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有誰替我殺了孫青霞 文 / 溫瑞安
「我告訴你們,你們錯了。」孫青霞劍指著他在寒芒下盡皆變色、退縮的敵人。「這世間是有報應這回事的,如果沒有,便由我來執行。」
隆的一聲,長空劃過一道閃電。
他的劍還滴著血。
正滴到了最後一滴血。
剛剛死去的「混天猴」金不聞,對孫青霞作出全力的反撲,他的「混天鋮」旋舞起來,猛烈得就似一道道驚雷劈在冰山上、殛在雪原上。
那不是斧鋮之利。
而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炸。
可是沒有用。
孫青霞遞出了他的劍。
金不聞就送了他的命。
——就像他特別往孫青霞的劍鋒送上了身子:
他的咽喉。
儘管他的攻勢很狂烈,但血卻流得並不狂也不烈。
只一點點。
沾在劍口上。
很快,血自劍尖上滴落、滑落。
劍又回到原來的劍。
一把鋒利得雪亮、雪亮得鋒利的劍,——就像它的主人一樣。
霹靂一聲,院外又劃過一道寒電。
照亮了劍和持劍的人。
孫青霞,高、瘦,雪衣,唇薄如劍,眉揚發劍,目亮如劍,笑紋如劍。整個的人便是一把劍。
一把已出了鞘、冠絕了天下的劍。
他也正是一個桀騖不馴,獨步天下的人。
剩下的還有十幾個人,其中「獨行狼」明充爾的「行雷斧」在江湖上也大是有名。
——當年他才一出道,「斧頭黨」黨魁「一斧當關」於吼地給他三斧就擺平了,那時他想不出名都不可以了。
「獨行狼」明充爾與「混天猴」金不聞,都是「一線王」、「老張飛」查叫天的兩名愛徒。
他們來到蘇杭,只有一個任務:
保護朱仙震
——只要保護得了朱仙震,他們便一切不愁不憂,應有盡有了。
當然包括了:美女華廈、錦衣玉食、富貴功名、名譽地位。
所以他們十分清楚自己的責任:
無論發生什麼,第一要務,就是要保護朱仙震。
因為他是他們的榮華富貴,也是他倆的衣食父母,
為了保護他,什麼都可以犧牲。唯一例外的,或許只有:死。
一死就什麼都沒有了。
——死了,什麼功名利祿,也就沒有了,享用不到了。
所以什麼都可以犧牲,性命卻不可以。
在這兒的人,不止是金不聞和明充爾,其實誰都是同一個想法。
因為他們都是吃朱仙震的、穿朱仙震的、靠朱仙震的、仗朱仙震起家的。
他們也願為朱仙震拼——但不是拚命——因為連命也沒了就不必再仗誰靠誰的。
可是,不願犧牲的「混天猴」金不聞,卻還是犧牲了。
不止是金不聞,在這「青華別府」裡,伏屍於那傲岸劍客白刃之下的已經有一十三人了。
但事情還沒了。
對方不但武功高到要命,更要命的是,他不但是要朱仙震的命,也要在場所有人的性命。
他一個也不放過。
當發現自己縱和自己這些人一塊兒全力聯手、全面反撲,也決非此人之敵手,明充爾就曾想過棄戰投降。
他曾嘶聲問過:「你找的不過是朱公子,我們不插手這事,你能不能讓一步?」
「不。」
那劍手仗著劍,冷峻的回答:
「你們錯了,每一個人犯錯都要付出代價。」
聽到這種說話,明充爾知道自己不管出不出手保護朱仙震,但除開一拼之外,只怕就活不出這時、這兒、這一關了。
所以他這次只好拚命。
也只有拚命。
命只有一條。
誰都一樣。
拼了命就沒有命了。
可是到了這地步,明充爾已不得不拚命。
——只有拚命,或許才能保住性命。
一個人拚命的時候,往往是很要命的。
連自己的命也不要了,還要不了別人的命?
更何況是這麼多人在拚命?
