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科幻小說 > 豪賭

正文 一、一場怪賭 文 / 倪匡

    賭博是人的天性。

    生活的每一秒都不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麼事情,而又必須過下去,所以就要在心理上有好或不好的準備──泛義來說,這已經是賭博行為。

    即使是狹義的賭博行為,其花樣之多,也無法有一個正確的統計,幾乎任何東西都可以作為賭博的用具。有些賭具,其歷史之悠久,可以和人類文明相提並論。

    很多年前,我用一件聽來的有關賭博的事情,化成一篇很短的小說。寫故事的人,經常會有許多人來提供故事,不客氣地說一句:百分之九十九的故事都乏味之至,當然也有例外,被我化成了小說的那個故事就很有趣。

    由於當時用小說的形式,所以人物、地點、時間等等都沒有交代。當時也沒有想到這個故事會有進一步的發展,而且發展得多姿多采,所以才只是把它寫成了短篇小說。

    現在這個故事,當然源起於當年我聽到的那個有關賭博的故事,所以頗有必要先來看一看這篇小說。好在小說很短,也不難看,等到看完之後,對事情經過有了一定程度的認識,我再來說是誰把這件事情告訴我的,以及事情是發生在什麼年代和什麼人的身上,然後再敘述由此衍生出來的許多事情,就容易明白得多了。

    (人世間不知道有多少故事,都是由賭博這種行為衍生出來的!)

    下面就是這篇題為《莊家、輸家和贏家》的小說。

    小說用武俠小說的形式寫成。

    莊家、輸家和贏家

    黃澄澄的金子,看起來令人動心,可是互相碰撞時所發出的聲音,卻並不十分動聽。

    莊家身邊的腳下,地板上有一個不大不小的坑,坑裡全是大大小小的金元寶、金塊。當一支大竹檔把桌上的金子全都掃落那坑中時,發出的聲音,簡直令輸家心痛。

    在賭桌上,要分出莊家、輸家和贏家來,再容易不過。

    莊家神定氣閒,你呼天搶地,賭神罰咒,謝祖謝宗,嘻哈大樂,那是你家的事。莊家他只管擲骰、受注、把桌上的金子掃進坑中,或由坑中取出金子來給贏家。

    贏家自然興高采烈,口沫橫飛。

    輸家倒不一定垂頭喪氣,他們有的紅了眼,有的青了臉。賭場內的美女再風騷,也只是在贏家身邊嬌聲嗲氣,絕不敢去撩撥輸家,以免自討沒趣。

    黃金賭場是京師第一大賭場,只見金,不見銀。再珍貴的寶物,只要賭客押下桌子,立刻就有專人估價。輸了,一樣用檔子掃進坑中;贏了,哪怕十萬八萬兩黃金,哪怕只是押一記就走,都付得痛快無比。

    據說,黃金賭場的後台,撐腰的,就是京師的九門提督,所以令得富商大賈、江湖豪客、達官貴人,放心在這裡賭得酣暢淋漓。一夜之間,在賭桌上轉手的黃金財寶,不計其數。

    今晚的情形,和往日相比,多少有點不同。才入黑,就進來了三個波斯胡人,一色鬍鬚高鼻、深目短胡。其中一個身形最高大的,一進門,手臂一長,就摟住了一個女侍,女侍立刻全身柔若無骨,向他靠去,樂得那波斯胡人嘰哩呱啦,不知說些什麼,卻又毫不含糊地在女侍身上亂搓亂摸,喧鬧無比。

    可是當他們在賭桌旁坐下,卻又心無旁騖,賭得極精。一上來,抖開三隻小皮袋,燈火之下,蠶豆大小的金剛鑽,閃得人連眼睛都睜不開來。喧鬧的賭場頓時靜了下來,那些金剛鑽,怕有兩百來顆!

