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袒露心扉 文 / 易田塝
或許是當時年輕,幼稚的原因,我那個時候的想法有點可笑。我覺得她有病,說不一定真的哪一天就舊病復發,很快就不在人世了,這樣好的一個女孩還沒有一個一次愛情體驗,感覺好遺憾。那個時候,應該是在同情的成分裡好像有點施捨的意味。反正就是那種想法,我當時也說不清楚。
在交往中她對我坦言自己的病情和所有情況,她母親也明確告訴我她的一切,沒有對我任何欺騙。不但如此,她母親為了不給我帶來負擔和壓力,還告訴我不管怎樣,就是分手了,他們是不會責怪我的。要是我們結婚後她真的很早就離開,她們還是會對我很好的,並且會支持幫助我成立新家。
我學的法律專業,第一門課就是婚姻法。我自己也知道婚姻法上的有關規定,一旦我們結婚了,根據當時的法律我也會有一定的財產,她的社會關係對我來說也是很好的資源。再說,即便她生了孩子離世,我的條件也會很不錯了,如果當上了律師,再婚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她的母親也會幫我撫養孩子的。
如果,在沒有生孩子就離世,我同樣會很好再婚,或許會更容易再婚。一旦,我的經濟條件改善,自己當上了律師,我想這一切都不會是問題。
我感覺,如果真的不幸她在婚後早逝,我或許成就了一段善良的美好愛情故事。我感覺自己很偉大,還可以從中獲得一筆財產,還可以獲得一個很好的社會資源,我有什麼後顧之憂呢?
我感覺,這裡面既有我光輝的一面,也有我自私的一面,人生就是應該有得必有失。不可能,也不應該什麼都是不勞而獲。我從來就不相信不勞而獲,也不希望自己不勞而獲。我總是相信,任何回報都是需要付出代價的,任何收穫都是有一定的付出、損失換取的,這很合理,也很公平。
更重要的是,她知書達理,人也非常漂亮,不是那種嬌裡嬌氣的小姐,不是那種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人,除了天生的疾病之外,沒有什麼我可以挑剔的,我本來就是真心喜歡她。如果,我能夠在她短暫的生命的陪伴她走過她的人生,這也是一件非常偉大而光榮的好事。
假如,有人懷疑我是自私,是想得到她家裡的財產,想借她的社會資源發展自己,我覺得也沒有什麼好迴避的。因為,我本來就是有這樣的想法和需求的。
人,為什麼要生活得那麼虛偽呢?為什麼要有那麼多的複雜的想法呢?是又怎樣?難道這樣不行?難道這樣不可以?難道這樣違反道德?難道這樣違法?難道這樣侵犯誰的合法權益?這又不是做壞事,為什麼不行呢?
當然,如果我不是真心的喜歡她,完全是利用她,這就值得研究了。這就容易引起誤會,乃至罵聲了。但是,我並不是這樣的,我怕啥呢?
這些想法,我不止一次的跟我母親和有關親戚朋友講,希望他們支持我繼續跟女朋友交往下去,希望他們幫助我說服母親不要阻止我們兩個人在一起。
當晚,我把自己的想法毫無保留,毫無顧忌的,就像竹筒倒豆子一般,全部跟她進行了交流。既然是離別了,還要欺騙幹啥呢?
本以為,我跟她說這些她會很傷心,會認為我在利用她,會認為我自私。沒想到,聽完我這些話,她再一次哭了。
她告訴我,這是感動的哭泣,是感動的眼淚。她說:「我沒有想到你這麼直接,這麼細膩,這麼善良。我也沒有什麼想不開的了,我很感謝你這麼長時間給了我很多的開心和快樂,陪我度過了這麼長時間的美好時光。」
「我不後悔認識你,不後悔把我給了你,也不後悔自己昨晚干的傻事,我認為我是值得的,我是幸福的。你放心,你畢業之後,我還是會幫助你的,我既然答應你了,我就會兌現承諾,我沒有看錯人。現在,就是我死了,我認為也是無怨無悔的。」她流著淚水繼續說。
後來,我們繼續說話,繼續回憶。
我一直守在她的床前,陪著她,跟她說話,就像要生離死別一樣。
感覺這晚沒有昨晚那樣難熬,好像很快就過去了。
雞叫聲已經多次響起,感覺黑暗已經快要離去,東方欲曉的時刻,我們都疲倦了。經過徹夜長談,我們距離又近了。
她告訴我,天亮了我還要趕回老家安慰母親,她知道我不可能就這樣一走了之。所以,讓我上床休息一下。
為了不弄到她受傷的地方,我堅持不同意,表示就在床邊趴著休息一下。可是,她就是不同意,堅持要我上床去睡一會兒。
我拗不過她,只好上床休息。
躺在床上,我的心情非常痛苦,也很複雜。
眼看相處這麼長時間,我們兩個人本來是很快樂的,將來或許應該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的,這一下子就不得不分別了。也不知道,分手後怎麼相處,也不知道,以後將會是怎麼樣一回事兒了。
這時,輪到我開始默默地流著無助的眼淚了。
感覺,那時候我完全忘記了自己是一個男人,忘記了男人有淚不輕彈了。
看見我流淚,她反倒安慰起我來了。
她說,她也不是一個自私的女人。既然愛我,就會讓我幸福,就不應該讓我痛苦,更不會讓我成為一個被世人唾罵的不孝子。她說,我們雖然做不成夫妻,但是還是可以做朋友,還是可以繼續往來,互相幫助、互相關心、互相支持的。
感覺,就像生離死別一樣,我好像非常痛苦,傷心欲絕。
看見我這個樣子,她說:「親愛的,不要這個樣子,不要再痛苦了。今晚,是我們兩人戀愛的最後一個晚上,這是我們最後在一起的時間,我們忘記悲傷,就當是情人節,我們一起激情吧!」
在那種情況下,我哪裡還有這樣的心情,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於是,我沒有任何回應,也沒有吱聲。
雖然,在我們的交往中我們有過多次的性活動,經常在一起愛愛,但是在這個時候總感覺很不是時候。
如果,我真的在這個時候不顧及她的傷痛,還要跟她做這樣的事情,我還是一個男人嗎?我還算人嗎?不行,這樣不行的。既然選擇的分手,就不應該在這樣了。
很多人學法律的人是比較傾向理智的,我也不例外。所以,當時我腦海裡閃過我們過去在一起非常激情的場景後,馬上恢復了冷靜。
我既然不敢吱聲,那就只好保持沉默,以此來迴避這個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