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頁 文 / 席絹
樓然當然也沒興趣多說那些不相干又不愉快的事,指著豐禾墓邊的一塊空地道:「這裡,曾經是我留給我自己的墓地,而現在,它變成我們兩人的了,對這裡的風景,還滿意嗎?」
曲耘禾隨著他手指的方向——看過去,最後停頓在海的方向,這裡是台灣的東北角,可以遠眺太平洋的波光,白天有旭日東昇的朝氣蓬勃,夜晚則有海上生明月的婉約意境,真是再美好不過了。
「山光水色,日出月升,這大概是我們這輩子住過的,最好的地段了。」
「因為最好,所以用來長眠。」
「哎,墓旁有摯友,同穴有愛人,你這也算是左擁右抱,享盡齊人之福啦。」她笑盈盈的看著他,一臉恭喜的樣子。
樓然拿額頭輕撞她一下。「彼此彼此,同喜同喜。」
兩人閒笑完,接著就做起掃墓流程,曲耘禾不懂這些,都隨著樓然做,忙完一切後,他們一同盤腿坐在墓碑前的大理石明堂上,將帶來的酒放在碑台上,由於酒水祭品都是樓然準備的,所以曲耘禾現在才看清帶來的是什麼酒——
「台啤鳳梨啤酒?」曲耘禾揚眉,「上回我說挺好喝,還被你笑說這叫果汁,不叫酒,怎麼買來拜我啦?」
「當然是因為今年忘了準備加拿大冰酒。」往年他都帶一瓶加拿大冰酒過來,因為那是豐禾生前唯一喝過的酒。
「少來,你以為我沒發現地下室的酒窖存了好幾瓶!」
「你現在不能喝有太多酒精含量的飲品,既然喜歡這種沒什麼酒精的果汁啤酒,那以後饞酒了,正好喝這個。」
「你陪我喝?」
「當然,不管什麼,我都奉陪。」樓然理所當然的說完,便將三瓶啤酒都打開,一瓶供了豐禾,一瓶交給曲耘禾,兩人同時仰頭喝了一大口,清甜的酒液與細緻的泡沫一路從嘴裡清涼到肚子裡,霎時暑氣全消,全身都舒服起來了。
樓然將她摟過來,把酒朝著豐禾的墓碑道:「敬過去。」
曲耘禾也跟著照做,將啤酒高舉:「敬過去。」
接著,不約而同,兩人將手裡的啤酒瓶互相輕碰了下,同時發聲,說出一樣的話,「敬現在。」
「那,未來呢?」曲耘禾目光掃向那塊墓地預定地。
樓然額頭抵著她的,很有想像力的笑道:「你問我很久很久以後的未來嗎?當然就是,兒孫們在我們的墓前一邊掃墓一邊很文藝的念都會鄉愁啦!」
——兒孫在外頭,阿公阿嬤在裡頭……
很美好的未來,不是?
—全書完—
後記(一)基情四射
於是,我寫了一本耽美……
在完成這本書之後,我是這樣想的。
其實,在開完之時,我只是覺得「男變女」這個題材很有趣,之前稍稍寫過一點,卻一直覺得意猶未盡,總想再開一本來把一些想法給闡述得更完整,於是就有了這一本,真的,完全沒有想到,連我自己都覺得寫了一本耽美,而不像言情。
愛情與友情之間的距離有多遠?它的界線可以有多模糊?以致於模糊到曖昧?
