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喜憂參半 文 / 易田塝
在那個年代,的確有不少的人交往朋友後,依靠另一方家庭條件讀書,用與對方結婚為回報的現象。
就我所知,我的身邊就有這樣的例子。
有一個男生家庭條件非常差,沒有什麼社會背景和能夠幫助他的親戚朋友。於是,有好心人給他介紹了對象,條件就是女方家庭拿錢供他上學,而他學業有成,安排工作後就得跟女方結婚。
不過,這種情況下的女方人長得就不是那麼如願,不是這裡就是那裡,總有差強人意的地方。
當然,這種情況也不僅僅發生在男生身上,有的女生家庭條件比較差,提前找一個婆家,有婆家出錢供女方上學,女方以後嫁入男方家庭的事情也不少。
可是,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的思想逐步的開放,視野逐漸開闊。被接受資助的一方學業有成,安排了比較滿意的工作後,反悔的現象也不少,還有一些為此鬧上法庭的。
這些實例我都比較瞭解,很清楚其可能出現的後果,我是絕對不會這樣幹的。無論如何,我絕對不會把自己出賣給金錢,授人把柄和把自己陷於將來的不仁不義之中。
我這個性格,造就了我在律師行業中是屬於那種經常炒老闆魷魚的律師類型,我信奉律師站著掙錢的觀念,不習慣低聲下氣,卑躬屈膝的乞討。
所以,繼續學習的費用無論如何還是需要我自己想辦法解決的。
為此,我想盡了一切辦法,終於說通母親再給我一年的學費,讓我學習畢業。
不過,母親有個條件不能繼續和女朋友交往,更不能和她結婚。
為了支持我繼續學習,女朋友很能理解我,她告訴我一定要爭取實現自己的律師夢想,堅持學習下去。
當得知母親的要求後,她沒有感到很意外,看我不開心反而倒過來勸我。
女朋友建議我先用緩兵之計,答應母親的要求,先繼續學習,其他事情以後再說。
可是,雖然母親同意了,錢還得需要父親給,母親同意了父親卻不同意了。
當時,我真不知道父親是怎麼想的。父親說這麼多的人都能夠當一輩子的農民,為啥我就不可以當?還說這麼多的人都在農村裡生活,還是過了一輩子,為什麼我就非要想脫離農村?他告訴我,雖然他是工人,其實他很想回到農村,跟我們一起生活。
或許那個時候我不能理解父親為什麼有這樣的想法,到了現在我大概有點明白了。
你看,現在很多從農村遷出來的人,要想再遷回農村,是根本不太可能的了。現在,確實有很多人已經不願意離開農村了。不但如此,那些在城鎮生活幾十年的人反而嚮往農村,到鄉間過上了田園生活。
最後,我自己也不記得是怎麼才要到第二年的學費的了,總之不是那麼容易的。
函授學習期間,我常常呆在家裡,不但不能掙到錢,還要向母親要錢花,母親聽了她人挑撥就會不高興,我也就常常受氣,實在聽不慣了,就跑到女朋友家裡去躲幾天,等母親氣消了才回來。
女朋友和她母親都很喜歡我,也理解我的處境,每次我跑到她們家裡去躲後,女朋友都要跟我一同回家,還要給母親帶一些禮物,逗母親開心。越是女朋友家人對我越好,母親氣越大,越是認為我對不起她們的養育之恩,反而更不讓我與女朋友往來。
母親說女朋友從生下來就有先天性的疾病,花了好幾萬元了,都無法知道她到底能不能活到老。要不是她家裡條件好,能夠拿得出幾萬塊錢治病,或許她早就不在人世了。
因此,再次提醒我不要繼續和她交往,讓我早早斷了往來。
我告訴母親,我把很多問題都看得很開,除了我追求的事業,我認為女朋友對我好,我對她好,兩情相悅,能在一起生活就行了,至於能生活多少年,那就完全順其自然了。
女朋友很同情我,也很理解我,並且一心一意想幫我。在我父母對她那種態度的情況下,還是對我很好,還是那樣支持我。
為了幫我,她以自己要去他們一個親戚當廠長的工廠上班的名義,要求她們家把她弄去上班。上班不久,她就以種種借口讓我去頂替了她的工作。
這就是前面我提到的,女朋友幫助我安排工作的事情。
我在女朋友的幫助下,找到了一份集體企業的工作。這樣,我就不用天天面對母親的嘮叨了,而且還可以多少掙點錢。
那家工廠離她們家不太遠,為了節省,她們家又給我提供住宿,下班後就回她家,在她們家吃住。也就是我之前所說,我上班後,經常住在她們家裡,我幾乎成了女朋友家裡的一員了。
剛上班沒幾個月,就面臨農村裡收割稻穀,那段時間正好遇上趕貨,廠長宣佈了不能請假的,我就不好請假了。
其實,我也很擔心母親在家裡要收割稻穀是非常辛苦的,十分不容易。可是,我是憑關係進入這個廠子的,上班沒多久就頂風請假,肯定是不行的。
沒有辦法,我只好一直等到那批貨趕完了,廠裡放假後才能回家。
放假後,我立即往家裡趕。
趕回家,母親和妹妹正在收割稻穀,我見狀也立即投身勞動中。
本來,我回家幫忙收割稻穀,母親還是很高興的,誰知有好事者一見我回去了,就對母親說這說那的。母親聽不得別人說,馬上那臉色就變了,問我回家幹什麼?還記得她們幹啥子?叫我乾脆就不要回家了,要跟我脫離母子關係。
母親一個人好不容易把我們兄妹二人拉扯長大,確實非常不容易。雖然當時我很不理解母親,對她有很多怨言,但是隨著知識增長,年齡長大,後來也就理解母親了。
因為女朋友的關係,廠長對我很不錯,還對我表示過關心,並承諾等到我拿到大專畢業證就讓我擔任團支部書記。
由於別人的干涉、挑撥,在母親的阻攔下,我不得不在上班後沒幾個月就辭去了工作。
說實話,當時找一個工作還是很不容易,特別是在家鄉找到這樣的工作更不容易。
我與女朋友的關係也在母親的影響下,出現了嚴重的問題。她們家的親戚覺得,給我聯繫的工作,我已經辭掉了,如果還要在我身上花費精力,感覺已經沒有多大的必要了。
但是,女朋友不管怎樣都要求家人必須得支持我,並逼著她的親戚們給我設計了很多的路子,只是擔心母親不會支持。
為此,女朋友家的親戚們提出是時候正式跟母親談談這個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