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告別孤單

第2頁 文 / 樓雨晴

    想想也是。

    沒有現實的逼迫、環境的壓力,他能夠暢然做自己想做的事,這才是他真正愛的、真正想做的。

    他是用他的生命熱愛他的小提琴。

    別問我為什麼知道。音樂會說話,愛與不愛、投入幾分,由他拉琴的姿態中,完全可以感受到他澎湃的生命力,他在音樂裡活了過來。

    所以在人生最絕望的谷底,他拉琴,感覺自己並非一無所有,感覺自己還活著,他還有他的音樂。

    我似乎有些懂了。

    琴音一停,他望向我,我也安靜望回去。

    「是韋瓦第的『四季協奏曲』……『冬』?」不是太肯定,怕鬧出笑話,還是確認一下比較好。

    完全能感受到樂聲中傳遞的蕭索寒涼、狂風驟雨的氛圍,對比此時的天氣,還真是應景。

    他眼神閃過一抹錯愕,大概是沒料到我真的會和他討論起來吧,彷彿我們現在不是在便利商店門口,而是置身於國家音樂廳裡接受古典樂的熏陶。

    他回神得很快,旋即別過臉,懶得理我了。

    「為什麼這麼做?」反正他擺明了不想理人,為了找話題,不如閒著來問一下好了,印證我的猜測對不對。

    「酬謝忠實觀眾啊。妳笑話看夠了嗎?」

    原來他知道。

    「加上這一次,你知道我們見過幾次嗎?」

    「四次。」

    還真的知道!我以為他根本沒留意……

    如今近看,那張抿著薄唇、帶點疏離清冷的側容,益發像那個人……倏地,我心房一緊,泛起幾近疼痛的酸楚感。

    他似是有些惱了。「妳老盯著我瞧,到底是在看什麼!」

    「你要不要——到我那裡去?」來不及思索,話已經溜出口。

    他一眼狠瞪過來。「妳把我當成什麼了?」

    牛郎嗎?我猜他是這樣想的。

    他到底是被多少飢渴熟女吃過豆腐,才會有這樣的本能反應?

    嘖,可憐的孩子。

    迎視他眼中毫不掩飾的厭惡,我坦然回應。「想到哪裡去了?我沒那麼隨便,你也沒有,何必看輕自己?」

    他神色和緩了些。「不然妳是什麼意思?」

    「你現在無處可去,不是嗎?暫時住到我那裡只是權宜之計,等你找到住處,隨時可以搬走,沒人會攔你。」

    「妳又為什麼要幫我?我們甚至不認識。」

    「如果我說我是童子軍,這個理由可以被接受嗎?」

    「當然不行。」

    我聳聳肩。「齊雋,X大音樂系高材生,今年剛畢業,我說的對不對?」又不是腦袋壞掉,一無所知我敢開這個口嗎?不要誤會,我對你沒有企圖,所以也沒那個閒工夫去調查你。基本上,你得喊我一聲學姊。」有幾次回學校找楊季楚,對他曾驚鴻一瞥,也聽音樂系的教授提過,關於他的天分云云的小八卦,很可惜孤兒出身,沒什麼本錢深造,否則成就不可限量。

    天分與努力他都有了,要成功真的不難,缺的只是一個機會而已。

    若是幫他一把,可以成就一個人才,我並不排斥。

    「如果日行一善不夠,再加個人不親土親吧。」好歹同一所大學,照顧一下學弟——雖然是不同系、相差五屆、關係一整個遠到天邊去的學弟。

    他側眸打量我,似在評估我話中的可信度。

    「這對妳又有什麼好處?」

    第章(2)

    一定要有好處嗎?可憐的孩子,這輩子接受過的溫情恐怕少得連人性美好面都無法相信。

    我有些同情地想,嘴上自有意識地回應。「當然不會沒有理由,今天我所付出的每一分,舉凡房租水電,都會一一列示清單,以合理的投資報酬率計算,將來一定會向你取響應有的報酬利益。」

    唉,果然在商場上打滾個幾年,講話都機車起來了,完全把人當成一項值得投資的商品秤斤論兩,明明原意並非如此。

    但是回頭想想,不這樣說他必然不會接受,雖然認識不深,倒也看得出此人性傲。我這見人說人話的功力,已經進化到無須思考便能自行啟動的地步了嗎?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不相信我,但反正情況已經不會再更糟了,信我一次對現在的你來說並沒有什麼損失,不是嗎?你是要給自己一次機會,還是情願繼續為生活而折辱尊嚴、做自己不想做的事,一輩子就這樣?」