我記得在很久很久以前,那些久到差不多都要遺忘掉的中學時光裡,那個年代流行男女分班,男性這種生物像是只存在於銀河系之外,與女生們的世界完全不相干,於是,班裡交情特別好的女孩們,也不稱什麼結拜姐妹了,直接「老公」、「老婆」的嚷嚷開來,還以交情的親密度區分「大老婆」、「二老婆」、「小老婆」之類的排行,而往往姐妹淘裡最有人氣或最有服務精神的那一個,便順理成章當了「老公」。
在沒有男性的世界裡,女性們將友情以愛情扮演,還煞有其事的把上課偷傳的紙條戲稱為情書,在虛擬的角色裡自得其樂,這些種種,算是在那段青澀且壓抑的慘淡歲月裡,唯一能輕鬆點的樂事。
同性的友誼裡,也有著複雜的糾葛啊!誰跟誰比較要好?價格已說了什麼悄悄話,丙沒聽到,也沒有被隨後告知,便不由得耿耿於懷了,覺得被排擠了,或者被說了小話了,所以甲乙兩人才沒對她說……
而其實,甲可能只是在跟乙說「借我一支筆」或「等會一起上廁所」之類的小事,這種話,完全沒有通傳姐妹淘的必要——雖然她們兩人是湊到耳邊說的,令旁人看了,感覺像是在耳語什麼驚天機密似的。
也不是什麼大事,但每天每天總有一些類似的事件上演,誰跟誰說了什麼不跟她說,其他都一起去福利社了,為什麼獨獨落下她沒叫一聲?種種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要輪著播映上一次……
分分合合、吵吵鬧鬧、恩恩怨怨的,此起彼落,沒完沒了。
當時我瞧著班上那幾個小圈子各自上演的愛恨情仇,雖然年輕識淺,搞不懂是怎麼一回事,卻也瞧得很起勁,拿著小本子不時記下一些心得感想,還不由得感歎到:八點檔連續劇不過如此了。
那時我心中其實就已經產生一種疑問了,友情與愛情這兩種東西,好像是可以混為一談的啊……
在一群朋友圈裡,有人情分濃,有人情分淺,有人會因為這樣而很得意或介意,尤其,如果那群朋友裡有個極其出色的領袖人物——比如成績優秀的,比如長得特別好看(帥氣)的,比如有某種特長被師長倚重的,都會讓群裡其他人競爭不已,企圖成為那人的「最好朋友」,「大老婆」,甚至「唯一老婆」,當然,爭風吃醋是有,大打出手卻從沒見過。
也不知道我的人生觀有沒有在那裡就被導向歪路,總之,我後來一直認為情到深時無差別——不分友情親情愛情……
父母對子女裡的某一個特別疼愛,但那一個並不是你,你介不介意?
好友對有一個朋友完全的無話不談,常常湊在一起說悄悄話,你吃不吃醋?
而這好處費,跟談戀愛時,對另一半產生的獨佔欲像不像?
總之,我覺得蠻像的。
再說回耽美吧。
我承認我沒有寫出一本正常耽美的本事。
話說,這類的文,我也看了不少,常常越看越疑惑,絕大部分看起來,都覺得那根本只是披著耽美皮的言情文,後來有人告訴我,若想看真正像樣的同性戀文字,就去找「同志」類,而非「耽美」類,當然,同志文字不是沒看過,但那類往往太過寫實,看起來不舒服也不迷人,委實不是我們這種滿腦子夢幻泡沫的人承受得起的。
對耽美這類文體還有太多疑惑,所以從來沒有打算涉入,寫了這本疑似擦邊球的故事,原來也不是為了玩耽美曖昧,真的!
寫這本小說,主要的想法還是放在「死黨摯友」這樣的情感上,友情可以結交到多深?知己這詞兒聽起來竟覺得比情侶親密,就像是半身般的存在,對友情的種種臆想,到底還是讓我忍不住為之浮想連篇了……
心動於是行動,然後,就有這本書了。
不管你們看了會不會罵我狡猾,總之,我是圓滿啦!
如果你覺得這是一本耽美,那就是。
如果你覺得這是一本歌頌友情之作,我同意。
畢竟,情到深時——都是愛啊!
以上,閃人,下本書見!
後記(二)202.記.德珍
一直在考慮要不要寫這篇文,也,考慮著這樣的文適不適合放在這裡。
後來想想,如今言情界都這樣了,想寫趁現在吧!不管是想寫的小說,還是想說的話,還有什麼想發表的,就發表吧!
所以,寫還是要寫的,畢竟,心中那股散不去的淡淡惆悵,引發了許多的感慨,總想傷春悲秋的抒發一下,雖然像是在無病申吟,也確實挺矯情的,不過人到中年,誰不挾著更年期的威名,趁機撒潑作怪一番呢?反正大家都該體諒的。
在這個號稱世界末日的二O一二年,由於還沒過完,所以全地球人的生命會不會真的在這一年終結?就只能等到十二月最後一天、最後一刻來確認了,大家耐心等著吧!別急,但現在,它是還沒來的。
世界末日還沒來,德珍卻早預言先一步走了。
德珍啊……
有著比我年輕的生命。
有著比我耀眼的性情。
更有著比我熱情的事業心,如果給她足夠的健康與時間,她會畫盡全世界!
她有一雙好眼睛,又大又充滿生氣,整個人看起來非常精神。
她有一把好嗓音,又柔又嬌又甜,就算是談判過程中寸步不讓也能包裝得很甜蜜,不會教人覺得強勢很硬氣。
學美術的她,除了善於繪畫、善於營造浪漫生活,也善於妝點自己,總把自己打理得很亮眼細緻,她造型多變,有時走民族風,有時走文藝風,更多時候展現古典風,濃妝也好,淡妝也罷,她熱愛美術,把自己當成畫布去創作,好不忸怩,坦然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