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世族有名∼家寶拐夫

第7頁 文 / 簡薰

    杜秋滿見這三公子看著自己女兒,頗為得意說:「銀荷從小習琴,怕手指弄粗了,總是戴著指套,練起來分外辛苦。」

    講完不由分說地拉過銀荷,讓初雪瞧瞧女兒的手。

    纖纖十指,白嫩得像青蔥似的,初雪脫口而出,「真漂亮。」

    「是吧。」杜秋滿頗得意,「這姑娘家,絕對不能做粗重的事情,免得將來夫家不喜歡,我連字都不敢讓她多寫,怕筆拿久了,手會長出繭子。」

    初雪想起自己的手,一樣是姑娘家,跟銀荷卻是天壤之別。

    五歲起她就制筆做墨,每天一時辰,六歲開始習字,五張大字兩張小字,手心粗,手指上也有筆繭,騎馬打獵握韁拿弓,更把手磨得跟男孩子似的。

    看著銀荷白白嫩嫩的手掌,初雪第一次有種羨慕的感覺。

    原來,那就是姑娘家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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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飯過後,她跟冊雲在花園品茗賞月,講起這件事情,因為她太認真了,倒是換來他一頓好笑,「手是拿來做事的,為了保持漂亮而什麼都不做,豈不是浪費。」

    「女孩子家的手,那樣真的很漂亮啦。」

    「羨慕?」

    她彆扭了一下,承認了。

    她已經是個十六歲的大姑娘了,以前對男女之事還不太懂,可是近一兩年,她有時候也會小小的幻想一下自己穿上絲裙小襖,頭插髮釵的模樣,穿繡鞋,抹胭脂,當一下千金小姐……

    「吶,你不覺得,姑娘家還是要有姑娘家的樣子比較好嗎?銀荷整個人都是香的。」

    「從不覺得。」

    「你早上明明就看了銀荷好幾眼。」

    冊雲好整以暇地看著她,「那你早上又看著我做什麼?」

    初雪被他問得語塞,又不想承認自己早上就是想知道他到底要看銀荷多少眼,所以才一直數。

    她太瞭解冊雲,這種事情講出來只會讓他覺得好笑。

    銀荷讓他覺得難得有優雅,自己卻只能讓他發笑,她才不要讓他知道呢。

    「倒茶。」

    聽得自家公子大吼,站在亭子外的小冬連忙進來伺候。初雪往嘴巴塞了口玫瑰糕,嚼嚼嚼,假裝沒聽到。

    月明星稀,冊雲臉上出現了淡淡的笑意,「你羨慕沈姑娘,不過照我看,沈姑娘還羨慕你呢。」

    初雪頗有懷疑,「我有什麼好羨慕?」

    「沈姑娘跟生香一樣,因為是名門千金,所以注定只能當漂亮的籠中鳥,婚前在家中端養著,婚後,趕緊給夫家生孩子,說好聽是傳承香火,實際上是穩定自己的地位,一旦年輕小妾進門,人生的喜悅大概也只剩下等孩子長大,誠實來說,一點都不好,你能想像杜初雪這一輩子的希望就是看著肚皮,希望生的是兒子,然後等著兒子長大,等著兒子生孩子,等著孫子喊你奶奶嗎?」

    初雪突然有種惡寒,這——雖然千金皆如此,自己的奶奶跟娘也是這樣,但就是有種……

    如果她是以小姐的身份長大,現在應該已是某戶人家的夫人,人生最大的盼頭大概也就是生兒子,萬一丈夫婚後不喜歡他,或原本喜歡她,但隨時光過去,色衰愛弛,娶了一房又一房的姨太,她卻受限於千金教育,只會繡繡花,讀讀書,那太可怕了。

    冊雲伸手按了按她皺起來的眉心,給她倒了一杯春茶,「比起嫁得門當戶對,當少奶奶,能做事,還是做自己喜歡的事,那才叫真富貴。」

    初雪呆呆地看著他。

    她好像有點懂冊雲想跟她說什麼了。

    「想想看,你會做的事情,跟做的好的事情,這些年來,你是被逼著吃苦,還是真心喜歡,所以能忍受其苦?」

    初雪看看自己的掌心,粗糙,繭子,還有一些燙傷跟刻刀不慎留下的疤痕,難看是真的很難看,可是……經她雙手而成的筆墨,已經是一品。

    兩年前,她開始做硃砂墨,進貢到京城,成了皇帝批奏章用的。

    這種事情不會昭告天下,可是她很開心,那次,為了讓墨濃輕走,她在搗杵上加倍用心,掌心起了一個又一個黃豆大小的水泡,痛得她咬牙,但就是不肯縮減半點功夫,上藥纏起布後又繼續搗杵,爹爹說,她可是杜家百年來最年輕的御墨作手。

