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9章 調解離婚 文 / 易田塝
從王蓉的訴狀中來看,確實她沒有不對的地方,好像毛飛真的有點不近人情。
根據王蓉在訴狀中說,為了償還購房所欠下的債務,原告外出務工。誰知,在家的被告憑著原告創造的良好的條件,開始了奢侈的生活,不但不務正業,而且公開與她人發生曖昧關係了,且同居生活,原告得知後十分傷心。
她說2003年,雙方曾到某司法所協商離婚的事,因被告毛飛橫蠻不講理,導致協議離婚未果。
此後,相互間無往來,你不管我,我不管你,互不履行夫妻義務,夫妻關係名存實亡。
期間,被告竟然膽大包天,公開與她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並有了子女。
王蓉說,她認為被告毛飛的所作所為,不僅觸犯了我國法律,而且嚴重傷害了原告,令原告無法接受。
為此,王蓉訴至人民法院,請求依法准許二人離婚。收養的女兒現年12歲,歸王蓉撫育,由毛飛支付生活費,婚後共同財產全部歸原告所有,依法判令毛飛賠償原告王蓉30000元,訴訟費由毛飛承擔。
收到這一起訴狀副本,毛飛非常氣憤,明明是她自己行為不檢點,在外面偷人,這下居然把全部責任推向了自己。
但是,考慮到自己沒有生育能力的因素,以及不想打一輩子的光棍,毛飛仍想挽回這一婚姻。
毛飛不想離婚的理由有兩點:一是自己患有死精症無法生育,很難再娶,一個大男人打一輩子光棍怎麼行?二是收養的是女兒,女兒不願意跟隨王蓉生活,而且也有這麼大了,要是二人離了婚養女跟隨自己生活多有不便。
於是,毛飛根據自己的想法,他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答辯。
毛飛在答辯中稱,他收到王蓉的起訴狀非常吃驚,認為王蓉是惡人先告狀。
他說,王蓉的起訴絕大部分是子虛烏有,自己很愛面子,也十分顧及王蓉的臉面,所以一忍再忍。
加之,王蓉的妹妹又是自己親弟弟的老婆,也就是自己的弟媳。所以,他一直盡力為夫妻二人遮醜。雖然,王蓉提出了離婚,他認為夫妻感情沒有破裂,仍願意原諒王蓉,希望夫妻重歸於好。
他說,如果王蓉真的認為不想跟自己一起生活,也希望人民法院主持雙方協商,並要求將共同房屋依法評估折價,共同分割,誰住房子誰補錢給對方。
關於養女問題,當初是共同決定收養,且已滿12週歲,依法應由她選擇跟隨哪個生活,而女兒自願跟隨毛飛,他也樂意撫養女兒。
同時,毛飛提出王蓉與周某有不正當關係,並公然帶回家居住,已是眾所周知,給自己造成了精神痛苦,要求王蓉賠償自己。王蓉要求自己賠償於法無據,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