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科幻小說 > 離魂奇遇

正文 十一、拿到了密朗的記錄 文 / 倪匡

    年輕人和公主,甚至沒有交換一下眼色去決定是不是聽從外星人的忠告,因為那絕無必要,外星人若是在發現這份紀錄之後,將它毀去,那沒有話說,既然留了下來,而又明知事情牽涉到了人類生命那麼深邃的奧秘,怎能不看?

    年輕人和公主頭並著頭,一起看密朗。雷弗森所記錄他的奇遇。

    奇遇確然是奇遇,但由於密朗實在是一個十分糟糕的「作家」,所以寫得囉唆無比,而且,也像另一些糟糕之極的作家一樣,喜歡用連篇累牘的沉悶文字,去形容絕對無關緊要的事,而把這種贅文,當作是「文學」。所以,年輕人和公主看得相當吃力,看到一小半,年輕人甚至忍不住用粗話罵了幾句。可是兩人又不敢跳著來看,唯恐錯過了奇遇的精采部分,只好在密朗用他那種極差的文字功力賣弄文字之時,看得快一點。

    等到他們看完了這份記錄之後,兩人握著手,半晌不出聲。

    這時,東方已現出了魚肚白,兩人不約而同,向戈壁沙漠看去,他們仍然坐著,一動也不動。在看了密朗的記錄之後,年輕人和公主,對戈壁沙漠如今的處境,自然有了進一步的瞭解。要瞭解這時戈壁沙漠的處境,自然先要瞭解一百多年之前,密朗。雷弗森有什麼奇遇,那就來看看他的記錄。這裡所披露的,自然經過了大大的精簡,不過即使如此,還是可以看得出,所以年輕人在看的時候,會忍不住罵起粗話來。然而,記錄也有一個好處,就是一開始,就開門見山,提出了他奇遇的性質,這才能吸引人看下去。如果一開始就全是贅文的話,只怕那天晚上,在打開了保險箱之後,戈壁沙漠看不上半頁,就呵欠連連,沒有興趣再看下去,那麼,以後事情的發展,就大不相同了!

    以下,就是經過精簡的記錄,密朗奇遇的記錄。那個「我」,自然就是那位八流作家密朗。雷弗森先生。

    ※※※

    我太失望了!希望到非洲去闖一闖,可是卻什麼也得不到,我太失望了,失望到了絕望,絕望到了想自殺,想結束自己的生命!

    或者應該說,我不是想結束自己的生命,而是要結束自己的生命,我把它當作一項行動,我決定攀上一個懸崖,然後聳身跳下來,求取死亡,因為活著再也沒有意義。我記得在我閱讀過的許多典籍之中,有神秘的宗教,指出人只有在兩種行為進行中,才真正能認識生命,認識自己的真正存在和感悟到宇宙的秘奧!

    那兩種行為,一種是從極高的懸崖上跳下來,直到死亡之前的一-間;另一種是男女性行為中的高潮!

    我決定自高處躍下,沿河,有不少懸崖峭壁。

    我隨意揀了一處,攀登而上,當我站在那條河的峭壁上,俯觀大地時,我覺得自己已經開始領略到生命的奧秘。

    可是我還是站了很久,直到暮色四合,我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只像是自己已不再存在,已經浴進了暮色之中,那使我感到,我不必有任何行動,就會從此消失。反正我是一個消失了也絕不會有人懷念的人。

    等到天色完全黑下來的時候,我在深吸了一口氣之後,麻木的腿彎先是由下,然後再彈起,只要我的身子向前一傾,我就會飛身下了!

    (年輕人在看到這裡的時候,咕噥了一句:「如果我那時在他背後,早就一伸手把他推下去了!」)。

    (不能怪年輕人不耐煩,因為在密朗的原來記錄中,用了許多文字來形容暮色、黑暗、微風、河流,從高望下去的感覺,和如何面對死亡的心情,等等、等等,確然叫人不耐煩,因為形容得一點也不好。例如,竟然有「暮色的來臨,猶如泛出杯子外的啤酒泡沫一樣,不可阻擋」這類狗屁不通的句子。)。

    我已下定了決心,這時,就算有人來阻止我,也必然阻擋不了,就像沒有什麼力量可以阻止啤酒自杯中冒出泡沫來一樣。

    我向著黑暗,大叫了一聲,這時在對面的峭壁之上,就響起了回音。我決定在回音消失,天地間又恢復寂靜之後,我向下跳下去。

    回音漸漸消失,我已經準備向下跳,可是就在這時候,在我的身後,忽然響起了人聲,我疾轉過身來,看到在我視線之中,人影幢幢,竟至少有二三十個人。在離我不到十公尺處!

    這真是怪異之極,我可以肯定峭壁上沒有人,這些人是哪裡冒出來的?天色十分黑,我看不清他們的臉面,只看到他們不斷擺動著他們的身子,一如冒出杯子的大堆啤酒泡沫。

    我感到一股寒意,但是我並不害怕,我是一個自己也即將變為鬼魂的人,即使他們是鬼魂,又有什麼可以害怕的呢?

