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文 / 陳毓華
至於淺夏,也只淡淡地問了一句,「那個男人叫什麼名字?」得到答案,就進自己的房間去了。
就這樣。沒錯,就這樣。留下她這個做賊心虛的。氣啊,這樣雲淡風輕有什麼不好?她為什麼要睡不著?
凌晨六點,她睜著熊貓眼起床,換上運動服,想說去跑跑步,多少能提神醒腦一點。晨跑對她來說,屬於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行為,譬如前天吃了大餐,那麼今兒個她就會出去跑一跑流流汗,但要是店裡晚上生意太忙,若人太多,她就放任自己睡到自然醒。當然啦,她所謂的自然醒前提是要湊巧碰到星期假日不上班,才有這麼優渥的享受。
下了樓,穿好布鞋,不意碰到正從冰箱拿了牛奶出來的淺夏。
「你這麼早起來做什麼?」賴床是淺夏最孩子氣的一面,要是沒人去催促他,那天他可以賴到中午起來吃飯,然後再睡回籠覺。
他常說天大地大,睡覺最大。其實就算他書讀得順利,腦子反應靈敏些,跳級升學樣樣都領先在同儕前,但是對她來說,淺夏就只是個十幾歲的孩子。
「我跟小四他們約了一早去打籃球。」咕嚕咕嚕把牛奶灌進肚子,留下兩撇白鬍子,看見皮琪拉找紙巾的動作,他很自然地用衣袖把牛奶漬擦了。
「不是有衛生紙嗎?衣服弄髒了很難洗耶。」
「反正打球也會流滿身汗,衣服都是要洗的,沒關係啦。」他這種大而化之的個性不知道遺傳了誰。
兩人一起出了門。
「我走了」他揮手。
「淺夏?」她叫住他。
「嗯?」
「關於昨天,你都沒有什麼問題要問我嗎?」
他轉了轉靈活的眼珠,好似恍然大悟地道「你說那個叫薩克的男人嗎?」
他摸透了皮琪拉的個性,知道她藏不住心事一定會問,所以不論有什麼問題,等她來問就對了。
「我是想知道你對他有什麼想法嗎?」
「姐想要我對他有什麼想法?他對我有什麼意義嗎?」
皮琪拉被他問得一個頭兩個大。早知道就不要問了,這樣怎麼接話啊?她笨蛋。
看她無辜臉上那兩個黑眼圈,淺夏不再繞圈圈。「我上網Google過他。」
「什麼意思?」
「我把他的名字當成關鍵詞搜索,關於他的所有信息,總共有七十五萬九千零三十一條,他在美國是個大人物,呼風喚雨,是個手眼通天的人。」說到這裡,他的眼睛散發出水晶般的光彩。
那些令人眼花繚亂的新聞對他的評語好壞參半,但是論起他在商場上的功過,推崇的人稱讚他是舉世無雙的偉大企業家。一個人要被稱作偉大,除了死後被追贈之外,活生生的人,那份能幹、氣度和胸懷一定是絕無僅有的了。
難怪這孩子昨天問了薩克的名字,原來背後是有小動作的。
「你不問我們怎麼認識的?」
「好吧,你們是怎麼認識的?他是我的親生爸爸?」百分之九十九點九應該是,不過,他還是想聽一下他的姐姐媽媽怎麼說。
「你你你……你你你……」她差點窒息,這孩子老是出乎她意料之外。
「如果你不想說,我也可以當做不知道。」他無所謂地道。
「你什麼時候知道我是媽媽,是小嬸嬸還是小叔叔洩漏的,為什麼你都沒有說?」這種悶不吭聲的個性到底像誰?
「你真要聽?」他罕見地伸出胳膊環住皮琪拉的腰,臉貼在她胸前。她也很自然地抱住他。淺夏是個不太會撒嬌的小孩,就跟她一樣,這樣難得的靠近,她怎能不感動?