當「獨行狼」舞著雙斧,使他全身猶如兩朵開得極大極盛極亮極厲的斧花之際,其他保護朱仙震的十幾名僕從護院,也一齊執著兵刃,紅了眼,嘶喊著,殺了出去。
他們也要跟那劍手拚命。
因為對方不讓他們活命。
要活下去,就得先要了對方的命。
這時,蒼穹又正好殛下一道閃電。
屋裡也掠起一道又一道的劍光。
人生在世,有的是這種:不拚命就得喪命的時際。
有時候你並不想要對方的命,可是,你要保住自己的命,恐怕就得要對方喪失性命。
當然,真的用刀劍拳腳拚搏的時候,也許並不太多,但用智謀、誣陷、錢財、名權、利祿等方式轉折使人全喪了活命機會,卻在這世間時時都在發生著,常常都在發生著的。
只不過,有時是在商場,有時是在政界,有人明著干,有人暗中來,有的人笑著出手,有人罵著出招,有的人打著正義的旗號、法統的招牌下其毒手而已。
人活著就要拚命,不管讀書、從商、當官、出家都如此。
不如此就得給淘汰,讓人奴役。
連出家剃度的僧侶亦如是,不然就只能是當個燒飯砍柴的雜役沙彌,就別說別行別業了。
只不過,在武林中、江湖上的擠命,更明刀明槍、流血流汗一些而已。
至少,在這「青華別府」朱系世家裡的這一刻,這些人殺紅了眼豁出了性命,更加分明彰顯一些而已。
孫青霞,身高:六尺三,劍長七尺三,外號:朝天一劍。
他從十三歲開始殺人,殺到三十歲那一年,沒有人知道他殺了多少人。
他自己也不知道。
在「青華別府」那一場拚命的結果是:
死。
明充爾以及那一干保護朱仙震朱公子的高手、護院們,無一得活。
全都死了。
孫青霞的劍仍淌血。
血沾得越多,滑落得就越快,劍也越來越清亮。
電光乍閃。
劍芒更厲。
這是一把好劍。
「你們付出的代價就是青霞也這麼說了,「這是把好劍,拿來殺他們太可惜了。」
他對早已唬得臉無人色的朱仙震說:「用來殺你,還差不多。」
朱仙震全身抖哆,突然扔掉了手上的劍,跪了下來,向他「鼕鼕冬」的叩了幾個響頭,哭著哀求:
「你可以不可以不殺我?能不能饒我狗命?」
孫青霞笑了。
他劍上的血已流光。
他用手指彈了彈他的劍。
嗡的一聲。
清脆好聽。
他向他的劍吹了一口氣,然後耐心等水氣消散,再映出他的眉目。
斜飛入鬢的眉。
銳若飛星的眼。
他淡聲道:「奇怪,你那天在蕉市得意之時,我卻聽不到這句話。」
然後他說:「俟我的劍光重新回復清明之時,我就要你的命。」
他補充說:「你放心,我的劍一如我的心,很快就明亮如鏡,也一向清亮如鏡。」
只聽嘩啦啦連聲密響,雨,開始傾盆而下。
「青華別府」慘案很快就傳了開來,沸沸蕩蕩。
朱仙震朱三公子死了!
朱厲月的公子死了。
這是駭人聽聞的消息:不但朱仙震本來也是劍術上有名的高手,而且還是「東南石塌天」陳沙河的愛徒,「南面王」朱厲月的兒子!
況且,近三十名高手,不但保護不了朱仙震,反而一起喪命。
其中,連同「混天猴」金不聞、「獨行狼」明充爾也未能倖免。
誰都知道,這一猴一狼,都是「老張飛」查叫天的徒弟。
誰敢殺他們?
——孫青霞。
幾人下的手?
——只一人:孫青霞。
有無目擊證人?
——沒有。但已不需要。
因為現場有人用劍刻上幾個字:
——殺人者:孫青霞。
劍之決斷在於利。
劍之神采在於光。
劍之要訣在於快。
劍之意義在於殺掉他的對手與敵人。
這也是孫青霞的用劍之道。
朱厲月恨孫青霞已恨入心、恨入肺、恨人膏盲。
他說道:「誰替我殺了孫青霞,我就讓他當應奉局之督運使,井賞他半座太真閣。」
應奉局是最多「油水」可撈的部門,管理的是把天下各種奇花異石、珍寶巧物,獻給皇帝,在轉運過程中、大可廣徵役夫,極盡搜求,任憑劫取。
誰擔了這個官職,誰就大富大貴。
至於「太真閣」,那是用來招待迎訝皇帝、丞相的地方,足以度前規而侈後觀,極致奢華,館舍尤精,乃窮數萬民役費七年建成。誰能擁有太真閣,如同坐擁一座城池。
這還不夠,半年之後,朱厲月見派出去殺孫青霞的高手已前後送命了二十一名,他又加了一句。
「外加賜十萬兩黃金。」
——注意:是黃金,不是銀子。
這時際,東南大局,雖哀鴻遍野、民不聊生,但朱厲月卻隨手出得起這個價錢。