    那些人,這時正在發出十分嘈雜的聲音,令得我心煩意亂,於是我大聲喝:「你們是甚麼人?吵什麼?」

    經過一喝,那些人徒然靜了下來,而接下來,我所看到的情形,奇特之極,我看到他們的人數,在迅速減少,本來有二十多人,一眨眼,只剩下了十來個,再一眨眼,只剩下五六個,消失得如同從杯子中溢出來的啤酒泡沫一樣快!

    接著,我又發現,他們的消失,是由於互相的「合併」──兩個人靠在一起,忽然就變成了一個人,再兩個人靠在一起,又變成了一個人,前後一轉眼的消失,就只有一個人在我的前面了!

    這種情形,尤其是在黑暗中發生的,看得我目瞪口呆,我自然而然,想到了妖魔鬼怪,我只是有點發呆,可是卻並不害怕,只是不知如何對付才好。

    就在這時,剩下來的唯一的那個人發出了聲音,聲音不是很動聽,他是在對我說話,他道:「你剛才是不是想從高處跳下去?」我感到我需要大聲回答,所以我喊叫:「我現在一樣想跳……」

    那人雙手揮動,他的手臂看來很長,我竭力想看清他的臉面,可是卻無法看得清,我也看不清他的服飾打扮,這個人,看起來,只是一個很濃的黑影,可是他又實在是一個人,不是一個影子。

    他一面揮著手,一面聲音遲疑地道:「我不明白,你的身體,如果跳了下去,會破碎得不能再使用了!」

    我沒好氣,他竟然對一個決心要自殺的人講這種話,而且用的句子又是如此古怪,那真比啤酒杯子中厚厚的一層泡沫更可惡,我大聲回答:「那還用你說!」

    他卻仍然不知好歹,繼續在發問,在他的聲音之中,也確然充滿了笑容:「那你怎麼辦呢?沒有了身體,你怎麼辦呢?」

    我忍不住大聲罵了他一句:「我死了,還管怎麼辦又怎麼辦?」

    那人的說話更怪:「你不顧及靈魂了?還是你有辦法可以令你的靈魂也破碎……也謀殺你的靈魂!」我呆了一呆,忍不住又發出了一下詛咒聲:「你是牧師?神父?」

    因為他提到了靈魂,所以我猜想他是神職人員。上帝可沒有護佑過我,我也不需要在臨死之前,有神職人員在場為我祈禱。

    那時,我直是十分混淆和慌亂,沒想到我是在象牙海岸,荒蕪人煙的一個峭壁之上,又不是在什麼醫院之中臨死,怎會有神職人員出現呢?

    但當時我確然把他當作神職人員,我心中十分反感,我想,我這種對抗性的反感,是源自我出生以來,從來未曾有過如意的生活所致。

    (年輕人就是看到了這裡,忍不住罵了一句粗話的,因為密朗在這裡,忽然發起牢騷來,長篇大論說社會對他如何不公平,他是那樣有才華,而他的作品卻完全得不到人的欣賞,不斷盲目地去欣賞巴爾札克,福樓拜爾。接著,他又從心理學的角度,去分析一個天才,如果受到了社會的漠視,後果會如何可怕──就像一杯啤酒忽然會化為泡沫一樣!)。

    我由於心中的憤懣,所以聲音之中,也充滿了慨憤,我的話,不是說出來,而是噴發出來的:「靈魂?就讓我的靈魂下地獄好了!」

    那人聽了我的憤怒吼叫,居然向我走過來。可是我仍然看不清他的模樣,他十分迅速地繞著我轉了一個圈,快得連我在原地轉身,也跟不上他。

    然後,他又退回原來所站的地方,發出了聲音:「到地獄去?那地方實在可怕得很!」

    我聽他說得十分正經,忍不住嘲笑他:「你怎麼知道地獄可怕?你去過?」

    這種問題,本來應該是絕無法回答的,可是那人居然道:「是,去過才離開!」

    我更是生氣:「若是去了地獄,還可以離開,那我也想去去!」

    那人的回答是:「你想去?可是你又想把你的身體弄破碎……那麼回來之後,你的靈魂怎麼辦呢?」他說著說著,又回到老問題來了!我立時冷笑:「身體不破碎,靈魂怎麼能夠到地獄去?」

    老實說,我說的,一直是氣話,在我決定要自殺的時候。根本就未曾想到過死後的靈魂會到哪裡去,而且,我也不相信人死了之後,會有靈魂。

    所以,那人的回答,實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竟然道:「當然可以,何必一定要把好好的身體弄破碎,你的身體並沒有壞!」

    我自然知道我的身體極健康,我的絕世才華,正源自我健康的身體,就像啤酒泡沫,源自啤酒一樣。

    雖然我不相信有靈魂,可是總要等人死了之後,靈魂才能上天堂或入地獄,這一點,是人人皆知的,這個濃影一樣的人,這樣說是什麼意思呢?

