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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殺機 文 / 溫瑞安

    殺死她。

    殺機就在司儀以隆重的語音宣佈結果的剎那萌生的。

    絕對沒有理由讓她得到「翡翠小姐」的冠軍的!

    當一輪密集的鼓聲之後,司儀用他誇張、煽情、故作懷疑的口吻,讀出「翡翠小姐」花落誰家之際,司星眼緊張得一顆心幾乎要分開兩片,各跳到耳膜那兒去了。

    一九八七年度「翡翠小姐」冠軍是……

    (司星眼!)

    (司星眼!!)

    (司星眼!!!)

    司星眼內心狂喊著:耶穌、上帝、阿拉、關帝公爺爺、觀世音菩薩。如來佛祖、太上老君爺、保生大帝、媽祖娘娘、天主、聖母瑪利亞,請叫司星眼,請叫出我的名字司星眼!

    (就算不叫我的名字,也千萬、萬萬、絕對不可以叫李艷艷!

    (只要不叫李艷艷,就算不叫司星眼,也不十分打緊,只要…)

    只要每逢一大堆甚麼記姐密姐選舉,不管有沒人在意開心,司儀總是隆重其事。誇張詞的用抑揚頓挫、慳鏘有力的語音,念出得獎者的名字,她每次都覺無聊荒謬,沒料這次她身在其中,竟會那麼地惴惴不安,那一陣密集的鼓聲,就像是擂在她心上!

    (真是火不燒到肉上便不如痛!)

    射燈在亂晃亂照,誰也不知道燈光會在那一剎那間照在自己身上,也不知自己在電視機裡現場直表情會是怎樣,不管了,說甚麼也得要笑,笑…

    這一剎好比千年。

    司星眼只有兩個企求:一是司儀叫出自己的名字。一切美夢就成了事實;二是祈求不要叫李艷艷的名字,否則噩夢就要開始。

    司儀終於宣佈冠軍名字:

    「冠軍得主是一一李艷艷!」音樂聲大起,像一個滔天大浪。

    司星眼只覺一陣昏眩。

    掌聲。哨聲與喝采聲震耳欲聾。

    由於她心中一直念著:司星眼、李艷艷這兩個名字,以致司儀朗威出「李艷艷」的時候,她竟錯覺以為是自己,向前走了兩三步,忽然,她聽到人們的笑聲。

    然後她才想起:「李艷艷」不是她的名字!

    接著她看見李艷艷行了出來,一面用狐疑的眼光望著她,一面指著自己的胸脯,即是向司儀詢問:到底是叫「李艷艷」還是「司星眼」?

    司星眼立即知道自己弄錯了。

    而且還是很嚴重的弄錯了。

    她走了三步,退了回來。

    觀眾大樂,鼓掌聲中,嘩笑聲爾此起彼落。

    ——當司儀朗聲讀出叫出擊敗佳麗而勇奪后冠的名字時,燈光和視線全集中在那人身上,可是那些曾懷無限無盡的希望與期待、一關一關咬緊牙關「打」上來的佳麗們呢?她們在全然的黑暗中退回幕後,回歸沉寂,她們的感覺又是怎麼想?司星眼也隨著那些垂頭喪氣、或強顏歡笑的佳麗們,退回幕後。

    她聽見佳麗們在交頭接耳。

    「她還以為她得獎了呢!憑她…嘿!」(笑)

    「不過,像李艷艷都能得冠軍,難怪早就有人說是內定的啦,這算甚麼?這算擺佈我們不成?」

    「算啦,同人不同命,早就有《娛情週刊》說過,李艷艷跟上頭新熱得很,有力人士的大力支持哦,當然是借力得力啦,你妒嫉不了那麼多的了!」(酸溜溜)

    司星眼只知道一件事:李艷艷獲獎之際,就是她出醜的時候。

    她現在只有一個意念:

    殺死李艷艷!

