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頁 文 / 千尋
幸好他很慷慨,不計較給她想要的,卻得不到自己想要的。
「天雷勾動地火不需要原因,它是自然奇景,我不明白為什麼對你一見鍾情,但我相信有前世注定。」
「前世注定你愛我?」
「對,前世注定我愛你,注定我愛你很多,多到就算你不知道我愛你,仍然孤注一擲,非要愛上不可。」
說這些話的時候,他動心。
他想,也許可以改弦易轍、不再計較過去,就算她忘記承諾,就算那個拋棄的感覺讓他痛恨至極,但因為愛情再度降臨,因為他喜歡彼此靠在一起的感覺,因為他喜歡有她在身邊,因為他不願意改變眼前……
有人說,吃虧就是佔便宜,倘若這句話成立,那麼,在她身上吃一點虧,應該不要緊。
在他說服自己的同時,桌上的定時器響起,向晚晚飛快跳下他的大腿,拿起定時器在他面前晃,笑容可掬道:「工作嘍,大老闆。」
她肯定是他用過最好的員工,不論什麼時候,都把工作擺在第一位,如果每個人都能像她這樣積極認真,哪怕什麼全球金融風暴。
「不要,再抱三分鐘。」他拉拉她的手,耍賴。
原來對一個女人耍賴也可以這麼有趣,他笑瞇瞇,想要一要再要、要不停。
「不行,三分鐘後還會有三分鐘,懶惰是罪惡淵藪,乖,我先去浴室整理,你馬上過來。」
她掰開他的手指頭,彎下腰,捏捏讓所有女人心動的雙頰。
「馬上過去,有好看的嗎?」他故作可愛,衝著她笑。
向晚晚搖搖頭,皺皺鼻子,在他額際賞了個爆栗。
「快!」她又喊一聲,轉身進浴室。
看著她的背影,方英雄輕輕笑開。想到未來五十年、七十年都有她的肩膀可以嘗,想到每一個清晨都可以對她耍賴撒嬌……對,拋棄過去、迎向未來,是最正確的決定。
手機鈴聲乍響,是晚晚的手機,他想也不想就接起來。
「媽咪,你什麼時候才回台灣?遲遲好想你哦。」是一個小女孩的聲音,很稚嫩。
「你找誰?」
他的口氣兇惡,小女孩被他嚇得,半晌發佈出聲音。
「說清楚,你找誰?」他加重口氣。
「請、請問這號碼是0980XXXXXX嗎?」
「對。」
「那就對了,我是遲遲,我要找媽咪。」女孩甜甜的聲音有揪緊過後的輕鬆。
「你打錯了,這裡沒有媽咪!」他朝著電話大吼。
「有啦,向晚晚是我媽咪……」方英雄沒等她說完,直接掛掉、刪除。
接下來,他比編劇動得還快的腦袋,飛快設定了若干原因場景。
那個孩子是她無故消失的主因?她有男朋友了、她不是忘記兩人約定,而是壓根沒把他放上心?她早就結婚,她是冒牌單身,她為了五千萬不得不跟在他身邊?
難怪她打死不說愛他,難怪他的俊顏吸引得了所有女生,只有她在那邊推三阻四,好像愛上他很丟臉,難怪她看見他像看見鬼,跑著讓他追,難怪……
他錯了,她不會和他一起再過三、五十年,她的清晨屬於另一個男人。
而他,應該堅定相信,有仇必報是正確信念,對於某些女人,就是需要教訓才能學會,男人不可以欺騙。
對,他沒必要改變,他想的事根本不可行!
第8章()
她做錯了什麼?為什麼他成天氣鼓鼓、不理人?
向晚晚不過是進浴室梳個頭髮,走出來後,便發覺方英雄整個人都不對勁了。
他鬧脾氣鬧得很凶,不吃飯、不吞維他命,上車也不肯和她坐在一起,她拿的衣服他不穿,她端的開水他不喝,一整個就是在針對她。
難道不給他三分鐘有這麼嚴重嗎?真是的,又不是小孩子,鬧什麼脾氣!
她別過臉,決定不理他,看他要氣多久,等氣完了,他們再來討論。無的放矢沒意思,人要學會長大成熟,碰到事情得溝通。
不過,她還是佩服他的,就算他氣得快跳腳,一旦面對鎂光燈、記者和導演同事,馬上能露出他的萬人迷笑臉,完全沒受情緒影響。
他拍片,在進度上:他抽時間回答記者問題,回答得盡力又得體;他和影迷粉絲拍照,來者不拒。他簡直是完美藝人,根本無法從他身上找到缺點。
但,第一天過去,第一個星期過去,他的堅持度比她所想的更強。可想想,不就是這樣的堅持,他才會毫無理由地愛上她,整整七年不變?
