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告別孤單

第1頁 文 / 樓雨晴

    楔子

    如果你問,我汪詠靚這輩子與什麼有不共戴天的讎怨心結,我會毫不猶豫地回答你——前女友。

    是的,你沒有看錯,就是這三個字。

    記得某名人曾說過,前妻是這世上最可怕的生物,我必須補充的是——前女友也不遑多讓啊!

    這恩怨要細說從頭,大概得由我那段連開始都來不及便宣告終結,從此轉為地下化的初戀兼暗戀。

    女人不管活到幾歲、如何地成熟獨立,心中永遠有著一個粉紅色的瑰麗夢想,而楊季楚這個男人,無疑是女人一生最美的夢。

    我醒得很快,因為知道這個優秀完美的男人不只是我,也是許多女人的美夢,而夢總是不切實際的,永遠不可能實現。只不過我還比她們幸運一點點,至少還可以是他的紅粉知己,聽他訴說心事,分享他與「初戀前女友」那段酸甜交織的愛戀情事。

    告白這種事,早在聽到「前女友」三個字時,便遠到坐噴射機都追不回了,那道永遠活在他心中的影子,是任何女人終其一生也無法擊潰的。

    但跳出這個坑,一個不留神,又跌進另一個坑裡。這個坑,顯然比之前那個更深不見底,跌得我頭破血流,至今仍爬不出來。

    究竟是怎麼栽下去的,歷史悠久,至今已不可考,我只能說,「前女友」這三個字上輩子一定跟我有仇,這輩子才會讓我暗虧吃得這麼徹底。

    是的,沒錯,正解——這個男人,也是有「前女友」的。

    為什麼男人會對初戀有那麼深的依戀情結?我不懂。似乎,無論身邊的女人如何挖心掏肺地付出,在他們心底,永遠有一塊最柔軟的角落,是留給初戀的人,神聖而唯美,不容褻瀆。

    是像楊季楚那樣——回憶永遠最美?

    抑或像齊雋那樣——失去的永遠最好?

    是戀舊還是犯賤?說實在的,我已經不想去探究。女人一生必會有的、最重要的兩個階段——最初、最唯美的夢、以及最深最刻骨銘心的愛,全都終結在同一個原因裡。

    一連栽在「前女友」手中兩次,也實在很夠本了。

    你說,換作是你,會不會從此聞前女友而色變,敬前女友而遠之?

    雖然三聲無奈,但這就是我,汪詠靚的過去、汪詠靚的愛情,汪詠靚的——

    故事。

    第章()

