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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第二百四十五節 秋賦(十) 文 / 吹牛者

    第二百四十五節秋賦(十)

    「伯父肯出面的話,小侄原為馬前卒,為前驅奔走。」黃稟坤顯得很是熱心的樣子。

    「好,這就偏勞你了。」

    黃稟坤告辭出來,滿身都是幹勁,他在街上站了一會定定神,決定先回縣學去聯繫同窗,大伙集思廣益做一篇聲情並茂的稟貼出來,也好給劉大霖開開眼。

    生員們都是讀書明事理的人,歷朝歷代,讀書人都是國之棟樑。他堅信本縣的生員也是這樣的棟樑之材。

    然而縣學裡的一干秀才,卻對這事情不甚熱心。任黃稟坤如何說這是事關全縣的大事,多數人表現的還是很猶疑。有人說這是自家長輩的事情,晚輩不便插嘴;也有的聽說要去給澳洲人上稟貼已經嚇得臉色發白,乾脆就不吱聲了。至於窮苦人家出身的生員更是這個提議不感興趣,因為家裡根本就沒多少田地,在他們最樸素最現實的感情裡:要是得罪了澳洲人,把補貼自己的錢糧停了怎麼辦?好不容易有了這筆津貼,家裡喘息過來了,老婆孩子能吃幾頓飽飯了,積攢一點,到年底還能扯些布料,買幾斤肉改善一下。

    黃稟坤說得口唇生煙,除了一個縣城裡李家的子弟,名叫李孝朋的生員之外,沒得到誰的擁護。更不用說大家出主意寫這篇「稟貼」了。李孝朋家也算是縣裡的「世家」,他家祖輩是皖北人,曾經追隨過朱元璋打過天下,當了本地的一個小官,從此落戶於此。李家過去一直在縣裡原本是數一數二的有錢人,倒不是他家的地有多少,而是他家長期世襲壟斷臨高縣城裡的「糞段」。

    糞段的擁有者要承擔為居民清理糞便的工作。這買賣雖然聽起來很臭不可聞,實則不需要主人親自動手,從四鄉農民裡僱用倒糞工人來幹活,連工資都不用付--直接用糞便當工資支付。清理出來的糞便垃圾由農民買去當肥料,這種收益不但穩定而且利潤豐厚。在工商業極其不發達的臨高縣裡,就算是很大的買賣了。李家藉此還從事農村高利貸的生意,聚斂了可觀的財產。

    有錢就要置地,李家在鄉下也有千把畝土地,徵糧的事情和他家有切身關係,其次則是李孝朋對澳洲人有著很大的敵意。原來他家一貫算是本縣首富,苟家雖然錢財極多,畢竟是上不得檯面,誇耀不得的。自從澳洲人來了之後,忽然就出了幾個暴發戶,特別是林全安--窮人乍富,免不了要炫耀一番。而且他為穿越集團走遍全島採購各種工農業物資,很有了些見識,在服用享受上儼然成了本縣的第一人,讓李孝朋很不服氣。

    他又個愛動不愛靜的主,頗喜惹是生非,原本就嫌在縣學裡讀書無趣,聽說這事能讓澳洲人難堪,當即就表態願意鼎力相助。

    李孝朋的文章寫得不怎麼樣,狐朋狗友倒是是不少。一聲招呼能聚攏起四五十人來。黃稟坤覺得這些閒人雖然沒什麼用,起碼也能壯壯聲勢--鄉下人膽子小,到時候怕有人要臨陣膽怯了不敢來。

    黃稟坤見在縣學裡沒什麼效果,便打算先在城裡的幾家大戶中間遊說。當即去王賜那裡告了假。

    離開縣學正在街上急匆匆的走著,文廟拐角的地方極其冷落行人稀少,黃稟坤自顧自的走路,卻忽然被絆了一交,幸好他有點武功底子,下盤很穩,踉蹌了幾步才站住。見牆角坐著個乞丐,蓬頭垢面,鶉衣百結。一根竹竿橫到了巷子中間。

    因為澳洲人不許有乞丐,凡是到他們地界上行乞的,不管如何裝可憐或者真可憐,一概會被派出所抓走,有病的送到醫院給治病--給第一批醫學學員們練手,沒病的直接抓勞改隊幹活。縣裡的乞丐已經少了許多,餘下一些就流入到縣城裡來繼續他們的職業生涯,這裡澳洲人是不管的。

    黃稟坤怒道:「你個要飯的花子,竹竿怎的亂擺?」很想賞他幾腳,但是想到自己還有要緊的事情要做,沒空和乞丐較勁

    乞丐卻並不害怕,緩緩將竹竿收了回來,只見此人微微抬頭,一張烏漆墨黑看不出什麼膚色的髒臉居然咧嘴一笑:

    「稟坤兄,別來無恙。」

    黃稟坤大吃一驚,聲音耳熟,一時間卻想不出是誰。再仔細看對方,髒乎乎的臉孔上,橫七豎八的幾道疤痕,看上去很是噁心。但是面容很是熟悉,遲疑的叫道:「你是--」

    「苟承絢!」乞丐一笑,笑容比哭還難看,「怎麼,認不出來了吧?」

    「是你?!……你怎麼回縣城了……」

    「噓,不足為外人道!」乞丐做了個小聲的手勢,見他又要問什麼,對方低聲道:「文廟後的伏波祠,我在那裡。」說著又抖抖索索的垂頭不語了。

    黃稟坤環顧四周並無行人經過,趕緊離開了。

    他的心臟一陣狂跳:苟承絢回臨高了!