白天他們在片場,他做所有該做的事,包括不理她。
晚上,他們躺在同一張床上,他還是不理她。
她引誘過他,但他很不給面子,抱起枕頭走到沙發上睡覺。
她生氣了,威脅道:「我再去訂一間房。」
他卻冷冷說:「好啊,你付錢。」
方英雄才不付費讓她有機會和另外一個男人睡,對,他小心眼,他怎麼知道那個遲遲的老爸不會一路跟到上海,會不會明修棧道、暗渡陳倉?
向晚晚摳死了,要花錢住飯店,她寧可睡在走廊上。買房是她最大心事,汲汲營營賺錢都來不及了,哪還能夠多花半毛錢!
所有冷戰歸冷戰,他們繼續同寢同食,二十四小時黏在一起。
只是這天,她再也受不了,決定把話談開,覺得這樣不明不白的賭氣下去太幼稚。
方英雄也很生氣。他氣她騙他、忘記他,氣她隱瞞有個叫她媽咪的小孩背後,還有個她愛到不行的男人存在!難怪即使她的第一次給了他,她仍不說她愛他,守著這句話,是為了替那個男人保持最後一點自尊?
想到這裡,他更加暴跳如雷。
難怪秦秘書提到某女星劈腿時,她會為那人說話,說感情這種事情,誰都無權置喙。難怪他批評對戲的女主角太主動時,她只是笑笑說:「誰叫你長了一雙桃花眼,讓女人對你情不自禁。」
他問:「那你有對我情不自禁嗎?」
她笑而不答。
他終於弄懂,為什麼她認為女人劈腿無罪,為什麼別的女人情不自禁,她也無所謂。
那是因為她不愛他、不在乎他、眼裡根本沒有他!
如果她介意他,她會陪小心、會用溫言軟語打消他的怒氣,那麼他就會問她有關於那小女孩的事情。
但她沒有,她由著他去生氣!
這代表什麼?代表正中下懷,代表她很高興,代表如果他火大出口,叫她滾出去,她就可以理直氣壯地毀約,理直氣壯地回台灣陪那個死男人!
他打死不承認自己嫉妒,打死不承認他的火氣有一大部分來自想像力,他想像晚晚會在另一個男人身下承歡呻吟;他想像他們手牽手進禮堂,想像他們走過鋪滿玫瑰花瓣的紅地毯,最狠的是,還牽著一個小女孩,叫他們媽咪爹地。
嫉妒讓他忿忿不平,偏偏他是大明星,不能介入別人的愛情,否則事情一旦被揭露,他會被媒體唾棄;他有黑道底,卻不能找人去砍死那個和他搶晚晚的男人,什麼事都不能做,讓他更煩更氣!
所以,他只能把她的手機扔掉,讓那個笨小孩沒辦法和她聯繫,他的行為很幼稚他知道,但他克制不了自己。所以他只能和她冷戰,從早戰到晚,二十四小時不停止,他的舉止無知他明白,但他說服不了自己理智……
而今天,他氣得更凶了,和女主角接吻已經讓他很、不、爽,但她不但沒有認真看他們對戲,看他有沒有被女主角佔便宜,還和男配角聊天、聊得很高興!
她不看雜誌的嗎?那個男配角根本不是人,他是種馬!有女人,抬高單腳就能上,她居然對那種人笑得甜滋滋,好像嘴裡含了一把糖。
方英雄氣到肚子快爆掉,所以離開片場後,他沒回飯店,也沒跟秦秘書或晚晚交代一聲就自己搭計程車離去。
他在PUB裡面認識一群女人,其中一個他知道名字,她叫宋喬,是內地很有名的歌手,唱片賣量排得進前十名。
這個晚上他笑得很誇張,以為夠誇張就可以把晚晚遺忘,可是不知道他哪根神經出了問題,越笑竟然越心酸。他喝很多酒,以為酒精可以麻痺人類的大腦,那麼中間架起的神經就失去作用,他會把晚晚的名字、樣子通通忘記。
但酒精非但沒有麻痺他的神經、教他遺忘許多事情,更有趣的是,他居然想把宋喬帶會飯店裡,用精彩表現,讓晚晚和自己一樣生氣。
蠢吧,不知道是不是偶像劇把人給演蠢了,他追女朋友的方式會讓人額頂槓出三道黑線,而惹火女朋友的方式,一樣會讓烏鴉從額間飛過。
不管了,好戲開鑼!
他按了門鈴,向晚晚來開門,他站在房門口和宋喬熱吻起來,演得超誇張,那樣子不叫吻,比較像把宋喬一口吞進肚子裡。
向晚晚臉色鐵青,看著迫不及待要上床的男女,一語不發地直接從他們身邊走出去,把房間讓給那堆乾柴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