    就在我猶豫不決的時候,那人徒然又向我接近了一些,我看到了他的臉。那是一張詭異絕倫的險,整個臉都是黑色的,像晶亮的煤塊。象牙海岸的黑人,本來就異常地黑,可是這人比任何黑人更黑!

    黑人的臉上,總還有點白色。牙齒是白的,眼珠周圍有一小部分是白的,可是這個人的臉上,竟全部都是黑色的。本來,我應該直接地認為他是黑人,可是黑人的頭上,都有著十分濃密的,捲曲的頭髮,而這人的頭頂上,卻黑光閃閃,一根頭髮也沒有,在他的頭頂上,有一個鼓起的部分,看起來像一個角。

    由於他剛才提及過地獄,再見他這種惡形惡相,所以我脫口而出,叫:「你是魔鬼!來自地獄的魔鬼!」

    那人向我靠近了一下之後,又退了開去,像是靠近我的目的,就是為了叫我可以看清他那詭異絕倫的臉容。這時,他發出了十分難聽的笑聲:「你別管我是什麼人,總之我能使你的靈魂到地獄去,回來的時候,身體又不壞。身體要是壞了,那情形十分糟糕!」

    我吃驚之極,雖然我有必死的決心,這個怪人要是慢出現幾分鐘,我早已跳下峭壁去跌死了,可是他的話還是令我吃驚不已。

    我指著自己的鼻子問他:「你說你能使我的靈魂離開身體,到地獄去,然後再回來,身體完好,我還是活的!」

    那人點頭:「對,就是這個意思。」

    這人竟然有這樣的本領,我想我應該很尊敬他才是,至少應該尊稱他一聲「先生」,可是我又不知他的姓名,我一時衝動,竟然這樣稱呼他:「魔鬼先生,你真的有這種本事?」

    那人並不生氣(他可能真的是魔鬼,那就自然不會生氣),只是點頭,而且道:「就算我沒有這個本事,你又有什麼損失,不是我忽然出現,你不是連完整的身體也沒有了嗎?」

    我感到喉嚨十分乾燥,像是有火在燒,唉,這時要是有冒著泡沫的啤酒來潤一潤喉就好了,我的聲音也有點不自在:「請問魔鬼先生……如果我的身體……破碎了,我的靈魂會怎麼樣?一直留在地獄!」

    我知道自己不信上帝,上不了天堂,所以才會這樣問他的,可是這個問題,像是十分難以回答,他竟然好一會不出聲,而且,不斷地用手按他頭頂上的那個「肉角」,樣子怪異。

    過了好一會,他才道:「我無法回答你這個問題,不過你等一會,在你的靈魂離開你的身體之後,你自己可以解答這問題!」

    我不明白他這樣說是什麼意思,一點也不明白。

    ※※※

    看密朗奇遇的記錄到這裡,年輕人和公主,曾有過一段討論。

    年輕人先遲疑地問:「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別說是密朗這個蠢貨。連我也不明白。」

    公主也不能立時明白,她道:「看下去,下面一定還有密朗靈魂離體的經歷。」

    公主說到這裡,迫不及待地要去揭,但被年輕人伸手,溫柔地按住了她的手背:「這個被密朗認為是魔鬼先生的,是什麼人?為什麼有這種能力?」

    公主搖頭,神情肅穆:「不知道。」

    她略頓了頓,才又道:「使人靈魂離體的能力,來自幽靈星座的幽冥使者也有!」

    年輕人道:「是,我和原振俠醫生,都曾在他們的幫助下,有過靈魂離體的經歷,可是卻又大不相同。幽冥使者並沒有保存身體的能力,必須通過死亡,才能使靈魂離體,所以我和原醫生,如果不是得到勒曼醫院的幫助,替我們準備了新的身體,那就不可能有靈魂離體!」

    公主「唔」了一聲:「而且,我們的感覺是恍恍惚惚,濛濛隴隴,至今不能有一個完整的記憶,甚至連感覺也沒有,而這人使密朗靈魂離體,卻像是可以使密朗的靈魂變得聰明!」年輕人自己也性急起來:「看下去!看下去!」

    於是他鬆開手,公主揭過了這一頁,去看。

    ※※※

    我不明白那人這樣說是什麼意思,我只是盯著那人看,那人道:「來,你跟我來!」

    我問了一句蠢話,使那人發出了好一會難聽之極的笑聲,我問的是:「跟你到地獄去?」

    那人笑了好久,才道:「我會和你一起去,我也想知道,你的靈魂到了地獄之後會有甚麼感覺,我雖然感到很糟,但那和你的感受,究竟不一樣!」

    我又不是很懂他的話,可是我卻極度好奇:「靈魂離開了身體之後,還能有感覺?」

    那人又笑了起來,指著我:「人的一切感覺,全景由靈魂來的,怎麼會沒有感覺,感覺奇妙極了,快跟我來──你在猶豫什麼?你根本沒有什麼可以損失的!」

    這一句話,觸動到了我內心之中,最最傷痛的一個隱秘的角落!

