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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文 / 樓雨晴

    人類心思好複雜,他確實不太懂。

    寇君謙斜瞥他一眼,暗歎一口氣。

    這愣頭愣腦的傢伙,究竟是怎麼追到朱寧夜那種正到翻的大美人?

    這個疑問已經成為綺情街年度十大疑雲排行榜之一,實在是太多人好奇了。

    不能怪大家好奇,這點他可以舉例說明——

    就在上個月,一同出來吃早餐的某一回,他小聲問:「我問你,女孩子要怎麼追?」

    雖然覺得問臨江這種問題有點蠢,不過他能把到朱寧夜,應該還是有值得學習的地方。

    那個大美人,美則美矣,看起來冷冷的,不太好追呢,更別提讓大美人對他死心塌地,寵他寵得跟什麼似的,光是這一點臨江就值得被大大讚許一番。

    「追?」彷彿首度聽到外星球語言,臨江雙眼茫然外加混沌。

    「像是鮮花、禮物、接送、請吃飯那一類的啊,不然你是怎麼把朱寧夜追到手的?」

    「就一直跟著她,然後她就答應帶我回家了。這樣算嗎?」

    「……」這樣也行?

    除了天公疼憨人、傻人有傻福之外,他還真找不到確切話語來形容了。

    「原來……女朋友要用追的……」不是雙方說好就行了嗎?他記得古代也只要請媒人去提親,女方想要的話點頭就可以了,原來之前還有一個叫做「追求」的程序,慘了,他好像忘記追求寧夜了……

    發問的極度無言,被問的皺眉沉思,陷入人生最大的瓶頸當中。

    有鑒於前,實在不能怪寇君謙老是用「你不懂」來敷衍他。

    「去吃巷子口那家山東饅頭?」

    「又吃饅頭?」不挑食的臨江小有難色。

    那家小店是一個外省伯伯開的,雖然他的饅頭很好吃,白白嫩嫩又有彈性,再搭配一杯豆漿就可以吃得很飽,想吃豐富一點可以再夾燒肉和荷包蛋,寧夜也很喜歡,可是他們明明昨天才吃過,前天也吃那個、大前天也是……就算再經濟實惠、營養又好吃,還是會想換口味啊……他怎麼也想不懂,為什麼寇君謙那麼堅持要吃……

    「不然你去別家買,我自己去吃。」

    「喔。」雖然他很想展現一點朋友的義氣,不過連吃三天已經是極限了,他比較想買新開的那家杏仁茶回家,寧夜很愛那個。

    多走了點路到下一條街買完杏仁茶回來,他隔著一段距離看見寇君謙和一名女子說話,奇特的是,他居然像個小學生一樣立正站好,講話還結巴,這實在太不符合寇大爺平日大而化之的粗獷形象了……

    因為太特別,他忍不住多留意幾眼,認出女子是附近幼兒園的葉老師。

    她人很好,是少數不會用奇怪眼光看待44巷的人,說話輕聲細語,對小孩子很有耐心,還彈得一手好琴。

    她有晨跑的習慣,每天跑完會順便買早餐回家,而她爺爺好像就是喜歡這一攤的刈包配豆漿……

    看看寇君謙違反常態的怪異舉止,再聯想到先前他突然問那麼奇怪的問題……這一刻,臨江好似隱約有些懂了。

    買早餐只是借口,醉翁之意不在饅頭,而是想找機會和葉老師說話。

    莫非——這就是傳說中的「追求」?寇君謙在追求葉老師?!

