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 阿貴要做-愛 文 / 易田塝
「哦,他說的什麼呢?」我問道。
「他看見我進屋先是說我忘了關門,我問他進屋幹啥子?他說,他想跟我做-愛。我不懂啥子叫做-愛,就問他,他說就是想跟我性-交。可是,我都不懂他說的這是什麼意思?叫他跟我說清楚點,他說我是一個蠢豬,連做-愛、性-交都不懂。這個時候,你就回來了,他就趕忙跑出去了。」
哦,原來是這樣。這個狗傢伙,原來跑到別人家想去偷腥,結果遇到一個二百五。
我終於明白阿貴是為了躲我才出去的,心想回來一定好好問問他。
我聽了她的話,也覺得奇怪。根本不相信她,一個結了婚的女人,每天晚上做-愛時叫得那麼厲害,居然還不知道什麼是做-愛?不知道什麼是性-交?
我也很好奇,再次尋找答案。
「你真的不知道什麼是做-愛?」我問道?
「是啊,不知道啊?怎麼啦?」
「性-交你也不知道?」
「是啊?知道我又不得來問你了哦。你跟我說說,做-愛是什麼?性-交是什麼?」
她顯得很單純,也很可愛。仔細看來,還有點性感、迷人。
之前,我們沒有怎麼接觸,見面也不多,也沒有機會這麼近距離的接觸,還沒有認認真真的看過她,這次她送上門來,我正好可以仔細瞧瞧了。
我只是覺得有點好笑,居然連這個都不曉得,那晚上你還叫那麼凶幹啥?
不過,回過頭一想,她畢竟來自於農村,見的世面也不多,或許真不知道,這也是很正常的,看來我還真得好好跟她說教說教,不然她再去問小剛說不定麻煩就大了。
她不懂什麼是做-愛,什麼是性-交,不可能小剛也不懂的,這個玩笑是不能開的,我必須得控制局面,否則就會很麻煩。
但是,我應該怎麼跟她說這個事情呢?我要是按照書面語言跟她說,她還是不會懂啊。
隨著文明的發展,性-愛不再只是為了繁衍而進行的,當然人類對它的稱呼也存在著各種差異。但是,很多農村青年,他們沒有機會更多的接觸外面的世界,對性活動的稱呼變化也無從瞭解。
我知道,中國對性-交稱謂極多,比較古雅的說法是「房事」、「行房」、「陰陽之道」、「房內」、「房中」、「房室」、「人事」等;文學詞語稱性-交為「**」、「巫山」、「巫陽」、「高唐」、「陽台」、「入巷」等;書面語謂之「交合」、「交媾」、「交歡」、「交會」、「交接」、「做-愛」;口語為「干」、「弄」、「搞」、「辦事兒」、『『上床」、「上馬」、「玩兒」。
再說,我們國家一直在這個問題上是比較保守的,之前叫「房事」、「同房」,後來才叫「性-交」、「性生活」,最近才從西方學回來叫「做-愛」。她一個農村女人,不知道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我想,我乾脆直接了當的告訴她得了,如果文文縐縐的跟她說,她也不一定知道我說的什麼。不但要告訴她什麼是做-愛、什麼是性-交,還得讓他不要告訴小剛,免得惹來麻煩。
於是,我跟她說:「你知道男人和女人結婚後要怎樣才會生孩子嗎?」
「和這個有關係嗎?」她很好奇。
「當然有關係,不但有,而且關係還大著呢?」
「不會吧?你不是在欺騙我吧?」
「我怎麼會欺騙你呢?你說說看,我看你到底知道不?」
「嘿嘿嘿,這個我當然知道,同房唄!」
「對頭,就是同房。」
「同房?什麼同房?」
「做-愛、性-交就是同房!他說的意思就是想跟你同房,你知道了吧?」
這一下,她有點蒙了,臉上開始發紅,一陣一陣的由紅變白,再由白變紅,感覺尷尬到了極點。
為了穩住她,我接著說:「他說看到你很喜歡你,所以跟你提出這樣的要求。他是一個思想很開放的小伙子,是真心喜歡你,你可千萬不要告訴小剛哈。」
「這、這、這」她不知道如何跟我說才好。
「反正他也沒有強迫你,也沒有對你怎麼樣,你說是不是?你不說、我不說,他也不會說的,沒有誰知道。」我接著說。
聽我這麼一說,她開始有所好轉,臉色也慢慢恢復正常。
我也是男人,有時候難免也玩點小花招,眼前這個女人很單純,也很可愛,我忍不住想逗逗她。
於是,我接著對她說:「你們每天晚上都幹那個事兒嗎?不覺得累啊?」
「呵呵呵呵,你好怪喲,誰說每天晚上都來啊?」
「不是嗎?我經常晚上回來都聽到你們小兩口在做那個事情,你的叫聲還很大,很具有吸引力的,走廊上都聽得見的。」
「你亂說,我才不信呢?」
「真的,晚上夜深人靜,你們兩口子的動靜太大了,這層樓上住的人肯定都聽得見,你看,這些屋的門窗效果又不好,不能隔音,你說聽得到不?」
她的臉上又開始泛紅,害羞的樣子再次出現在我的面前。
這時,我告訴她,就是因為昨晚上我們回來,阿貴聽見你們兩口子正在做事兒,就是你說的同房,所以阿貴才會告訴你那些的。
她說:「怪不得,他見到我就衝著我笑,還說我好看,想來親近我。不過,你可叫他千萬不要亂來,要是真的讓小剛知道了,那就麻煩了。小剛對我很好,我也不想給他戴綠帽子。」
「是啊,這絕對不能讓小剛知道。你也不要對小剛說什麼。」
「我當然不會,雖然我沒有見過世面,很多東西都不懂,但是我知道你們是律師,不過我也不想讓小剛知道,要是他知道了,小剛會殺了你弟弟的。」
「沒有這麼嚴重吧?」我不太敢相信。
「真的,小剛之前就殺過人,坐了八年牢才放出來不久。」她告訴我。
哦,原來是這樣。
據小剛的老婆說,小剛之前是社會上的一個混混,專門從事水果碰瓷。
有一次,小剛又用手端著一簸箕水果在大街上沿街叫賣,看見一個穿戴比較上檔次的男人,就故意向那人身上撞去,小剛簸箕裡面的水果滾落了一地。
後來,小剛強迫那個人必須買了他的水果,那個人卻不服氣,堅決不買。導致,二人大打出手,小剛用彈簧刀將那個人殺成重傷,後來搶救無效死了,結果小剛被判了八年刑。
她說,小剛出來後變得更加膽大,依然是重抄舊業,還是打著賣水果的幌子在干碰瓷的勾當,經常跟人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