    我正因為什麼也沒有,沒有名,沒有利,沒有愛人,所以才會沒有什麼可損失的。我正因為什麼都沒有,所以才決定自己結束自己的生命……

    (密朗雷。弗森在這裡,又大大展示了他的「文學才華」,用了許多文字,去表達他的「內心世界」。如果全部披露出來,可以成為永遠培養不出作家來的什麼文學院的教材。)。

    我的臉色變得十分難看,可是那人卻在笑,他烏黑的眼睛盯著我,對我道:「你有了到過地獄的經歷之後,就會不同了!」

    他的話,令我心中徒然一動:到過地獄的經歷,這是何等驚人!世界上有什麼人可以到過地獄之後,又再回來的?

    如果我有了這樣的經歷,只要平鋪直敘地寫出來,就可以震驚全世界,若是再加上我的文學才華,那一定是一部震古爍今,永垂不朽,可以和荷馬的史詩並列的人類最偉大的著作!

    一想到這一點,我不禁熱血沸騰,振臂高叫起來,在河流兩岸的峭壁上,響起了陣陣的回聲!

    我要把我的奇遇,好好記錄下來,我不想死了,誰要令我死,我都會盡力掙扎求存,我有希望成為偉大的作家,這正是我的畢生願望,我早就知道這個願望一定會達到的,就像晃動啤酒,必然會有泡沫重生一樣!

    我要全神貫注,記憶一切,首先,我記下了,這條河,是卡瓦裡河,在我攀上峭壁之前,經過一個河灣,在那裡,有一些土人聚居,他們告訴我,那個地方的地名是虛渡津──真有意思,我虛渡了許多年,但以後,自然不會再虛渡了!

    那人向我招手,他已轉身向外走了開去,我忙跟在他的後面。

    直到這時,我才想起了一個問題來,我迫在他身後問:「剛才……我一看到你的時候,有很多人,怎麼一下子,就只有你一個了?」

    那人並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只是發出十分古怪的笑聲。峭壁上平地不是很多,不幾步,就開始落山,我在上來的時候,再也想不到還會這樣落山!

    有了到過地獄的經歷之後,我會變成偉大的作家,一想到這一點,我更要好好保護我的身體,所以在落山之際,十分小心。

    那人的身手十分矯捷,好幾次,他伸手來扶我,和他手部皮膚接觸,十分柔滑,黑人的皮膚大都十分柔滑,這時,我又估計他可能是什麼黑人部落的巫師。

    下了峭壁,我們沿著河向前走。

    (在這裡,密朗十分詳盡地記述著他沿河前進時所見到的一切景物,河邊有一塊大石,大石是什麼形狀,河岸的形狀,記得詳細之極,任何人有了這樣的記載,再來到這條河邊,必然可以根據他的記載,重新走一遍他當年經過的路。)。

    (年輕人和公主看到這裡的時候,自然也知道,戈壁沙漠之所以能夠正確無誤地找到目的地,就是因為已經把密朗的記載瞭然於胸之故。)。

    (不過,密朗在記述他經過的河岸的景物特徵的同時,也夾雜了極多他心情的描述,都充滿了他將成為偉大作家的喜悅。)。

    沿河岸一直走著,那人也不再和我說話,我的心情,起伏洶湧,如同急速奔騰的河水。(謝天謝地,不再像啤酒泡沫了。)。

    我想到,一般的觀念,靈魂離開了身體,就是死亡。可是這個怪人卻說什麼死亡會使靈魂離開身體,靈魂離開身體,不一定死亡,他這種說法,站得住腳嗎?要是他在惡作劇……

    想到這裡,我自然而然,停了下來,因為他如果和我開魔鬼式的玩笑,那我豈不是變了又一個死了的人,又怎能成為一個偉大的作家呢?

    當時,我的思緒紊亂之極,我停了下來。那人也停了下來,我想向他再問清楚一些,可是卻又不知道如何開口才好。

    這時,我明知他在問我:「看到了沒有?」

    我不知道他要我看什麼,定了定神,我看到他手指著地上,那裡有兩塊圓石,像是一副石磨,被分開來放在地上,相當完整。

    我點頭道:「看到了!」

    河岸邊到處全是石頭,我也不知道這人為什麼特別要我看這兩塊圓石頭,那人在面前踏出一步,站到了那圓石之上,道:「學我!」

    我這時心思亂極,但是事到如今,除了聽這人的話之外,也沒有別的辦法了。

    唉,這人給了我希望,至少剛才我想到自己有可能一舉成名的時候,我是十分快樂的。

    我也走前一步,踏上了那塊圓石。

    (年輕人和公主看到此處,一起狠狠地盯了戈壁沙漠所跌坐的那兩塊圓石一眼──密朗所記錄的,自然就是這兩塊圓石!)。

    那人又向我作了一個手勢,示意我和他一樣坐下來。他說了幾句話:「這是通向地獄之門。在整個地球上,一共只有四十九個通向地獄之門,而每一個地獄之門,只能使用七次,只有找到了地獄之門的人,才能自由來往地獄,當然,要保持身體不能破碎,不然,就糟糕得很!」