    和寇君謙合作過的人都知道,此人有個怪癖,叫他畫山畫水畫建築都可以,就是超討厭畫有生命的動物。

    舉凡天上飛的、水裡游的、地上走的,他都不愛。

    非到萬不得已時,他畫,但不是巧妙避開眼睛部位,就是眸色極淺。那只是極細微的部分,若不認真細瞧,很難發現瞳仁未點。

    他沒有告訴臨江,要避免追著自己的畫作跑的蠢事也不是不可以。

    畫龍,點睛。

    自從知道這句成語後,總算為他慘淡的人生找出一線生機。

    只要不點上眼睛,不賦予生命,蠢事就不會發生。

    可是知道歸知道,他提醒自己八百遍,依然常幹蠢事——就像上完廁所一定會擦屁股這順其自然的事情,等自己想到時已經擦完了。

    於是,週而復始,他依然是外人眼中,畫完圖一定要大吼大叫的怪人畫家。

    一直以來,他也習慣了,習慣被當怪癖一堆的異類看待、習慣與人群格格不入、習慣一個人、習慣沒有人相信和認同自己的日子,直到……

    直到遇見她。

    她像天使,乍然出現在他的人生中,像是一道光,為他的人生帶來色彩,生平第一次,他領略到何謂怦然心動。

    活到三十歲才體驗心動的滋味,是遲了點。

    那一次,他追著一隻蠢狗跑——一隻他畫出來的蠢博美狗,好不容易逮著了狗,正想試試看有沒有辦法把它再塞回紙上,就在那一刻,他撞見轉角迎面而來的她。

    他知道這一幕在不知情的人看來有多像喪心病狂的變態凌虐小動物。

    「那個、我、不是……因為它自己亂跑,我要給它塞回去……」更糟!一說完他就立刻唾棄自己。

    明明已經被誤會習慣了,總還是本能地做出徒勞無功的解釋,然後再迎接對方唾棄、不諒解、看瘋子等等諸如此類的眼神……

    但是,沒有。

    她只是淺淺地微笑,輕聲徵詢他的意見。「可以放了它嗎?」

    「呃……喔,好。」第一次,沒有被人用鄙視的眼光看待,他愣愣的,什麼也無法思考地任她接過手中的博美狗,然後在她綻開的那抹美麗笑靨下徹底迷失了神魂。

    好美、好美、好美啊……

    他現在終於知道什麼叫回眸一笑百媚生。

    她的笑,像春風一樣溫暖,他第一眼就被那雙秋水翦瞳給電得分不清東南西北,心花朵朵開,鐵漢猛男化為繞指柔。

    這種相遇的開頭明明就蠢斃了,可是他還是不可免俗地給她一見鍾情了。

    第章(2)

    那日之後,他時時藉機到這裡繞,明明家裡附近就有超巿,他也硬要坐半小時的公交車到這裡的賣場買包煙。

    幾次藉故攀談,他知道她就住在這附近。

    再後來,聽臨江說附近有房子出租,他便毫不考慮地搬過來,管它什麼極陰極煞、怪人一群的怪巷,他自己又正常到哪裡去了?

    他那時滿腦子只想著近水樓台先得月,就算撈不到月,每天就近賞月他也甘願了啦!

    愈想愈是滿腔愛意沸騰,滿腦子只有她溫聲細語、巧笑嫣然的姿態,他當下熱血地提起筆,一筆一劃勾勒出記憶中佳人的模樣。

    畫完了,左看右瞧,他對線條簡單的黑白素描愈看愈不滿意,那根本不足以描繪他夢中情人的美麗於萬一。

    搬出畫具,再一點一滴加入色彩,杏眼、桃腮、明眸、皓齒……

    最後,他將完成的畫作移到臥房,一張開眼就能看見的地方,帶著傻笑心滿意足地欣賞。

    美人就是美人,不管從哪個角度看都美啊……

    一夜未眠的腦袋有些許昏沉,寇君謙打了個呵欠,爬上床鋪,目光依舊無法自畫中美人身上移開,直到眼皮愈來愈沈,他緩緩跌入夢鄉……

    「Shit!」

    寇君謙不確定是什麼將他由深沉睡眠中喚醒。

    初醒時的意識仍有些許迷茫,他坐起身看向窗外,昏暗街燈透進窗口,初步判斷應該是晚餐時刻,他睡掉一整天了。

    「喔!#$%&……」

    廚房的方向傳來一個異樣聲響,他聽得不是很分明,接著乒乒乓乓的物體落地聲隨之響起。

    有賊?!

    不會吧?

    據說這裡是方圓十里當中治安最好的,曾有出門沒探聽的笨賊來44巷闖過空門,最後是一臉青筍筍、屁滾尿流逃出去,並且臥病在床十來天,之後一提到綺情街就渾身抖得說不出話來,因此有點腦袋的「資深前輩」都會教育後進們,寧可去偷警局都不要進到44巷來。

    那——現在又是哪一尾不長眼的笨賊?

    他循聲探查而去,在靠近後陽台的地方,發現一團被掩沒在衣服堆中蠕動的不明物體。

    怎麼會有人闖空門闖到被衣服山埋掉?

    如果是賊——那果然很笨。

    「喔,Shit!」

    這一聲細嫩嗓音的詛咒,證實他早先聽到的不是幻覺。

    是女孩?

    而且還是聲音很好聽的女孩?!

    這下他好奇心全被撩起了,手一伸,打開牆上的電燈開關,張口結舌地看著那個在成堆衣服中纏鬥的女孩掙扎坐起,再將陷在洗衣籃裡的右腳拔出來,頭上還頂著他穿了兩天……(嗯,還是三天?)的汗衫,一頭黑溜溜的長髮披散,整個人看起來有夠狼狽。

    不過,這完全不是他驚訝的原因。

    「葉、葉小姐?!」他錯愕到發不出聲音來。

    一見鍾情的暗戀對象就在眼前,而且還是三更半夜、孤男寡女的……

    好啦,他是暗爽,心頭小鹿多撞了好幾下,可是……他怎麼不知道他們幾時有好到可以夜半來訪的交情了?

    儘管腦中一瞬間曾閃過一堆古裝戲裡才子佳人、夜半幽會的戲碼,「西廂記」、「相如文君寅夜幽會」……之類的,所有綺麗遐想也全在下一刻盡數幻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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