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頁 文 / 夏洛蔓
這個男人就像人家形容的「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不管發生什麼事永遠那麼鎮定,那麼酷。
「唉……」她支著下巴,輕歎一口氣。
這就是相思,想見卻不能見;明明知道他就在那裡,卻沒有勇氣走到他面前,喜歡他卻要強迫自己移開視線,看起來容易也做得到的事,偏偏就像攀登喜瑪拉雅山一樣讓人裹足不前。
終於,他們談完了,那個外國人臨走前,鄭重地和谷正牧握了握手。
俞箏縮回床上,將棉被拉到脖子下面。
谷正牧進屋後發現俞箏醒了,先是愣了愣,而後很不自然地走到冰箱旁,像是有什麼東西卡在他腳上,害他走得很彆扭。
「剛剛跟你說話的那些人是什麼人?」
「不重要的人。」他隨口應著,轉身面向她。「睡飽了?」
「嗯……」她捏捏被角,不免有些害羞,不過隨即用玩笑的口吻說道:「昨晚,你一定對我怎麼樣了,所以你要負責。」
「昨晚發生什麼事,你還記得?」他挑眉問道。
經她這麼一搞笑,兩人之間的氣氛自然多了。
「不記得……」她真的連一丁點的印象都沒有。
「那我要負什麼責?」
「不能說我不記得你就不負責啊,是男人就要有肩膀。」她好懷念兩人這樣你一句我一句,看起來像鬥嘴其實根本是胡亂哈啦一通的對話。
咦……?俞箏後知後覺地想起,其實他對她沒有很冷漠啊,哪一次不是因為先是這樣拌嘴,她惹他冒火,他跟她比惡毒,鬥到最後她卻先認真了,覺得受傷了,覺得他討厭她,然後悶個半死,傷心欲絕。
「我沒肩膀,肩膀借你了。」他說。
想起她的眼淚,她的柔軟,還有兩人乍地拉近的距離、湧生的戚情,他整個人又不自然了起來,冰箱門開開關關,一直想不起來要做什麼。
「什麼意思?」
「就有個瘋婆子三更半夜不睡覺,跑到我家前面站崗,說了一堆話,然後下一秒就突然睡著了。」
「昨晚……我自己來的?」經他提醒,她開始找回些模糊的記憶。
「不然咧?我跑去你家把你偷抱來?」
「這是不可能的事。」他不用偷抱,只要說一聲,她會立刻飛奔過來。
「知道就好。」谷正牧想改變他們之間的說話方式,但不知怎的就是改不過來,他不想讓她再傷心難過,不希望她誤會他對她冷漠,可是……需要點時間調整。
「我有沒有說什麼奇怪的話,或是做什麼奇怪的事?」
「你的話……我大概沒什麼會覺得奇怪。」他終於記起要從冰箱裡拿出冷泡茶。
「喂——我本身很奇怪嗎?」她給他一個白眼,老愛損她。
「習慣就好。」他倒杯茶給她。
她伸手要接,他卻又把杯子收回去,害她撲了空。
「怎麼這樣待客的?」
「不速之客就不用太講究。」他轉個身,改倒白開水給她。
剛醒來就喝冰的,不好。
「你喝茶,我喝水?」她抗議。
「給你喝你就喝。」他沒有解釋原因。
「壞人。」她也只好喝了。好渴。
「昨晚才說我是好人的。」他站在床邊,居高臨下地看著她。
她穿著睡衣,蓬鬆著一頭亂髮,紅腫的眼,讓他好心疼,可他就缺少了點衝動,沒辦法坦然地將心情告訴她。
「那我一定是安眠藥吃太多了,昏頭了。」她不自在地拉拉衣服,這時才發現自己居然穿著睡衣。昨晚,到底還發生了多少事?
「你吞安眠藥?」他心一驚,坐到床邊。
「不是要自殺,只是睡不著,多吃了一顆。」她瞧他這麼緊張,好像有多關心她似的,害她又要亂想了。
「為什麼睡不著?」
「夏天,蟬鳴太大聲。」她胡謅。
「你家很偏僻?」他知道她胡謅。
她醒來,又什麼都不肯說了。就是這樣的她才教他憐惜。
「對啊,房子四周都是田,草長得比人高,因為我是『田僑』。」她哈哈大笑。
「不是墓園就好。」見她笑了,他也寬心了。
這個女人最大的優點就是少根筋加記性不好,笑聲多,哭喪著臉少,不過,這也是她故意在他面前表現出來的樣子吧!
