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1章 打道回府繼續追夢 文 / 易田塝
易望在把自己的意思說完之後就提出要走人了,他也不管派出所是否要繼續留置盤查他了。
但是,當他提出要離開的時候,派出所的指導員說:「你別忙,我們還有事情沒有問清楚,你先等等。我們還得先研究一下,你現在不能走。」
「該說的我都說完了,你們想怎樣?我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法規,你們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啊?」易望堅持要走。
「你等一下,我們研究一下。」指導員再次說要研究。而且,說完他自己走了。
指導員離開很長時間都沒有回來,這兩個民警也只好一直坐在這裡看著易望。
大概到了晚上12點過,指導員回來了。他對易望說:「你的這些證件我們查了,都是真實的。但是,你的這個執業證明明是基層法律服務所的,你的單位確實縣法律事務中心。所以,我們還需要繼續調查。」
「什麼意思?你們不打算放我走了嗎?這樣的話,我只好睡在你們這裡了。」易望以為他們還要再把自己留在這裡。
「不是的,我們只是希望你提供幾位當地的熟人或者朋友,能夠為你擔保。」指導員說。
看來,他們還是想為難自己,不過也沒有必要繼續跟他們糾纏,那就說幾個熟人吧。
「你們要幾個人擔保?」易望問。
「你隨便說幾個吧,我們看看他們行不行.」這個指導員說,不過態度已經很好了。
「好吧,你們惠州xx縣政府辦公室主任xx是我的朋友,他們廣播電視局局長是我的朋友,還有就在你們這裡附近的廣東省技工學校的羅校長是我的朋友,我這裡有他們的電話,你們給他們打電話問問吧。」易望一下子說出了好幾個人的名字和電話。
「好吧,我們都記錄下來了,現在也不用問他們了,你自己走吧。」指導員說。
「就這樣可以走了?」易望問。
「是啊,可以走了啊。」指導員說。
「那些被你們關起的人呢?」易望還在問那些人。
「他們已經回去了,今天暫時不罰他們的款了。你告訴他們,今後不准在這樣聚會了,我們已經接到通知,不准搞什麼傳銷了。趕緊讓他們走吧,各自回家。」這個指導員說。
「你說的是真的嗎?」易望覺得這或許是真的,看來國家真的要禁止傳銷了。
「都跟你說了,我們才開了會。就這麼多了,你讓他們趕緊撤離,不然我們也會遣送的。武漢等地已經有人自殺和跳樓了。」這個指導員又說了點內容,趕緊讓易望離開。
「感覺你們今天是在故意耍我啊?既然已經把他們放了,你們為什麼還把握留在這裡這麼長時間?你們就不怕投訴嗎?」易望心裡非常不高興。
「好了,好了,你先回去,我們也是工作,這是迫不得已的,不是故意為難你。確實你認為我們在故意為難你,你就去投訴好了,我們也沒有辦法。」這個指導員說完示意那兩個人也跟著他走了,不管易望在那裡走不走了。
眼看他們都離開了,易望也確實沒有辦法了,要知道那個地方的蚊子也欺負人,一叮就是一個包,癢得要死,你不走都不行。
易望離開派出所,剛走到門口,很多人就圍了上來,紛紛感激易望。
他們告訴易望說這些警察跟他們講,這次是一個叫易望的律師來保釋他們,所以就沒有交罰款,直接將他們放了的。可是,他們出來後得知易望一直在裡面沒有出來,所以就沒有離開,一定要等到易望出來才走。
一個人說:「我們很感謝易律師,要不是你冒險來替我們說話,我們每一個人都會被罰款200元。但是,出來後沒有看到你,我們很不放心,知道這個地方比較黑暗,害怕他們為難你。如果,他們真的為難你,我們一定會跟他們鬥到底。」
「沒關係的,他們也是例行公事,不算為難我。只要大家出來了就好,趕緊回去吧,已經不早了。」易望也非常感動,他們出來後沒有丟下自己不管。
大家見易望出來後,不但紛紛口頭表示感謝,還有人給易望買來了香煙、茶葉、水果等感謝他。
由於大家的盛情易望無法拒絕只好收下了他們的禮物,在他收了大家的禮物之後,他們又才各自散去。
時隔不久,確實傳來廣西、武漢等地傳銷組織的有關人員因為傳銷失敗而跳樓、搶劫等消息。
易望的朋友再次從內部得到確切消息,國家已經決定從2008年開始禁止傳銷了,讓他趕緊回家。
既然國家馬上就會禁止傳銷了,自己不得不考慮趕緊回四川,自己好不容易再次走上律師這條道路,不能再耽誤了。
於是,1997年底易望決定打道回府,因此他又從惠州回到了四川,繼續從事縣法律事務中心的法律服務工作。
果然,就在1998年4月18日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公平競爭,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國務院決定禁止傳銷經營活動。
