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頁 文 / 淡情
他喊她「小梁」。
為什麼喊我小梁?
她細長的手指在他掌心上劃著、寫著。
「因為我姓梁。你不願跟我,我不能順理成章的讓你冠夫姓,所以只好委屈點,喊你小梁,當你是我的人來過過癮。」他笑著說,也不見他話裡有幾分真心。但,有希卻滿足於他那句暱稱。
結婚時,她要冠夫姓,堅持要冠,但是他不肯。
他說娶了她,已是他這一生中最大的敗筆,他不允許她再玷污他的本家、祖宗。
有希從不知道那是怎麼一回事,只知道他打從一開始,就莫名其妙的討厭她。但現在——
雖說她只是個沒有名字的人,可是能像此刻這樣待在他的身邊,被他擁有、讓他愛著,她就已經心滿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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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梁景光像往常一樣,生理時鐘到了,就自然醒來,只不過今天的陽光顯得亮了些,而且,他屋裡的擺設也清晰起來。
他灰濛濛的世界一下子豁然開朗,那感覺就像眼睛長久蒙了一層藥膏,一下子擦去,眼前的事物全都變得清亮。
「小梁!小梁!」
他開心的喚她來,想看看她的模樣。
有希在屋外的小花圃裡,遠遠的就聽見他的聲音。她來不及換下工作服,立刻跑來找他,就怕他等久了會擔心。
她來了。
他看到她了!
那是他記憶深處的面貌、是他愛人的模樣,但他知道她不是有幸。
有幸不會有那樣的笑容。
有幸不會有那樣的眼神。
她目光亮燦燦的,像是兩顆黑寶石,要奪人心、要攝人魂魄,當初她不也這樣看著他,迷惑他的?
「你是有希!」
他認出她來了。
第五章
他認出她來了!
有希退了兩步,想都不想的掉頭就要跑開。
而他卻下意識的抓住她的手臂。
這一抓,連他都愕然。
他怎麼會抓住她,想留下她呢?
梁景光看著自己的手發呆,好半晌,他的眼才抬起與她正視。
她的眼裡有跟他同等程度的錯愕。她也不解他為什麼會想要留住她,只不過在她眼裡,還多了種情緒。
她上揚的眉宇藏著竊喜。
她竊喜什麼?
以為他認同她了?愛上她了?所以他伸手留下她是嗎?
她作夢吧她!
梁景光嘴角含著冷笑,手稍一使力,便握痛了有希的手臂。
有希疼得幾乎要掉下淚來。
「哭什麼?你明知道你的眼淚一向對我沒多大作用,怎麼你就這麼不自量力,三番兩次的來,自討沒趣的滋味你還沒受夠嗎?」
「我——」
有希咬住嘴唇,努力的想說個什麼,但是他脫口而出的淨是傷人的話,她又該回答什麼?
說她愛他嗎?
她明知道他不愛聽的。
有希張口又合,幾度到咽喉的話又給吞了回去。
隨他怎麼說去,反正再傷人的話,她都聽過了,他再說個幾次也沒差。
梁景光就討厭她這個模樣,像是別人負她極深,像是大家都欠了她一樣!
「別擺出這一副小可憐的模樣,別人吃你這一套,我梁景光可不上當。」
「那是當然的。」
因為他自始至終沒正眼瞧過她,她是什麼模樣他都不知道,她又怎麼可能左右得了他的情緒?
「我又不是有幸。」她酸酸地開口。
「你知道你不是就好。」他冷哼著。「可你怎麼就這麼自不量力呢?明知道自己不是有幸,卻又愛霸著有幸的東西不放!」
「我沒有。」
「你沒有,那你為什麼遲遲不肯跟我離婚?」
她明明知道他愛的人是有幸,為什麼不肯放他自由?
「那是因為我——」
她要說緣由,他偏不讓她說。
「別說你愛我,那讓我聽了覺得噁心。」
他的眉嫌惡地皺上。
「你知不知道你的愛讓我想吐!」
他說她噁心!?
說她的愛令他覺得想吐!?
有希覺得一陣目眩襲了上來。
她喜歡他喜歡了那麼長的一段時間,她只知道他不愛她,卻不知道原來自己的愛讓人覺得噁心、想吐!
