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都聞到一股奇腥 文 / 還珠樓主
此人乃是一個花子,手裡握著一條頭有朱斑、胸腹鼓起三塊的烏鱗怪蛇。向人一問,才知那花子,適在龍神殿後石階下,擒到這條怪蛇,被人發現,龍神殿捉蛇,已犯大忌,那蛇頭上,又有些紅斑紋,可以附會成一個王字,先與理論,命放原洞。
花子先說:"此蛇奇毒,實放不得。"後又說:"蛇是毒物,捉它並不犯法。我三天未吃,你們有錢上供,卻不可憐窮人。我這花子,不討不要,到口之物,正可飽餐,無故與人,卻是不幹。你們既當它神待,給我五兩銀子買價,還須由我把毒去掉,才肯放呢。"百說不行。
眾人當他訛人,紛紛怒罵,不放便要打他。有兩個性急的,便下了手。
花子也不躲,只喊:"這東西太毒,你們打我無妨,近身中毒,我卻不管。"果然前面的人,都聞到一股奇腥,頭昏欲倒。同時那蛇,聽眾一吵,似有靈性,身微一掙,那凸起的三塊,倏地開張,現出六隻形如龍爪的短足,一面眼中流淚,將頭向眾連點,大有求救之意。
眾人越發疑神疑怪,執意非放不可,只無人出錢。因立近一點,和打人的,都喊頭暈難受,誰也不敢走近,相隔丈許,將花子圈定,連勸帶罵,後面的依然喝打不休。
明遠問完,見那花子,身材長瘦,坐在一塊大石條上,像個落魄文人。面前橫著一根五尺來長的木杖,色黑如漆,又光又亮,看去頗重。
蛇長只六七尺,兩腮奇大,目射凶光,只口角未張。花子抓處,並非蛇的七寸要害,蛇身下垂,也未蟠向身上。那麼猛毒之物,除流淚點頭,向眾乞哀外,只有小半截蛇身在前,並不敢絲毫抗拒。
明遠心中奇怪,便把手一躬道:"朋友,這兩日本地人不喜傷生,我送你五兩銀子,請把此蛇放掉如何?"連說了兩三遍,花子先是視地不語,忽然抬頭冷笑道:"你倒好心,銀子呢?"
明遠久跑江湖,眼力本好,先還未怎覺察,這一抬頭,立看出花子,雙目隱蘊精光,語聲清朗,心中一動,立時賠笑,取銀要遞。
花子道:"你休走近,丟與我吧。你把這些無知人喊開,我自放走如何?"眾人見他得了銀子,還不當眾放蛇,口又傷人,立時大嘩。
明遠正在勸止,恰有幾個熟人走來,聞知前事,幫同勸說。眾人俱知鏢局名望,見來人俱都當地人物,又聽說明遠隨往無人之處同放,才忍氣讓路。花子也不再理人,竟自持棍從容走去。明遠一則不跟去,眾人決不罷休,又想查看花子真相,便請眾各散,尾隨下去由龍亭後繞向城牆腳下。
花子始終頭也未回,明遠忍不住喚道:"朋友,請留貴步,我有話說。"花子回答道:"你花了五兩三錢四分銀子,不放心麼?"明遠因銀子正是所說之數,心又一動,忙賠笑道:"朋友太多心了,何某不才,何致如此小氣?跟來實為遮掩俗人耳目。這樣除蛇,除去最好。朋友大名,可以見示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