因為他是「南面小朝廷」朱匡的弟弟。
以朱匡的勢力,雄踞東南,極盡搜刮,獨霸一方,坐擁巨富,江浙無比。朱厲月既是其近系,又是他左右手,動輒廣徵役夫,募資數千,一時無倆。
何況,朱厲月出得起這獎賞,既是為子復仇,也是要保任性命。
他一直都認為孫青霞殺掉了自己兒子,也一定不會放過自己。
他對孫青霞下格殺令的豐賞厚賜,同時還來自其兄朱匡的默許與。
朱匡的看法也是一樣:
孫青霞既殺得了他侄兒朱仙震,也必敢殺他胞弟朱厲月——殺得了朱厲月,便會輪到他了。
所以他大力促使朱厲月追殺孫青霞,甚至賞賜的一半,都是歸入他的賬下。
可是沒有用。
又隔了半年,朱厲月又公佈了新的賞紅:
「殺了無恥敗類土匪強盜外號『一直劍』的孫青霞,除原有賞賜外,再加賞黃金十二萬兩。」
如此,又多加了二萬兩。
但仍然無用。
沒音訊。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可是去緝殺孫青霞的人愈多,死的人也愈眾。
如是者,賞賜黃金每年加一次,足足加到了二十萬兩。
可是孫青霞仍沒死,倒是朱厲月的另一個兒子朱大長,也成了「一直劍」孫青霞的劍下亡魂。
甚至連朱匡家的大管家「天地神通」朱義伸也死了。
就死在宅裡。
孫青霞的劍下。
由於朱義伸喪命時朱匡就睡在只隔了三間的房子裡,甚至還隱約聽到劍刺入肌骨的聲響,而他剛好那一晚才跟管家對換了房間(朱匡每天都更換睡處,且臨時起意取抉,連身邊親信也不得事先知悉),使得朱匡驚覺:朱義伸是代自己枉送性命的。
看來,孫青霞遲早要殺到他的身上。
這還得了!
朱匡急召正在驚駭中的朱厲月面議。
他們討論了很多法子。
殺孫青霞的方法。
可是沒有用。
重要的是:誰能殺得了孫青霞?
有這個人嗎?
就算有這種人,他願意跟孫青霞結仇嗎?
他們熬盡了腦汁,傷盡了腦筋,至少,給朱厲月想到了一個。
朱匡立問:「誰?」
朱厲月猶豫地道:「是有一個,但只怕他不肯出手。」
朱匡嘿怒:「以我名義相請,誰敢不動手?」
朱厲月卻忽然一改憂色,「我想到了,只有請動太傅梁師成,只要他開口、下令,這人不敢不從。」
言下之意,就連坐擁東南,專權寵貴的朱匡,只怕也請不動此人,只有日夕處於帝位之側,人謂之為「隱相」,文武百官,莫不畏憚,囊政於朝的梁師成,才有可能請動這個人。
朱匡卻因而靈機一動,道:「我也想到了一個人。」
朱厲月皺了皺眉,道:「一個人?」
他不認為:除了他心目中的人選,有誰可以一個人對付得了孫青霞。
朱匡哼哼唧唧的道:「這個人一到,不僅可殺孫青霞,還可以把他活擒交給咱們。」
朱厲月倒吃了一驚!
要知道對付孫青霞這種人,生擒要比格殺更困難三、五倍,真是談何容易!
朱匡的態度又有些遲疑:「不過,要請動此人,也有點困難。」朱厲月甚詫:「以今時今日地位,隨手一,誰敢不來?莫不是馬上要請的人比我心裡頭那人還難請動麼?」
朱匡搔首說:「難,難,難,這人用銀子請不動,用權逼不出,用面子——也只怕他不賞面。」
朱厲月更詫:「世上有這種人麼?」
朱匡忽又有喜色,道:「不過說難也真不難,只要請動兩個人,下道命令,他就立刻便來了。事成之後,連金子銀子屋子女子,都不必賞賜,都省了!」
朱厲月大奇:「卻有這種呆子,倒是要請誰來下達這命令。」
朱匡道:「諸葛先生!」
朱厲月為之膛目,結結巴巴道:「請他下令?他是我們的對頭人,要他幫我除敵,只怕難若登天。」
朱匡笑道:「幸好世上還有一個請得動他的人。」
朱厲月問:「誰?」,
朱匡道:「皇帝天子。」
朱厲月倒呼了一口氣:「你說的那人,莫不是……」
朱匡反問:「你心目中的人選會不會是——?」
朱厲月忽道:「若是認為開口不便,不如用筆寫下名字可好?」朱匡看了看几上的茶杯,用手指了指,道:「白紙黑字,不如水干跡隱。」
朱厲月當即會意,以指醮茶,在雲台石几上寫了一個字。
朱匡也以茶為墨,在幾上畫了幾下。
兩人對著一看:
朱厲月寫的是一個字:「鐵」。
朱匡畫如是一隻:手。
兩人相視,拊掌大笑,都說「就是他。」
