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頁 文 / 季可薔
「我……」他眸光忽明忽滅,像是被問住了。
「你不會的。」她澀澀地低語,凝望他的明眸如潭,深邃迷離,藏著連她自己也未察覺的傷感。
「現在的我,並不欣賞你這種男人,而你也不喜歡這樣子的我,既然這樣,我們又何必勉強在一起?」
「我……不會對你放手。」沉默許久後,他只有這一句話。
她譏誚地冷笑。「不放手又怎樣?我們之間已經沒有愛情,我不記得你了,對你根本沒感覺……」
「於澄美,你閉嘴!」
「不讓我說,事實就會變得比較美好嗎?蕭牧理,你才是閉著眼睛蒙著耳朵的那個人!」
撂下那無情又冷漠的一番話後,她離開了,她以為自己走得瀟灑、走得不在乎,她以為迎接自己的應該是海闊天空的生活。
可並非如此,與蕭牧理分居這幾個月來,她經常覺得自己心房空空的,彷彿哪裡破了洞,遺落了某個很重要很珍貴的東西,教她茫然彷徨,不知所措。
她想,她弄丟的,就是四年前那個決意改變的自己。
她必須找回來。
下定決心後,她來到之前工作的舞蹈教室,雖然她對這裡的環境很陌生,但舞蹈教室的老闆娘見到她卻像見到老友般熱絡。
「我知道你都不記得了,澄美,可你在這裡教舞這幾年,學生們對你評價都很好,我也很喜歡你,我們常常一起偷閒去逛街吃飯。」
是嗎?聽著老闆娘熱情地訴說從前的點點滴滴,於澄美有些不自在地苦笑。
「聽說我來這裡工作以前開了一間咖啡店,你知道那家店在哪裡嗎?」她努力想問出蛛絲馬跡。
「這個嘛。」老闆娘蹙眉想了想。「有一次我們去喝咖啡時,你有跟我說過那家店的風格跟你以前開的店很像。」
「是哪家咖啡店?」
老闆娘告訴她店名,她在記事本上記下來。
老闆娘看著那本精緻的皮革手記,讚歎。
「你果然還是喜歡用這種手工記事本,以前我問你怎麼不跟你老公一樣用iPad,你說還是喜歡手寫的感覺。」
「是啊。」於澄美微微一笑,盯著自己從書店買來的名牌手記本,忽地有些恍惚。這個喜歡手寫記事的習慣倒是從小就養成的,一直沒變。
「對了!」老闆娘想起什麼,拍了拍頭。「你跟我說過,以前你那間店裡還擺了些你自己親自從各國搜刮回來的手工記事本,好像還有幾本是絕版珍品,你把店面頂讓給別人後,那些記事本就送給常客當紀念了。」
送給常客?於澄美眼眸一亮。這件事倒可以查一查,或許有些人會將收到紀念珍品的事PO上網跟朋友分享。
她又跟老闆娘打探了好些事,最後老闆娘送她出門時,從辦公室裡拿出一方包裝精美的禮盒。
「這個是你發生車禍那天,我們中午一起去吃飯時你在一家店裡買的,是你事先特別訂做的手工雪花球,你說是要送給你老公的結婚紀念禮物,後來你說要先去銀行辦點事,要我先幫你把禮物帶回來,結果沒想到你就出車禍了。」
說著,老闆娘重重地歎氣。「這東西就一直放在我抽屜裡,忘了還你,真不好意思。」
「沒關係,謝謝你幫我保管。」於澄美接過禮物,又跟老闆娘慎重地道謝,這才告辭離開。
第7章(2)
剛坐上她停在路邊的那輛白色BMW跑車,她便迫不及待地拆開禮盒包裝。
盒子裡用泡棉層層疊疊地包了個剔透細緻的雪花球,水晶球體裡一個穿著連帽紅外套的可愛小女孩蹲下身來,懷裡抱著一隻白色長毛狗……不對,那不是狗,狗的尾巴沒那麼長,那條長長的毛茸茸的尾巴幾乎有身體三分之二長,四肢短小,尖嘴大耳,瞳孔橢圓,更像貓的眼睛而不是狗的圓眼瞳,眼神晶亮閃爍,透著某種野性與狡猾……
這是狐狸!