    說完,我安靜地等著他作出決定。

    能說的我都說了,最多也就這樣了,他若搖頭,我也不勉強,二話不說轉頭就走。幫人還要拉低身段求他接受,這麼自貶身價的事我可做不來。

    我想,他是聰明人,也或許是現實磨掉了他太多的堅持,他並沒有思考太久便有了決定,默默起身提行李。

    「今天太晚了,先住我這裡,過兩天有空我會再另外幫你安排住處。你對住的地方有什麼特別需求嗎?」

    「……沒有。」

    我先幫忙他將私人物品搬進屋,安置在客房。

    他的行李並不多,兩個人一趟就能搬完,說穿了也與孑然一身沒太大差距了。

    一切打點妥當,我再翻出毛巾、牙刷等盥洗用品,指點浴室的方位,讓他先洗個熱水澡。這兩天氣溫下滑,又淋了雨,人都已經夠慘了,可別再感冒。

    我坐在客廳,悠閒地翻了十五分鐘雜誌,他出來了。

    我走到門口,示意他過來,將電子鎖啟動,進入重新設置模式。「手指借一下。」

    拉過他的右手無名指往感應器捺了一下,加入他的指紋設定。「密碼是34。這幾天你先住這裡,白天我要上班,你請自便。我沒有什麼禁忌,除了主臥室,任何角落你都可以自由進出,任何物品有需要都可以使用。」

    他有些迷惑,目光定在我身上。「妳對人性一向如此信任嗎?」

    「你家教授指導了你四年,對你的品德操守相當推崇,你會讓他失望嗎?」我笑笑地,將問題丟回給他。

    「……」

    如果我沒聽錯,那含糊在嘴裡的咕噥似乎是:「妳這個人……真怪。」

    我笑了笑,不予置評。「我還要處理一點公事,你是要先去睡?還是想看個雜誌什麼的?」

    「……我去睡。」

    也是,他今天也受夠了,是需要一點安靜空間,好好沈澱思緒,以及這短短一天裡,整個世界天翻地覆的改變。

    我點點頭。「床頭櫃裡有枕頭棉被,需要什麼再說一聲。」

    隔天下班回來,打開自家大門,一瞬間幾乎以為自己走錯地方了。

    我家怎麼會有這種味道?以前曾經很羨慕的,那種飯菜飄香……

    我狐疑地走進來,餐桌上擺著三菜一湯,都是一些很家常的菜色,混合著蒸熟的白飯味道。說來或許沒人相信,這些看起來再尋常不過的事物,卻是我記憶中最想重溫的味道……

    家的味道。

    自小生長的大宅裡,食物永不缺乏,滿桌的精緻菜餚,色香味無可挑剔,卻少了那麼一點點……家的溫馨。

    洗淨雙手走出廚房的男人,見我站在桌前發呆,順口解釋道:「我看冰箱有食材,就順手做了。爐子裡還有一鍋剛鹵好的肉臊,不過鹵蛋最好等隔天再吃會比較入味。」

    對,就是這個味道!小時候去同學家吃過一次,同學媽媽的這道台灣傳統美味,我光是肉臊配鹵蛋就可以吃上一大碗白飯,至今念念不忘。

    我咳了咳,努力端正神色,希望看起來不會太垂涎。「我不曉得你會做菜。」

    「在幾家餐廳打過工,看久了多少也能學會一點。」他替我添來一碗白飯,拉開椅子,卻沒有要坐下來享用的意思,解下圍裙回客房。

    沒多久,換了套衣服準備出門。

    「你不吃?」

    「時間差不多了,我去工作,餐廳裡有供餐。」

    所以這一桌菜是專程替我煮的,不是他想吃。

    第一次有男人為我洗手作羹湯,感覺……挺微妙的。

    他出門後,我盯著桌上的食物,腦袋開始運作。

    我想起來了,其中一回遇到他,他是在餐廳工作沒錯。

    回憶起那天的情景,女客的騷擾、他眼底強自忍耐的沈鬱,那個環境他待得極其無奈又痛苦。

    咬著筷子,我起身走向廚房爐子,找到他說的那鍋肉臊,在白飯上淋了一匙回座,一邊吃,腦中也有了因應方案。

    扒光最後一口白飯,才甘心爬回書房,翻開厚厚一大本的電話紀錄簿開始撥打。

    「喂,何伯伯啊,我小靚……是啊是啊,好久不見了,一直想跟您聯絡,約出來打打球、喝杯茶聊聊,又怕太唐突了,您那麼忙,怎麼好意思打擾……」

    晚上十一點,開門聲響起,那時我還在書房,和成堆的財務數據奮戰。

    「齊雋,忙完請過來一下。」

    腳步聲在經過書房時頓了下,表示他聽到了。

    等他真正踏入書房,是二十分鐘後的事,他已經洗完澡,站在離書桌不遠處。

    「有事?」

    審完一筆公關預算,我合上公文夾,將擱在桌邊的名片推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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