    一個衣著華麗的老者立刻在莊家的示意下走過來,拈起幾顆,向著燈火,瞇著眼,轉動著看,口中嘖嘖有聲:「這樣吧,不論大小,每顆算一千兩。」

    波斯胡人互望了一眼,點了點頭,一開口,居然字正腔圓:「一共兩百零四顆,一次押了!」

    波斯胡人神情有挑戰的意味,莊家卻連眉毛都不動一下,張口就待答應,忽然傳來一個聽來相當嫩的聲音:「等一等,莊家先別受!」

    循聲看去,一個臉色了白,一身玄衣的年輕人,目光盯著二十堆金剛鑽:「正想找些金剛鑽,懶得一顆一顆去買,就和這三位對賭一下。」

    三個波斯胡人一副只要有得賭,什麼都不在乎的神態。

    莊家和老者一起向那年輕人望去,雖說京師是大地方,八方風雨會神州,什麼樣的人物都有,可是莊家又豈是閒著就睡覺的人,什麼人物,什麼來頭,心裡多少有數。然而這個年輕人貌不驚人,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進來的,莊家向賭場中的自己人連打了十來個眼色,可就是沒有人知道他是什麼來路。

    那老者「嗯」了一聲,尾音拖得很長,望著年輕人,年輕人探手入懷,卻並不立時取出來,只是現出了十分詭異的一笑:「二十多萬兩金子,不能帶在身上,要是我輸了——」

    講到這裡,向那三個波斯胡人望去:「就拿這個抵數!」

    他手從懷中伸出來,拿著一段黑漆漆的木頭,二指寬、一指厚、一掌半長,輕輕放在桌上,還伸手按著。

    賭客對賭,誰輸誰贏,本來和莊家的關係不大,贏家自然會給莊家抽頭。要是年輕人拿出來的是立刻可以兌現的莊票,那就不成問題。可是如今卻是這樣的一節木頭,莊家不能不發話:「這個,閣下這個是什麼寶物,恕小可眼拙!」

    莊家一打眼色,兩個穿著密扣英雄襖的打手,從年輕人身後走過來:「讓我們來瞧瞧!」說著,伸手向桌上便抓。

    年輕人動作極快,按在木頭上的手,向後略縮,那木頭竟是一隻盒子,盒蓋移開了少許,剎那之間,只見精光奪目,人人眼前一亮,年輕人立刻又推上了盒蓋,所有人竟沒有看清盒中是什麼東西!

    只見那三個波斯胡人陡然臉色通紅,眼中異光大盛,叫:「賭了!」

    都知道波斯胡人慣於認識各種異寶,他們願意賭,莊家自然無話可說。一時之間人人心癢難熬,想知道盒中究竟是什麼寶貝。年輕人雖已將手縮回,卻也沒有人敢去碰那盒子。

    莊家搖停了骰缸,波斯胡人搶著先叫:「大!」

    年輕人沉聲:「小!」

    莊家揭開骰缸,二三三,小。所有人轟然大叫,年輕人贏了,若無其事,先把那木盒揣入懷中,再伸手去攏那三堆金剛鑽。

    三個波斯胡人陡然大喝,刀光閃耀,三柄半月形的利刃攻向年輕人,年輕人手指疾彈,三道亮電也似的閃光過處,「錚錚錚」三聲響,彈出的三顆金剛鑽,射向刀刃,力道奇大,令得三柄刀反震向上,刀背重重砸在持刀波斯胡人的額頭上,登時鮮血四濺。仰後便倒,也不知是死是活。

    在寂靜無聲中,年輕人將金剛鑽放進皮袋,喃喃自語:「用這閃亮的玩意當暗器,真不錯!」

    他站了起來,向莊家一揮手:「地上的三顆是你的。」

    直到他走出賭場,揚子裡還靜了好一陣子。

    短篇小說,是一種小說形式,它只是一個橫剖面,寫一瞬間發生的事,並無來龍去脈,也沒有複雜情節。

    我在聽到了這件事之後,感到這一場賭博,具有相當震撼力,適宜用短篇小說來表達,所以才寫成這樣的一篇小說。

    另一個原因,是來把這場賭博告訴我的人,很是討厭,雖然他講的事情有趣,可是人無趣,也就不想把他說的事多加鋪張。

    現在又把這件事翻出來,當然是由於事情又有了進一步發展的緣故。

    由於這篇小說,是以後許多事情發展的源頭,所以很有必要詳細說一說。

    在這篇小說中,最重要的其實不是人物,而是一樣東西。那東西放在一隻小木盒之中,究竟是什麼東西沒有人知道,只知道它會發出強烈閃光。

    而那東西一定珍貴無比,至少它可以和兩百零四顆蠶豆大小的金剛鑽相比──據賭場打碼專家(估價專家)的估計,是大約二十萬兩黃金。

    小說中情節發生的時候,顯然不是現代,而在古代,黃金的價值,要比現代高上許多倍。

    也不是完全沒人知道小木盒中的寶貝是什麼,在小說裡,至少有四個人知道那是什麼。

    那年輕人是物件的主人,當然知道。還有那三個波斯胡人,自然也知道──要不然他們不會和年輕人對賭。而且他們在輸了之後,居然出手強搶。由此可知,小木盒中的東西,對他們的吸引力有多大,令得他們失去了常性。