    他一再提及靈魂如果沒有了身體就糟糕得很,但這時引起我興趣的卻是「地獄之門」,我問:「還有一些,在什麼地方?」

    那人大笑了起來:「等你去過一次地獄之後,你不會再想去,所以不必問了!好了,閉上眼睛,以後發生的事,你會記憶一輩子!」

    這一句話才入耳──我是在幾秒鐘之前。閉上了眼睛的,我只覺得自己的身子,徒然向下沉去,速度快捷,那令得我大是吃驚,自然而然,發出了一下尖叫,也站起身,睜開眼。

    我看到自己,正順著一段漆黑的線……不,一條漆黑的路,在迅速前進……

    不,前進的不是我,而是耶條漆黑的路,整條路在移動,快疾無比,起先揮舞雙臂,企圖平衡身體,但隨即發現我完全不必那樣做。這時,我定下神來,我看到在我的前後左右,有很多濃黑的影子,也在急速向前移,那些影子,就像是我不久之前,想跳崖時看到的一樣,我想尋找那個帶我到地獄來的人,如果這裡就是地獄的話。沒有多久,我就找到了那個人──我見到的所有人。都是在這條漆黑的路上。

    向同一個方向前進的,只有那個人不是,他忽然從相當遠處,以反方向向我移動過來。

    這時,我注意到了一個奇特之極的現象,許多人和那人,看來雙方移動都很快,非迎面相撞不可,但是,雙方都不相讓,結果也沒有相撞。

    而是毫無困難地雙方各自繼續向前,像是對方根本不存在!

    在那一-間,我明白了!

    我明白在這條漆黑的道路上前進的,都不是人,只是靈魂!我真的已進入了地獄,至少已經在通向地獄的途中!老天!連我自己也是靈魂,我連忙打量自己,可是又沒有發現什麼異相,難道這時人家看我,也只是一個濃黑的影子?

    我進入了地獄!會有人相信我的經歷嗎?要是人們不相信,我豈不是仍然失敗?不!他們會相信的,我可以把最權威的書評家帶來,讓他們也進入地獄,那麼,所有的人就都會相信我了!

    正當我思緒混亂的時候,那人已來到了我的身前,伸手在我的肩頭上,重重的拍了一下問我:「怎麼樣,很奇妙,是不是?」

    我確切知道,我這時只是靈魂,可是一切感覺,完全一樣,和有身體的時候,一模一樣。啊呀不好,我的身體,留在那圓石之上,不知道怎麼樣了,會不會受到什麼人的侵襲,或是獸類的侵犯?我的身體有沒有抵抗或躲避的能力?

    我忙把這個問題提了出來。那人的眼睛黑得發光:「當然沒有保障!你坐著一切不動,有人把你的頭砍下來,你也不會覺得痛,因為你有感覺能力的部分在這裡!」

    那人的話,真足以令我吃驚,我記得,他曾一再說過,如果靈魂沒有了身體,糟糕得很。我強自鎮定,道:「你別嚇我,你和我一樣,身體也留在那圓石上,我的頭要是叫人砍了下來,你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那人聽了我的話之後,呵呵大笑了起來:「你怎麼能和我相比。我能帶你到地獄來,自然和你不一樣,太不一樣了!嗯,不必向你解釋了,你根本不會明白的!」

    我心中更是害怕,忙道:「我明白,我很明白,你是魔鬼,是可以在地獄自由來去的魔鬼!是把人的靈魂引誘進地獄的魔鬼!」

    那人一面笑,一面問:「怎麼樣?害怕了?」

    我確然十分害怕,我想,快一點退回去,我身體受損害的可能性就少一點。就不會出現靈魂沒有身體的糟糕情形,我害怕得聲音發顫,我求那人:「我……是不是可以立即……退出?」

