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拜 師 文 / 易田塝
曉君把我拜託給她們家在公安局的親戚後,我就經常往公安局跑,可是不巧的是他告訴我他這個戰友經常出差,約了很多次都沒有約到人。
為了他早日給我安排見老師,我不得不經常厚著臉皮去找曉君的親戚。
後來,曉君的這位親戚好不容易終於給我約到了老師,並且直接約到他家裡見面。
所以,我第一次與老師見面,就在老師家裡。
第一次見老師,我很忐忑,不知道老師是什麼樣子?也不知道老師會不會收留我?不過,不管怎樣,面見老師這是第一步。
當時,我國律師管理制度還不是那麼健全和完善,要求也不是那麼嚴格,律師職業機構也很少叫律師事務所,而是叫法律顧問處。
聽曉君的親戚說老師是偵察兵出身,在部隊上當過偵察連連長,回到地方先是安排在公安局,後來到的司法局。
到老師家裡,看到他西裝革履,風度翩翩,我很是羨慕和佩服,對他的形象和職業都十分羨慕。
因為,我們去之前就早有約定的,所以當天老師是專程在家等我們,和我見面。
我知道律師這個職業,但是對律師到底是個什麼樣子卻知之甚少,也從來沒有見過律師是一個什麼樣子,更不用說與律師面對面接觸。
當時,不知是出於什麼目的,曉君的親戚要求我不要說出自己學習過法律專業,只說自己愛好律師職業,一心想當律師,所以就沒有把我自學法律的經歷告訴老師。
老師姓錢,人們都稱他錢律師,起先我也叫他錢律師,後來叫錢老師。
在曉君親戚的介紹下,我和老師正式見面了。
當天,老師問過我很多問題,我都回答得讓他非常滿意。不過,他告訴我暫時還不能決定是否收我為徒弟,要求我拿一本《民法講義稿》回家自學一星期,到時他再以出題考試的方式對我的學習進行「驗收」,如果考驗合格就收我這個徒弟,如果考驗不合格,他也不會收留我,讓我要有心理準備。
說實話,當時有關法律書籍在書店都不是很好買,而我們全縣也就一個新華書店,我去過很多次書店都沒有購買到相關的法律書籍。而我函授的教材又是學校裡自己編輯整理的,屬於內部印刷,內容非常膚淺。
老師給我的書是一本大學老師的講義,完全屬於法學理論,對我學習很有幫助。
我拿到老師給的那本書心裡非常高興,暗暗告訴自己一定得認真學習這本書上的知識,爭取老師收留我、幫助我,助我實現律師夢想。
回到家裡,只要一有空我就拿出《民法講義稿》閱讀。特別是早上,我還天天堅持起來很早朗讀。因為已經與老師見面了,我又有信心,所以朗讀起來好像更有底氣,充滿希望。
為了當時律師,為了老師收我這個土地,我不敢有半點馬虎,一字一句的在用心熟讀老師給的那本書,幾乎是爛熟於心。
不過,在熟讀這本書的時候,鄉鄰們都對我投來懷疑的目光,紛紛議論我異想天開,說一個農村娃兒,不務正業,不幫母親幹活,整天東想西想的,沒有一個人相信我能夠當上律師。
當初,我才閱讀這本書的時候,我對有些內容無法理解,不知道是什麼意思,但是我就先把這些內容記住在心裡,等有空的時候再慢慢消化掉。
我已經很多次告誡自己,必須努力,一定要出人頭地,就是要讓那些看不起我的人看看我是不是真的可以成為律師,千萬不要讓他們看不起我。
同時,我也知道朗讀時鍛煉口才的最好方法,即便通過自己的努力,老師實在不願意接受我這個徒弟,至少我還可以鍛煉一下口才。
按照老師的要求,回家後通過認真的系統的學習,一周後就自個兒到老師家裡去了。可以說,這次我一個人去是滿懷信心和希望,信心十足的。
因為,自從與老師見過面後,我當律師的願望更強烈了,而且通過見面,我感覺自己完全可以成為一名優秀律師的。我相信自己一定有這個實力,更相信老師會接收我這個徒弟的。
當然,我自己當時也根本沒有想到自己的律師之路會走的這麼艱難、這麼漫長、這麼辛苦,一切我都想得太簡單、太輕鬆了。
第二次見面,感覺親切多了,和老師之間的談話也沒有那麼拘束了。見面後,經過老師的考核,我終於通過了,他同意帶我這個徒弟。
當時的心情,別提有多高興了,很想立即告訴曉君和母親,遺憾的是當時通訊很不發達,沒有這個條件。
最後,老師要求我住在他家裡,說是方便我學習。
我回家後,把老師願意收留我的好消息告訴了母親,並寫信得到父親的同意,我一個月後到了縣城,住進了老師家裡。
說實話,當時根本不知道應該怎麼學律師,本以為我到了老師家裡,他會在辦理案件時帶我一同前往,心裡非常高興,急切的期待著這一天的到來。
然而,我到老師家裡去後,他並沒有帶我一同辦案,而是安排我給他家裡買菜、做飯、打掃衛生和輔導他的兒子,老師告訴我要學律師,必須先學會待人接客,為人處事,他說這是基本功,要學律師就必須從這些基本功學起。