「梁景光,你別欺負人!」
她愛他乃出於一片真心,他可以不領受,但是不能污辱、輕賤它。
「欺負人!?呵!欺負你嗎?於有希,你太小看自己了吧!你臉皮這麼厚,我都求你離婚了,你還不肯點頭,這世上的理,全讓你說給盡了,你說,這世界上還有誰能欺負到你頭上去?」
「你!你真那麼討厭我!?」
「不會吧!你到今天才曉得?」他佯裝驚訝。
他那矯情過度的表情比什麼都傷人,有希的心碎成一片片的。
她仿如聽到玻璃裂開的聲音,時至今日,她才知道原來心碎是有聲音的。
「你既是那麼討厭我,那麼當我是小梁的身份時,你為什麼又肯接受我?」
「那是因為我瞎了眼了,我不知道你就是於有希。」
「所以你討厭的,從來就不是我這個人,而是於有希這個名字!為什麼?」
為什麼他會對她的名字這麼反感?或者——
「或者,你討厭的是我的身份?」
她昂臉望著他,眼中蓄了兩池眼淚。
乍見她眼中閃著水光,梁景光的心口一慟,倏地,他猛然鬆開禁錮住她的手掌。
為什麼討厭她?
那是好久以前的記憶了。
當時,他才十五歲,初見有幸時,他驚為天人,一顆年少輕狂的心只為她而跳動。
他動了情,給了心,愛上那個火辣脾氣的於有幸。
他追有幸追了兩年,那個愛玩的有幸才點頭答應他當她的男朋友;而有幸十八歲那年,他們初嘗禁果,他猛然發現有幸已非完璧。
那一天,有幸哭哭啼啼的對他說,她的童貞給了個陌生人,那個陌生人是別校的壞學生,那人當有幸是有希,於是玷污了當時才只有十四歲的有幸。
有幸從來沒跟別人提過這件事,要不是當時他追問,有幸還會把事情放在心裡,一個人承擔。
有幸說她不怪任何人;但他怪。
他氣有希,因為當初要不是有希,有幸就不會遭受到那種慘事。
他恨有希,因為在有幸最晦暗的那段日子,有希不但沒有伸出援手,她還搶走了所有人的目光,包括她們的父母親,學校所有師長、同學,他們全都當有希是個模範生,視有幸為叛逆分子。
他們以為有希就合該擁有所有美好的一切,而有幸只能擁有有希所丟棄不要的,所以當他讓人去提親的時候,那些該死的傢伙陰錯陽差的誤以為他想娶的是有希。他們認為他該喜歡、該愛的人,是有希!
他莫名其妙的娶錯了老婆,他當然去找有希說理去,希望在大錯尚未鑄成前,就終結這樁不幸且錯誤的婚姻,但有希竟然厚顏無恥地說不要。
她說除非他給她一個理由,否則她不接受這樣的安排。
理由?
他不愛她算不算理由?他問她。
她竟還有臉說感情的事可以培養。
去他媽的!他愛的人又不是她,他幹嘛跟她培養感情?
他堅持要離婚,她卻怎麼都不肯簽離婚證書,所以有幸莫名其妙的由他的正妻變成地下夫人。
這是商界傳之已久的醜聞,所有的人——當然包括有幸的父母,都認為是有幸不應該,他們怪她搶走姊姊的丈夫。
搶!
什麼叫做搶!?
他是人不是東西,他跟有幸是兩相情悅、是情投意合,他們理所當然的在一起,怎麼稱得上是有幸搶走了他?
對這件事,他是如此嗤之以鼻,但有幸卻對這樣的罪名耿耿於懷。她幾次說過她不願背負那樣的罪名,所以她要離開。
為此,她趁他出車禍的時候走了,到了一個他找不到的地方躲起來。
而她——於有希,卻光明正大的入侵他的生活,再次想要奪走有幸的一切!試問,他怎麼甘心讓她得逞!?
「我討厭你,不,我不是討厭你,我是恨你!」他咬著牙說,那表情像是恨不得啃她的骨,喝她的血——
有希踉嗆地退了幾步。
他對她的嫌惡竟是如此之深!
「為什麼?給我一個理由。你要讓我死心,也得讓我死得心甘情願。」
只要他給一個合情合理的理由,她會知難而退,總之,他就是不能不明不白的判她死罪,卻連她做錯了什麼都不跟她說。
「沒有心甘情願、不可能有個合情合理的理由。」他不會為了讓她求得一個瞭然,而出賣有幸。
有幸被玷污,就已夠可憐了,他還能拿她的事去到處說嘴嗎?
「所以你只能認命,認命我這一輩子部不會愛上你。」梁景光冷笑著。
而他的聲音,像詛咒似的,一直縈繞在有希耳旁,揮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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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會愛上她是嗎?
他執意這一輩子只愛有幸是嗎?
那好,她不怕,因為人生短短,一輩子也只不過是的數十年的時間,他既然不讓她瞑目,那她也沒必要讓他跟有幸太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