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5章 移送管轄 文 / 易田塝
爭吵中,朱德富就把蒲某放在他哥哥屋簷下的東西全部掀到地下,讓蒲某自己拿走。
在掀東西的時候,朱德富哥哥家的屋瓦落下兩片。
蒲某見朱德富掀了自己的東西,便過來撿起地上的瓦片向朱德富打去,將朱德富的腳背打了六七厘米長一條口子。
張某見狀,也從屋裡拿出一根扁擔向朱德富的頭上打去,當場將朱德富頭上打了一個長長的口子,鮮血直流。
此時,村民前來勸阻,把張某、蒲某勸住,並讓朱德富去鄉衛生院包紮。
朱德富到鄉衛生院,僅頭上的傷口就縫了12針。
當時,醫院建議朱德富住院治療,由於他家裡確實十分貧寒,無法拿出那麼多的住院費,只好包紮後就直接回家。
當朱德富包紮後剛回到家裡的地壩時,蒲某已經請來了娘家兄弟及社會上的閒散人員,前來教訓朱德富。
他們一共六七個人,把朱德富從上面地壩推倒在下面的水田里,並把其按在稀泥裡亂打,張某又去拿扁擔,揚言要砍死朱德富。這時,群眾敢怒不敢言,沒有人敢上去扯架。
當朱德富被打昏後,在稀泥田里動彈不得,那些人才罷休。
後來,有好心人建議朱德富去照相館把傷情拍下來,保留證據,這些照片至今還在我案卷材料中保存著。
此後,朱德富經鄉鄰介紹,找到我,請我代理他打這個官司。為此,我們對這一起糾紛展開了調查。
據張某的堂弟介紹,朱德富的哥哥買的就是他的房子,他住在那裡長期受張某兩口子欺負,實在呆不下去了,所以才把房子賣了的。
他介紹,在出賣給朱德富的哥哥之前,他曾經親自問過張某、蒲某夫婦買不買,他們明確表示不買,這才賣給朱德富的哥哥。
而且,此前朱德富的哥哥住的房子垮了,沒地方住,在一個多月前就搬進那屋裡去了。
自從朱德富的哥哥入住後,張某的老婆蒲某便常常欺負他。
有一次,朱在屋裡睡覺,蒲某用鎖把他關在屋裡不讓他出來,非要逼朱德富的哥哥叫他媽,否則不讓他出來,沒辦法,趙只好叫蒲某為媽,自己才得以出來。
張某說,蒲某這樣的事情經常幹,其目的就想把朱德富的哥哥逼走,自己好霸佔那個房子。
為了弄清事情真相,我們對該社社長徐某也進行了調查,沒想到的是徐社長也怕張某和蒲某,他告訴我們說全社的人都怕張某、蒲某一家,沒有人敢出來公開作證,否則都要遭到報復。
社長還告訴我們,不但同社人怕他們,就是相鄰的一社、三社的人和鄰村三大隊的人都怕他。
徐社長說,蒲某動不動就請她娘家的兄弟帶著社會上的人來打人,而且打朱德富那天來的人還帶的匕首和火藥槍,想把朱德富往死裡弄。
他同樣證實,張某夫婦長期欺負他堂兄,他堂兄被欺負怕了才把房子賣給朱德富的哥哥的。
朱德富的哥哥買了張某的房子後,經常被蒲某兩口子刁難,特別是柴草全堆在朱家台階上,衣服褲子掛在其大門正中。
更為讓人無法理解的是,蒲某常常假借開玩笑為名,往朱德富哥哥碗裡撒柴灰,說替他添加調料。
徐社長說朱德富被打昏在水田里後,同社的人連抬都不敢去抬,還是外社的人路過,實在看不下去,於心不忍才去幫忙抬的朱德富。
該社有一位姓江的村民,他說朱德富兩次挨打他都是親眼目睹的,特別是張某、蒲某請人打朱德富時,他們還公開揚言要去把朱德富家的房子燒了,把朱德富打死,拿一萬元錢出來擺平。
社長講當他們發生糾紛時,旁人沒有誰敢勸,也無人敢去扯架。因為,大家都怕張某夫婦,誰也不願意得罪他們。
在那種情況下,張某的兒子也在場,只有張某的兒子把他抱住,叫道:「爸爸,莫去打了,爸爸,莫去打了」。
同社劉某證實,朱德富第二次被打了在醫院住院,好幾天人都迷迷糊糊的,飯都吃不下。
該鄉協稅員王某也證實,蒲某兩口子在團方四鄰影響極其惡劣,大家對他們的評價都非常低,很多人對他們恨之入骨。
林某證實朱德富被打後,他很同情朱德富,他還為朱德富送過稀飯去醫院看他,但朱德富吃不下去,很可憐的樣子。
不但有這些人的證實,村上數十人還聯名出具了相關證明,有的簽名,有的蓋私章,有的按指紋,紛紛替朱德富叫不平。
這一張聯名的證明是村上的村民自發的為朱德富書寫的,密密麻麻的蓋滿了私章、指紋和簽字。
拿著這一章聯名證明,我逐一進行了核實,對他們進行了補充的調查。
