢伙走出警察局。可是一轉過街角,你便立刻發作:
「下次你們要是再這麼笨,去追在像什麼達尼歌王這種連看都不屑看你們一眼的爛人後面跑,我就把你們留在警察局,懂不懂?」
這兩個追星少女羞愧地點了點頭。艾蜜莉把她最崇拜的歌手所有的海報都丟出房門,然後慢慢換上了她新歡的巨幅照片:
她的愛馬「南瓜」。
當了外婆以後最大的(私底下的)安慰,就是看著曾經在青少年時期讓你吃盡苦頭的女兒,如今也要開始為自己青春期的女兒煩惱了。
而最有趣的則是聽她伏在你的肩上,抱怨她的下一代那些異想天開的念頭。
「她快把我逼瘋了!」她歎著氣說。
「哦!想當初你在她這個年紀的時候,也差點把我逼瘋了啊!
「我?!……我那時候可是中規中矩的,十足的女聖人呢。
「才怪!女魔頭還差不多!
她說什麼也不承認。她早已經忘得一乾二淨了。
有一天早上,艾蜜莉宣佈她想學騎馬,而且「等她長大以後」,還要跟莎樂美開一個騎馬場。再也沒有什麼比馬更美的了!
她堅持要退掉鋼琴課,改上騎馬課程,到騎馬場去跟一群小長舌婦們玩耍,聽從一名威嚴十足的退伍軍人的口令,騎著又老又遲鈍的劣馬繞圈圈。
不久,兩個女騎士就開始到一個很高級的小馬俱樂部度週末和部分的假期。由於俱樂部位於遠方郊區的某個森林附近,雖然大女兒滿肚子不高興,卻還是迫不得已要負責接送,因為莎樂美的母親已經斬釘截鐵地拒絕「當小姐們的司機」。
「讓她們搭火車好了。」
說的也是。
只不過你知道(大女兒自己做過,所以她也知道),那兩個小瘋子會拿車錢去看電影、買巧克力,然後再搭便車。
你十七歲那年,曾經靠著一雙手和死黨賈妮恩縱橫整個北歐。
茱絲婷十六歲那年,也以同樣的方法和閨中好友凡妮莎游訪意大利,至於你給她們搭車的錢則都進到羅馬各個夜總會的錢櫃裡去了。
你沒有被強暴。她們也沒有。可是你——還有茱絲婷——就是沒有辦法不禁止新生代採用這種交通方式,因為從報紙上實在看到太多悲劇了。
因此你常常建議大女兒帶兩個全副武裝(馬褲、騎士專用的黑色天鵝絨鴨舌帽、鱷魚牌襯衫、皮靴、馬鞭等等要坑掉她們老爸一大筆錢的東西)的小女生,去看馬術比賽,而你也能從觀賽中回想起自己的童年——你常常跟著軍隊裡的騎兵一同快馬奔馳於摩洛哥南方的窮鄉僻壤,假裝把槍拋到半空中,又假裝把槍接住,口裡還高聲怪叫,就像在表演一場神乎其技的騎術;或者是騎馬悠遊於拉巴特與蘇丹皇宮附近香氣濃郁的尤加利樹林;或者是遊蕩在當時還杳無人煙的廣闊海灘。
這些都是令人陶醉的回憶。
此外,假期裡由你敬愛的父親大人親自指導的騎馬課程,當時他擔任北非阿爾及爾的駐軍司令,之前還是索繆爾軍校的騎兵教官。他希望你能成為真正的騎兵英豪,而不只是個「耍猴戲的牛仔」。
他替你挑了一匹不太聽話的大馬當坐騎,然後他很狡猾(你的爸爸,不是那匹馬)地在你的右膝和馬肚之間塞了一個硬幣。上完課後,你要把硬幣還給他,以證明你的腿一直都緊緊地夾著這只牲畜,每次都害得你腰酸背又痛的。接下來更讓你感到驚慌,你那個深受西班牙耶穌會教士的熏陶,每逢殖民大典都表現得優雅、迷人的父親,竟然像瘋驢似的狂叫起來,還對你極盡辱罵之能事:
「他媽的!腿夾緊啊!……你是死人啊!屁股往前移一點!……背挺直!背挺直聽到了沒有?你看看你,簡直像個鬆垮垮的麵粉袋嘛……下次找條牛讓你騎好了……」
你又慌又羞,臉都發了青。結果,你的腳沒有踩牢,父親那個硬幣自然也弄丟了。你敬愛的爸爸手下那些小士官們在一旁看得樂不可支,他們最大的消遣娛樂就是看司令官的女兒被罵得狗血淋頭。
有一次,你從馬上摔了下來,那匹爛馬還幸災樂禍,你感覺得出來它一直都很藐視你。
「上馬!立刻上馬!」父親大人大吼。
「我的腳扭了。」你破著腳說謊。
你敬愛的爸爸深感孺子不可教也,失望之餘,便放棄了你的馬術訓練,讓你盡情地享受你真正的興趣:拿彈弓去打青蛙,河裡不時都有數百隻青蛙呱呱叫得熱鬧呢,然後再帶回去加菜(碧姬芭杜小姐1)!蛙腿塗上大蒜和橄欖油,撒上香菜,再用鐵扦串在小火上燒烤,可真是人間美味呢)。
1編按:推行反皮革運動的法國著名影星。
雖然你的觀察力並不敏銳(或者說是毫無觀察力可言),但一年之後,你還是發現艾蜜莉對騎馬的熱度似乎已經稍稍減退了。每到禮拜天,她都會留在巴黎「和莎樂美去散步」。
「你們去哪裡散步啊?」
「呃……街上」
「哪條街上?」
「呃……隨便逛」
你根本不相信,你從來沒聽說過有哪個青少年會在巴黎的街上「隨便逛」的。艾蜜莉便說要帶你聖誕節送她的溜冰鞋到特洛加羅廣場去溜冰,最讓你驚訝的是,她竟然全身穿戴著琳琅滿目的廉價小玩意(耳環、戒指、項鏈。手鏈、腳鏈),要去做這種快速運動。
然後呢,說巧不巧,你遇見了你的朋友伊妲姐。
「喂!我在地鐵看見你孫女了!」她愉快地說著,「她在納伊——凡森線的車上跟一個彈吉他的吉普賽男生一塊兒在要錢。」
你又崩潰了。
怎麼辦?
通知大女兒?後果:希臘悲劇上演,艾蜜莉被送往瑞士的法國學校寄宿。最後結果:你的孫女十年都不會原諒你。
保持緘默?風險:純結的愛開花結果。艾蜜莉跟隨情人的族人搭著篷車而去。你的一個朋友就有過這樣的經驗,她的女兒過了三年才回家,並在這三年之中遊遍了中歐和埃及,還生了兩個小流浪漢。
推心置腹和艾蜜莉談?危險:這個小女生會大發雷霆,丟下一句,「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外婆,我已經長大了!」或者,「我愛他呀,外婆。他是個很有才華的音樂家。他將來一定會成名,你會以他為榮的」……
於是你詢問白銅的意見。
「很簡單嘛。」它舉起爪子搔搔耳後,「你讓你那個瘋子孫女到美國去參加兩個月的體育夏令營。包管她會愛上高大的美國籃球選手,把這邊的吉普賽人忘得一乾二淨。然後,我們再來想辦法擺脫那個籃球選手……」或是:
○可以把人送到西海岸(是艾蜜莉,不是那個籃球選手)去玩帆船,讓她愛上英俊碧眼的布列塔尼水手,並且決定跟他在海灘上開一間比薩店……
○這時候再趕快把她送到白朗峰去,跟膚色古銅的健美的年輕輔導員學滑雪……
依此類推。
少女的戀情,可真是昂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