    那人沒有立即回答,只是盯著我看,他的目光,詭異之極,我心急等他回答,他忽然歎了一聲:「想給你那麼難得的經歷,你竟然想放棄?」

    我據實回答:「我……害怕……要是我身體……破碎了,會怎麼樣?」那人指著那些黑影:「那就像他們一樣,一直向前,再也沒有回頭路,一入地獄,不能再出來!」

    我給他的話嚇得尖叫了起來,雙手亂搖,我叫的是:「快讓我回去……」

    (年輕人和公主看到這裡的時候,不約而同,一起叫了起來:「這傢伙,他沒有到地獄去!只是到過通向地獄之途!」)。

    (年輕人還抱著一線希望:「可能他改變主意,也可能那人不會讓他回去!」)。

    (公主苦笑:「他的記錄快完了,看來,這傢伙是一個臨陣退縮的懦夫!」)。

    (年輕人也十分惱怒:「這傢伙竟敢這樣戲弄他人!」)年輕人和公主在憤怒的情緒之下,看完了密朗記錄的最。

    密朗在最後,記述著他一開始哀求要回去,那人就答應了他。很快地,他睜開眼來,看到自己坐在那塊圓石之上,他急急跳了下來,再也不敢接近。

    接下來,他又用了許多文字,強調自己雖然未曾進入地獄,但是也曾有過離魂的經歷,為他自己的行為辯護,又說他的經歷,舉世無雙,並且一再說他自己十分誠實,沒有提過地獄的情景,不然,以他的「創作才華」,可以憑空創造出地獄景像來,一樣可以轟動。他說他的奇遇,應該是人類的奇遇之最!

    看完之後,年輕人和公主,相視苦笑,年輕人道:「至少可以明白,何以戈壁沙漠看完了記錄,立刻就採取行動,要到這裡來的原因了!」

    公主同意:「是,因為記錄之中,並沒有地獄究竟是怎樣的描述,所以他們急於自己去看,去經歷一下地獄的情景!如果知道了地獄是怎樣的,倒不會那麼心急!」

    年輕人又道:「而且,真的十分危險,想想密朗,就膽小得半途而廢了!」

    公主指著那兩塊圓石:「原來這是地獄之門,全世界共有四十九處?」

    年輕人明白公主的意思:「等戈壁沙漠回來之後,我們是不是也去走一遭?」

    公主變得十分溫柔:「他們也應該回來了吧!」

    公主和年輕人一起來到了戈壁沙漠的面前,盯著他們看,天色早已大明,兩人一動也不動──他們靈魂離體而到了地獄,用「那個人」的話來說,這時,把他們的頭砍下來,他們也不會有知覺!

    年輕人感歎道:「密朗雖然半途而廢,可是他的記錄,還是十分有價值,曾經看過的外星朋友,也感到它的重要性!」

    公主秀眉微蹩,走開了幾步,停在一塊大石上,年輕人跟了過去,公主握住了他的手:「我想起了一本著名的古波斯勸諭書……」

    年輕人和公主一樣,都是十分博學的人,所以公主一提起,年輕人立即知道她說的是哪一本書。

    他「啊」地一聲:「《阿爾塔。維拉夫》!」

    這本勸諭書的名字,就叫《阿爾塔。維拉夫》。所謂勸諭書,就是勸人為善的書,這種書,古今中外都有,中國著名的小說《三言兩拍》和許多佛經故事,就都屬於勸諭書。

    《阿爾塔。維拉夫》這本書,就以書中主角的人名為書名,用波斯古語言來解釋,那就是虔誠的維拉夫之意。這位維拉夫先生,身份是波斯薩山王朝開國皇帝時期的一個祭司。

    那個開國皇帝的名字叫阿爾達希爾,當時盛行的宗教,是瑣羅亞斯德教──這種宗教也稱拜火教和神教,在中亞細亞一帶,流傳甚廣,至今猶存,瑣羅亞斯德,就是該教的第一位先知。

    維拉夫祭司有一個十分怪異的經歷──一次,他在酒後,忽然不省人事,昏迷不醒,可是那只是表面現象,實際上,在他「昏迷不醒」期間,他的靈魂出竅,在遵命之神和火神的帶引領導之下。到了地獄,見到生前犯上各種罪行的男女靈魂,正在熊熊烈火之中,忍受懲罰。痛苦的折磨使這些幽靈發出呻吟和哀號!

    後來,維拉夫的靈魂,又在兩位神的帶引之下,遊歷了天國,看到天國中光明快樂的生活。

    於是,維拉夫祭司就把靈魂出竅時的見聞,記錄了下來,寫成了勸諭書,告誡教徒遠離罪惡。

    這本書,年輕人和公主是在什麼時候看過的都記不得了,或許是在少年時候。

    當時看的時候,自然也不會留下特別深刻的印象,因為同一類的書多的是!

    可是此際一想起來,這本由維拉夫祭司所寫的經歷,有許多具體的地方,竟然和密朗的奇遇。有吻合之處!