    這麼多年來,李艷艷一直是她命裡的剋星。

    她是她中學時代的同學。

    司星眼的家世背景,跟李艷艷相比,正是應合一句話:「天淵之別」。

    司星眼窮。父親早逝,她在放學之後還要跟媽媽弟弟做塑料玩具來幫補家計。

    李艷艷父親極有錢有勢,天天「寶士」代步,有傭人來接送學放學。

    可是司星眼自小就很倔強。

    她家境不好,就更加發憤讀書。

    她功課很好,成績也名列前茅。

    司星眼一向都不是「天才型」的人,她自己也心知肚明,所以她特別用功唸書。

    在勤奮上,李艷艷卻不如她。

    可是李艷艷卻很自在逍遙。

    她幾乎完全不必唸書,最多最在期考前一天晚上,捧著課本「意思意思」一下,可是依然考得不錯。她成績雖然不及司星眼,可是總考在十名之內,而且,她讀得輕鬆寫意,一副「山高皇帝遠」的樣子,簡直是「帝力於我何有哉」。

    相較之下,司星眼卻要把自己的青春韶光,全關在家裡苦讀,真是學步難難,一寸山河一寸血,寸金難買寸光陰!

    更不公平的是:學校的老師並沒有因為司星眼的成績斐然而特別疼她,卻都對李艷艷另眼相看。

    他們彷彿都認為:司星眼勤力博得好成績,那是當然的!人窮再不用功,難道去當「魚蛋妹」不成?而李艷艷不必費多大苦就能考到好成績,人又漂亮可愛,『既有勢且有禮貌,這就難能可貴,簡直是不世天才!

    「人們總是寵愛天才。」

    所以人人都喜愛李艷艷。

    不只是老師,連同學們也如是。

    他們跟著李艷艷,也不知是為了要和她好,還是可以常常到她那座華貴的別墅裡玩;司星眼總是不去。

    她不想去沾這個光。

    李艷艷曾經約過她。

    司星眼堅持不去。

    「今天是我生日,」李艷艷哀求的樣子有一種纖尊降的楚楚可憐;「你就來一下,好嗎?」

    司星眼在擔心她沒有一件見得場面的衣服。

    李艷艷見她毫不動容,便說:「你不來也罷;今天得陪我逛逛書店好不好?」

    李艷艷每句話都問人:「好不好?」誰忍心說得出:「不好」。

    ——逛書店?這倒是可以的。

    李艷艷跟司星眼沒逛幾家書店,便忽然轉入一家側店裡,東挑西揀,拿司星眼身材比了又比,才叫售貨員這套漂亮的衣裙包起來。

    付了賬後出了門,李艷艷才把這禮盒送給司星眼。

    司星眼嚇了一跳,堅不肯放。

    「你要收的,」李艷艷說,「你既不肯去我家,又又肯接受我的禮,甚麼意思嘛你!」

    司星眼百辭不得,只好說:「我去你家,禮,我還是不要了。」

    「去我家還不接受我的禮?」李艷艷說罷,跟她擺擺了手就上車子,拜拜去了。

    司星眼只好穿上這件華貴的綵衣?第一次,她覺得自己原來也是個公主,在鏡子裡。

    晚上,他去李艷艷的豪華別墅赴約,除了發現人人都是公主之外,還看見盛裝的李艷艷,像一位仙子!

