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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章 偷師學藝 文 / 易田塝

    通過加強交流,老師對我也就沒開始那麼苛刻了。反而,通過我們的交流,我還真的學到不少生活上的知識。

    通過我在老師身邊的體會和感受,我非常相信嚴師出高徒的說法,所以我在培養青年律師的時候,對他們也是非常嚴格地,有的時候甚至達到了苛刻的程度。

    在後來我的工作中,我覺得經歷的這些同樣對我幫助不小,讓我養成了及時溝通、交流的好習慣,養成了事事請示匯報的好習慣。

    在當時,我或許不能正確認識、理解老師為何要如此對我,我也有一些怨恨。

    後來,我看過《感謝折磨你的人》那本書後,我開始正確認識了老師對我的態度,也許當時其實他是故意在折磨我、鍛煉我的意志,磨礪我的性格。

    現在回想起來,要是沒有老師當初的那種教育方法,或許也就沒有今天我的成就。

    不過,那時我根本無法認識到這些,反而感覺好像不是在跟他學習律師,而成為了他家裡的免費的家傭。

    這種想法我當時的確是有的,也多次在想這個問題,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堅持到最後,也不知道這樣的日子,什麼時候才是一個頭。

    我一時間有了怨言,但是卻不敢提出來。

    有一次,我趁他高興,就試著問他,可不可以在辦案時帶著我一起去,他說我還沒有到那個程度,還是讓我背誦法律條款,等待他的安排。

    當然,後來我也才知道實際上那個時候律師制度剛剛恢復不久,我國還很缺乏律師人才。很多律師都是從其他崗位上調來的,律師執業的機構當時也不叫律師事務所,而是叫法律顧問處,基本上屬於官辦機構。

    而錢老師因為有在部隊當偵察連連長和在公安局工作的背景,所以司法局就安排他當了律師。我去到他家裡的那個時候,實際上他也剛從事律師工作不久,換句話說,實際上當時他自己也不知道應該怎樣教我。

    20幾年前,律師還算不上一個職業,只能叫做律師工作。

    當時,我對律師工作知道的也非常少,不知道律師是怎樣工作的,因此非常急切的想出去跟老師跑跑,看看能不能學到一些貨真價實的東西,可是我提出這個要求後,沒有得到老師的許可。

    為了實現能跟老師出去的願望,我主動提出設置條件,達到了就可以跟他一起參與辦案。在我的再三要求下,老師同意了我的要求,不過,需要背誦的東西卻不少。

    為了能早日跟老師一起出去跑,我狠下心努力背誦。

    記得,冬天的早上我趁起床煮飯時,就把書放在煮飯的鍋蓋上,手放在書和鍋蓋之間,背一頁翻一頁,十分用功。

    很快,我的條件達到了,但是不知道什麼原因老師還是不同意帶我,我也不好過於要求,只好耐心的等待。

    當時,除了讓我背誦法律條文外,老師還強迫我練字寫字,要求我的字跡必須工整。確實,老師寫得一手好字,很多人想要達到他寫字的水平還是有一段距離的。

    我也知道寫一手好字對自己也是一種提升,既然老師佈置了,我也只好照做。嘿,不要說專門練習寫字的效果就是不一樣,在跟老師的那段時間我的字確實寫得好了很多,有很大的進步,得到了老師和很多熟知的人認可。

    不過,成天練習寫字和背誦法律條文還是非常枯燥無味的,我非常急切的希望有機會跟老師出去跑跑。我也知道,不拿出點成績,不努力,老師是不會輕易同意帶著我出去的。所以,即使老師不同意帶我出去,我還是沒有放棄學習,該背的法律條文我繼續背誦,該練習寫字的時候我練習寫字,從來沒有鬆懈過。

    記得有句話說:「一勤天下無難事」,都說成功的觸角,一定是先落在勤奮者的臉頰上的。我希望自己成為一名成功的律師,那麼就必須要勤奮,沒有不勞而獲的的,我深深知道這個道理。

    勤奮是成功的催化劑。齊格勒曾經說:「如果你能夠盡到自己的本分,盡力完成自己應該做的事情,那麼總有一天,你能夠隨心所欲地從事自己想要做的事情。」當然,從來不努力的做好自己的工作,那麼是很難達到成功的巔峰的。

    所以,我認為我現在做的努力,就是在盡力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我的努力不可能白費,我的努力一定是有回報的。

    退萬一步講,即使老師以後根本不會帶我出去,我背誦的法律條文,以及把字練習好了,真正獲得收益的還是我自己。我想,既然有老師的指導,我就的按照老師的要求一步一步的來,先打好基礎再說。既然老師要這樣安排和佈置,那就一定有他的道理。