國務院在通知裡面說,傳銷經營不符合我國現階段國情,已造成嚴重危害,傳銷作為一種經營方式,由於其具有組織上的封閉性、交易上的隱蔽性、傳銷人員的分散性等特點,加之目前我國市場發育程度低,管理手段比較落後,群眾消費心理尚不成熟,不法分子利用傳銷進行邪教、幫會和迷信、流氓等活動,嚴重背離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影響我國社會穩定。
同時,國務院通知還指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傳銷吸收黨政機關幹部、現役軍人、全日制在校學生等參與經商,嚴重破壞正常的工作和教學秩序;利用傳銷進行價格欺詐、騙取錢財,推銷假冒偽劣產品、走私產品,牟取暴利,偷逃稅收,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干擾正常的經濟秩序。
因此,國務院決定對傳銷經營活動必須堅決予以禁止。
這個通知一出,易望為自己趕到非常慶幸,幸好自己及時收手,早已經從惠州撤離了,否則自己也就成了違法傳銷的人員了。
有了這次經歷,易望成熟了許多,他決定繼續努力,還是早日實現自己的律師夢比較實在。
於是,他一邊辦理案件,一邊繼續學習。
很快,易望取得了四川省委黨校的法律專業本科學歷,並可以報考律師資格考試了。
而且,就在1999年全國組織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資格考試中,易望以優異的成績高分通過了國家資格考試,2000年3月正式取得了國家法律服務工作者資格證。
2001年,易望參加了全國最後一次律師資格考試,但是由於準備不充分,易望沒能通過考試。
2002年國家律師制度改革,改為全國司法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資格考試幾考合一,且對黨校學歷報考予以排斥,易望沒能繼續報考。
然而,就在那個時候易望已經在當地小有名氣,且口碑不錯,很多老百姓都相信他,願意請他代理案件。
易望以為只要有當事人相信,他們願意委託自己就不是問題。但是,往往事情不是想像的這樣簡單,他並不知道自己只是一個法律工作者,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律師,在很多方面還會受到歧視的。特別是在法院,那些法官根本看不起法律工作者,隨時都可以刁難你。
除了法官看不起法律工作者之外,律師也很排擠法律工作者,時時處處都會說風涼話、鄙視法律工作者。
這樣的經歷對易望來說他終身都無法忘記,而且這些經歷也像皮鞭一樣隨時抽打著他,促使他必須盡快重新考取文憑,再次參加考試,必須要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當上一名真正的律師。
於是,易望在當地司法干校校長的幫助之下報考了四川師範大學的法律本科自考,成為了四川師範大學法學院的學生。
為了學習考取本科學歷參加國家統一的司法考試,還得掙錢養家餬口,易望不得不忍受著他人的歧視和刁難,默默無聞的奮鬥著。
在易望沒有取得國家司法考試之前承辦的案件中,有很多案子他都記憶猶新。而且,在他代理的案件中遇到法官刁難、歧視的案子,他更是難以忘記。
比如,易望在1998年下半年接受的一個案子,儘管對方律師說要收拾他,法官在庭上為難他,但是最終他還是勝訴了。
當年,易望擔任縣法律事務中心副主任的時候,擔心單位上的一幫年輕人沒有案源而無法生活,他率先在當地推出「送法下鄉服務」。
由於易望所在的縣法律事務中心屬於縣司法局直屬,受理的業務範圍可以遍及全縣。所以,全縣的鄉鎮、街道他們都可以去宣傳,去擺攤設點兒義務提供法律咨詢,借此招攬案源。
就在那個時候,易望接受了一件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而且還是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的案件,相對來說比較複雜。
在這個案件中,一位律師前輩,不是關照像易望這樣的小輩,而是揚言要收拾他。但是,判決結果這位律師前輩並沒有勝訴,易望卻佔了上風。
組織庭審的審判長,以父親是政法委副書記,自己是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庭上百般刁難易望、羞辱易望,但是罪犯最終還是服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