    最相同的一點,自然是靈魂離體出竅,在他人的帶領之下,進入了地獄──帶領維拉夫祭司的靈魂進入地獄的是兩位神祇:遵命之神和火神。帶領密朗靈魂進入地獄的,是一個比黑人更黑的怪人,密朗曾稱之為「魔鬼先生」,說不定,也是一位神祇。

    所不同的是,祭司非但游畢了地獄,而且還遊歷了天堂。而膽小窩囊的密朗,卻忽然害怕身體破碎,竟放棄了千載難逢,可以一遊地獄的機會。

    年輕人道:「維拉夫的這本書,記述得比較具體,中國也有闖進地獄去的傳說,日蓮為了救母親,就曾打開十八層地獄,把幾百個地獄中的惡鬼都放了出來。可是傳說並沒有提及他是靈魂離體之後才進入地獄的,好像是連身體一起闖進去的!」

    公主吸了一口氣:「中國的傳統,都不明不白,我想,唯有靈魂出竅,才能進入除可地府。那比較可以接受,你看,這兩塊圓石,說是地獄之門,可是一點隙縫也沒有,自然只有靈魂這種無形無質的存在,才能通過。身體是進不去的!」

    戈壁沙漠的身體還留在圓石之上,足以證明公主的假設,可以成立。所以年輕人很支持公主的說法,他一面點頭,一面心嚮往之:「一共有四十九處地獄之門,還有四十七處,不知在何處?中國四川省的酆都城,據說可以直通陰遭地府,不知是不是四十九處之一!」

    公主皺著眉:「可是我不明白,什麼叫作每處地獄之門,只能使用七次!」

    年輕人來到圓石之旁,蹲了下來,伸手在圓石的邊沿上撫摸著。模上去,和普通的石塊,沒有什麼分別。他直起身子來:「據我猜測,這圓石,一定藏有一種能量,能使人靈魂出竅,並且把靈魂轉移到……那條漆黑的通路上去,直達地獄!」

    公主悶哼了一聲:「密朗的文字形容能力極差,什麼叫做『漆黑的道路』,難以想像!」

    年輕人搖頭:「簡直差之極矣,除了『啤酒的泡沫』之外,他幾乎沒有別的形容方法!」

    想起在看密朗的記錄時,至少看到過兩百處以上「啤酒泡沫」的形容,兩人都笑了起來!

    這時侯,對於事情的來龍去脈,年輕人和公主可以說已經瞭然於胸──最主要的是,明白了密朗奇遇的性質。

    至於密朗後來為何在航海中遇到了海難,以致一隻手臂被凍結在冰中,或許也有十分曲折的過程和十分驚險的情節,但那和奇遇是沒有直接關係的,那已是奇遇發生之後的事情了!

    所以,年輕人和公主十分輕鬆,他們把帶來的食物弄熱飽食了一頓。

    他們知道,這時,戈壁沙漠正在享受他們的地獄之旅,當然會回來。

    戈壁沙漠回來之後,就輪到他們可以到地獄去了……

    下地獄,不是有趣的事,但是到地獄去兜一轉,那卻是有趣之極的經歷!

    這時,他們的心情,就像是在遊樂場中輪候機動遊戲的情侶一樣輕鬆。

    公主和年輕人擁抱著,不時親吻著對方,同時,也留意戈壁沙漠。戈壁沙漠一動也沒有動過,兩人知道,他們的靈魂正離體遠去,而靈魂是人的一切動力的根源,所以他們除了維持緩慢的呼吸之外,不能有別的動作──單是這個現象,已是奇妙之至,他們的身體在這裡,而靈魂正在地獄!

    理論上來說,人若是能隨時令靈魂出竅的話,那麼,身體在這裡,靈魂可以到任何地方去!那就是所謂「神遊」了!

    神遊,是精神的出遊,也是靈魂的出遊,出遊的靈魂,可以有實在無比的經歷。年輕人這時,想起了探險者衛斯理曾說過的一番假設。

    衛斯理曾不止一次表示他的見解:「人的生命太短暫,儘管愛因斯坦曾闡釋了速度和時間的關係,但既然沒有物體可超越光速,時間在消耗,或者可以應付幾百萬光年的近距宇宙航行,但必然無法進行幾億光年。或更遠的遠程飛行。所以,將來人類探索宇宙的奧秘,在浩森無際的宇宙之中,作長期的飛行,身體是去不了的,只有人的思想去、精神去、或靈魂去!」

    衛斯理的這一番假設,他曾多次提出過,而且,在他和各種外星人的接觸中,也證實有不少外星人,雖然是用這個方式,來進行漫長的宇宙航行的,也只有這個方式,才能克服肉體生命短暫所帶來的困擾!但是假設歸假設,人類也已確知有靈魂的存在,可是如何能做到靈魂隨時可以出竅,這時毫無頭緒的事,只有在一些傳說之中,才能捕捉到一些蜘絲馬跡,也毫無具體的事實可言。

    如今,居然有這樣約兩塊圓石,只要坐上去,就可以使人的靈魂出竅,那當然是對人類來說,極其重要的事,影響到了人類長遠的發展!