    總而言之,小木盒中的東西,一定是驚天動地,非同小可的珍貴,價值連城。

    小說中還提到了波斯胡人對奇珍異寶有高度的鑒賞辨別的能力。關於波斯胡人這種能力,在歷代的小說筆記之中,多有提到。其中有很多極富傳奇性,例如一個看來像是烏龜殼般的東西,波斯胡人就知道那是龍的九個兒子其中一個的外殼,裡面有夜明珠。又例如一個叫化子的破棉被,波斯胡人知道被子裡有一隻虱子王等等。也不知道波斯胡人這種本領從何而來,總之波斯胡人有知道寶貝的能耐。

    而小說中耐人尋味的另一處,是那年輕人的神秘,那年輕人不但武藝超群,而且居然用金剛鑽來做暗器,闊氣無比,正是武俠小說中的典型人物──永遠有用不完的金錢,而錢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

    小說並沒有明確的說明是發生在什麼時代,但肯定是在還有皇帝的年代,因為其間提到了「九門提督」這個官銜。這個官,官階並不高,可是權力很大,也是武俠小說中常見的人物。

    好了,現在可以開始說這篇小說情節的來源了。

    記不清楚確切的日子,總之是春天,是紫浣花盛開的時候,在我住所的附近,有一棵老紫浣,每年春天,開花季節,紫浣花怒放,遠遠望去,猶如一團紫色的雲彩,瑰麗絕倫。在它近前,則清香沁人,令人心神俱暢。

    在這段日子中,我和白素每天都會在紫浣花前,欣賞一番。

    那天早上,白素一早就出去,只有我一個人在紫浣花前站了片刻,深深吸了幾口氣,轉過身來,就看到貼近我身後,站著一個人。

    那人其實離我還有將近兩公尺的距離,但是對我這個長期從事冒險生活的人來說,這個距離實在太近了,近到了如同緊貼著我的背脊一樣。

    而且我不知道這個人是什麼時候悄沒聲地來到了我身後的,所以更使我立刻處於極其緊張的狀態。

    我在前面說過,說故事給我聽的人很討厭,這第一個印象,是主要的原因──那人一聲不響,也不知道在我後面站了多久,豈非令人討厭之至。

    所以找當時望向他的眼光,毫不掩飾,充滿了敵意。

    而在我看清了這人的面貌之後,心中的厭惡之意,又增加了幾分。只見其人不但獐頭鼠目,而且還留了稀稀落落的兩撇小鬍髭,看來格外令人覺得可厭。

    我打量他,他也打量我,他在看我的時候,小眼珠滴溜溜不斷地轉動。使我想起「眸子正則其心正」這句話──若是根據這句話來判斷,其人之心術不正,可說至於極點!

    他看來年紀和我差不多,可是一開口,所說的話卻不中聽之極,更增加他的討厭程度。

    他似笑非笑,聲如破鑼,還向我指了一指,這才道:「你就是衛斯理吧!」

    對付這種連起碼的禮貌都不懂的東西,最好的辦法就是兜臉給他一拳。

    不過我的修養算是不錯,不會那樣做。當然我的修養也沒有好到會去理睬他的程度,我不再望他,半轉身,向家門走去。

    我才走了兩步,眼前一花,那人已經在我身前,攔住了我的去路。其人身法快絕,分明有極高的武術造詣,這倒是人不可貌相。

    我立刻站定身子,只見他右手一翻,像是要向我出手,我非但不吃驚,反倒高興──其人雖無過犯,卻面目可憎,無緣無故,不能打他一頓出氣,他居然向我先動手,豈非正中下懷!