「他來了就好辦了。」
「這叫一石二烏,誰死對咱都有好處,一齊抱著死則可高枕無憂了。」
我常常問:「有誰替我殺了孫青霞?而今總算有了人選。」
「只要這個人肯出手,孫青霞就一定吃不了兜著走。」
「這還不止。」
「不止?」
「想吃其肉,啖其骨的人有很多,其中有幾個,只怕孫青霞隨時都得要吃不了兜著走的。」
「誰?」
「『老張飛』查叫天。」
「他也給驚動了!」
「誰叫孫青霞連他徒兒金不聞,明充爾也給一齊殺了。」
「還有呢?」
「龍舌蘭。」
「京城第一紫衣女神捕!她為什麼要趟這渾水?」
「原因有四。」
「嗯?」
「第一,孫育霞**擄掠,惡名昭彰,試想『巾幗神捕』龍舌蘭的性子,能沉得住氣,容得下這種人麼?」
「她容不下,那就太好了?」
「第二,就算她忍得下,我也能請得動她——她畢竟還欠王黼一點情,而王黼卻仍欠我九個人情。」
「只要她來了,咱們就如虎添翼了。」
「第三,」朱匡用手指了指茶几,但几上的圖和字,已漸消散,只剩下一些水影片段,「這個人若接手辦這件案子,你想她會不跟他纏在一道嗎?」
「說的也是,這就好辦了,卻不知第四個理由是啥?」
「龍舌蘭有一位手帕交,名叫蘇眉,名號『狂菊』,可是大大有名的人物。」
「這我知道。『狂菊』蘇眉之母,正是『更衣幫』的女幫主『大紅狼』鐵秀男。」
「對,但這鐵秀男,卻正是死在孫青霞手裡,死前還給這孫一劍蹂躪了,聽說蘇眉原是孫青霞的愛侶,卻因而恨死了孫青霞。」
「那就太好了,自作孽,不可活,『更衣幫』、『狂菊』蘇眉,再加上龍舌蘭,這次孫青霞想活命都庶幾都矣。」
「最有意思的還是:這回『縱劍』遇上了『橫掌』,不管誰死誰活、誰勝誰敗,都有好戲可瞧了。」
「那太好了。」朱厲月拍拍他自已的頭:「免得我每晚臨睡之前,總得要措措頂上人頭,方才安心。只要這些人都出動,晚晚睡不安、吃不下的,該是姓孫的惡果苦報了。」
她每晚臨睡之前,都例必做一件事:
她寫下他的名字:
孫青霞。
字寫得很秀氣。
也很猖狂。
她的字把猖狂與秀麗合為一道,連她生命裡的精華與銳氣,也盡洩在這三個字裡。
這三個字,合起來就是一個人。
一個她夢寐不忘的人。
一個她思念入骨的人。
也是一個她恨不得將之殺一千次、挫其骨、揚其灰的人。
她曾是那麼深愛著他,但他卻蹂躪了她的母親,發出魔鬼般的狂笑與厲笑,然後揚長而去。
她恨死他了。
她恨得一定要他死。
她夜夜都記得這件事、這種恨、這般恨、這個人。
她晚晚都寫下他的名字。
然後點火。
燒。
她披著發,焚燒他的名字,且喃喃詛咒著:
——然而她彷彿看見火光之中,他的痛苦、掙扎、哀號、求饒。如此之後,她才安心睡去。
因為她知道,憑她自己之力,無法為死去的父母報仇。
——正如那晚他殺了她母親,厲笑而去,她也一樣攔不住他。
但她已下定決心報仇。
她決定請動她的好友:
「京師第一紫衣巾幗神捕」——龍舌蘭。
也許光是一個龍舌蘭,還未必對付得了孫青霞。
但只要「她」來了,「他」說不定也會來。
只要「她」和「他」都來了,加上自己,就不愁孫青霞那禽獸飛得上天了。
所以她這一夜把他名字扔在火堆裡焚燒之後,睡得很甜,很香。
——因為她知道她的好友已答允她出手對付淫魔孫青霞了。
她甚至夢見他死了:死在火光中、刀光下、鐵手裡。
可是,到了第二天,她一覺醒來,第一件事卻是到那灰燼之處,用一雙纖纖玉手,秀秀十指,翻扒尋察:昨夜的一個燒掉了的名字。
臉上還留著珍珠一般的淚。
她是個夜夜焚燒掉他名字的女人。
可是第二天都為尋找這灰燼裡的名字而流淚。
稿於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二日,Eae、俊能、紫萍等各路彙集於香港自成一派歡聚。
校於九四年四月十三~廿日溫方芳何梁賴「六人幫」暢遊深圳、其樂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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