    苟家雖然一家人都聲名狼藉,苟承絢也不例外--此人放債聚賭樣樣精通,是家中「事業」的一把好手。雖然不見得有德,卻有才。讓他考中了一個秀才。自此之後,苟家的氣焰就更加囂張起來了。苟承絢不大來縣學--他無心於此,也知道自己在縣學裡不大受教諭訓導的待見。除了偶爾來走走打個招呼之外就很少見他的面了。黃稟坤因為對苟家的印象很壞,對苟承絢從不假以顏色。

    前天,他剛看到縣學裡有佈告,廣東學台衙門已經行文臨高縣衙,革掉了苟承絢的秀才功名。以苟二父子的作為來說,革掉這個秀才是大快人心之舉,只是覺得奇怪--自從苟家覆滅苟二父子失蹤已經快一年了,怎麼忽然來了這麼一道文?

    沒想到苟承絢膽大妄為,居然敢潛入縣城!黃稟坤的心一陣緊縮--他冒著風險回縣裡來做什麼?肯定是向澳洲人來報仇了。沒想到苟承絢居然這麼有種!他雖然一貫看不起此人,現在也不得不為他的膽識而欽佩了。

    實際上苟承絢回到縣裡是迫於無奈。自從他父親到了臨高山裡投靠過去當土匪的把兄弟胡爛眼之後,他就一直躲在在瓊山縣深居簡出--諸彩老的人一直在找他們。原先他爹一二個月還有一次信來,後來就乾脆沒了音訊。打聽了許久都沒有消息,直到後來才從商販口中得到消息:說臨高正在剿匪,土匪被掃蕩一空。

    苟承絢聽得消息急得團團轉:一則父親下落不明,二來當初他們父子倉皇出逃,身邊沒帶多少銀子,在瓊州府和廣州的活動已經耗去了不少的錢,眼見身邊的錢財將盡,自己就要流落街頭,苟承絢無可奈何,只好冒險回臨高。

    臨高自己的老婆家是不能去了。苟承絢和老婆的感情很差,當年是一時興起,看人家女兒漂亮才強娶回來的。婚後不久他就厭倦了。d日當天,他老婆就回了娘家。這次要是去投奔自己的丈人,恐怕會給立馬綁起來送給澳洲人砍頭。

    想來只有外家能去,縱然不能收留自己,給些銀子總是辦得到的。只是不知道髡賊有沒有來個斬草除根,把自己的外家也給屠滅了。苟承絢喬裝打扮成乞丐潛入了臨高。他一路小心翼翼,到了外家,以要飯為名上門,終於得以和親人見面,但是他不敢在此停留,這裡肯定是髡賊注意的重點,萬一來個突然襲擊,自己就是甕中之鱉了。

    最後決定回縣城去:他聽說髡賊幾乎不去縣城,城裡還是老樣子。他過去是本縣的伏地蟲,縣城裡的各個角落都很熟悉,找個地方偷偷躲藏起來還是辦得到的。

    但是縣城裡自己的熟人太多--過去的胥吏中的狐群狗黨就有不少,這些人翻臉比翻書還快,保不定就把他給賣了。苟承絢最後把心一橫,在自己臉上劃了幾道傷痕,又把眉毛剃個精光。他原本這些日子擔驚受怕,形容消瘦了許多,加上一路上風餐露宿,面色晦暗,再加上這番收拾,自信熟人已經不能第一眼看出自己了。這才潛入縣裡直接在縣學後面的伏波祠裡落腳。伏波祠供奉的馬援,在縣裡的眾多的「官祀」中是很冷落的一個去處,連香火道人也沒有,只有些乞丐在那裡落腳。

    非常意外的,他在祠堂裡找到了原本在他家的賴家兄弟。自從苟家覆滅之後,兄弟兩個沒了生計,他平時為苟家當差不免有些狗仗人勢的威風,落魄之後牆倒眾人推,無人肯看顧,兄弟倆人自小就是游手好閒之輩,不懂營生,也不願意出力幹活,就此淪為了乞丐。

    主僕三人見面,頓時抱頭痛哭。按說平日裡苟承絢和這兩兄弟也沒什麼感情,但是眼下同為淪落人,心中親近了不少。賴家兄弟沒有多少見識,見少主回來,便攛掇著要少爺報仇雪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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