「狐狸,蕭狐狸……」於澄美喃喃喚著,雙手撫摸著玲瓏冰涼的雪花球,腦海不爭氣地回憶起那個在汽車旅館的夜晚。
那夜,她喝醉了,對他又撒嬌又耍賴,鬧得他不知如何是好。
憶起當時的荒唐,於澄美粉頰窘熱,頰色嫣紅,像刷上了一抹淡淡的胭脂。
小女孩與狐狸——這就是她準備送給他的結婚禮物嗎?莫非是意味著她和他
於澄美倏地咬牙,不許自己再想,她將雪花球收進盒子裡,重新包好包裝紙,繫上緞帶。
忽地,手機鈴聲響起,她瞥了眼來電顯示,是周敦才打來的。
「有事嗎?」她問,語氣是連自己也未察覺的冷淡。
「只是提醒你,晚上黨的募款晚宴別忘了。」
「我知道,我會準時到的。」
掛電話後,於澄美怔忡地出神。
她其實並不想出席這場晚宴的,她出身政治世家,儘管這幾年都沒露面,仍有些世交的叔叔伯伯阿姨記得她,在那種場合遇上了,問起她近況如何,又得費一番解釋。
問題是她父親非要她去,說她這麼一直躲著也不是辦法,總有一天要重回社交界,趁現在在競選辦公室幫忙,正是好機會。
父親的叮嚀言猶在耳,而她習慣了順服。
只能去了。
想著,她無奈地歎息。
狹路相逢!
當於澄美做好心理準備,盛裝出席這場政黨舉辦的募款晚宴時,她以為她只需要面對那些世交長輩的殷切垂詢即可,反正於家早在四年前便編好了說詞,說她出國遊學了,之後又留在美國工作,直到半年前她才回到台灣,之後加入鄭元祈的立委競選辦公室,擔任他的秘書。
她的態度落落大方,語笑嫣然,陪伴在鄭元祈身邊四處周旋應酬,為他拉攏所有可能的支持力量,頗受好評。
正當她為自己今晚的表現暗自鬆一口氣,轉身意yu向送酒的服務生拿杯香檳時,指尖卻意外碰上另一隻骨節分明的手指。
看樣子是屬於男人的手,她以為對方肯定會將那杯香檳讓給她,這是基本的紳士風度,哪知那人不僅不讓,手指還順勢一彎,曖昧地勾住她嫩如春蔥的纖指。這是幹麼?!
她震驚,感覺自己被吃豆腐了,倏地揚起陣來,狠狠瞪向那個跟自己搶同一杯香檳的男人。
不看還好,一看她整個人瞬間結凍,宛如受了魔咒的睡美人。
「怎麼……又是你!」
蕭牧理聞言,劍眉一挑,似笑非笑盯著她,在她還沒反應過來時,便鬆開她手指,輕巧地端起那杯香檳。「看樣子你還沒忘了我。」
怎麼可能忘?於澄美氣急敗壞地瞪他。這幾個月他們雖然分居,他卻時不時製造與她不期而遇的機會,有時是在她吃飯的餐廳,有時在競選辦公室附近,有時在她下班回家的路上。
他總說是偶然、是意外,可她知道,他是刻意守候。
這男人,究竟要糾纏她到什麼時候?
「小姐,你還要香檳嗎?」服務生疑惑的問話驚醒於澄美思緒。
她略微尷尬地回過神,見托盤上還有一杯香檳,正yu動作,蕭牧理已經用另一手端起那僅剩的一杯,然後以眼神示意服務生離開。
他慢條斯理地啜了口香檳,炯炯星陣一直盯著她。「要喝嗎?」
他的嗓音醇厚,微微帶點低啞,她聽著,不知怎地聯想到他啜飲入口的香檳,彷彿感覺到一點甜味。
但怎麼會甜呢?這段日子以來,她從沒給過他好臉色,這男人肯定恨死她了。於澄美瞥他一眼,不願讓他看出自己的侷促,故作鎮定地想接過香檳,不料他臂膀稍稍一側,避開了她。
「這杯不是給你的。」他說。
她瞪他。「你一個人幹麼佔兩杯?」
「誰說我是一個人?」劍眉斜挑。「我有女伴。」
他有女伴?!她一窒,心房霎時凝縮了下。
他朝某個方向抬了抬下頷。「站在鋼琴邊那個。」
她順著他的視線望過去,果然看見鋼琴邊站著一個穿著蜜桃色小禮服的年輕女孩,對方沒注意到這邊,正百無聊賴地撫摸著琴鍵。
她瞇了瞇眼,仔細打量那女孩的五官,忽然認出自己曾在法庭上見過。「她不是你當事人的妹妹嗎?」
蕭牧理眸光一閃,像是意外她會知道,但轉念一想,他又不意外了,邪邪地勾唇。
「你那天果然很注意我,整個目光都黏在我身上,對吧?」
於澄美怔了怔,想起他那天Line給她的訊息,頓時又羞又惱。
她悄悄捏了捏手,極力讓臉上神情顯得淡漠。「我以為你對她沒興趣。」
「那時候沒興趣,不過現在有了。」
為什麼?若非她死死咬住了牙關,差點便衝口問。
「她爸爸是有錢人,這場政黨募款晚宴她爸也捐了一大筆錢,正巧她前兩天來事務所找我時提到這件事。」
「她哥的官司應該已經結束了吧?她還找你幹麼?」不以為然地輕哼。
他眸光又閃了閃。「她不是第一次來找我了,自從官司結束後,她總會在各種地方跟我巧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