他們紛紛表示,張某、蒲某確實欺人太甚了,平時沒有誰敢為朱德富說一句話,現在有我們在依法為朱德富主張合法權益,為他伸張正義,他們也願意來幫助我們,出來說說公道話。
他們說,一般情況,他們是敢怒不敢言,沒有誰敢單獨為為朱德富說句話,只有大家齊心協力,才敢站出來說話。
筆者是一位從中國農村走出來的草根律師,曾經在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從事基層法律服務多年,對這些現象是見多不怪了,的確問題很嚴重。
在農村,一些只要稍微有一點社會背景的人,哪怕是家裡人勞力好,他們都會欺負人。
中國的一些地方的農村關係非常複雜,盤根錯節,互相依靠,個別地方基層幹部也是仗著天高皇帝遠的心態,獨霸一方,自以為是,一手遮天。
不少爭強好勝之徒便去拉攏他們,讓他們撐腰。當他們犯了事,有人舉報或控告,這些基層幹部就會想盡一切辦法庇護,幫助,形成一道很強勢的關係網。
在掌握了這些材料後,本著化解矛盾糾紛,宣傳鄰居和睦相處,以和為貴的精神,我們又專程找了張某瞭解情況,希望調處他們的關係,化解他們的矛盾。
張某認為朱德富也不對,也把他打傷了,不同意我們調解。不但如此,張某對我們也很不禮貌,大話連篇,趾高氣昂的樣子,說自己家裡到處都是關係,好像當官的全是他家的親戚似的。
糾紛調解不成,我們就作為朱德富一方的代理人,代他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訴、控告,希望公安機關作為治安案件給予調查處理,替朱德富伸張正義,壓制一下張某、蒲某的囂張氣焰。
但是,我們將有關證據材料提交到公安機關時,公安機關認為這是民事糾紛,要求自己起訴,說他們這種鄰居的小糾紛公安派出所管不過來。
同年6月12日,我們代理朱德富向縣城所在地的城郊法庭起訴。
根據當時縣法院的劃分,他們的糾紛可以向城郊法庭起訴,也可以向區法庭起訴。
但是,朱德富家離城郊法庭較近,交通方便,而到區法庭交通不便,又隔著一條河。
所以,我們選擇了城郊法庭,當然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我們做為代理人住在縣城,離城郊法庭更近、更方便。
7月7日,城郊法庭受理了此案,並發出開庭傳票,定於7月24日上午8點30分開庭審理。當天,法庭便向被告方張某送達了開庭傳票和訴狀副本。
而且,該法庭安排的是一位在部隊上轉業回來的老法官辦理此案,該法官與那位倚老賣老的法官都是**接見過幾次的,當時屬於正區級幹部。
相比之下,這個老法官為人豁達,敢於堅持正義,他同樣敢公然與法院院長對抗。
不過,他對抗的則是那些不公平的案件和事情。只要他承辦的案件,他一心一意要秉公辦理,遇到那些權貴給法院施加壓力時,院長就會找他匯報案情,找他談話。
這個時候,他絕對不會因此而枉法裁判。
正是這個原因,他這個**接見過的法官就沒有那位倚老賣老的法官走運,那個法官可以當庭長,他卻只能當副庭長。
雖然,他們都屬於正區級幹部,但是這一正一副的差別還是非常明顯的。
朱德富這個案件,很榮幸的分到這個法官手裡承辦,我們很高興,認為這一下朱德富可以依法維權,找到說理**的地方了。
沒想到的是,張某接到訴狀後,於7月17日向縣法院寫了一份迴避申請,認為該案應該移送到某區法庭審理,而且還認為朱德富與城郊法庭的個別人員有說不清的關係(當然,這個問題就是有人教他說的渾話了)。
張某的這一紙迴避申請遞到縣法院分管民事案件的張副院長手裡,不知他有沒有過問案情,有沒有調查,就馬上揮筆簽下:「此案轉xx法庭審理」,畫上大名。
張院長這個字一簽,就意味著案件就得已送到那個倚老賣老的法官管轄的法庭,看來朱德富的維權道路出現屈折了。
對於張某提出的迴避申請,我們也向縣法院張副院長提交了申請,詳細說明了案件事實,請求不宜移送到某區法庭審理,並如實的陳述了不應當移送的事實和理由。
但是,對於我們的申請,張副院長根本不予過問,沒有任何作用,等於石沉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