    也許李艷艷那一次約她,並不是要使她難過。

    可是她很難過。

    原來那天是李艷艷的生日,她的父母特別為她安排盛大的舞會,到賀的人客很多。

    雖然人多,李艷艷還是很注重她的來臨,時時特別過來「照顧」,介紹朋友給她認識。

    司星眼卻怕給人「特別照顧」,因為那會使她感覺到自己跟他們是「非我族類」。

    而且她看到李艷艷一家子樂也陶陶,父母和親友對李艷艷的溺愛,就想到自己的「家貧百事哀」。

    更難過的是:李艷艷介紹有朋友中,其中兩位是洋人。

    這兩個美國小伙子,對司星眼特別感到興趣,不斷的過來湊興,和她搭訕。

    糟的是司星眼的英語會話劣極,這跟她英文考試成績,絕對是兩回事:她會讀能寫,能記單字能深字,就是少有機會與人交談。

    她一急,就更加說不出來,而且還有幾句答錯了。

    錯得離譜。

    那對洋人兄弟終於搞清楚司星眼的英語能力,盡笑得明目張膽。

    司星眼自尊心在淌血。

    李艷艷也不高興。

    她用流利的英語反挫他們:「夢妮說的不成,但寫得比你們還好。我不認為這有甚麼可笑的,倒是你們住在中國人的地方那麼久,中國話都說不來幾句。」

    她們雖不同系,但還是常有人拿她們兩人來比較。

    司星眼發育得好,骨肉調勻,膚色略帶古銅,無論甚麼衣服穿上去,也能願得出她的身材嬌好;如果說現在流行波姬小絲式的美人,青春和艷麗,同時逼人,既要嫵媚又要帥氣,司星眼就具備了這種一石二鳥的素質。

    李艷艷則是小家碧玉。珠圓玉潤。人們看到她,不僅覺得她美麗,還進而覺得她有殺機,更會覺得她人品好。——其實人品好不好,只有天知道。司星眼就為這一點很不服氣。偏在這時候中森明菜紅得發紫,像一道名菜一般被人點叫個不停,以致…個囤團也被人看作是美女。

    結果在選校花的時候,司星眼竟以兩分之微,敗了給李艷艷。

    司星眼當然不忿。

    她肯定自己佔了很大優勢:她有健康的膚色、高挑的身裁、三圍也十分標準,哪像李艷艷,空有一張被人誇張為「人見人想吻」的臉,而上身像花盆,下身似火腿!

    ——如果不是還要比歌聲……

    當評分難判誰勝誰負的時候,評判便出了三個難題作為考驗:

    那是游泳、跳舞和唱歌。

    她就輸在唱歌一節上。

    因為她的聲音不適合唱歌。

    從此以後,她更不開心。尤其是她落敗之後,可能是鬱鬱寡歡的樣子給人看出來之故罷,大家都叫起她名字的諧音來了:

    「死心眼!」

    「死心眼!」

    好!既然叫我「死心眼」,我就死心眼給你們瞧瞧。

    她決心不睬李艷艷。

    李艷艷千方百計的想跟她要好,她都冷若冰霜、藉故避開。

    可是李艷艷依然克著她。

    那是因為曾華照的事。

    曾華照是高一年班的男生,而且也是品學兼優、文武俱能、並且是足球排球柔道隊裡的鋒將。

    司星眼一顆心卻落在他的身上。

    曾華照似乎一直沒多加留意司星眼,直至這一天——

    他來找司星眼。

    司星眼一顆心在狂跳。

    直至她知道這個濃眉慢眼的男孩子,期期艾艾的將封信遞給她但卻要求她轉交給李艷艷的時候,她的心,幾乎是拒絕跳動了。

    她近乎麻木地「接受了」那封信,然後又托人轉給李艷艷。

    她眼看李艷艷和曾華照打得火熱,一直「熱」到與業,李艷艷還是很「熱」。

    包括這一次「翡翠小姐」的競選,李艷艷仍是「大人物」。

    因為她身邊的男士像走馬燈般的替換著,有的是紳士,有的是名流,有的是公子,有的是鬼佬,還有的是明星,有的是藝員,還有的是「神秘人物」,因為他們從來不肯洩露身份。

    總之李艷艷人在那裡,花邊新聞就傳到那裡,她跟絆聞成了同義詞。

    在李艷艷還沒有報名參加這一次「翡翠小姐」之前。司星眼一切都很順利。她甚至被人認為是「大熱門」,呼聲最高的佳麗。

    她自覺穩操勝券。

    可是,李艷艷也加入競賽。

    一一她為啥不遲不早,偏要在自己志在必得的這一次來!

    ——這分明在跟我挑戰!