    年輕人再伸手去撫摸那圓石,公主知道他的心意:「這圓石,一定蘊藏有我們所不知的神秘力量,可以使靈魂輕易出竅!」

    年輕人皺著眉:「若是只能使靈魂到地獄去也沒有多大的意義!」公主揚眉,理論上來說,靈魂只要可以離體,就可以到達任何地方!年輕人喃喃地自問:「不知道靈魂行進的速度……是什麼程度?」

    公主道:「一般推測,人的靈魂,其實是一組思想記憶波,如果是無線電波,那麼速度就和光速相若!」

    年輕人抬頭向天:「和光速相若,八分鐘可以到達太陽,輕而易舉,可以離開太陽系,可是到最近的星雲,也要好幾萬年!神秘宇宙,仍然不可能,我想,一定不止是這個速度。」

    公主伸手在年輕人的額上點了一點:「別想得太多了!」年輕人握住了公主的手,心嚮往之:「若是能和你一起,在宇宙之中邀游,那真是太好了!」

    公主也甜甜地笑,顯然她也有同樣的願望。她道:「要是我們有機會見到那位」魔鬼先生「,一定好好問他有關靈魂的一切……我好想成為第一個靈魂可以隨時出竅的人……我感到我可以有這樣的異能!」

    年輕人撫弄著她的秀髮,笑:「人的慾望,真是無窮無盡!那個魔鬼先生的樣子,密朗總算說得十分清楚,見到了他,一定可以認得的!」

    兩人把自己的想像力盡量發揮,說說笑笑,時間很快過去,轉眼又到了夕陽西下時分,算起來,戈壁沙漠處在這樣的靜坐狀態,已經超過二十四小時了!

    年輕人咕噥了一句:「我不相信地獄那麼值得逗留,會不會有什麼意外?」

    公主還沒有回答,就看到有了變化──戈壁沙漠仍然閉著眼,可是他們的臉上,已有驚喜莫名的神情現出來。年輕人和公主,不約而同,身形一晃,站到了他們的面前,他們也正在這時,睜開了眼來。

    他們一睜開眼,自然而然,看到了年輕人和公主,-那之間,張口結舌,怔呆之極!

    年輕人「哈哈」一笑:「兩位靈魂離體,就不怕身體遭到破壞,靈魂無處可歸嗎?」戈壁沙漠是聰明人,一聽得年輕人這樣說,自然知道他什麼都知道了!

    兩人齊齊吁了一口氣:「誘惑實在太大,所以,也就顧不得了!」

    公主笑:「其實你們大可不必自己行動,可以約了所有人一起來,輪流進行,又有人看守身體,又可以不得罪人,豈不是更好?」

    年輕人和公主都不心急問「地獄之旅」如何,是因為他們想到,自己很快也可以作同樣的「旅行」,一切可以自己去體驗,又何必問他們?

    公主提出了這種合情合理的責問,是因為圓石可以「使用」七次,他們的聚會,不足十人,人人都有機會嘗試靈魂出竅的經歷,戈壁沙漠此舉,自然枉作小人了!

    戈壁沙漠一聽得公主這樣說,一面站起身,一面現出了怪異莫名的神情,互望著,不知說什麼才好。一看到他們這種情形,年輕人和公主,就知道事情必有蹺蹊了!可是兩人不知是什麼原因。年輕人先道:「公主的提議,看不出有什麼可挑剔之處,除非兩位極度自私,不希望別人也有離魂到地獄的經歷!」戈壁沙漠忙道:「當然……不是,當然不是!」

    他們在這樣說了之後,又問:「兩位已經看了密朗的記錄,是在我們車中找到的?」

    年輕人揚眉,語氣和神情,都有相當程度的不滿,他道:「正是,我們認為行動並無不當!」

    戈壁沙漠又互望了一眼,各自吁了一口氣。又追問了一句:「全看了?」

    年輕人和公主不禁大為起疑:「你們認為我們看漏了哪一些。」

    戈壁沙漠身並身,向後退了幾步,這種行動更是特別,倒像是年輕人和公主,會隨時向他們展開攻擊一樣。年輕人疾聲道:「若是你們想說什麼,請痛快一點說,別裝神弄鬼!」

    戈壁先嚥下了一口口水,發出了「咕」地一聲,他並不向年輕人和公主說話,卻向沙漠道:「他們若是全看了,怎麼會沒有看到那封自外星朋友留下來的信?」

    沙漠也道:「是啊!他們應該看到的!」兩人雖然是在一問一答,可是那話,分明是說給年輕人和公主聽的,而且,還說明其中,大有文章!

    年輕人的涵養再好,這時也未免有些沉不住氣,喝道:「什麼外星人留下來的信,什麼內容?」

    戈壁沙漠仍然在自顧自對答,戈壁道:「信雖然和記錄放在一起,但他們取到了記錄時,可能把信漏下了!」

    沙漠歎息:「信上的訊息,是那麼重要!」年輕人和公主聽到這裡,一起發出了一下怒吼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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