    所以一見他右手一翻之後,向我伸來,我立刻出手,抓向他的手腕。

    他就在那一瞬間,我突然看到他手中拿著一張名片,那張名片比普通的來得大,是深藍色的紙,上面只有一個白色的字:「白」。

    一看到這張名片,我抓出去的手,硬生生收了回來──由於我出手又快又狠,希望一下子就能抓住對方,把他摔出去,所以用的力道很大,突然之間,要收回來,很不容易,雖然在剎那之間,還是做到了,可是身子不免向後退了一步,顯得相當狼狽。

    那傢伙顯然完全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他用一種十分可惡的神情,向我笑了一下,我心中雖然很有氣,可是卻無法發作。

    因為我一眼就看出他手中那張,是白老大所用的名片。

    那名片獨一無二,白老大對它很是自負,他自從被江湖上尊稱為「老大」之後,就不再使用名字,所以名片上只有一個「白」字。他常說:「國民政府主席的名片上,也有三個字,只有我的名片,才是一個字!」

    他又曾向我解釋:深藍色代表海洋和天空,海天之間,唯我一白,這就是這張名片代表的意思。

    白老大為人狂傲,於此可見一斑。

    而這張名片,在江湖上確然也有極高的地位,號稱見名片如見人,所以白老大也絕不輕易把名片給人。

    那獐頭鼠目的傢伙,居然持有白老大的名片,很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可惡的是,他並不是一見面就拿出來,而是故意叫我出醜,這自然令我生氣。

    可是無論如何,他有白老大的名片在手,我不能不和他客氣一番。

    我定了定神,那時候,白老大還沒有在法國南部定居,行蹤飄忽不定,所以我第一句話是:「閣下是什麼時候見過老爺子的?」

    那人不但說話的聲音難聽,腔調陰陽怪氣,而且說話的時候,一副皮笑肉不笑的樣子,看得人恨不得給他兩個耳光!

    他道:「大概在一個月之前,老爺子說,去找衛斯理,把你的事情對他說說。」

    我知道白老大有叫人帶話的習慣,所以那人這樣說,我也沒有見怪,向他做了一個手勢:「請屋裡坐。」

    那人答應了一聲──他其實只是在鼻子中發出了「嗯」的一下聲響而已。總之此人的言行,沒有一樣不令人討厭,為了不浪費筆墨,以後我不再舉具體的例子了。

    到了屋中,我看到他還是把白老大的名片拿在手裡,就自然而然伸手去接,誰知道他一縮手,我接了一個空,這又火上加油,令我更是生氣。

    而且,白老大的名片在江湖上作用很大,他要是不肯把名片交出來,就會利用它去招搖撞騙,事情可大可小。所以我立刻用嚴厲的眼光瞪向他。

    那人倒知道我為什麼如此,他道:「老爺子還要我去見幾個人,這張名片還有用。」

    說著,他就迅速地把名片收了起來──他收起名片的動作,像是變魔術一樣,手略晃了一下,原來在他手中的名片,便已經不知去向。

    我哼了一聲,一時之間也難以判斷他所說是真是假,想到白老大既然把名片交在他的手中,其人應該有一定的可信程度,所以我也沒有再說什麼。

    只見他東張西望,像是在找什麼東西一樣,口中問道:「白小姐在嗎?請她出來。」

    這時候我的反感已經到了極點,冷冷地道:「這裡沒有白小姐,只有衛夫人!」

    那人像是想不到我的反應如此強烈,他略怔了一怔,卻又不再提起,坐了下來:「白老爺子說我可以把一件事說給你聽聽。」

    本來我至少應該問一問他姓什名誰,可是由於我實在對他有說不出的討厭,所以也懶得問,只是揮了揮手:「說吧。」

    那人就開始說,說的就是後來我化為小說的那一場賭博。

    當時我一面聽,一面心中在想:事情可以說很有趣,可是白老大想我聽這件事的目的又是什麼呢?

    那人說這場賭博的時候,和我小說中一樣,也是沒有時間、人物姓名等等。

    他說完之後,望著我,等我的反應,我也望著他,等他做進一步的說明。兩個人大眼瞪小眼,好一會,都沒有出聲。

    我不耐煩,首先打破沉默,問他:「說完了?」

    這一問,已經很不客氣,那人道:「說完了。」

    我站了起來,下逐客令:「說完了,那就請吧。」

    我在說的時候,還向門口做了一個手勢,示意他可以走了。

    那人口唇掀動,像是想說什麼,不過終於沒有出聲,向外走去。到了門口,他才轉過身來,道:「小姓生,生活的生。」

    這個姓很奇怪,我還是第一次知道有人姓生。不過這也不能引起我進一步的興趣。我學著他的樣子,在鼻子裡發出了一下聲響,算是回應。

    那人看了我一會,忽然抬頭向上,大聲道:「白老爺子,你料錯了!」

    他那種情形,分明是在做戲──在《三國演義》中就常有這種場面,當說客的說詞不為對方接受時,就會有這種行為出現,目的是要人發問,他才可以進一步發揮。

    本來我也想問他白老大料錯了什麼,可是我既然已經看穿了他的把戲,當然不會去配合他,所以我一聲不出,看他一個人唱獨腳戲,如何收科!