    我深知,成功=機遇+勤奮+社會關係,我也深知,自己沒有很好的機遇,自己的社會關係也根本無法幫助自己實現律師夢想,那麼我只有勤奮,不斷的努力才會更容易實現夢想,走向成功。我把法律條文的背誦和練習寫字當成是修房造屋的打地基,我認為地基越是牢固,建築的質量就會越好。

    我堅信,我的付出一定會有所收穫的,我的勤奮不會白白付出的。

    果然,過了一段時間,老師開始讓我看他辦理案件起草的一些法律文書,寫廢了的讓我幫忙處理。

    有時候,他時間忙,來不及處理一些廢舊法律文書,老師就讓我處理。

    實際上,處理也很簡單,其實就是用一個盆子,點火燒了。

    我自己告訴自己,機會來了。至少,以前不容易看到老師的法律文書,這下子有機會了。

    老師告訴我,在辦理案件中的任何只言片語都是非常保密的,就是使用過後的廢紙也不能隨便亂扔,一定要馬上處理掉,否則一不小心洩露了案件秘密,後果不堪設想。

    所以,每次老師讓我處理的法律文書都得親自看見我粉碎了,點火燒了他才放心。就從這一點上,也不難看出老師是多麼的謹小慎微,從來不會有半點馬虎。

    也正是基於這些原因,對案件的高度保密原則,我從一開始就學會了,從一開始就養成拉案件的保密習慣。因此,在公從場合、在無關的人員面前,包括在家人、朋友面前,我都是不會輕易談我承辦的案件的。

    在這方面,我從老師這裡學到的案件保密習慣,對我後來有很大的幫助。從一開始就學會了對案件的保密,學會了不輕易讓案件信息、秘密洩露,這至少能夠保護自己。

    雖然如此,老師有時的確非常忙,偶爾也有時候直接把作廢的資料交給我,讓我幫忙銷毀。只不過在此之前一定是千叮萬囑,要我不要把這些資料洩露出去。

    但是,對於這些法律文書、案件資料,如果我就這樣銷毀了,自己根本掌握不到這裡面的知識,要是以後需要自己起草這些法律文書時,自己卻什麼都不會,那該怎麼辦?

    於是,我想到了偷師學藝。

    因此,在老師忙的時候,只要他把需要銷毀處理的法律文書交給我,讓我自己在家裡處理時,我就會磨磨蹭蹭,一會幹這樣,一會幹那樣,不會在他面前處理這些文書。我會在老師出去後才把這些資料中的那些比較完整的,有學習價值的,可以閱讀的法律文書挑選出來。

    本來,我為了學習法律文書的寫作,一直想找機會認真看看老師是怎麼寫作這些法律文書的,結果卻沒有這樣的機會,老師辦理的案件也不會輕易讓我接觸。

    這下好了,趁老師讓我幫忙處理法律文書時,我就會挑選一些出來,等老師不在家的時候,悄悄把那些廢舊法律文書藏好,拿回家去抽空慢慢閱讀、理會。

    說實話,當時我總覺得老師的文書寫得並不是那麼理想,總覺得力度不夠,缺乏義正嚴詞的風範,有時還覺得缺少點硬氣。

    不過,當時我是初生牛犢不怕虎,根本不知道天高地厚,才會有那樣的想法。

    所以,在我剛開始寫法律文書時,總感覺是火藥味十分濃,口氣非常生硬,經常是自己把自己弄得沒有退路,缺乏迴旋餘地,現在回過頭來總感覺是應該有所調整了。

    因此,現在回想起老師製作的法律文書,感覺老師製作的文書不但十分嚴謹,用語非常恰到好處,幾乎可以說無懈可擊,又不引起對方反感和歧義。

    後來,我才知道這就是法律文書製作的上乘技巧,這就叫游刃有餘,綿裡藏針。

    經過這些年自己的執業經歷,我這才感覺到老師寫作法律文書的功底非常之深,非一般律師能及。這裡面蘊含著很多的技巧和寫作的藝術,沒有幾十年的歷練是達不到那種效果的。

    有了這些法律文書樣本,我就自己學著文書的格式,找來一些案例,自己學著開始製作法律文書。

    那個時候,反正自己除了背誦法律條文、練習寫字等也沒有其他過多的事情幹,在買菜、做飯、輔導老師兒子的學習之餘,我就反覆練習寫作法律文書。

    可以驕傲的說,雖然我的語文功底不深,文字基礎比較差,但是我看過不少的法律文書,寫過不少的法律文書,經過我製作的法律文書一般還是比較有質量和說服力的。

    當然,那個時候我除了在法律文書製作方面得到了很好的鍛煉,而且還從那個時後起學會了買菜、做飯,操持家務活。

    在這方面,我覺得無疑為我成為一個好丈夫、好父親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這也是一種難得的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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