    她的水泡足足快半個月才好,一旦碰到水更是疼得不行,可是,她真的很驕傲,她是富貴人家的孩子,可是,她做到了別人家孩子做不到的事。

    這些傷疤跟繭子恐怕一輩子都不會消,但……

    「討厭自己的手嗎?」冊雲問她。

    初雪怔了怔,一時之間無法回答。

    真奇怪,每次不管她在鑽什麼牛角尖,他總能很快發現,然後給她開扇門,讓她走出那個地方。

    就在一會兒之前,她還覺得自己的手難看,現在卻覺得自己的手漂亮得天下無雙。

    銀荷那不染陽春水的手非常美,但天下間凡富貴人家小姐都是那樣的一雙手,她的手雖然滿是疤痕繭子,但百年內卻只有她能在弱冠前成為御墨制手。

    她沒有天分,這是十年來,日日四更起床換來的。

    面對冊雲的疑問,初雪心情突然好了起來,「不討厭。」

    「只是不討厭?」

    「我很喜歡。」

    這次,換他笑了,月色下,他有神的雙眼看著她,「初雪,老爺跟夫人很以你為傲,你也要以自己為傲。」

    初雪撫著自己比下人還要難看的手,這是十年功夫換來的……

    好奇怪,原本以為手就是手,從來沒去留心應該是什麼樣子,早上在畫舫上看到銀荷的纖纖十指,只覺得好漂亮,好羨慕,真希望自己的也那樣柔美,可是現在,看著粗糙至極的十指與長滿繭子的掌心,她真的覺得自己的手……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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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2)

    爹爹跟娘說要在趙老爺家住上八日,回來前一天,族姑跟她說,難得到了天下聞名的杜府做客,想去城西大莊看看。

    初雪一呆——去城西大莊當然不成問題,廠子裡近千個工人在做事,也沒什麼好秘密,不過萬一族姑說要去比筆院跟墨院,該怎麼樣才好?

    筆院跟墨院都是二十年以上的老師傅才能進去的地方,專門做「御品」與「學士品」,不比廠子裡工人做的一般筆墨,這可就秘密了,加什麼添香,加什麼添色,香狸毛跟鹿毛要怎麼配,羊毛跟狼毛又如何分比,那是出了院子就不能講的事情。

    只能說,提出這個要求,九族姑,算你臉皮厚。

    「九族姑又不是外人。」杜秋滿一臉笑意,「何況不過是看看而已,應該不要緊吧。」

    「這……」

    沒記錯的話,這堂祖姑的親哥哥也是在做筆墨的呀。

    百年前大家所學都是一樣的,只是她的太爺聰明了些,爺爺也聰明了些,爹爹也聰明了些,百年下來,其他支收的收,改行的改行,只剩下少數幾戶在做,做歸做,但能做到「尖齊圓健」就只有杜有松這一支了。

    就算她小人好了,她就是覺得到時候族姑會說要進筆院跟墨院瞧瞧,然後回頭便把看到的東西跟自己的哥哥說。

    「城西大莊的都是辛苦活兒,族姑跟族妹還是別去了。」

    「怎麼說我也是姓杜,看到自家哥哥生意做得這樣好,當然得去看看本家到底怎麼做事哪。」她從竹縣出發前,哥哥還再三交代,讓她有機會去城西大莊看看,不管看到什麼回來都告訴他——百年前是一樣的功夫,怎麼現在一個成了書香世家,他卻只能被當成一般商人,雖然也是有三十四工人在做事,但人家年年上京會文人學士,他卻只能賣窮酸人家買的便宜貨。

    她當然知道這事情絕對不簡單,也知道她亟欲討好的這個杜三公子肯定不高興,但有什麼辦法,丈夫過世後,她在夫家生活並不好過,小叔甚至刻意不給月銀,這幾年要不是哥哥接濟,她跟銀荷的日子恐怕連裁剪新衣都困難,為了報答哥哥,無論如何,她也得走這一趟。

    何況,堂哥跟堂嫂明日既歸,如果現在不能用長輩的身份讓初雪陪她去,等堂哥回來時,那是想都不用想了。

    「姑姑是長輩,初雪這一回就聽姑姑的吧。」

    初雪正在想是否該裝肚子疼,先躲過今日再說的時候,便聽到外面一陣喧嘩。

    她隱約看到大門大開,兩頂紺色轎子停在門外,冊雲領頭,後面跟著幾個丫頭小廝,一群人就這樣進入大廳。

    「你們怎麼還在這?」

    屋內三人面面相覷,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

    汪管家連忙說:「早上忙著準備水果香燭,忘了跟三公子還有沈夫人,沈姑娘說,今日該去點燈。」

    冊雲笑:「三公子莫不是忘了今日該點春燈吧?」

    「春燈?」銀荷顯然被引起了興致,望著冊雲,「那是什麼?」

    初雪看向冊雲,眼中閃著相同的疑問,那是什麼?

    只見他一臉笑意,「沈夫人,沈姑娘,今天是文天寺一年一度點春燈的日子,午時乃最吉之時,往年是老爺跟夫人去的,不過今年老爺跟夫人不在,因此由三公子替代,夫人跟姑娘若有興趣,不如一起前往,點完春燈,還可以到文天寺後的竹林逛逛,那竹林百年受到香煙浸潤,就算走得遠了,也聞得到檀香味,很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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