    他在等我反應,我卻雙眼向天,連看也不看他,心中暗暗好笑。那人果然無法可施,正在這時候,他卻來了救星。只聽得門外傳來白素的聲音:「家父如何錯了,願聞其詳。」

    一聽到白素的聲音,我就知道那人可以下台,而我的精心安排也就落了空。

    我向前看去,只見那人已經轉過身,和白素面對面,他的動作極快,手中已經拿了白老大的名片,恭恭敬敬向白素遞去,態度和面對我的時候,有天壤之別。

    而且他可惡在口稱「白小姐」之同時,又立刻自我介紹:「小姓生,名念祖。」

    白素先隔著他,向我使了一個眼色,同時向那人點頭:「生先生的姓好僻!」

    那自稱生念祖的傢伙,一聽得白素這樣問,竟然興奮得歡欣鼓舞,一面發出讚歎之聲,一面向白素一揖到地,還沒有挺直身子,就已經道:「白老爺子真是料事如神,他說,只要我一報姓氏,就能引起注意,果然如此!」

    他在這樣說的時候,還斜著眼向我望了一眼,言外之意是說原來白老大沒有料錯什麼,只不過是我太愚鈍,所以才對他的這個怪姓沒有反應而已。

    後來白素笑我:「你的好奇心到哪裡去了?聽到了這樣的怪姓,也不問一問究竟。」

    我不以為然:「他那個姓,也不算怪,誰知道其中鬼頭鬼腦藏著秘密。而且算起來也不是他家首創,我曾經遇到過一個姓『六』的人,自稱是方孝儒的後代──在被『滅十族』的過程中漏網,把『方』的下半部遮去,就變成了『六』字。比那傢伙姓生還要早了幾百年!」

    白素當然沒有和我爭下去。

    卻說當時白素就問:「貴姓是不是有什麼故事?」

    那傢伙卻並不回答,只是向屋內做了一個手勢,白素會意:「請坐下再說。」

    那傢伙大模大樣走回來,坐下之後,白素還替他斟了酒,他一面喝,一面不住稱讚好酒,竟然絕口不提他的姓有什麼古怪。

    其人行為之可厭,簡直無處不是,連白素也不禁皺了皺眉,我向她道:「這位仁兄剛才向我說了一個故事,關於一場古怪的賭博。」

    白素應了一聲,向那傢伙望去,那傢伙大刺刺地道:「剛才衛先生聽我說過,就請他轉述。」

    我不禁氣往上衝,白素連向我使了三個眼色,才使我勉強忍住了沒有發作。

    白素在她的眼色中傳遞的信息非常明顯──無論如何,看在白老大的臉上,不要和這傢伙一般見識。

    於是我就把他剛才所說的那場賭博,用最簡單的方法,說了一遍。那傢伙皺起了八字眉,還像是對我的敘述不是很滿意。

    白素保持客氣,問道:「閣下把這件事告訴我們,用意何在?」

    那傢伙──他其實已經報了姓名,叫作生念祖,可是我實在討厭他,所以自然而然稱他為「傢伙」

    白素這樣問,他卻不回答,只是抖著腿,似笑非笑望著白素,其模樣令人作嘔。白素也有忍無可忍之感,不過她的語氣還是很客氣:「閣下若是要和我們打啞謎,我們無法奉陪,相信閣下也曾把這個故事說給家父聽過,難道在家父面前,也和他老人家打啞謎不成?」

    白素這幾句話說得很厲害,我們是看在他拿著白老大的名片來的,所以才沒有把他趕出去。如果他在白老大面前,也是這副死相,白老大怎麼會忍得住?早已經把他抓住,拋出好幾丈遠去了,哪裡還會給他名片!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