    司星眼決定迎戰。

    她自信不會再敗在她的手上。

    這幾年來,司星眼是越來越美了,她出來外面做事,見的世面也多了,一切場面都能應付自如。在這一群候選佳麗之中,她絕對有條件可以脫穎而出的——如果不是半途殺出個李艷艷的話。

    司星眼起先還很自信。

    這幾年來,她不斷的磨練自己,而且她身形高挑,身裁勻稱,相比之下,李艷艷嬌小玲球,對今日的選美標準以及時代眼光而言,司星眼有信心這一次不會再在李艷艷手上落敗。

    果然一關一關都斬殺過去了。

    司星眼和李艷艷都進入決賽。

    這時候卻傳出李艷艷跟主辦當局高層「拍拖」的消息。

    李艷艷在這之前,跟一位年紀相當於她父母的名導演行得甚密,已有一部超級製作電影正緊鑼密鼓籌備拍攝,女主角自然是李艷艷。

    可是到選美的時候,李艷艷又變成是高層人員的「寵兒」了。

    這傳說使司星眼焦的起來。

    現在她知道自己有很多地方是勝過李艷艷的:她的身裁比李艷艷好,膚色也健康多了,李艷艷大腿上還有疤痕哩,像一個個大大小小的錦弊。何況,有些「優點」,雖然外人未必知道,可是司星眼自己卻是心知肚明的:譬如她自己還是處女,李艷艷則可肯定已不是了。

    可是,在選美中,這算不算不優點呢?

    ——就算是「優點」,又是否為人所接受否?

    ——就算接受,也沒有人知。雖然是知道了,可能傳為笑談,更不見得會有人相信。

    司星眼的信心慢慢動搖了。

    信心一旦不足,連明艷動人也似褪了色。

    絆聞和新聞,都纏繞在李艷艷身上,不久之後,人們的注意力都轉向李艷艷。

    大家似乎都把司星眼遺忘了。

    但司星眼堅強而倔強的要「斗」下去。她在心裡發誓:李艷艷,你一直擋在我的前路上,你別逼我……

    她知道自己不能敗。

    如果敗了,她只好選擇一條路。

    這條路是找一個人,做一件事。

    她要找的是人是林明才。

    ——殺李艷艷。

    殺死她。

    她知道林明才會答應她的。

    因為,一、林明才本來就是黑社會出身的人,她知道他曾經幹過這種事;二、林明才為了得到她,甚麼都會做得出來,他實在愛她太深太狂了,但她…直拒之於千里之之外。

    所以如果她敗,代價就是李艷艷的命。

    她真的敗了。

    而且輸得還很冤枉。

    ——李艷艷到底有那點勝過,怎麼自己老是輸給她?

    當晚她無視於李艷艷的招呼。

    到了第二天,她又主動和李艷艷親近,談笑自若。

    因為她已動了殺機。

    既然要殺人,就不可讓人瞧破。

    她把「使李艷艷永遠消失」的要求,告訴了林明才,並且暗示:他要是能達成任務,她就是他的。

    林明才狠狠地眨著眼,很棘手的考慮著,後來只問:「你非要殺不可?」司星眼決然地點頭。

    「殺死她也不是沒有辦法的;」林明才經驗老到的說。

    她當選了,一定會到新加坡參加亞太小姐競選。在外面動手,可免去許多麻煩。不過……」

    司星眼看到了林明才那雙充滿慾火的眼睛,她明白他的意思。

    我幹的是殺人的事;」林明才也道出了他的意思,「我自然會小心從事,但卻怕沒有機會來得到你。」

    司星眼明白他的用心。

    她恨李艷艷。

    ——她永遠不能忘懷,李艷艷獲獎的剎那,就是她出醜之際。

    她恨她。

    她一定要殺她。

    為了能殺死她,她甚麼都幹。

    所以她點頭。

    她答應了林明才的要求。

    李艷艷出國了。

    她去參加新加坡舉辦的「亞大小姐」選舉。

    她在機場時十分轟動。

    人人都希望她載譽歸來。

    司星眼卻知道:她已不可能回來了。

    因為同一天早上,林明才已乘搭另一班機,在新加坡等待他的「獵物」的到來。司星眼是以送殯的心情去送機。

    可是——

    李艷艷榮獲「亞大小姐」亞軍,凱旋而歸。司星眼懷著一絲希望和十分憤怒的心情到機場,她在人群裡看見,李艷艷親熱地把手搭在林明才雄壯的臂彎裡,風神俊朗的走出來。

    (《七殺》之《殺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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