    故事的開端,或許你會覺得很荒唐,許多年後我自己回想起來,也覺得那時的做法稍嫌衝動了些,可在那當下是全無自覺的。

    那年,我幾歲?二十六?二十七?不重要,總之叛逆期到這階段才來發生,是遲了些。

    那一天,我在和哪個企業家二代的「有為青年」吃飯?永泰?旭新?不太記得住了,也不重要。

    那到底什麼才重要?嗯,有的,因為那天我遇見了他。

    最初,我是奉父命來吃這頓「友誼飯」,打著「年輕人多交朋友」的名義,行相親之實。

    一直以來,我對這種事情已經見怪不怪,也很坦然應對了。不過剛好這一餐特別食不下嚥,這位公子哥言語乏味,滿口生意經,過度吹噓豐功偉業……

    剛開始,會不小心走一下神,基於禮貌,本人可是秉著千金風範,面帶微笑,適時響應,掩飾得完美無缺,後來閃神的次數多了,不小心多瞧了幾眼前方桌位。

    應該是在上演求婚大作戰之類的,男方深情款款,女方含羞帶怯,桌邊的演奏者正拉著小提琴,我對現代流行歌曲不熟,不確定那首歌是不是叫「今天你要嫁給我」。

    結束了每個月至少會有一場的「餐敘」,不想延長受刑時間,婉拒了對方接送的美意,站在餐廳門外等待侍者將車開來的空檔,不經意瞧見斜前方的身影。

    是剛剛那名小提琴演奏者。

    「多年的苦學,就是為了做這種事嗎……」他盯著手中幾張薄薄的紙鈔,極輕極淺的低喃帶著極深的嘲諷與悲涼,隨著夜風輕輕送入耳畔。

    這讓我不由得多看了他兩眼。

    看來,又是一個為五斗米折腰的殘酷實例。

    這人顯然是極傲、自視甚高,這樣的人迫於現實而折腰,會格外地難堪悲辱。

    這不就是人生嗎?他有他的無奈,我也有我的。

    拉回視線,取了車離開,終結短暫湧現的悲憫。

    我沒有想到,還會再一次遇見他——這個看似滿腹才華、卻抑鬱不得志的年輕男子。

    而且場景一次比一次更不堪。

    這次是在另一家餐廳、與不同的人吃飯。

    他可能從頭至尾沒留意到我,但我可是第一眼就瞧見他了。這一次,沒有小提琴,那雙修長如藝術家的優雅雙手是用來端餐盤,我不禁替他感到一絲惋惜。

    但是生活,有時真的得做出某種程度的取捨,所以放下身段是必須的,放棄理想他更不是古今中外第一人。

    我不曉得他是不是在這裡打工有一段時間了,很顯然前桌的女客是衝著他來的,幾次喚他前來、有意無意的碰觸,連同為女子的我都要替她汗顏了。

    真的,我要聲明,不是每個千金小姐都這樣的,那是少數特例。

    男子眉心微蹙,眼底壓抑著不得不為之的忍耐,幾次技巧退避,到最後,餐廳經理索性叫他別忙了,去陪熟客聊幾句。

    這——算是陪酒賣笑嗎?

    淪落到這境地,讓我想不同情他都難了。

    深入觀察,我這才留意到,他的確是少見的美男子,難怪會被女客毛手毛腳,那俊秀眉目隱約有些神似某人,我心房不由得為之一悸。

    那個——我從十九歲動情、暗自傾慕、一再隱抑,不敢求、也不妄想能得到的男子……

    如果一切到此為止,我或許還能保持理性,不至於做出太無腦的事,偏偏——你知道的,命運有時就是這麼奇妙。

    第三次,真的除了命運的安排之外,我再也找不到更貼切的形容了。

    這天一大早,天空就灰濛濛的,預計今天不會是什麼好天氣了。

    進公司前,我先到樓下的便利商店買杯咖啡提神,於是就不小心全程目睹了「貧賤情侶百事哀」的年度分手悲情大戲。

    「他結婚了!」

    「我知道,但是他會對我好。」

    「就為了安逸的生活,妳情願捨棄我們這麼多年的感情,去當個見不得光的情婦?值得嗎?妳究竟在想什麼!」

    「值得!在你為了現實而妥協,忍受以前無法忍受的事時,感受應該比誰都還要深刻,不是嗎?所以我願意拿名分去換安穩的生活,我以為你能理解……」

    「我忍受那些,是為了什麼?是因為妳!因為想起妳,不得不為之的忍耐……」

    到頭來,所有的妥協,還是保不住在現實壓迫下搖搖欲墜的感情。

    很番石榴的內容,連大學社團的舞台劇都不屑編了,要在以前,看到這種老梗舞台劇我一定會笑出聲來。

    但是這一刻,我笑不出來,他悲愴而無力的神情令我當下呆立原地,忘了該移動腳步,禮貌地迴避。

    女子什麼時候離開,我沒留意,全副注意力都在他身上。

    不知時間又過去多久,垂眸靜立、宛如僵化的男子終於有了動作,回眸的瞬間,我已經來不及閃避,目光與他撞個正著。

    他似有一瞬間的錯愕、帶著一些些隱私遭人窺探的窘迫,最後臨去那一眼,則是責備我不懂得迴避的唐突行徑,不過他終究沒說什麼,有涵養地擦身而過。

    時隔不到十二小時,下班前果然下起傾盆大雨。開車回家的途中,我一面留意路況減速慢行,瞄了眼便利貼上的地址,彎進巷子裡。

    我原本是預備探視一位剛剛生完孩子、正在坐月子的下屬,順道送個禮表示心意,但看見前方的狀況後,不由自主慢下車速。

    我幾乎是毫無困難便認出那抹身影——這段時間實在太常出現在眼前了。

    看他在大雨中撿拾為數不多的家當,淋得一身狼狽,不必用腦也能推敲出是發生了什麼事。

    房東會不會太狠了?雨下那麼大,趕人也不看時機的。還有——

    這男人今年沒安太歲吧?怎會衰成這德行?!

    從初見到現在,還真是一回比一回淒慘。

    我未經思索,腳下便踩了煞車。

    撿回最後一隻皮箱,男子坐在店家的騎樓下,望著雨幕發呆,望著望著,竟笑了出來。

    我分不清,那笑是苦中作樂?嘲諷命運?還是自身的狼狽?

    而後,出乎意料的是,他竟拿出他的小提琴,就地拉了起來。

    坦白說,這出人意表的舉動讓我錯愕。他是被逼到神智不清了還是怎樣,乾脆順應時勢當起街頭藝人嗎?

    我想我可能也瘋了,居然也有興致欣賞,並且辨認琴音。

    雨勢太大,加上隔了段距離,實在聽不真切,我索性打了傘下車,就近聆聽。

    兩個瘋子,在滂沱大雨下,一個拉琴,一個聽琴,而且都還理所當然得很,完全不覺得有什麼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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