俞箏很開心他們還能這樣毫無芥蒂地開玩笑,她安慰自己就算只是朋友也好,至少不必壓抑想見他的念頭,就算一見面就鬥嘴也不錯,至少還能說說話,聽聽他的聲音。
她甘心做一個沒志氣的女人,甘心隱藏自己的感情,不要讓他為難,不要加重他的心理負擔。
俞箏低頭瞥見腕上的表,發現自己居然一覺睡到十點,早過了她平常進公司的時間,而且行動電話、皮包什麼的都沒帶出來,公司的人現在可能找她找瘋了。
不自覺地,歎了一口氣。
該上班了……
谷正牧聽見歎息,放下手上的茶杯。「今天蹺班吧!」
「咦?」
「帶你去幾個地方。」
「蛤?」她沒聽錯吧,他要帶她出去?「去哪裡?」
「到廟裡拜拜。」
「……」俞箏慢眼。「你怎麼知道我正需要拜拜改運?」最近真的諸事不順。
「看你一臉衰樣就知道。」他輕笑。
「喂——」她跳起來要打他。
他當然不可能呆呆站著讓她打,一個閃身就溜往門口。
「衣服在椅子上。」扔下這句話,他就走出門外了。
俞箏怔怔地盯著披掛在木椅上的衣服。「這傢伙吃錯藥了?」
今天話不但比平常多了一倍,還跟她開起玩笑,重點——竟然為她找了一套女用休閒服。
這個男人跟她之前認識的那個谷正牧真是同一個?
她拎起衣服,心湖,微微地漾起一圈一圈漣漪,下意識地又看看手錶。
從高中進公司工讀到現在,她沒請過一天假,就連發燒感冒也照樣上班,可是現在,谷正牧要她蹺班,而且主動約她出去。
她掙扎了起來。
責任感重的她擔心公司又發生什麼突發事件,但身為女人的她又難以抗拒谷正牧百年難得一見,拒絕了這次,下次可能要再等一百萬年的約會。
天人交戰……
俞箏捏緊手上的棉質衣褲,想像晚上回家被母親叫進書房「在職教育」兩個小時的畫面,還有明天面對同事滿臉不可思議的表情,最後還是決定走進浴室換上。
今天,她想順從心底的聲音,讓自己自私一天,不帶行動電話,不管公事,哪怕下一秒天就要塌下來,她也要待在他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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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箏換好衣服走出門去,谷正牧立刻發動機車。
「上車。」
「可是鞋子……」她腳下還踩著室內拖鞋。
「鞋子怎麼了?」他低頭看,沒發現異樣。
「這是家裡面穿的拖鞋。」
「家裡穿的不能穿到外面?」
「也不是……只是怪了點。」這個人沒生活常識的,但是,問題很可愛。
其實跟他在一起,她好像也不真的那麼在意鞋子跟衣服搭不搭、室內拖鞋還是外出拖鞋。因為他的生活哲學會讓人覺得太注重這種生活細節,根本是浪費時間。
「麻煩……」他下車,衝進房裡翻箱倒櫃,又衝出來。「這雙,我以前做的,可以穿到外面。」他找了雙皮製拖鞋給她。
「謝謝。」俞箏換上他給的人字拖鞋,稍微大了點,不過,她沒再提出問題。這是他一針一針縫出來的鞋子,踩著,就覺得幸福。
「可以上車了吧?」他跨上野狼機車,遞給她一頂舊安全帽。
引擎聲轟隆響,車齡已不小。
谷正牧是個念舊的人,東西能用就用,壞了就修,修了再用,壞到不能修了也總覺得陪在自己身邊那麼久了,有太多記憶和感情,扔了捨不得,最後還是清洗保養一番,收進箱子裡。所以朋友老是笑他說以後很適合做「資源回收」,所有「老舊」的東西,他都特別有感覺。
俞箏是知道他這個性的,喜歡他即使被笑,仍不改念舊的質樸。
她曾想,如果有一天他的妻子老了、皮膚鬆弛了、身材走樣了,他也一定不會因為這樣就嫌棄糟糠之妻。
能嫁給他的女人,多幸福,能成為他的朋友,多幸運。
「出發。」她按著他的肩跳上車,像孩童要郊遊般期待。
一個多月前她才想戒了想他,別再死皮賴臉假裝不知道他對她的不耐煩,現在,她居然享有坐他車後座的權利,感覺像作夢。
她不清楚這中間發生了什麼事,只知道他對她的態度似乎很不一樣了。
「喂——」迎著風,她叫他。
「幹麼?」
「我們現在算是去約會嗎?」她大聲問。
歷經這段時問的煎熬,今天,她想對自己好一點,想快樂一點,想只做二十七歲渴望戀愛的女人,而不是外婆的孫女、母親的女兒或是「蔻兒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理。
「白癡。」他笑,但沒有反駁。
以往,他可不容許兩人之間有任何模糊地帶,也不給她任何期待空間。