「是誰小時候動不動就抱著我淚眼汪汪,說誰要是欺負我,你一定是第一個跳出來的那個,家裡買了好吃好穿的一定歸我,還有……」他遲疑了下,像是有些不好意思。「你每晚都會唱歌哄我睡覺,我小的時候你搖著我的床唱,到我十歲的時候你隔著門板以為我睡著了,在外面唱,我一直弄不明白。」
「後來乾脆在學校發問卷做調查,問過家中有姐姐的同學有沒有人像你這麼愛我?有哪個姐姐會叫弟弟寶貝的?答案是沒有。」
原來是這樣穿幫的,這孩子根本是鬼靈精。
「我一剛開始也想不通你為什麼不要我這個兒子,我以為你是為了自己,不想讓別人笑你未婚生子——」
「才不是!」他急忙否認,「我不想讓你一生下就被冠上私生子的稱號,不想讓你經歷被人說是沒有爸爸的小孩的噩夢,薩克他以前常常為了這種事跟人打架,打得一身是血地回來,我不要你也變成這樣。」她的記憶裡,這些都是薩克年少時的噩夢,她絕對不要他們的孩子也經歷過這種苦。
「姐……媽媽。」他的心很暖,那股暖意往上衝,很不顧一切地向從眼眶跑出來。沒有一個孩子會對母親記仇的。
「對不起,淺夏。」
「不要說對不起,像我這樣快樂的小孩是一個不快樂家庭能養得出來的嗎?」
他記得以前他總是輕輕地對他唱——我的寶貝,寶貝,給你一點甜甜,讓你今夜都好眠,我的小鬼,小鬼,逗逗你的眉眼,讓你喜歡這世界,嘩啦啦啦啦啦,我的寶貝,倦的時候有個人陪,哎呀呀呀呀呀,我的寶貝,要你知道你最美……
他知道她很愛他。
「真是厚臉皮!」
「這就不知道是誰遺傳給我的了,基因好壞是很重要的。」他笑了,雖然不清楚他真正的爸媽要怎麼去算這筆賬,是要復合,還是繼續當陌生人,他很壞心眼地想,反正那個叫薩克的男人是姐姐的問題。
他是小孩,等著瞧就是了。不過,有必要的時候,他絕對是站在姐姐媽媽這邊的。
第7章()
差一刻中午十二時。辦公室的人心開始浮動,這一個月來,地政事務所一樓的女性員工只要一到這時間,大家都翹首盼望,神思飄忽,出錯率升高,只有皮琪拉一人可以正常工作。扣除周休二日,風雨無阻來送便當的極品帥哥,一定會一秒不差在這時候準時出現。
瞧瞧,說人人到。他今天一襲小立領黑色休閒服,V字領很自然地露出一截滑順結實的胸肌,CalvinKlein牛仔褲,一身休閒,不管他穿什麼都時尚得像雜誌上的模特兒,養眼又消暑。他這便當一送一個月,每天菜色沒有重複過。
聽見女同事們的抽氣聲,皮琪拉就知道誰來了,經過幾次極力抗拒無效,她也不再浪費唇舌。愛送便當是嗎?反正他從來不把錢當錢,她跟他計較什麼!所以幾次以後她就照單全收,送來什麼吃什麼,也不跟他客氣了。
「小琪,下班了,出來一下。」他敲了敲櫃檯。
「我手上還有事,便當在蒸飯室的電飯鍋裡,你自己去拿。」她清清喉嚨說。真奇怪,他越來越愛笑,叫他不要亂放電他就是不聽!
「今天不吃便當,我發現一家蘇菜館子,去吃吃看!」
他這人,外表完美,內心倔強,一旦打定主意,八頭牛也拉不回來。
「你自己去就好。」
「一起去。」
「快點說好。」黃玫瑰踢了她的旋轉椅一腳。同事B把她掛在椅子上的背包往她肩膀上掛。這些胳臂往外彎的同事。
「好。」她歎氣。
有這麼多人當他的靠山,她連找借口的時間都沒有。她跟薩克的正面交戰算是全軍覆沒,那個男人總把她的話當耳邊風,堅持要做的事,一定要做到底,所以她只好跟他打游擊,敵進我退,敵退我跑。
上了車,薩克替她扣好安全帶。
「這我自己會。」
「你要記得,以後只要你跟我出去,所有的服務都由我來。」
幾天前他買了車,拿了車商給的型錄來找她討論車款,她說她不懂車子好壞,要他自己拿主意。拿到車子當天,他說要慶祝,所以拉著她去吃大餐,去酒吧去舞廳。
去酒吧她一滴酒也沒沾上唇,薩克給她叫了蘋果西打,在那裡聽了一場外國歌手的演唱會,接著他說他一定要帶她去舞廳開開眼界。去就去,她把他的腳當地板踩,心想他回去不黑青個三天才怪,她那天穿的可是有跟的包鞋喔。可第二天問他,他目光鎮定地說不會。
自從有一次交換便當的午休時間,她不經意提到自己單調的生活,他似乎就上了心。只要她下班還是例假日,他就會帶著她跑。有時候她並不是真的那麼想出門,他會打電話,聊到她睡著為止。
「你今天穿這套衣服很漂亮。」他不吝嗇地稱讚。
「謝謝。」
薩克會給她買衣服裙子,她衣櫃裡的雪花染絲巾,香檳色連衣裙,銀珍珠緞面鑲亮片手提袋,鑲水鑽的平底鞋,都是他的手筆。
第一次給她買的是一件外套,她不收,他也沒說二話,把手提袋直接扔到垃圾桶。她氣得給了他一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