當時,對老師的這些認識和安排很不高興,不太贊同老師的說法,只是沒有辦法,又不敢拒絕。現在,回過頭去看看自己走過的路,再回想起之前老師說的話,這才感覺老師當初的說法非常正確,很有道理。
說實在話,我從事律師這個職業也有些年了,我也帶過不少的大學生、研究生做我的學生、助理,我用我的親身經歷告訴他們,要做律師就必要先做好這些基本功,一些小青年還不以為然呢。
實事求是的說,那個時候在老師家裡的經歷對我後來從事律師執業和帶實習律師有很大的幫助。我在老師家裡呆的那段時間確實學到很多東西,雖然那些都是非律師執業、法律方面的東西,但是可以說終生受用。
記得,第一個月老師只是讓我看書,背法律條款。莫說,這樣還真有效,我還真的記下了很多的法律條款,老師有時忘記了,用不著查找,我就可以直接給他說出來。我的記憶力和刻苦勁,老師是從來沒有什麼說的。
對於我的記憶力和刻苦的勁頭,我自己很有信心,我也很自豪。我深知,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沒有什麼成就可以不用吃苦的,也沒有不吃苦就可以換來大的成就的。
這個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也沒有不勞而獲。這些道理,我一直都沒有懷疑過。因此,在老師家裡學習的那段時間我收穫真的是非常多的。
只是在生活上,老師十分挑剔。加上,他愛人在鄉里某工商所工作,只有每週週末才能回來一家人團聚。
一段時間後,我發現他的兒子很怕他,他與愛人也不和,關係很緊張,隱約感覺到一絲不祥的預兆。
有一次,老師的愛人週末又回來了,因為懷疑老師外面有女人,他們大吵了一架,並有肢體上的衝突,他兒子只好在一邊哭,我只好兩邊勸。
最後,他們因為感情不和,還是離婚了。
對於老師的感情生活,我一直是捉摸不透的,感覺有點與眾不同,好像他不太貪戀女色,也好像他還是與一些女人關係曖昧,總之這個問題我沒有搞明白,也沒有必要搞明白。
雖然,我聽到很多關於老師與女人的故事,但是這些都是傳言,我自己沒有親眼所見,根本無法相信。再說,很多時候,很多事情,自己親眼所見的東西都不一定是真實的,更何況這還是傳言呢?
我作為老師的學生,對於這樣的事情我本就不應該多言多語的,我應該維護老師的形象,所以,凡是有人在我面前提起這些事情我都極力為老師辯解,證實老師的清白。
或許,正是這些原因,老師的個性有點古怪,說變就變。有時挑剔得讓人難以接受。比如,煮麵條時,多煮點他要說浪費,少煮點他說不夠吃,煮久點他說軟了,少煮一會他說吃了對胃腸不好,放多一點鹽,他說鹹了不好吃,少放點鹽他又說沒有味道……
有一段時間,弄得我差點放棄學習的念頭。還好,我是一個堅持的人,不會輕易放棄。
或許,正是因為我是這樣的老師教育出來的學生,我的家人都說我跟老師的性格脾氣非常像,很多時候的脾氣怪得不太近乎人情。
實際上,這個問題我自己也有所察覺,還一直在提醒自己改正呢。
我有一個網友,寫過一本書《態度決定一切》,之前並不知道這本書是他寫的。後來,有一次我在看守所會見一個被告,當事人的親人去給他送衣物,他們在看守所看了一本書,走的時候忘記還回書架,帶了出來被我發現,才知道這書是我一個網友寫的,就收藏起來了。
這個網友在書上說態度決定一切,在各方面條件一樣的情況下,有什麼樣的心態,會直接影響一個人的前程。我很相信他的這個說法和結論,我支持態度決定一切的斷言。
正是有了這樣的態度,所以我必須要堅強、堅持、進取,無論如何也必須繼續實踐自己的律師夢想。
因此,即使老師的性格古怪、善變,捉摸不透,但是我還是堅持下來了。
慢慢的,我摸索著老師的性格和脾氣,研究、分析他的心情變化的情況,進行相關總結,尋找他易於接近的地方。
終於,我找到了盡量少挨批評的辦法,這些辦法是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
正因為如此,我的家人、身邊的人都覺得我是得到了老師的真傳,包括老師的刁專古怪性格和暴躁的脾氣幾乎我都照搬了回來,在我的身上已經完全可以看到老師的影子了。
在跟老師相處中,凡事我都先問問他,盡量多尊求老師的意見,多匯報、多請示,盡量讓老師自己做決斷。
在生活上,老師讓我給他煮麵條時,我一般是把水燒開,放麵條、調料等,都讓他親自來,並說出我的顧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